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日)起 1 年内,对本产品推荐的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乙方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该计费规则进行调整,并在乙方自有服务平台上(包括客户端等)公示”修改为“从甲方订阅本产品服务起至服务完结日后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推荐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从甲方订阅本产品服务起至推荐标的调出日后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推荐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从甲方退订本产品服务日
附件 2:《“赢财富·热点追击”证券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1、产品服务内容:新增“甲方若对调整后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有异议,可以在调整生效前单方面退订服务,终止本协议。甲方未及时退订的,视为接受乙方对各主题产品服务内容及标准的调整”。
2、产品的计费及扣费:将计费规则“从甲方订阅该产品的当日
(T 日)起 1 年内,对本产品推荐的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乙方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该计费规则进行调整,并在乙方自有服务平台上(包括客户端等)公示”修改为“从甲方订阅本产品服务起至服务完结日后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推荐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从甲方订阅本产品服务起至推荐标的调出日后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推荐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从甲方退订本产品服务日
后 10 个自然日内,对本产品推荐标的买卖按 3‰佣金率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