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
动物委托饲养管理费及动物实验技术委托服务协议
(填写本协议书前请仔细参阅附页上的须知)
协议编号(№):
申请编号(№):
甲方: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乙方:(单位全称或项目负责人)
由乙方(项目负责人) 组织申报的 (项目类别)项目 (项目名称),经双方协商,就项目中涉及到的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服务部分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核乙方提供的实验方案,在所需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条件符合本平台要求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2. 愿意就本协议的内容为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环境,提供常规的实验动物饲养管理服务和约定的动物实验技术项目服务。
3.提供与平台环境相关的各种资质、证照等复印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具体动物实验方案作为审核依据,承诺有关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必须在甲方提供的设施环境内进行,否则本协议无效。
2.承诺本项目所包含的动物、实验方法、所用其它材料及试剂对人体和其他动物没有危害。所有参与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愿意遵守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3.按时缴纳动物饲养管理及动物实验技术服务等各项费用。
一、动物实验项目服务内容
课题(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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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及编号: |
课题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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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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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负责人: |
电话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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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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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实施动物实验的人数: |
经专业培训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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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区域: |
区 笼架 号笼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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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动物实验操作人员基本信息及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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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 业 |
电 话 |
从业人员培训证号码 |
平台使用培训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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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动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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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来源: 许可证编号: |
质量合格证 □有 □无 合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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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品系 □大鼠 □小鼠 □裸鼠 □兔 □犬 □灵长类 □转基因动物 □其它(具体说明) |
等级 □普通(CV) □清洁(CL) □无特定病原体(SPF) □无菌(GF)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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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只 (♀ ;♂ ) |
体重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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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龄 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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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内容 |
□委托饲养管理 □实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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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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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开展动物实验的详细信息
动物实验项目的目的、必要性、意义和如何设计以达成研究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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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实验对动物可能造成的所有可预期的伤害,包括每个实验方案动物饲养方式、实验操作步骤中可能产生伤害或不适的细节以及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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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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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处死方法及尸体处理: |
非处死动物的处置方式: □继续使用 □保存的机构 □放生野外 □其他,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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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有毒(害)物质 (感染、放射、化学毒、其他) □ 否 □ 是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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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者自带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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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供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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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委托饲养管理及动物实验技术费:总金额为: 元。
详见:附件,《承德医学院实验公共服务平台动物委托饲养管理及动物实验技术费用核算单》
四、特约事项
声明:
