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rMPact 與Epi 資料庫訂閱服務協議
CancerMPact 與Epi 資料庫訂閱服務協議
本CancerMPact與Epi資料庫訂閱服務協議(簡稱⌈協議⌋)由美商甲骨文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簡稱⌈Oracle⌋)與藉由引用本協議的文件接受本協議的個人或實體(簡稱⌈用戶⌋或⌈貴方⌋)簽訂。本協議其他地方未定義的粗體詞彙應具有下文「定義」一節所賦予的含義。本協議規定了根據本協議提交的訂單所遵循的條款和條件。
定義
⌈特定服務⌋指Oracle提供的定製市場研究服務(即一次性定製服務或定製連續追蹤服務)。
⌈協議⌋指適用於Cerner Enviza訂閱服務的本協議(包括其任何修訂文件)以及納入CancerMPact與Epi資料庫訂閱服務協議的所有文件(包括其所有修訂文件、附件或附錄)。本協議規制用戶對從Oracle訂購的服務的使用。若訂單(包括SOW)的條款與本協議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應以訂單為準,但訂單中另有明確規定的情形除外。
⌈用戶資料⌋指用戶提供給Oracle的任何材料。
「保密資訊」應包括任何一方揭露且在揭露時被標記為機密的資訊、Oracle材料、資料集、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任何 一方共享且就其性質而言應被視為機密的任何其他資訊或資料。保密資訊不應包括下列任何資訊 :(a)不是由於接收方揭露或 接收方向其揭露該資訊的任何第三方的揭露而屬於或進入公共領域的資訊;(b)在揭露方揭露之前已由接收方合法持有的資訊; (c)接收方隨後善意地從第三方獲取,並且據接收方所知及所信,第三方可自由向接收方揭露的資訊,(d) 法律或監管機構要求 揭露的資訊,(e)接收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獨立開發的資訊,或者(f)經揭露方事先書面核准揭露的資訊。
「連續服務」指對資料集的存取,但不包括Oracle提供的特定服務或定製市場研究服務。
「資料集」指Oracle根據本協議與訂單向用戶提供的特定CancerMPact或Epi資料庫資料。這包括供多名訂戶存取的資料庫或報告中包含的資料、分析、模型和任何其他資訊,以及Oracle執行的任何其他非自訂約定。
「交付項目」指Oracle根據特定服務SOW向用戶提供的調查結果、報告、資料、彙總、評論、討論及/或分析。
「GDPR」指《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例2016/679》。
「智慧財產權」或「IPR」是指著作權、資料庫權利、商標、設計、專利及/或 專有技術。
「訂單」指以用戶名義簽署且被Oracle接受的Oracle訂單,該訂單規定了Oracle根據本協議條款提供的資料集。
「個人資料」指適用規則中定義為個人身份可識別的資格、個人資訊或個人資料。
「規則」指所有適用的(a)隱私權、電子通訊和資料保護法律、規則和規例,包括2016年4月27日歐洲議會與歐洲理事會關於在個人資料處理與該等資料自由流動方面保護自然人並並廢止指令95/46/EC(一般資料保護規例)的(EU)2016/679規例;(b)經修訂的1992年6月19日《瑞士聯邦資料保護法》;(c)監管指導綱要,以及(d)任何適用自律指導綱要,視情況而定。
「服務」指訂單或SOW中規定的特定服務及/或連續服務(視情況而定)。
「服務期間」指本協議、訂單或SOW中定義的服務的時長。
「SOW」指工作說明書,其:(a)包含本協議條款;(b)描述用戶購買的任何服務與交付項目;(c)由Oracle與用戶或其關聯公司
(視情況而定)完全簽署,以及(d)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或聲明受本協議管轄,因此,當簽約雙方或其關聯公司簽署時,藉由引用納入本協議。
「稅費」指無論何時何地由任何政府、州/省、聯邦、地方市政或其他機構製定、頒佈或徵收的所有形式的稅費、收費、關稅、預扣稅款、減免、費率、徵稅和稅費性質的政府收費(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以及所有相關罰款、利息、收費和附加費用, 但不包括Oracle的營收或利潤稅款。
在這些條款和條件中,對單數的引用包括複數,反之亦然(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
1 授權的授予。在訂單的服務期間內,Oracle特此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授予用戶無限存取服務的非專屬、不可轉讓的訂閱,以建立從服務中檢索的資訊的線上或離線列印成品,並複製、重訂格式、分析、列印和顯示與用戶正常業務活動相關的該等列印成品。
2 費用的支付
2.1 對於連續服務與特定服務,Oracle應按適用訂單或SOW中詳盡說明的費用向用戶開具發票。對於連續服務,發票應合理詳盡地列出所有費用。所有發票所載費用應在發票開具之日起三十(30)天內支付給Oracle。訂單與本協議項下的所有費用均不可取消且不可退還。
2.2 Oracle有權收回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合理開支。
