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 register;
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421501202401000143
采 购 人: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受贵单位的委托,由我公司承担《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资料,我单位已完成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请予以核准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
招标人审查意见:
招标人:(xx):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目 录
二、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 44
三、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4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421501202401000143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429005-2024-01626
3.项目名称: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850 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850 万元
7.采购需求: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具体以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要求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提交经过省级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的全部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特种行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
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本公告后的附件。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开始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使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下载供应商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地址: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17507220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 00 x 000 x联系方式:13677280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421501202401000143 |
2 | 项目名称 | 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 | 采购人 |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6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份,包括:投标文件(PDF 格式);投标数据文 件(Excel 格式) |
8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
9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2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
13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5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
16 |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 方式 | QQ 群:0000000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 |
17 | 中标服务费 | 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 号和鄂建文【2023】35 号文规定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18 | 投标文件解密 | 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 分钟内 密码输入:5 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 5 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 |
19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潜 江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融 资 平 台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_xx?xxxxxxxxx%0Xxx shboard)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潜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潜江市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平台查询。 |
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此表的内容为准。 |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各包段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Word 格式)和招标数据文件(Excel 格式)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格式提供)
5.1 招标文件(Word 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招标数据文件(Excel 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封面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 需求响应表(如有) 第四部分 评审对照表
第五部分 评分对照表(如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在 6.2 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询问将不予受理。
6.3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疑问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采购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项目参与的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采购平台针对本
项目点击项目参与的每个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采购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项目参与的每个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在电子采购平台向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在电子采购平台对本项目点击项目参与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各包段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PDF 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0.1 投标文件(PDF 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0.2 投标数据文件(Excel 格式)
第一部分 封面
第二部分 开标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 需求响应表(如有) 第四部分 评审对照表
第五部分 评分对照表(如有)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制作,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3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投标文件(PDF 格式)应按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投标文件,使用 A4 规格编制,应编写目录,目录能链接到投标文件(PDF 格式)对应章节;且具有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 Word 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 Word 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各章节)。投标文件(PDF格式)中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的页码必须连续。
11.5 投标数据文件(Excel 格式)应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开标一览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
11.6 为了保证系统电子化处理效率,投标人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 JPG 文件格式,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容量大小。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 200DPI;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 300DPI。
11.7 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容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投标文件。
11.8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开标一览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14.1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接受分包主体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接受分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4.2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3 招标文件未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可以(或要求)分包的,若投标人中标后分包,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联合体投标
15.1 本项目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上投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并约定联合体各方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6.4 如采购人组织项目资格预审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PDF 格式)
19.2.1 投标文件不区分正、副本。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对投标文件应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2 投标人应首先编制 Word 格式投标文件,最后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 PDF 格式(对于页数较多的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自行检查总页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丢失页数情况或者自行使用其他 PDF 转换工具转换),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 PDF 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 PDF 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使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PDF 软件自行确认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 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
19.3 投标数据文件(Excel 格式)
19.3.1 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PDF 格式、投标数据文件 Excel 格式)。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是否成功以采购代
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的具体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3. 投标人应将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完成项目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 30 分钟内)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停止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公开报价。
