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 inhua.gov.cn)上发布。
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招标单位: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 期:二 0 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8
2.招标文件 9
3.投标文件 10
4.投标 11
5.开标 12
6.评标 12
7.合同授予 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9.纪律和监督 1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6
1、评标方法 16
2、评审标准 16
3、评标程序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 五 章 投 标 文 件 格式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金华金 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2.2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7831.75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8000 ㎡ ,其中地 上计容总面积约 32000 ㎡,地下总面积约 26000 ㎡。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2000 ㎡ ,其中: 保障性住宅约 28200 ㎡;幼儿园:2300 ㎡,其他配套用房约 1510 ㎡。建筑层数: 2-15 层。建筑栋数:5 栋(含幼儿园)。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安费约 31000 万元。本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项目地点:金华开发区。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备案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驻场时间按工程时间节点最后一个施工合同工期另外加 6 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查询人员状态为“未锁定”或“无查询信息”。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 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 开标当日,项目总监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 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未因项 目监理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未因项目监理 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 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司未存在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
3.9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3.4、3.5、3.6、3.7、3.8 这五条要求 的承诺书。
3.10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 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 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11项目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近 3 个月(2022年04月—2022 年06月)的社保缴费凭 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月 至2022年 月 日17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前(当天开标时间前)先在系统里签到,开标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30 分,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开始解密”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开发区四联路
398 号,网络经济中心 3 楼开标室);
6.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ztb.kfq.jinhua.gov.cn/auth/toLogin.do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inhua.gov.cn)上发布。
7.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9155052
8 、监督部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579-82376493
9、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在开标时间之后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叶李梅,钉钉号 18258951935),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仙华南街 916 号 地址:金华市东莱路 969 号东二楼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579-83216384 电话:0579-82383456
注意事项:
注: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
1、招标代理公司使用 V1.6.0 招标工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含 word 版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 V1.6.0 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网络加密标书”、后缀名“.密码加密标书”)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网络加密标书必须要上传,密码加密标书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密码加密标书;
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 1 小时内完成标书的解密。 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 CA 锁是否能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ztb.kfq.jinhua.gov.cn/auth/toLogin.do。若不能登陆,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0579-83180571;
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
5、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
13357120097(周工)、18957900927(王工)、4000166166 转 4 转擎洲计价热线(24 小时客服),QQ 请咨询:800181896 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 8:30-17:00)。
6、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其他
7.1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在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可通过账号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7.4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仅允许委派一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7.5.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情形,否则将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辩:
(1)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中未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
(2)“行程卡”带*号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须核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其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也无需纳入“2+14"健康管理的,当
场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
(3)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体温须在正常范围内,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管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密切关注金华市、浙江省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否则将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导致不能入场答辩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项目负责人答辩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处理分数按 0 分计。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 金华市仙华南街 916 号 联系人:章女士 电 话:0579-83216384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金华市东莱路 959 号东二楼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 0579-82383456 |
1.1.4 | 项目名称 | 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
1.1.5 | 建设地点 | 金华开发区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监理服务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备案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驻场时间按工程时间节点最后一个施工合同工期另外加 6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 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系统查询人员状态为“未锁定”或“无查询信息”。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组织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 2022 年 月 日 17 时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 年 月 日 17 时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网上发布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 注: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 分中心网上下载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自负。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 2022 年 月 日 17 时 |
件的截止时间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月 日 时 30 分 |
3.2.1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人报价应按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中基准价法计算。 (2)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中人工日费用标准计算。 (3)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浙建监协〔2015〕 19 号)中费率计算法计算。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浙建监协 [2015]19 号)中人工综合单价计算法计算。 (5)其他:/。 |