2.3 若根據本協議應向Oracle支付的任何金額款項需要繳納稅款,則應新增該金額,以確保用戶向Oracle支付的稅後淨金額與該付款及任何新增的付款無需繳納稅款時應支付的淨金額相等。
3 期限與終止
3.1 本協議對於與其附在一起的訂單有效。
3.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一百八十(180)天向Oracle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協議下達的訂單,但前提是所提供的連續服務不可退款。用戶有義務付滿連續服務整個服務期間的費用;不允許取消或退款。
3.3 若一方有重大違約行為,且該違約行為無法補救,或者能補救,但在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三十(30)天內未予以補救,則另一方可據此立即終止根據本協議下達的訂單。除未支付費用外,只要違約方持續盡合理努力彌補違約行為,非違約方可自行決定同意延長三十(30)天。用戶同意,若用戶違反本協議,則用戶不得使用訂單或SOW中訂購的服務。
3.4 對於連續服務,若(a)用戶訂戶數目低於Oracle可接受的水準,或(b)Oracle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發現繼續提供服務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不切實際,則Oracle有權隨時在提前三十(30)天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終止訂單與本協議。Oracle將盡合理努力完成任何正在進行的交付項目,並且 Oracle仍有權取得任何此類交付項目的付款。若Oracle因本節所述原因終止服務,則Oracle將向用戶退還用戶已預先支付給Oracle在終止生效日期後已終止服務部分的費用。
4 變更、延期或取消
4.1 若用戶要求更改服務,則Oracle保留修改訂單或SOW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費用。
4.2 若用戶縮短、延期、取消或提前終止服務,則最終發票將包括提供服務的費用餘額,並加上Oracle因用戶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產生的任何合理成本與開支,以及Oracle已產生的所有不可取消的第三方費用。
4.3 用戶負責及時向Oracle提供用戶擁有或持有的、Oracle為提供服務而合理要求的所有材料。若用戶未能遵守本條款,則用戶應對Oracle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相應延誤以及合理的額外成本與開支承擔責任。
4.4 對於因用戶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任何延誤而導致用戶未能遵守計劃時間或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Oracle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用戶承認,成功且及時地提供服務以及成功開發依據本協議提供的資料集需要用戶的真誠合作。因此,用戶將與Oracle充分合作,包括但不限於:(a)按照Oracle的合理要求,向Oracle提供與 Oracle履約相關的所有合理必要或適當的資訊;(b)安排用戶人員協助Oracle,提供至少一名具有豐富相關經驗的員工或顧問,擔任與資料集開發相關的用戶聯絡人;以及(c)及時審查Oracle提交的材料。
4.5 分包。為協助Oracle提供服務,Oracle有權對服務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Oracle應對已選定的任何分包商提供的服務品質負責,且分包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務的款項應由Oracle直接支付。
5 保證
5.1 相互聲明與保證。簽約雙方聲明並保證其有權簽訂本協議。
5.2 Oracle保證。
a) Oracle保證將以符合業界標準之專業方式為貴方提供服務。然而,用戶確認並接受:(i)調查/問卷的回應率無法預測,且Oracle亦無法予以保證;(ii)交付項目中包含的所有數字均將是基於抽樣調查得出的估計值,可能存在統計誤差/四捨五入的情形,以及(iii)時間不是關鍵。用戶在此確認,其應全權負責其基於Oracle提供的任何文件、建議或意見採取的任何行動的後果。除非本協議或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在任何情況下,Oracle均不對用戶因Oracle就服務作出的任何結論及/或建議,或用戶對服務的任何依賴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若有任何屬於保證範圍內之缺陷,用戶必須於有缺陷服務履行當日起90天內通知Oracle。
b) Oracle同意盡一切合理努力遵守任何適用的自律指導綱要。
c) Oracle不保證服務的履行無差錯或無中斷,不保證其將修正所有服務錯誤,亦不保證服務將達到用戶的要求或期望。
5.3 用戶保證
a)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用戶應向Oracle充分説明其要求或目標,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向Oracle通報上述情況。
