Contract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交易版)
甲 方(🎧租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承租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
住 所:
联系电话:
丙 方(居间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编号:
经营场所地址:
交易服务人员姓名:
注 册 号:
交易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如下表:
产权人 |
书 证 号 | 丘(地) 号 | |||||
幢号 | 房号 | 结构 | 总层 数 | 所在楼 层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 如该房屋租赁方式为合租,该房屋套型为 ,房屋租赁情况如下表:
租赁面积 | 租赁状态 | |
□房间 1 | ||
□房间 2 |
二、租赁期限及房屋交付
2.1 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如无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形的,双方不得终止履行。
2.2 甲方于 年_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对租赁物的外部质量、内部结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设备等房屋实际状况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返还时添附物处置预定》、《房屋装修状态、装修约定及返还时装修状态约定》等附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2.3 乙方如到期要求续租,应在本租约期届满前的 日向甲方提🎧书面申
请,续租租期及续租租金等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定,但租金涨幅应不超过现租金标准的 %。
2.4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或继续居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该房屋的,乙方除继续按本合同租金标准承担租金外,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每月为¥ (大写:人民币 )。
3.2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半年】【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交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
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3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租金【不调整】【调整】。如有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 ,
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金调整标准。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有租赁押金的,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在首次支付房屋租金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 (大写:人民币 )。甲方在收取房屋租金及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2 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除抵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因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之外,剩余押金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后 _日内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所交押金。
4.3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宽带、有线电视、物管 、
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并如期缴纳。五、违约金
5.1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 元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5.2 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6.1 该房屋原有的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归甲方所有。房屋返还时,新添附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另行约定。房屋出租时装修状态,出租期间的装修约定,以及房屋返还时的装修状态,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另行约定。
6.2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并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
6.3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设备使用性能完好,并如实告知乙方房屋内电器、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6.4 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房屋进行维护保养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维护保养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承诺该房屋租赁用途与房屋规划用途保持一致,并保证租赁期间不会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7.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和其他各项费用。
7.3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的,甲方可代为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4 租赁房屋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八、 丙方权利与义务
8.1 甲乙双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件、其他相关材料和xx的相关情况真实、合法、有效,并积极配合丙方完成居间服务工作。
8.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即时】,甲乙双方约定由 方向丙方支付
佣金¥ 元(大写: ),具体的支付方式
为 ;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丙方支付¥ 元违约金。
服务类 型 | 服务内容 |
基本服务 | 1、调查核实房屋权属状况、物理状况及其他情况。 2、发布、宣传房源信息。 3、陪同承租方实地查勘房屋。 4、沟通租赁双方的成交意向。 5、对租赁双方进行网上签约指导。 6、受托提供网上备案服务。 7、协助房屋交付。 8、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
其他服 务 | 其它售后服务。 |
8.3 丙方应履行下表所列基本服务义务, 提供其他服务的,应说明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需另行签订合同。
8.4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丙方代为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甲乙双方委托的,丙方应根据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相关规定代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8.5 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支付丙方违约金¥ 元;因丙方与租赁当事人一方
或他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 元。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6 。
九、转租与🎧售
9.1 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行为的,乙方与次承租人应签订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不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并另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2 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该房屋进行改造后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乙方改造,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进行改造,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乙方转租行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9.3 租赁期间,甲方需🎧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十、合同解除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
10.2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不按 7.1 条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不按 9.1 条约定,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三)乙方不按 9.2 条约定,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
(四)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六)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七) 。
10.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
10.4 如出现本合同 10.1 条约定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出现本合同 10.2 条、10.3 条约定情形,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条款、协议。本合同书面补充条款、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丙方(居间机构)(盖章) |
代理人: | 代理人: | |
电话: | ||
签约时间: | 签约时间: | 签约时间: |
签约地点: | 签约地点: | 签约地点: |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返还时添附物处置约定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
处)附件二:
房屋装修状态、装修约定及返还时装修状态约定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