3.2.2 | 招标限制费率 | 本次招标限制费率为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 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的基准价的 60%;Z 值为 6(含保修阶段服务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一)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按项目交纳)。按项目交纳的: 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60000 元 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全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通过 CA 登录“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标段)并点击“获取账号”,选择银行确认后系统生成“缴 纳订单”;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 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 (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9-89155052 (二)工程保函 1、电子保险保单缴纳:登录“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在 |
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标段),点击“电子保单”按钮跳转至电子投保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咨询电话:400-857-6077,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ztb.jhk.gov.cn/jhkfztb/gcjytzgg/24691.htm 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单;2、电子保单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照操作手册载明的步骤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保单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因交易系统、投保平台发生故障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投保的,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柜台以购买纸质保单方式投保,并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单至开标现场备查。经查确认纸质保单属实的,仍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投保专员联系电话:15958995824。地址:金华市中山路 293 号(非工作日正常营业)” 2、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 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②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6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递交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 |
3.7.2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投标工具打开最后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打印,水印码必须一致,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 子版为准)。 |
3.7.3 | 投标文件装订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发区四联路 398 号网络经济中心三楼开标室 |
5.1.1 |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上传完毕,系统提示开始开标解密时,投标人开始解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仍未上传完毕或仍未上传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 |
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叶李梅,钉钉号 18258951935(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内使用钉钉扫一扫二维码申请加入该直播群,注明单位名称)),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 拍照上传。 | ||
5.2 | 开标程序 | 1.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进入本项目钉钉开标群。 2.由招标代理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代理录制保存备查。 3.各投标人自行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开始解密” 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有异常情况无法解密的及时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9-83180571 、0579-83181910 ),进行确认。 5.由招标代理将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在现场公布,并在钉钉开标群同步直播。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备注栏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 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对每个评审环节现场宣布的结果在钉钉开标群同步直播。 7.先开技术标、再开资信标,后开商务标,最后进行资格审查。 8.宣布开标结束。 如遇到网络不畅、 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 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另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评标委员会设组长 1 人,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 |
7.1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选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形式:现金(或转账)或工程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0%(四舍五入取到万元整),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工程保函,在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算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函除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扣除各项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保函或保单形式: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
10.1 | 公证处 | 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10.2 | 质疑 | ①若发现本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 1.10.2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10.3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
10.4 | 其他 |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 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技术标评审内容: 1、技术标采用暗标。电子标书均不得加盖公章、不得注明投标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做任何暗示,以供评委公正评审之用,否则该标书视为废标。 2、技术标封面的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字体大小、纸张要求为:①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②技术标封面(白色封面、软皮包装)及正文使用 A4 幅面; ③应使用 WORD 文件形式(宋体),标题三号字体,其他文字采用四号字体,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宋体小五号字),设在页脚对中位置,不得再添加短线、括号等任何标识,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 3、不按以上规定要求制作的作废标处理。 (三)商务标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4.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服务期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限制费率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标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5.未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其他: 。 (五)其他: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 ||
10.6 | 疫情防控提醒 |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仅允许委派一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情形,否则将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辩: (1)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中未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 (2)“行程卡”带*号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时,须核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其无中高风险地 |
区旅居史也无需纳入“2+14"健康管理的,当场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 (3)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体温须在正常范围内,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管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密切关注金华市、浙江省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投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否则将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导致不能入场 答辩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项目负责人答辩按未在 规定时间内参加处理分数按 0 分计。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进度要求、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服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2)本次招投标工程中,提供的证明、证件、承诺、资料等有造假行为的;
(13)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单位自留备考。
1.5.2 本项目的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的了解和研究,以获取较为充分的投标报价依据。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付款等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所做出的推断,招标人概不负责。
