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2137号
项目名称: 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的委托,对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2137号
2.采购项目: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3 |
年 |
人民币70万元/年 (三年共计人民币210万元) |
合同一年一签,项目中标后先签订第一年服务合同,如当年经采购人考核通过的,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2年05月30日-06月0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303501,地址:xxxxxxx00xxxxxxx00x0000x。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履约保证金:采购年合同金额的2%。
9.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000xxxxx0x)。
13.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000xxxxx0x)。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杭州海关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项目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质疑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000x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x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78-2303501
地址:xxxxxxx00xxxxxxx00x0000x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000x
17.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投标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投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商会大厦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行程卡等,电梯上五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会议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5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
1 |
项目名称 |
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
2 |
采购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组织方式 |
委托中介 |
5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
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四部分文件应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
||
8 |
招标文件质疑 |
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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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0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接收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9 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000xxxxx0x)。 |
||
11 |
开标时间 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9 时00分开始。 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000xxxxx0x)。 |
||
12 |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杭州海关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
||
13 |
评标办法 和细则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
||
14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
15 |
发布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杭州海关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16 |
采购文件解释 |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7 |
原件提醒 |
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所有原件可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原件较多的,可分袋装),所有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2.2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第“5”条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杭州海关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
10.2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 其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1.3采购资格承诺函;
▲11.1.4 资格声明;
▲11.1.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6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第一章5.2条)。
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评标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资格审查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现场无法出示相应材料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2资信及商务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技术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1.3.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
11.3.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1.3.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4报价文件内容: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4.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4.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2.排版、封面
12.1排版: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
12.2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按封面要求签字或盖章。
13.投标有效期
▲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履约保证金
1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在承包期间没有涉及向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合同期满、中标人进行场地内卫生清理且向采购人提出退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采购人将在扣除中标人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
五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与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该信封须与报价文件一起密封。
16.2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要求:
16.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
16.3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6.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6.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
16.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6.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
16.5.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 开标和评审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9.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宣布投标人名单,宣布开标日程安排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参与人员名单,要求投标人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3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
19.3.1 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
19.3.2 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19.4 唱标
19.4.1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
19.4.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
19.5 开标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 评审流程
2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1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1.2 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1.1.3 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1.2.4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5.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5.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6.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6.2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 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6.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6.6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9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6.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12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6.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5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0.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 澄清、修改发布媒体
31.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杭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hangzhou.customs.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31.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
九 质疑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2.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2.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监督部门,由监督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投诉
3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 授予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杭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hangzhou.customs.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
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5.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6.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36.6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二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8.本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
39.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9.1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下:餐饮业。