b) 用戶應在與服務相關的所有事項上與Oracle合作,並應自費向Oracle提供Oracle為正確提供服務而不時合理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與資料。
c) 用戶應在Oracle為提供服務而合理要求的的任何截止日期內,及時回應Oracle提出的任何材料或核准請求。
5.4 對於任何違反保證的行爲,用戶的專屬補償和ORACLE的全部責任應是重新提供有缺陷服務,或者若ORACLE無法以商業上合理的方式實質性糾正服務缺陷,用戶可以終止有缺陷服務,且ORACLE將退還用戶已預付給ORACLE在服務終止生效日期後被終止服務部分的費用。
5.5 在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範圍之內,本保證具專屬性質,且不含其他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證或條件,包括有關適銷性和符合特定用途的任何保證或條件。
6 智慧財產權與公開聲明
6.1 用戶的所有權。用戶完全擁有並保留用戶資料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由用戶材料產生或與用戶材料有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用戶材料是用戶的保密資訊。
6.2 Oracle的所有權。Oracle或其授權方完全擁有並保留Oracle材料、見解及其任何修改、擴展或衍生作品的所有權利、 所有權和權益,包括任何技術、原理和格式以及所有專有材料、軟體、程式、巨集、演算法、模組、方法論以及Oracle在 組建資料集或提供服務時使用或建立的任何其他東西, 且其應始終是Oracle的專有財產。Oracle擁有其根據本協議建立或 收集的資料(不包括用戶資料)的所有權利、授權、著作權和專利權,包括用於最佳化、服務分析和產品或服務改進的資 料。Oracle向用戶授予交付項目中包含的Oracle材料的全球、不可再授權、不可轉讓且免授權金的授權,或者授予用戶(a) 僅出於內部使用目的,而非用於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分發或傳播(除非明確書面授權);以及(b)僅出於相關專案目的,並以SOW設想的方式使用服務與交付項目所需的相關授權。Oracle明確保留對Oracle材料的所有其他權利。
6.3 交付項目的所有權。除非本第6節另有規定,否則在Oracle收到適用訂單SOW服務與交付項目的全部付款後,用戶應 是交付項目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的唯一及排他性所有者,但不包括Oracle材料、社交資料、第三方材料或SOW中明 確規定排除的任何其他資訊。除非適用SOW另有規定,否則用戶有權將交付項目用於其內部營運目的。用戶確認並同意,未經Oracle事先書面許可,其不會將任何交付項目與Oracle的名稱或品牌一起用於公共關係、銷售或行銷寫目的。用戶不 會以任何誇大、扭曲或歪曲Oracle提供的資訊或資料的方式,或以任何可能損害Oracle聲譽的方式,發佈或揭露交付項目。儘管有上述規定,但為免生疑問,Oracle應保留在提供服務期間使用的任何方法論的全部所有權,以及在提供服務期間因 該等方法論而產生的任何未來發展(即智慧財產權、研發、服務分析等)。
6.4 第三方存取。未經Oracle書面許可,用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揭露資料集中的資料。
6.5 服務分析。Oracle有權在本協議期間及終止或到期之後,將服務產生的或在提供服務或交付項目過程中或與提供服務或交付項目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發現、分析、資料、研究結果和記錄僅供内部使用,納入其自身資料庫,以及用於與其業務相關的目的,包括建立產業規範、進行案例研究與產業造詣,以及與任何相關法律爭端有關的目的,但Oracle及其關聯公司將保持用戶的匿名性與交付項目的機密性。
6.6 宣傳。Oracle可以在銷售演示文檔、行銷工具與活動中稱用戶為所訂購服務的Oracle客戶。除此項權利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使用另一方的名稱、商標、標誌或標語。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核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揭露本協議(包括任何訂單或SOW)的任何細節,但他方不得無理拒絕該核准。然而,各簽約方均可在下列情況下揭露本協議及其任何附件的細節:(a)若法律或規例要求,(b)向政府機構(應該機構的合法要求),或者(c)執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未經Oracle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就任何交付項目或服務的任何部分發表任何公開聲明。