1.9.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问题。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或解答,澄清或解答的内 容 招 标 人 将 通 过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予以发布。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等技术资料;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前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及 方 式 要 求 澄 清 , 招 标 人 将 通 过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予以解答。
2.2.2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招标人将通过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修改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上下载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自负。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l) 资信标
(2) 技术标
(3) 商务标
(4) 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填写相应报价。
3.2.2 商务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监理服务期等,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设置限制费率: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
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60 %(监理范围内全部施工单位
工程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 1.0,高程调整系数按 1.0)。高于此限制费率作无效标处理;监理服务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费用。
3.2.3 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及相关调整系数均不调整。
3.2.4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委托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3.2.5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 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费不再另计(在监理费报价中自行考虑)。
3.2.6 本监理工程为全过程监理,个别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风险自负,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5 日内,凭合同给予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无息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5)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格)、业绩、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应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单位必须将最后一次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为准,作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备份文件的作用,在解密不成功的话,可以使用有效备份文件解密。
(2)投标单位编制的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版本号:1.6.0)生成的电子标书。
3.7.4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5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暗标相关要求见前附表。
3.7.6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7.6.1 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分别编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含企业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加密标书”), 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服务器。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按废标处理。
3.7.6.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
3.7.6.3 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3.7.6.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评标系统”或“远程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 ,按废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6.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上传完毕,系统提示开始开标解密时,投标人开始解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仍未上传完毕或仍未上传的,视作放弃投标。
5.1.2、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 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进入本项目钉钉开标群。
(2)由招标代理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代理录制保存备查。
(3)各投标人自行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开始解密” 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有异常情况无法解密的及时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9-83180571 、 0579-83181910 ),进行确认。
(5)由招标代理将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在现场公布,并在钉钉开标群同步直播。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 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备注栏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
(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对每个评审环节现场宣布的结果在钉钉开标群同步直播。
(7)先开技术标、再开资信标,后开商务标,最后进行资格审查。
(8)宣布开标结束。
如遇到网络不畅、 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 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 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中标候选人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公示三日;若无异议,则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 公示期间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也应一并退还;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由行政监管部门认定本次招标无效,必须重新招标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有投标人有串标嫌疑的,本次招标无效,须重新招标。
8.2 重新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评标:
(1)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3)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显示公平、公正行为的,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6)拟中标人公示期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并经核查后发现招评标过程中确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
8.3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公证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质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3 解释权: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
金华市建设工程服务类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六)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标评审;
(二)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五)资格审查;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出具评标报告。二、技术标评审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技术文件得分(10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服务大纲的评审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等,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留 1 位小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评委对类别划档有分歧的,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类别 | 一类(好) | 二类(一般) | 三类(差) | 缺实质性内容 |
分值范围 | 10~9.8 | 9.6~9.4 | 9.2~9.0 | 无效标 |
备注 |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
(二)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10 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评标委员会针对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小数点后保留 1 位小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
分数(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评委对类别划档有分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类别 | 一类(好) | 二类(一般) | 三类(差) | 缺实质性内容 |
分值范围 | 10~9.8 | 9.6~9.4 | 9.2~9.0 | 无效标 |
备注 |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
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答辩通知后 10 分钟内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 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10 分)。三、资信标评审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10 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 A 级得 10 分;B 级得 9.5 分;C 级得 9.0 分; D 级得 8.5 分;E 级得 8.0 分。
(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 分)