22.2.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采购平台自动记录,公开报价后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远程参加开标或到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义。
22.3. 投标人可远程参加开标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 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远程开标操作包含:解密、公开报价确认。投标人可加盖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代替授权代表进行签字。
22.4. 投标人若忘记或输入密码错误(5 次输入机会)的、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填写或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损坏的、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以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 pdf 软件判定为准)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2.6. 应急开标程序
22.6.1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1)平台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22.6.2 可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
1)对未在平台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平台系统中开标的应立即停止;
3)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4)对解密环节出错(因平台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平台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5)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投标人,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投标人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2.6.3 电子邮件递交规定及流程: 1)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应急开标投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xxxxxx0000000@000.xxxxxxx:开标后 40 分钟内;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的所有所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投标文
件一份,与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的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有所投包段的文件打包压缩)。 2)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立即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投标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投标文件并将各投标人报价录入系统;录入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并邮件回复各投标人;投标人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所载内容无疑义;
开标结束。
22.7.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23.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7.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与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2. 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2.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潜江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地址:xxxxxxxx 00 x 000 x
00.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财政部关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适用法律
4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十一、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基础测绘服务于生态xx建设支持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各行各业需要,更好的为国土整治、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础性、保障性提供服务。城市基本地形图反映的基础地理信息具有历史性、动态性和现势性等特点,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日新月异,而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建设对城市基本地形图的准确性、现势性和覆盖率也越来越高,无论是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还是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基础测绘是地理信息利用最大的公约数。
二、 项目目标
为准确把握新时期基础测绘工作“两服务”、“两支撑”的根本定位,更深入地落实“加快基础测绘转型升级、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公关服务能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我市基础测绘“十四五”城乡建设相关要求,推动我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系统体系建设,以基础测绘成果快速更新为驱动,探索建立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生产模式和工作机制,优化升级全市基础测绘生产组织体系,带动产品体系的升级改造和服务体系的创新。突出保障重点要素和高频率使用要素的动态及实时更新,显著增强基础测绘成果的现势性;强化不同尺度、不同精度的基础测绘要素的高度融合统一,有力确保数据的时空一致性;大力提升基础测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三、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
潜江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采购内容:
(1)完成潜江市区 50 平方公里 1:500 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
正射影像图(DOM)生产,并缩编到 1:2000 数字线划图(DLG)。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
分辨率优于0.1 米的航空影像、控制测量成果,完成714.73 平方公里1:2000 数字线划图(DLG)成果、格网间距为 2 米的 DEM 数据成果。
(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分辨率优于 0.1 米的航空影像、控制测量成果,更新潜
江 1228.42 平方公里点位精度优于 1 米的 DLG 成果、格网间距为 2 米的 DEM 数据成果。
(3)完成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年测量普查、维护和天地图更新工作;
(4)对原有约 50 平方公里的地理实体、单体化成果进行更新到 2025 年底。
四、 技术要求
1.坐标系统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标准规范要求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体系建设试点技术大纲》的通知;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 (2021 版)》;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15;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7931-2008;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7930-200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1 部分: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式》20257.1-201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线划图》CH-T 9008.1-2010 ;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程模型》CH-T 9008.2-2010 ;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2010 ;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GB/T 33176-201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0-2005;
《全空间三维模型数据格式及服务接口规范》T/CHA008-2021 其他现行技术规范;
《湖北省基础数字线划图(1 米)生产技术规程》。
3.相关技术要求
(1)倾斜摄影数据获取
航测外业应包括基础控制测量、航摄分区设计、外业航飞、外业成果数据检查与预处理。
1)像控点布设应按照《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与《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像控点的布设。
2)像控点测量可采用 CORS 图根控制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图根控制测量宜在城市各等级控制点下进行,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和电磁波测距极坐标法等方法。
图根点点位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中误差 | 相对于图根起算 点 | 相对于邻近起算点 | |
点位中误差 | ≤图上 0.1mm | ≤图上 0.3mm | |
高程中误差(m) | ≤1/10×H | 平地 | ≤1/10×H |
丘陵地 | ≤1/8×H | ||
山地、高山地 | ≤1/6×H |
3)影像质量:影像的地面分辨率优于 0.03 米,保证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能够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地物影像。
(3)1:500、1:2000DLG 数据生产
1:500 基于倾斜三维模型,利用倾斜模型采编软件进行 DLG 的采集;1:2000 基于省厅下发立体像对,利用采编软件进行 DLG 的采集。并对图幅进行整饰等编辑处理,最终输出 DLG地形图数据。内容主要包括:内业采集、外业调绘补测、内业数字化编辑、数据接边、元数据整理、1:500 缩编至 1:2000 DLG 等内容。
(4)DEM 数据生产
比例尺 | 网络尺寸 |
1:500 | 0.5 x |
1:2000 | 2 米 |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的分幅与编号应符合 GB/T 20257.1 的规定。1:500、1:2000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宜采用的格网尺寸见下表。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的精度用格网点的高程中误差表示,精度要求见下表,高程中误差的两倍为采样点数据最大误差。1:500、1:2000 数字高程模型高程值至少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采用单精度浮点型记录高程值。
比例尺 | 高程中误差(单位为米)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500 | 平地 0.2 丘陵地 0.4 山地 0.5 高山地 0.7 | 平地 0.25 丘陵地 0.5 山地 0.7 高山地 1.0 | 平地 0.37 丘陵 0.75 山地 1.05 高山地 1.5 |
1:2000 | 平地 0.4 丘陵地 0.5 山地 1.2 高山地 1.5 | 平地 0.5 丘陵地 0.7 山地 1.5 高山地 2.0 | 平地 0.75 丘陵 1.05 山地 2.25 高山地 3.0 |
数字高程模型在静止水域范围内的 DEM 高程值应一致,其高程值应取常水位高程。流动水域内的 DEM 高程应自上而下平缓过渡,并且与周圈地形高程之间的关系正确、合理。相邻数字高程模型应接边,接边后数据应连续,接边的 DEM 网格不应出现错位现象,相邻图幅重叠范闱内同一格网点的高程值应一致。数字高程模型存储时,应由起始格网点起,按从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数据格式宜满足 GB/T 17798 的要求。数字高程模型的文件命名应符合 CH/T 1005 的规定。数字高程模型元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应符合 CH/T 1007的规定。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的质量检定要求应符合 GB/T 18316 的规定。
(5)DOM 数据生产
作业流程包括立体模型编辑、影像正射纠正、镶嵌与裁切、DOM 影像制作、数字微分纠正、色调或色彩调整、镶嵌拼接、DOM 格式转换、接边检查等工内容。成果满足《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数字正射影像图》要求。
五、 服务要求