7 機密性。在本協議有效期及之後的三(3)年內,接收方同意其應:(a)對揭露方的保密資訊進行保密,其謹慎程度與保護自身保密資訊的謹慎程度相同,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低於合理的謹慎程度;(b)僅將揭露方的保密資訊用於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以及(c)未經揭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員工或其他第三方揭露或提供揭露方的任何保密資訊,但需要瞭解揭露方保密資訊以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有限數目的員工、顧問、分包商和法律顧問除外;以及(d)及時遵守揭露方的任何書面要求,以銷毀或歸還接收方當時控制或持有的揭露方的保密資訊(以及該保密資訊的所有副本、摘要和摘錄)。儘管有上述規定:(i)接收方可以根據適用法律或規例以及內部文件保留與備份政策的要求保留保密資訊的副本,但前提是該等副本應根據本條款規定保密,並且(ii)簽約雙方對構成營業秘密的保密資訊的保密義務將持續到該等保密資訊不再被視為營業秘密時為止。
8 資料保護。Oracle與用戶應始終遵守規則,包括適用的GDPR。
9 責任限制與除外情況
9.1 任何一方均不對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懲戒性或後果性損害,或者收入、利潤、資料或資料使用方面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ORACLE及其關聯公司對因本協議、用戶訂單或SOW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害承擔的最大責任,無論是契約責任、侵權行為還是其他方面,應限於在請求權首次產生之日前的十二(12)個月內,用戶因訂單或SOW項下的有缺陷服務而支付或應付的費用金額。
9.2 資料集。Oracle不對因用戶對資料集或交付項目的解釋及/或用戶根據任何資料集或交付項目採取的任何行動所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用戶確認,在建立與交付資料集或交付項目時,簽約雙方已達成共識,若用戶需要額外的保護或保險,用戶應單獨購買保險。
9.3 任何一方均不得在請求權產生後十二(12)個月以上提起因本協議項下任何交易(未付款除外)而產生的任何訴訟。
10 賠償
10.1 若第三方以Oracle(下稱「提供方」)提供的並由用戶或Oracle(下稱「接受方」,指用戶或Oracle中接受規格的一方)使用的任何資訊、設計、規格、指令說明、軟體、服務、資料、硬體或材料(統稱「規格」)侵害其智慧財產權為由向接受方提出索賠,如接受方滿足下列條件,則提供方將自費爲接受方辯護,並就法庭判決中要求向主張侵權的第三方履行的賠償金、責任、成本和開支向接受方進行補償,或者自費履行提供方所同意的和解:
a) 在不遲於收到索賠通知後三十(30)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提供方(或者適用法律要求的更短期限內);
b) 給予提供方進行辯護及任何和解談判的完全控制權; 以及
c) 向提供方提供進行辯護或和解所需要的資訊、授權及協助。
10.2 Oracle賠償。Oracle將自費賠償並保護用戶免受因Oracle材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侵犯或盜用截至生效日期前頒發的任何美國專利或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或營業秘密而引起的第三方索賠所產生的任何責任、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前提是用戶遵守上述第10.1節規定的程序。
10.3 用戶賠償。對於因用戶或其員工違反本協議條款(包括任何隱私權義務)使用服務或資料集而引起的任何責任、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用戶將自費賠償並為Oracle辯護。
10.4 補救措施。若賠償方認為或已確定規格的任何內容可能侵犯了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則提供方可選擇修改規格,使之不構成侵權(但在實質上保留其效用或功能),或獲取允許繼續使用的授權許可;若這些替代方案不是商業上合理的方式,則提供方可終止適用規格的授權並要求返還規格,同時退還接受方可能已為該規格向另一方支付的任何未使用的預付費用。若規格返還嚴重影響了Oracle履行相關SOW項下義務的能力,則Oracle可在提前三十(30)天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終止SOW。若該規格屬於第三方技術並且第三方許可的條款不允許Oracle終止授權,則Oracle可在提前三十(30)天提供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結束與該規格有關的服務並返還該等服務未使用的預付費用。
10.5 除外情況。若接受方(a)修改規格或超出訂單或SOW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規格,或(b)使用已被替代的舊規格版本,且若使用已提供給接受方的未經修改的新版本規格本可以避免侵權索賠,則提供方將不對接受方進行賠償。只要侵權索賠不是源於提供方提供的規格所致,提供方將不對接受方進行賠償。只要侵權索賠是基於第三方材料或來自第三方入口網站或其他外部來源的任何材料,並且這些材料不是Oracle專門納入交付項目的,或者Oracle沒有專門向用戶指定與Oracle根據本協議或適用訂單或SOW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服務,則Oracle將不對用戶進行賠償。