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108 分(含)以上的,得 5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103(含)~108 分的,得 4.75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98(含)~103 分的,得 4.5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93(含)~98 分的,得 4.25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88(含)~ 93 分的,得 4.0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 88 分以下的,得 3.75 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
专业类别信用得分的项目负责人得 3.5 分。
(三)附加分(0.2 分):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颁发的建筑业或建筑业中介服务龙头企业荣誉称号的得 0.2 分;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颁发的建筑业骨干企业荣誉称号的得 0.15 分;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获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颁发的建筑业培育企业荣誉称号的得 0.1 分。
(四)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附加分。四、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制费率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即评标基准费率=最高投标限制费
率×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以%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①本项目的招标限制费率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 670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 60%。
②调整系数=(100-K)%,K 值在 Z.00~Z.99 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招标单位代表先从 0~9 中抽取十分位数字 X,再从 0~9 中抽取百分位数字 Y,则抽取的 K 值即为 Z.XY。Z 值=6
2、报价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 65 分。偏离评标基准费率的,
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2 分,即商务标得分=65-|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准费
率|×100×2; 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4 分,即商务标得分=65-|投标报价费
率-评标基准费率|×100×4;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100 分)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分 20 分+资信标评分 15.2 分+商务标评分 65 分。六、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 1 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八、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7831.75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8000 ㎡ ,其中地上计容总面积约
32000 ㎡,地下总面积约 26000 ㎡。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2000 ㎡ ,其中: 保障性住宅约 28200 ㎡;
幼儿园:2300 ㎡,其他配套用房约 1510 ㎡。建筑层数:2-15 层。建筑栋数:5 栋(含幼儿园)。结构形
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安费约 31000 万元。本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
求为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约 31000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整(¥ 元)。
注:签约酬金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 折算,暂按建安费 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时以监理范围内全部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
六、期限
监理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备案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驻场时间按工程 时间节点最后一个施工合同工期另外加 6 个月)。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 。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 监理人: (盖章) |
住所: | 住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321000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只列主要条款,其他条款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三部分执行;
1. 定义与解释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
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业务,及工程竣工后的
配合结算审核工作。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
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期顺延、材料品牌 和价格、经济补偿等可
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经过监理人审核后,再由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签字确认。涉及工程建设现场的近外
层关系(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机构负责协调。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地方法规;委托
人与本工程参建各单位签订的合同;经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工程施工图纸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总监按签约合同总价 2%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
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总监,更换后的项目总监资质资格条件(含资质等级、业绩荣誉、职称、奖项等)
不得低于原项目总监资质中标时的资格条件,仅限更换一次。其他人员如有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总监
及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得少于 22 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别
按 3000 元/天、2000 元/天、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方式进行考勤,
并以委托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为考核依据。
监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项目完工前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现该类问题,一经查实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发包人有权直接从监
理费中扣除。
若因特殊情况或实际需要必须调换者,监理人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委托人的书
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
(1)书面请示报告;
(2)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
等有关证明材料。当替换人的职称、资质和工作经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委托人
可以给予批准。
(3)人员替换保证金,若监理人必须替换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则每换一人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总监 10 万
元、专监 5 万元、其他人员 2 万元的替换保证金,替换后因该岗位监理人员原因而对招标人造成相关损
失的,则替换保证金予以没收;若替换后对招标人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则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
还人员替换保证金(无息)。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人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编制监理月报。监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二次或委托人认为需要时
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负责并及时上报项目形象进度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上级或委托人
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内容包括进度、工程量、资金支付和需求、困难和问题。编制月总结计划、年总结
计划、整个项目计划及其他等需要的内容 。
监理资料份数:文本资料 3 套,电子版资料 1 套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5 个工作日 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人将支付违约金:
(一)以委托人进度计划节点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完工不奖不扣,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延迟完 工每天扣人民币 5000 元。因监理不力造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问题,每发生一次扣人民币 1000-100000 元。
(二)监理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如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 除税金)。
(三)监理人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人数到岗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并处违约金 500-1000 元/人•次。
(四)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
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违约被处以各种处罚的,违约金额确定后从最近期监理服务 费中扣除,监理服务费办理结算时从结算款中扣除所有违约金。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
5.3 支付监理费用
5.3.1 监理费用计算方法:中标百分比率( %)×国家监理收费标准(监理范围内全部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 1.0,高程调整系数按 1.0)。监理收费计费基数暂按施工中标价进行折算。
5.3.2 监理费用已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设备
(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所有费用。监理费用以全部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若工程延期造成服务日期延长的,委托人不再向监理人支付延期服务费。
5.3.3 监理费用的支付:
序号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1 | 第一次付款 | 合同签订且施工进场后 | 签约合同价×2% |
2 | 第二次付款 | 全部工程±0.00完成后 | 签约合同价的20%×考核系数 |
