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校内水电使用协议书
甲方:乙方:
基于乙方向甲方提出临时使用校内水电请求,为保证乙方用水、用电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水电基本情况
1.使用水电地址:
2.使用水电性质:
3.使用水电价格:
4.使用水电起止时间:
二、甲方指定接入水源、电源位置,并安装计量设施(便于与学校收费系统对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同时交纳水电押金(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电暖管理办法)。
三、乙方用电采用预付卡计量表;用水采用传统计量表具,水费按月结算。甲方向乙方出具校内结算票据,乙方要求税票时应自行承担税金。
四、乙方应指定专人(乙方授权委托书)与甲方进行安全用电、电费结算和其他费用支付等用电联络事项。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五、乙方承担甲方箱变出线开关以后(或计量表以下)线路
的维护工作。因乙方维护不力、使用不当、线路及用电设施故障等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 KW,乙方增加用电负荷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七、甲方对乙方的用水、用电进行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八、安全事项
1.乙方应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及安保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巡查过程中发现乙方线路及设施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停止供电。
3.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或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引起的事故概由乙方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4. 盗窃水电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水电费并处应交水电费 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纳上月水费。乙方未按时交纳水费的,每逾期 1 日,应按未交额的 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自行拆走其安装的全部用水、用电设施,结清欠交的水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
十、附则
1.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