39.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9.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9.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9.7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
39.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9.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9.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9.11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 其他事项
40. 解释权
40.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41.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2.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项目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职工食堂分为人民街办公区食堂和城北街办公区食堂,其中人民街办公区食堂现有就餐人数约130人,城北办公区食堂现有就餐人约160人,两个食堂均计划采用自助式快餐服务模式。食堂管理采取服务外包的经营管理方式。
二 采购需求
派遣食堂工作人员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无犯罪记录。岗位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下表岗位要求,且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岗位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岗位人数 |
|
项目负责人 |
要求具有5年以上食堂劳务外包管理经验,男性55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必须专职专岗,不得有从事其他兼职) |
全面负责本项目食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
1 |
|
厨师长 |
年龄5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5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
负责本项目厨房的管理和烹饪工作,并负责厨师、面点、糕点、洗菜工等的业务指导工作。 |
1 |
|
厨师 |
年龄5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3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
服从厨师长指挥,负责本项目厨房菜肴的烹制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等工作。 |
1 |
|
中式面点师 |
年龄4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3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
服从厨师长指挥,负责本项目早餐面食的烹制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等工作。 |
2 |
|
其他岗位 |
切配 |
年龄50周岁以下,要求具有3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
服从厨师长指挥,协助做好本项目厨房菜肴的烹制工作,主要负责打荷、配菜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等工作。 |
8 |
烧饭 |
年龄4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1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
服从厨师长指挥,负责本项目的烧饭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等工作。 |
||
服务员 |
年龄4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高中以上学历,要求具有3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
服从项目负责人指挥,负责本项目大厅卫生、打菜、保洁等服务工作。 |
||
收银员 |
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高中以上学历,要求具有1年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 |
服从项目负责人指挥,负责本项目收银工作,配合包厢服务员等服务等工作。 |
||
洗碗、洗菜工 |
年龄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
服从项目负责人指挥,负责本项目洗菜、洗碗及自身区域的卫生等工作。 |
三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必须严格依照采购人要求作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①人民街办公区食堂提供职工一日三餐服务;②城北街办公区食堂提供职工一日两餐服务(含体检中心早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排除节假日);③提供采购人要求的供餐服务(例如:每周为职工提供食堂自制卤味;大型活动、节假日提供团餐服务等)。
2.供餐服务内容有:日常餐厅(含包厢)的排菜、原材料的验收、加工、供应、洗涤和厨房餐厅包厢的卫生工作。食堂要保障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安全和餐厅的卫生安全,保障厨房用水用电安全和使用设备的安全,提供符合大部分职工口味需求,通过合理排菜对成本进行控制,并符合采购人和投标人的相关制度要求。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更换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人民街办公区职工一日三餐和城北街办公区职工一日两餐(含体检中心早餐)的用餐及接待服务,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2)负责制定每周菜单,按照节俭、优质的要求,根据采购人伙食标准及需求保质、保量做好物资安排、饭菜供应,丰富菜肴品种,做好菜色花样翻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均衡。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原则上保证每日菜谱在一个月内不重样。
(3)严把食物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餐对菜品进行72小时留样。用剩的各类原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4)负责原料的验收入账、出库等账务登记,保管好进货凭证,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完善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
(5)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6)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否则折价赔偿。
(7)负责厨房、器具及餐厅的卫生,做好食堂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整洁,餐具做到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随时检查随时达标。
(8)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9)如采购方在正常用餐外有临时加餐需求的,必须无偿提供服务(食堂接待除外)。
(10)食堂管理应建立并遵守原料验收制度、餐厅卫生制度、包厢接待制度、成本核算价格调整公示制度、岗位职责、留样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餐具消毒管理制度、隔夜食品加工制度、岗位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
注:具体食堂服务内容和要求,根据服务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作适当调整。
(二)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落实工作人员,并办好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交采购人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未办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500元,并限期办理,否则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工人月实发工资不少于丽水市人社局规定的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发放工资应及时守信,以保证采购人不因此类事件而受到服务人员干扰。如果违反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经查实后,投标人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
3.投标人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五险一金”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4.在履行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如有调整,变动的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水平不得低于原人员。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劳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单位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
(三)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投标人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投标人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6.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8.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务用品;并根据岗位统一要求着工作制服,厨房清洁用品以及清洁剂等向采购人按需申请。
(四)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消毒做到记录备查。清洁用品品种和用量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违规使用。
2.食堂的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区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6.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五)安全管理要求
1.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卫生业务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应做到持证操作,并及时保养、维护相关设备,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5.投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采购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
6.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六)节能管理要求
1.食堂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提早半小时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2.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七)配送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临时食材采购服务能力。
(八)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服务要求
为保证临时及大型项目的人员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一定的人员调配能力和设施设备的供应能力。
四 付款方式
按月平均支付,采购人于次月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税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劳务费,每月劳务费打入中标人账户,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税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
五 食堂管理服务期限
1.食堂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中标后先签订第一年服务合同,如当年经采购人考核通过的,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如续签,则第二年、第三年的合同价与第一年相同。
2.第一年服务期限:2022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08日。
六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办法接受管理。食堂管理实行考核制,详见下文考核细则。
2.投标人不得变更墙体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食堂有关设备,不得擅自搭建附属设备。
3.食堂卫生由投标人负责管理。如卫生检查不能通过的,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整改、罚款等,其整改、罚款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如涉及设备添置的由投标人按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如一年内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两次及以上的,视情节轻重可以终止成交合同。
4. 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落实工作人员,并办好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交采购人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未办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500元,并限期办理,否则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5.投标人经营期满后,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因投标人使用不当造成原有设备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严禁向用餐人员收取现金或故意少收、多收菜费,否则每次扣劳务费2000元。