3 | 第三次付款 | 全部工程主体结顶后 |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考核系数 |
4 | 第四次付款 |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考核系数 |
5 | 第五次付款 | 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 | 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98.5%×考核系数 |
6 | 第六次付款 | 所有工程交付使用 2 年后 | 监理费结算价*1.5%×考核系数 |
注:在支付第(2)至第(5)期监理费时,委托人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考核结果达到85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系数为1;考核结果达到70-85分的为良好,考核系数为0.8。考核结果达到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系数为0。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订后生效 。
6.2 变更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金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9. 补充条款
9.1 监理控制工作:
9.1.1 事前控制主要做好:1)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并细分目标值。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费用。3)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指定防范索赔措施。4)协助委托人履行合同义务;
9.1.2 事中控制主要做好:1)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发出指令,力求减少索赔。2)施工中严格工程的计量,合理、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费用签证。4)认真检查、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5)完善价格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波动。6)对工程造价超额进行分析,采取纠偏调整措施;
9.1.3 事后控制主要做好:1)认真细致审核工程项目分段及结算书;2)审核变更费用及价格调整; 3)公正合理及时处理索赔;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
9.2 履约保证金:
9.2.1 形式:现金转账或工程保函。出具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9.2.2 金额:中标价的 2%(四舍五入到万元整)。其中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占 15%,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占 20%,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占 20%,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占 25%,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占 10%,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占 10%。
9.2.3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不当造成工程施工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 100%的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若超出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的,委托人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如监理费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另行赔偿。
9.2.4 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方面:若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扣除 100%的质量监理保证金。
9.2.5 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的扣除 100%的进度监理保证金。
9.2.6 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方面:监理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必须到位,且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五年以上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否则委托人有权更换人员,并有权扣罚 100%
监理人员配备到位保证金。
9.2.7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若不到位将扣除 100%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
9.2.8 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方面:中标人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好控制工作。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若出现审定误差超过±5%的,将扣除 100%的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
9.2.9 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函除外)在监理服务期满且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 监理人安全责任条款:
9.3.1 监理人负责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9.3.2 监理人应制定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及安全监理细则。
9.3.3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3.4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施单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上报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
9.3.5 跟踪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重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施工单位拒示整改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3.6 监理人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督。
9.3.7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监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9.3.8 监理人应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9.3.9 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9.4 其他要求:
9.4.1 监理单位的监理班子必须切实负起职责,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磋商管理机制,应旁站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旁站,当现场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监理人员进行跟班管理,委托人发现一次未旁站或跟班管理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发现立即更换有关人员,三次发现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2 若委托人发现监理班子成员处置不当、不作为的行为视情况处 500-5000 元/次的处罚;
9.4.3 有关的监理资料、通知单、签证单、会议记要必须及时整理,不允许先施工后签证的行为,委托人对监理的资料情况将定期检查,若发现资料不及时或不齐全的情况,将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4 监理班子成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和施工企业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施工企业的宴请、礼物、礼金、消费卡和其他有可能影响监理行为的活动,如有发现立即更换相关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5 监理班子应建立完善的诚信考勤机制,应对每位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内部考核,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得脱岗,如确有要事应向总监请假,总监应立即报告委托人现场代表,若未经请假就擅自脱岗,发现二次立即更换有关人员,监理班子考勤和休息制度应书面上报委托人,委托人有权对每一位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监理人要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专线光缆、6 个高清可旋转探头、2 个监控屏幕,以及招标人为满足远程监控所提出的其他要求)。
9.4.6 委托人对总监及监理班子的工作分阶段进行评价。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员;委托人对总监或监理班子的工作不满意或是总监有其他的违规行为,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总监及监理员。
9.4.7 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监理人负责。
9.4.8 项目现场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4.9 未尽事宜,由委托人、监理人结合有关国家规定共同协商。
工程建设监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奖优罚劣,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 考核组织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考核工作的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成员由甲方管理人员组成。
二、考核依据:
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2、省、市下发的关于对监理单位考核评定的有关文件。
3、监理公司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
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来自建设单位、承包商及其它方面反馈的有关信息。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20 分)
(1)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并挂牌上岗(5 分)。
(2)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5 分)。 (3)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建设单位、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
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建设方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5分)。
(4)有无相互推倭、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5 分)。
2、监理业务方面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规范化管理 (1)质量控制(25 分)
①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复测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 分)。
②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砼及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按规定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有效监督(3 分)。
