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接受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发行人”、 “公司”)的委托,担任司太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