8.本项目拟派遣人员应足额到位,如因投标人人员不到位,影响食堂服务效率与质量的,采购方将视情处理。工人月实发工资不少于丽水市人社局规定的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发放工资应及时守信,以保证采购人不因此类事件而受到服务人员干扰。如果违反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经查实后,投标人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
9.投标人在食堂工作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可视情节轻重单方终止合同。
七 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食堂劳务外包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
1.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未经请假批准,作无故旷工处理,发现一人次扣5分。
2.上班未按规定进行穿戴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3.上班时间举止不文明、劝说来访人员口气生硬、用语粗鲁,造成来访人员投诉的,发现一人次扣2分。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闹、会客等),发现一人次扣3分。
5.上班巡查时间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的,发现一人次扣2分。
6.上班时间喝酒、睡岗、未经允许离岗的,发现一人次扣10分。
7.每天早上上班前食堂内打扫完毕,保持地板整洁,有光泽;保持地面干净、无污迹斑点,洗后无色差;保持墙面洁白;玻璃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公共区域内统扫完毕后,做到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发现每次扣2分。
8.做好巡查保洁工作,如食堂内或公共区域垃圾没有及时清扫,发现每次扣1分。
9.食堂内及公共区域内坐凳及宣传栏,每天擦洗一次,做到12小时保洁没有明显脏痕,发现每次扣1分。
10.做到垃圾箱的垃圾每天清理一次,垃圾箱面保持干净,发现每次扣1分。
11.做到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包括节假日),发现每次扣1分。
12.保证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设备设施中空调主机、电梯、配电设备、新风机组、消防排烟风机等如需中修或大修,及时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计划,未做到的每次扣3分。
15.出现事故或突发事件未能按要求及时处理的,或因工作人员关系使事件更加严重的,每次扣10分。
16.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的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二)工作态度
1.对就餐人员破坏大楼内公共设施的行为看到不进行劝阻、制止的,发现一次扣3分。
2.遇突发事件临阵脱逃,或接到紧急通知后无故拒绝执行任务的,发现一人次扣10分。
3.上班时进行长时间聊天的,发现一人次扣2分。
4、不能私自调班或找人代班(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发现每次扣2分。
(三)其他
1.未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人扣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人次扣3分。
3.值勤过程中和他人发生打架、斗殴的,发现一人次扣8分。
4.因食堂劳务外包工作上的问题或管理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导致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0分。
5.未完成采购人单位其他指定任务或服务要求的,一次扣3分。
6. 每季度提供所有人员按人社局规定的五险、人身意外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一次扣5分。
说明:以上考核办法按月计分,每月扣40分及以上的为不合格。年度考核过程中,月考核满三次不合格或月考核单次扣分60分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决定终止与供货单位的承包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在 年 月 日开标评审,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和要求、服务期限
1.承包区域和要求: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等及相关服务,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 的相关工作。(甲方调配除外)
2.服务期限:2022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08日。
第二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
1、年承包合同价格: 元(计人民币 万元整)。如续签,则第二年、第三年的合同价与第一年相同。
2、付款方式: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方式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年合同总金额2%,即人民币¥ 元。
2、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承包期间没有涉及向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合同期满、乙方进行场地内卫生清理且向甲方提出退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
4、甲方有权在合同生效后,调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且乙方必须按要求将保证金差额缴付甲方。甲方调整履约保证金是考虑以下条款:
4.1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及费用的增减。
第四条 经营制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双方承诺
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1.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休息日及公众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1.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1.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甲方形象和经营业绩的宣传活动。
1.9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清洁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在保证清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安全的使用。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由甲方提交乙方使用。
1.10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得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1禁止事项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否则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1.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2保险
1.12.1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当局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15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场地内卫生清理后12小时内撤离现场。
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货架、桌椅、电脑、打印机等。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2月度考核过程中,月考核满三次不合格或月考核单次扣分60分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决定终止与乙方的承包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2.1.4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3.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3.2上述2.1.2、2.1.5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4.1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1授权委托书(格式)
(代理机构名称):
我 (负责人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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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
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开标截止时间为准)。
(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
▲4、资格声明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 系 (投标人名称) 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1、投标声明书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 系 (投标人名称) 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技术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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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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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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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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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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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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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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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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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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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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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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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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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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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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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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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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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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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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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原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
注:
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01696161053001468
开户行:建行丽水万丰支行
4、其 他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要求格式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资信及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及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
三 技术文件格式
1、项目服务方案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2、管理制度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学历 |
现任职务和职称 |
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 |
联系电话 |