③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2 分)。
④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够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5 分)。
⑤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2 分)。⑥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照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3 分)。
⑦质量评价:所监工程各种质量检测指标是否合格、外观良好;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是否有返工现象(5 分)。
(2)进度控制(15 分)
①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5 分)。
②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5 分)。
③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投入情况;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5 分)。
(3)投资控制(15 分)
①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签证相关管理办法,造价控制人员是否认真完成造价相关工作(3 分)。
②是否按时签证,按时审核上报计量申请单,按时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阶段性结算初审(3 分)。
③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认,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洽商方案等资料的审核是否及时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3 分)。
④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3 分)。
⑤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决算书审核是否及时准确(3 分)。
(4)安全管理(10 分)
①安全事故处理有无记录档案(2 分)。
②能否及时发现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建设单位(2 分)。
③有无审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2 分)。
④有无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2 分)。
⑤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按要求规范设置,措施得力,交通便道符合合同规定(2 分)。
(5)项目管理(15 分)
①各项目部是否有根据具体工程制订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分项工程专项监理方案,并予以执行(5 分)。
②对工程管理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2 分)。
③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3 分)。
④是否建立项目监理档案,是否及时召开监理例会,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5 分)。
3、廉政建设方面
①是否建立并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②有无向承包人承包工程和指定分包,经营或指定推销、采购建筑材料设备。
③有无索贿、受贿和行贿行为。四、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
考核按单项工程采用百分制进行,分值构成为项目机构配备 20 分,由考核组实地检查直接评分;
监理业务 80 分,其中质量 25、进度 15 分、投资控制 15 分、安全 10 分、管理 15 分;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存在不廉洁行为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综合评定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监理人员的考核以所考核监理项目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有以权谋私,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3、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与施工单位串通恶意增加工程量的。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小组将每月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每次考核结果考核小组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在我单位支付监理费的重要依据,每期进度款支付前所有月度考核平均分为此次进度款支付的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达到 85 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系数为 1;考核结果达到 70-85 分的为良好,考核系数为 0.8。考核结果达到 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系数为 0。
监理单位考核打分表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 ||||
监理单位 名称 | 合同起止时间 | |||
考核及权重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备注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同 | ||||
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并挂牌上岗(5 | ||||
分) | ||||
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 | ||||
项目机构配备20分 | 组织机构、人员 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20分) | 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5分) | ||
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建设单位、监理合同 | ||||
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有无违反纪律 | ||||
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建设方规 | ||||
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5 分) | ||||
有无相互推倭、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5 分) | ||||
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复测方案;是否对承包 | ||||
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 | ||||
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 | ||||
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 分) | ||||
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 | ||||
效管理;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 | ||||
或商品砼及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按规 | ||||
定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 | ||||
质量控制 | 试验、验收试验是否有效监督(3 分) | |||
(25 分) | ||||
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 ||||
监理业务 | (2 分) | |||
80分 | 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 | |||
、 | 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够预先发现问题, | |||
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5 分) | ||||
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 | ||||
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2 分) | ||||
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照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 | ||||
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3 分) |
质量评价:所监工程各种质量检测指标是否合格、外观良好;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是否有返工现象 (5 分) | ||||
进度控制 (15 分) | 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5 分) | |||
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5 分) | ||||
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投人情况;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 工程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5 分) | ||||
投资控制 (15 分) | 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签证相关管理办法,造价控制人员是否认真完成造价相关工作(3 分) | |||
是否按时签证,按时审核上报计量申请单,按时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阶段性结算初审(3 分) | ||||
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认,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洽商方案等资料的审核是否及时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 确(3 分) | ||||
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提出 自己的意见(3 分) | ||||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决算书审核是否及时准确(3分) | ||||
安全管理 (10 分) | 安全事故处理有无记录档案(2 分) | |||
能否及时发现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建设单位(2 分) | ||||
有无审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2 分) | ||||
有无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2 分) | ||||
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按要求规范设置,措施得力,交通便道符合合同规定(2 分) | ||||
项目管理 (15 分) | 各项目部是否有根据具体工程制订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分项工程专项监理方案,并予以执行(5 分) | |||
对工程管理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2 分) |
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3 分) | |||||||||
是否建立项目监理档案,是否及时召开监理例会,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 (5 分) | |||||||||
合 计 | |||||||||
一票否决 | 是否建立并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和监理人员 职业道德守则 | 出现此类事项,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 有( | )无( | ) | ||||