(一)工作团队技术人员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须建立一支固定的现场技术服务队伍,并提供人员名单,中标人需保持项目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2、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对作业人员管理、技术能力欠缺等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向中标人提出要求更换的,中标人应在 3 天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
3、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负责人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迅速应急处理,并须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包括非工作时间)。
4、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项目内容进行充分分析,确保项目
能保质保量提交工作成果。
(二)保密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承担保密责任,确保资料安全。
六、 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提交经过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的全部成果。
(二)付款方式: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 7 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三)合理化建议:
提出与省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联动更新机制密切相关,并可实施的措施及建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其他合理化建议。
(四)售后及培训服务
中标人应支持配合招标人做好数据的开发、应用及培训。
中标人应派驻技术人员提供售后服务,对招标人的技术及质量问题及时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解决问题。
七、 成果提交
1、提交的成果清单
序号 | 资料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1 | 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 1 套 |
2 | 检查报告 | 1 套 |
3 | 1:500 地形图总图,分幅图示意图数据(dwg 格式和 MDB 格式) | 1 套 |
4 | 1:500 地形图分幅数据及元数据(dwg 格式和 MDB 格式) | 1 套 |
5 | 1:500 地形图缩编后 1:2000 地形图 | 1 套 |
6 | 1:500 高程模型(DEM)、正射影像图(DOM)电子成果数据 | 1 套 |
7 | 1:2000 地形图分幅数据及元数据 (dwg 格式和 MDB 格式) | 1 套 |
8 | 1:2000 高程模型(DEM)成果数据 | 1 套 |
测绘成果须符合国家及湖北省现行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中标人应做好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安全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成果及数据提供给第三方。所有成果版权归属于招标人,应全部移交招标人。
八、 成果质量控制及验收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ISO9001 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按照“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标准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每个阶段成果都将交由湖北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最终数据成果必须经过湖北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如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即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
1. 资格审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信用信息核查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 xxx.xxx.xx)查询的结果为准。
2.2 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4 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3. 资格审查结果
3.1 资格审查小组应当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报告。
3.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应当予以废标。
三、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1.1 法人、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 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 |
1.2 应当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
1.3 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1.4 应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1.5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 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 |
2 | 应当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
3 | 应当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
4 | 应当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
5 | 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 料。(根据项目实际调整) |
6 | 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符合性审查
说明: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应放入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中,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序号 | 内 容 |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2 |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
5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6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7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8 |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9 | 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
10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39 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 的,未取得总公司授权的;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 MAC 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 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2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2、澄清有关问题
2.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3.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2 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3.1 报价合理性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该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同类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度高)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投标人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能提供该投标人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
能提供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
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投标人工程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以自有人工和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3.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扣除,其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企业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工程类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附件四)。
3.4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3.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3.5 计分办法
3.5.1 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
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4.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算术复核并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委 托 人: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签订地点: | 省(市) | 市、县(区) | |||||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 年 年 | 月 月 | 日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合同双方就 (项目名称) 项目的 技术服务,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 方式和要求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 负责本➓ 规划编制工作。
( 2 ) 甲方需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包括: 基础资料和相关图纸; 配合技术人员现场调研、负责技术人员食宿和交通等; 负责组织专家验收和评审会。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至 XXXX 年X 月 X 日 在 X 市 履行。
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超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技术内容,如增加内容、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都不属于保证期范围内,需重新
委托。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报酬(技术服务报酬,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以下方式三选一)
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二:银行保函
方式三: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一) 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 1)、三 条约定, 乙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按实际损失退还部分或全部经费。
( 二) 违反本合同第 二( 2)、四、五 条约定, 甲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按实际损失赔偿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 (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
决。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甲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未尽事宜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取第一次全额规划费后 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2.工作时间安排: 。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且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盖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 人 (甲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
住 所 | 邮政 | |||||
(通讯地址) | 编码 | |||||