类似服务经验、业绩、是否持有上岗证等介绍(或另附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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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若中标,以上列入的所有人员将成为服务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须更换的须经采购单位同意,变动的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水平不得低于原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2、相关业绩证明、上岗证或操作证的复印件附本表之后,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伙食质量承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6、文明安全服务保障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7、重难点分析及措施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8、培训方案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9、评标办法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不得出现报价)
四 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年报价 |
三年总报价 |
1 |
丽水海关食堂管理服务 |
3 |
年 |
元/年 |
元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报价评审。
2、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相关设备、各种社会保险、人员住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2、分项报价表
要求:
1、本次采购价格包含人员工资、相关设备、各种社会保险、人员住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表格可自行设制,但总计金额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同。
▲3、所有单项报价均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企业类型声明
3.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进行承诺);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3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 中标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中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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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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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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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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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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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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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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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预中标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
二 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
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评标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2 技术文件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3.2.2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 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4 宣布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3.5 报价文件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3.5.2报价修正;
3.5.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3.5.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6 评标结果
3.6.1 评审结果汇总,投标人结果排序;
3.6.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6.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资格审查记录;
(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7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
3.8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四 评标一般规定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资信及商务权重为1%,分值为1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
4.2项目技术权重为89%,分值为89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
4.3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4.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1位小数。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1资信及商务分值为1分,权重为1%: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人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2分(同一业主的多个项目按一个项目算),最多得1分;(注:须将合同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备查,复印件装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 |
5.2技术分值为89分,权重为89%: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缺项为0分) |
1 |
服务方案(1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内部管理方案:各环节管理安排符合采购需求,管理思路清晰,管理目标明确,且总体管理方案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6分;方案欠全面、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各环节管理安排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6分;方案欠全面、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成本控制方案:各环节管控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6分;方案欠全面、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管理制度(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符合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度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4分,制度欠全面、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制度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投标人提供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处理机制等。组织架构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4分;组织架构欠全面、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组织架构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人员配备计划(18分)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认证的中国餐饮职业经理人岗位资格证书的得2分。 注:须将相关人员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技术文件中,相关人员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
拟投入的人员:(4分) 1.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的,每本得1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营养师证的得1分。 3.具有面点师资格证的得1分。 注:须将相关人员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技术文件中,相关人员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职业资格、经验业绩等情况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情况欠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0.5分;项目负责人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配备计划,包括团队人员职责分工,配备人员综合素质、年龄、形象及与采购需求的符合程度:配备计划科学、合理的得7分;配备计划欠科学、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配备计划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须将相关人员证书、人员照片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技术文件中,相关人员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则相应扣分。 |
||
4 |
伙食质量 (5分) |
投标人提供由营养师编制的每周菜谱单及营养配比方案:方案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科学的得5分;方案体现营养欠合理、品种较少、荤素搭配欠科学的每项扣0.5分;方案体现营养不合理、品种单一、荤素搭配不科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5分) |
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突击保障、突发问题解决、纠纷的响应速度:后勤保障措施以及处理方案等具有可靠性和周密性的得5分;方案欠可靠、欠周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可靠、不周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文明安全服务保障 (9分) |
投标人提供的文明安全服务保障措施具有全面性的得4分;措施欠全面的每项扣0.5分;措施不全面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疫情管理配合机制以及各食堂服务力量的配备等方案具有全面性、可行性的得5分;方案欠全面、欠可行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全面、不可行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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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难点分析及措施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具有可行性、合理性的得5分;措施欠可行、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措施不可行、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培训方案 (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以及对新入职人员)培训的方案,包含常规培训、特殊内容培训、培训时间、培训频率等内容:培训方案具有可行性、合理性的得6分;培训方案欠可行、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培训方案不可行、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9 |
现场讲解(15分):讲解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拟派到本项目负责人针对以下内容进行现场讲解,各项讲解内容全面、可行的分别得各项满分;讲解内容欠全面、欠可行的每项扣0.5分;讲解内容不全面、不可行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针对各食堂的整体管理思路,本项最高5分; 2.针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管理及考核等,本项最高5分; 3.集中行动、加班等特殊时间的应急服务方案,本项最高5分。 |
5.3报价分值为10分,报价权重为1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打分:
5.3.1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3.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5.3.3报价得分计算: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报价×(100%-10%);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⑶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5.4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5 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 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6.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