有无向承包人承包工程和指定分包,经营或指定推销、采购 建筑材料设备 | 出现此类事项,直接判定为不良供应商 | 有( | )无( | ) | |||||
有无索贿、受贿和行贿行为 | 出现此类事项,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 有( | )无( | ) | |||||
其他属于不良监理单位等情况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 | 良好( | ) | 不合格( ) | ||||
经办人(签字) | (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 | ||||||||
备注 | 评价分为三个等级:满分 100 分,其中优秀(得分﹥85 分)、良好(70分<得分≤85 分)、不合格(得分≤70 分) |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2. 生活用房 | / | ||
3. 试验用房 | / | ||
4. 样品用房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 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2. 办公设备 | / | ||
3. 交通工具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附录 C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项目名称 | |||
监理单位名称(公章)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岗位证书编号 |
招标代理人 | 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建设单位 |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第二节 廉政合同
根据金华市开发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确保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商议,现就 的廉政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时做到: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双方按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按法规规定备案,以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行为的合同。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纪检(监察)、国资、检察、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时,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
1.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2.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自身支付的费用等。
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和自定材料供应商。
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发包人按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有意刁难、拖欠承包人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华市开发区政府的规定,发包人不得肢解工程发包等。
发包人原则上不设定暂定价,确需设定暂定价时,对暂定价实行:一是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公开招标:二是报请财政、审计等权限部门共同商定签证价,并形成会议纪要。
发包人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 1.指定承包人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强制承包人垫付工程建设资金 。
3.应属发包人交纳的规费不得由承包人垫付。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自身支付的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费用等。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违反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违反规定的高档办公用品等。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处理的,承包人承诺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承发包合同及附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二份。
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适用于暗标):
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技术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号:
(由公证机构填写)
2022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有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资格审查申请表(表 1)
3、强制性资格条件表及相关附件(表 2-1、表 2-2)
4、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2 年 04 月— 2022 年 06 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5、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表 2-3)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表 3)
7、《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8、按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9、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资信标目录
1、投标人资信标自评得分表或无资信标说明。
2、项目总监证书
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序号 | 得分项 | 自评得分 | 对应得分内容 | 对应标书页码 |
表 1
资格审查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 | |
申请方式 | 独家名称 |
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填写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次投标为本公司自主投标,无挂靠行为。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若我公司中标将保证按照样品的标准提供相关产品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表 2-1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序号 | 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 (投标人填写) |
一 | 企 业 资 质 要 求 |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 ||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 ||
资质的监理单位 | ||
二、 | ||
拟派的项目总监须 |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 | ||
专业的国家注册监 | ||
理工程师资格,项目 | ||
总监在浙江省建筑 | ||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 ||
息系统查询人员状 | ||
态为“未锁定”或“无 | ||
查询信息”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表 2-2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总监 | 1 | 全国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年龄 ≤55 周岁,身体健康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3 | 配备房屋建筑工程(≥2 人)、机电安装专业(≥1人),省级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年龄≤55 周岁,身体健康 |
监理员 | ≥4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以上资格证书或持有监理上岗证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年龄≤55 周岁,身体健康 |
造价控制人员 | ≥1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监理班子总人员不少于 9 人(包括总监)
2、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和造价控制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得少于 22 天;
3、本表后须附表中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和上岗证的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可辨)。
4、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总监、总监代表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表 2-3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姓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 龄 | 性 别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职称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说明:1、总监到位承诺:保证每月到位不低于 日。 2、其他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保证每月到位不低于 日。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列入本表中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委托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
表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资格等级 | ||||||||
质量体系认证 | 银行信用等级 | ||||||||
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流动资产: | 万元 | 万元 | |||||
总人数 | 人,其中:部监 | 人,部专 | 人,省专 | 人,监理员 | 人 | ||||
企业简介: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表 4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情况 | 投入时间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项目监理投标,签署上述投标文
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工程项目监理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
1)封面;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表;
4)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进行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监理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作为履约担保。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拟担任监理项目负责人: (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表
投标项目 | 监理服务期 | 项目总监 | 质量目标 |
乐乐研发中心及保障性配套用房监理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
投标报价(费率)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 6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