1、我将自觉遵守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相关法规和各项规定,同意接受学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和伦理委员会的监督与检查。
2、本人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真实、详尽和易懂。
声明人:课题负责人签(章)
动物实验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承德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乙方(盖章):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须知
一、实验人员的出入注意事项
1.本中心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采用门禁制度,在您签订服务协议后,请先到动物中心办理临时门禁卡,并根据您的实验周期确定门禁卡的使用期限,门禁卡押金每张为100元,本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将取消权限,扣除押金,根据情节处以适当处罚,并通知导师,实验结束后归还门禁卡返还押金。
2.开展动物实验科学研究人员(乙方)向实验动物中心(甲方)提出申请,经实验动物中心管理人员审议批准后,实行科研实验项目签约管理,实验项目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备案。
3.原则上每个动物实验项目(一个协议号)限入3名动物实验人员,且以入驻登记人员为准,如需中途更换实验人员或因实验需要临时增加人手,须书面报实验动物中心备案,未登记人员不得以参观、学习、带教、帮忙等名义进入,对擅自进入者我中心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和关联课题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4.实验者需严格按实验动物中心规定的操作程序进入实验动物中心工作,并遵守实验动物中心管理制度,如有严重违反者,实验动物中心管理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应由实验者承担。
5.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动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00,且16:30后只出不进;双休日和寒暑假开放时间9:00-15:00,且14:30后只出不进,国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由课题负责人申请,实验动物中心批准后,可在申请的时间范围内进出服务平台。
6.实验人员每次进入动物实验平台须如实登记。为控制出入次数,减少污染机会,实验人员进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因忘记携带物品、接听电话等原因反复出入。
二、实验动物的出入注意事项
1.所有入驻动物必须经我中心专人验收,并按规定程序传入约定的实验室、安置到课题组预约笼位;
2.严禁实验人员擅自携带动物进入实验室,违反者将被取消入驻实验资格,并作为生物安全事故上报课题组、所属单位和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如影响其他课题组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还将追究该课题组责任;
3.课题组委托我中心代购的实验动物,送达后我中心将先行查验有关文件,并按事先约定直接安置或通知课题组到场验收;
4.课题组如需自行购买动物入驻,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准后才可操作,自购动物应由供应商或承运方直接送达动物实验大楼,所有文件资料应随同动物一起交由我中心专人查验,且在课题组人员到场情况下,通过验收后,动物方可传入;
5.课题组如需从其他实验动物机构转入实验动物(仅限课题组急需但无商品化供应的特殊品种品系),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准后才可操作,转入动物应由供应商或承运方直接送达动物实验大楼,所有文件资料应随同动物一起交由我中心专人查验,且在课题组人员到场情况下,通过验收后,动物方可传入;
6. 携带活体实验动物或完整动物尸体离开动物平台时,必须办理携离证明;
三、实验物品的出入
1.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动物实验平台;
2.实验人员可自行带入实验所需的小型器械和常规药品,如需进入屏障设施,应遵循屏障设施的规定,将器械和药品从传递窗经消毒后传递入内,不得随身携带进入;
3.细胞株等活性物质必须妥善包装后经传递窗表面消毒进入屏障设施;
4.如需带入有毒有害物质、麻醉药品等,应事先至实验动物中心登记备案;
5.如需将实验仪器设备放入动物实验室使用,应事先至实验动物中心申请并备案,获得批准后由动物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仪器设备的消毒、传入和放置到位,使用过程中课题组应自行妥善保管该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搬出时应事先告知实验动物中心进行注销;
四、 动物实验平台管理通则
1. 我校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设施不具有动物生物防护等级,严禁私下开展感染性或具有潜在感染风险的动物实验,违反者将被取消实验资格,并作为生物安全事故上报学校生物安全委员会处理,如造成实验室感染,课题组需承担事故责任;
2. 如需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开展动物实验,课题组需在入驻申请中如实申报,并按国家、学校对该物质的管理规定和入驻时的约定对该实验物质进行正确处理和使用;不得擅自夹带进实验动物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实验者承担。
3.“ 笼卡”是识别课题组动物的重要标识,实验人员应确保笼卡完整、真实,不得擅自损坏、取下、替换笼卡或涂改笼卡内容,如不慎遗失笼卡,应及时申请补全,没有笼卡的动物将被作为无主动物处理。实验结束后,应将笼卡全部交还平台工作人员归档;
4. 课题组应根据实验需要和实验动物国家标准规定合理设置饲养密度(每笼动物数),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提高饲养密度,执意违规进行高密度饲养者将因违反动物福利被取消实验资格,并报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由此导致的后果包括后继伦理审查无法通过等,责任由课题组承担;
5. 入驻课题组的笼位由我中心根据课题组预约要求统一安排,课题组不得擅自占用空闲笼位,实验中如需增加笼位,应向平台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新增笼位由动物实验室统筹安排并提供新增笼卡,课题组如违反此规定,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动物丢失、弄错等后果,如影响其他课题组正常实验,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6.动物实验中,由于实验动物中心服务原因而造成动物死亡的,由实验动物中心承担责任。
7.实验者需每日在规定时间内进实验动物中心1-2次,进行例行巡视,发现有异常情况,应主动与实验动物中心联系,以便及时解决。
8.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遵照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拆卸、敲打;
9.实验处理完毕后,须及时清理实验室、手术台、工作台、超净台等;
10.动物实验操作只能在规定的实验区域(手术室、处置室)或课题组所在饲养室内进行,严禁将动物挪到非本课题组所在的饲养室开展实验;
11.实验室内不得饮食、喧哗;
12.由于实验方案或操作不当而引起动物死亡的,由实验者承担责任。
13.由于不可预料或不可抗衡的事故发生(如大范围停电、断电、电压突然升高、设施自然损坏等)而致实验失败,中心不承担责任;若无法解决,则由双方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14.如动物发生不明原因的死亡,双方应立即相互告知,并于两小时内处理动物尸体。
15.实验者在操作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实验动物中心中的仪器设备等,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在实验期间需要将实验动物中心的仪器、笼具等携带出实验动物中心做实验,需征得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办理暂借手续。
16.动物入驻平台前,应缴纳相应的动物委托饲养费和动物实验技术服务费。
五、平台设施使用规范
1.我校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屏障环境动物实验设施,适用于SPF级实验动物饲养;
2.进入屏障必须按规定穿着灭菌衣、戴口罩、手套,从人员进入通道按规定流程进入;
3.严禁从出口逆向进入屏障;
4.离开屏障必须经规定的人员离开路径,严禁逆向从人员进入通道离开;
5.屏障内不得脱下灭菌衣、口罩、手套;
6.所有不耐高压灭菌的实验物品必须经传递窗送入,并遵循传递流程做好登记和表面消毒,不得随身带入屏障;
7.屏障内随手关门,不得同时开启实验室入口门和出口门,不得同时开启污物缓冲间内门和外门,不得同时开启更衣室前、后门;
8.人员或物品进入污物走廊后一律不得返回实验室;
六、繁殖实验须知
1.本实验室为动物实验设施,不具备实验动物生产繁殖的资质,课题组如擅自在内繁殖动物,本实验室有权将该课题组动物清理出场,一切后果由课题组自负;
2.如需开展繁殖实验的课题组,必须在入驻前如实申报繁殖计划,进行笼位核算,获准入驻后,必须将总笼位数控制在核算的范围内,对于超出核算范围的动物,本实验室将会清理出场,以确保其他课题组的正常入驻;
3.按1雄:2雌及以上配种的,母鼠必须单笼饲养待产和哺乳,直至幼鼠断奶;
4.幼鼠断奶后应及时和母鼠分开,并按性别分笼饲养,且饲养密度不得超过本实验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