电 | 话 | 传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 号 | |||||
受 委 人 (乙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
住 所 | 邮政 | |||||
(通讯地址) | 编码 | |||||
电 | 话 | 传真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 号 |
潜江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章):
20XX 年XX 月
目 录
(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的内容,编制的详细目录应当 能够链接到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 Word 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 Word 视图中的“导航窗格”后能看到各章节)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页码
1. 资格审查对照表 页码
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 页码
1.1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页码
1.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页码
1.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页码
1.5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页码
3.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页码
……
……
……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页码
一、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页码
二、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页码
三、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页码
四、 商务评分对照表 页码
五、 技术评分对照表 页码
六、 投标书 页码
七、 开标一览表 页码
……
……
……
一、 资格审查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
2 | |||
3 | |||
… | …… | …… |
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中的审查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 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二、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
2.1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按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2.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和自身实际自行编写)
2.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2.5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自行编写 <若有,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可提供“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
三、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 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它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四、 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除外);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五、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6.1 联合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
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 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3.联合体分工:
(甲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乙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签订日期:
6.2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3-3: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
〔2022〕5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 (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 (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应当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获得节 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应当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在“品目清单”中的相关产品截图(所投产品应当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
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货物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虚假声明;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备注: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
/art/2020/art_235af1ade45c4865957adeed23f9d949.html)。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 gsj/qyj/gzdt/art/2020/art_2b95d74c127649649c10be4ef6044609.html )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2)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依据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3)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 20190330_11833800.htm )。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 09/t20170904_8787205.htm)
七、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
八、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若有,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一、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投标文件对 应页码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 | …… | …… | …… |
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1.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未进行详细响应说明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二、 商务评分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页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2.商务评分”的评分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三、 技术评分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3.1 | ||||||
3.2 | ||||||
3.3 | ||||||
3.4 | ||||||
3.5 | ||||||
3.6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3.技术评分”的评分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四、 投标书
依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投标人全称) 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文件(PDF格式):
2. 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应当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数据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含明细)
总报价 ;
2) 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对此无异议;
4) 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五、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详见投标数据文件(PDF 格式)“投标(报价)一览表”
(可不再提供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六、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 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分项合计 (元) | 制造厂家(全 称) | 产地及国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说明:1、报价明细表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2、制造厂家:货物填写生产该货物的厂家名称、服务填写承接该服务供应商名称、工程填写承建该工程供应商名称。
3、确无品牌规格型号的,可用“/”填写替代。
4、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反面清晰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清晰影印件)
八、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的,可不用提供)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 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在得到授权后方可签署与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
(反面清晰影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面清晰影印件)
九、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 名 | 性 | 别 | 年 | 龄 | ||||||
职 | 务 | 职 | 称 | 学 | 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 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承担的工作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说明:应当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十、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 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 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 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应当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十一、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说明:1、每个合同应当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十二、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的材料
(按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15.1 联合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 6.1)
15.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 6.3)
15.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 6.4)
1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 6.5)
十三、 投标货物(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十四、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十五、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采购人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
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
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