10.6 本第10節規定了簽約雙方對於本協議項下任何侵權索賠或損害賠償的專屬補償。
11 出口。服務受美國的出口法律法規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的地方性出口法律法規約束。用戶同意,用戶使用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和任何根據本協議提供的交付項目均受該等出口法律管轄,而且用戶同意遵守所有該等出口法律規定(包括「視同出口」和「視同再出口」規例)。用戶同意,用戶不會違反這些法律而直接或間接地出口由履行服務而産生的任何資料、資訊、產品及/或材料(或服務的直接産品),亦不會將以上各項用於這些法律所禁止的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核武器、化學武器或生物武器的擴散,或導彈技術的開發。
12 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的任何部分,但下列受讓人除外:(a)關聯公司;(b)任何一方因合併、重組、結合或出售而產生的繼任者,或者(c)收購任何一方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實體。若任何一方向競爭對手進行轉讓,則簽約雙方同意,非轉讓方可在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受讓人與轉讓方的情況下終止本協議。轉讓方將在過渡期內向非轉讓方提供合理協助。
13 無合夥企業或代理機構。簽約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本協議與任何 SOW 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意或不應被視為在簽約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合夥企業或合資企業,使任何人成爲另一方的代理人,亦不授權任何一方對另一方或代表另一方作出或訂立任何承諾。
14 遵守法律。Oracle 應遵守明確適用於 Oracle 依據本協議提供的服務,並且對作為資訊技術服務提供方的 Oracle 就本協議項下的服務直接規定義務的所有法律。用戶將遵守所述條款明確適用於用戶對本協議項下的服務的使用與接收(包括用戶資料),並且對用戶就本協議項下的服務直接規定義務的所有法律。
15 其他
15.1 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影響而繼續有效的條款包括有關責任限制、賠償、付款以及那些本質上不受終止或到期影響而繼續有效的其他條款。
15.2 若用戶與Oracle產生爭端,或者若用戶希望依照本協議賠償一節的要求發出通知,或者若用戶進入破産程序或其他類似的法律程序,用戶將及時向下列地址發出書面通知:美商甲骨文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xxxxxxxxxxxx00x00x,郵遞區號11065,收件人:法務長。簽約雙方對於因下列因素而導致的履約失敗或延遲情形均無需承擔責任:戰爭、敵對或破壞行為;天災;疾病大流行;非責任方引起的電力、網際網路或通訊中斷;政府管制(包括否決或取消任何出口、進口或其他授權);超出責任方合理控制範疇的其他事件。簽約雙方均將做出合理的努力減輕這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三十(30)天,簽約雙方均可透過書面通知的形式取消尚未履行的服務與受影響的SOW。本節規定並不免除簽約雙方採取合理措施以遵守正常災難復原程序的義務,亦不免除用戶為所訂購或提供的服務付款的義務。
15.3 除了有關不付款或侵害Oracle財產權的訴訟行為外,如果請求權產生的時間超過兩年,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對起因於或涉及到本協議的事宜提起訴訟。
15.4 本協議構成簽約雙方的完整契約,並取代簽約雙方之前或同期就本協議標的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協議、討論、談 判、承諾、提議、xx和理解。用戶明確確認,其並非基於Oracle或其代表作出的本協議中未包含的任何協議承諾、xx 或理解訂立本協議。未經過用戶與Oracle授權代表書面簽字或線上接受,不得對本協議與依據本協議簽訂的訂單進行修訂,亦不得修改或放棄其中的權利與限制。
15.5 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執行性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15.6 本協議受台灣法律的管轄,且用戶與Oracle均同意,任何由本協議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端,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作為唯一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