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Care 卓越服務和支援計劃條款和條件
AppleCare 卓越服務和支援計劃條款和條件
閣下的 AppleCare 卓越服務和支援計劃(簡稱“APSS”或“計劃”)受本條款和條件管轄,並且構成了閣下與以下第 8 條中所列 Apple 機構(簡稱“Apple”)訂立的服務協定。在遵守本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閣下的計劃(i)涵蓋了在計劃證明書或涵蓋範圍證明文件(簡稱“計劃確認書”)中列出的 Apple 品牌的 Xserve 或 Xserve RAID 電腦和產品原包裝中包含的配件(簡稱“涵蓋設備”)的缺陷,並(ii)為閣下的涵蓋設備提供電話和網路支援資源。閣下必須按照計劃包裝中的指示註冊閣下的計劃的專有協定號或註冊號(簡稱“計劃協定編號”)以獲得計劃確認書。在有提供自動註冊服務的區域,選擇自動註冊的客戶將自動收到其計劃確認書。本計劃的有效期(簡稱“涵蓋期”)是指截至閣下的計劃確認書中規定的日期的時間段。本計劃的價格列在其原始銷售收據中。
1. 維修涵蓋範圍
a. 涵蓋範圍。本計劃對缺陷的涵蓋自閣下的涵蓋期開始之日起生效,至涵蓋期終止之日失效(簡稱“維修涵蓋期”)。Apple 將為閣下提供零部件和人力資源,但可能需要閣下按下文要求自己更換某些容易安裝的零部件。 Apple 可能會提供一些用新的、翻新的、或可通過維修再用的二手零件製造的更換產品或零部件,更換產品或零部件與被更換產品或零部件在功能上是一致的,並享有計劃中剩餘的涵蓋服務。被更換產品或零部件將歸 Apple 所有。Apple 極力建議閣下在將涵蓋設備送修或更換之前,將涵蓋設備中存儲或記錄的資料和軟體予以錄製備份。在 APSS 下,如果在購買和註冊涵蓋範圍內的 Xserve 的同時也購買並註冊了一個 Apple 品牌的顯示器,則 Apple 涵蓋範圍包括了涵蓋設備和該顯示器。涵蓋設備所包含的 Apple 品牌的滑鼠和鍵盤也在 APSS 的涵蓋範圍之內。閣下所擁有的與涵蓋設備一起使用的Apple 品牌的RAM 模組以及Apple 品牌的PCI 擴展卡或圖形卡也在 APSS 的涵蓋範圍之內。如果在維修涵蓋期內,涵蓋設備或上述其他涵蓋產品有材料或工藝上的瑕疵,Apple 將自行選擇維修或更換該有問題的產品。但是,涵蓋設備中存儲或記錄的任何軟體或資料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不在 Apple 涵蓋範圍之內。Apple 將盡合理努力重新安裝涵蓋設備的原始軟體配置及其後續升級版本,但是對涵蓋設備的非原裝軟體
或資料不提供任何恢復或轉移。涵蓋設備的新型號發佈後三十(30)天內,
Apple 可限制服務提供或不提供服務。
b. 限制。本計劃不涵蓋以下內容:
i. 涵蓋設備的安裝、移除或處理,或者非涵蓋設備(包括配件、附件以及外設數據機等其他裝置)的安裝、移除、維修或維護,或者涵蓋設備的外部電力服務;
ii. 由於意外、濫用、疏忽、錯誤使用(包括由 Apple 或 Apple 授權服務商以外的人員的不當安裝、維修或維護)、未經授權的修改、極端環境刺激(包括極端溫度或濕度)、極端物理壓力、電壓刺激或干擾、電流的波動或起伏、閃電、靜電、火災、天災或其他外部因素所導致的涵蓋設備的損壞;
iii. 涵蓋設備的系列號已經被更改、損壞或去除;
iv. 非涵蓋設備裝置所造成的問題,包括非 Apple 品牌的設備,不論其是否與涵蓋設備同時購買;
v. 本計劃生效後,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規定要求提供的服務;
vi. 涵蓋設備維修期間替代產品的提供;
vii. 遺失或被盜的涵蓋設備。本計劃僅適用於被完整退回給 Apple 的涵蓋設備;
viii. 涵蓋設備的表面損壞,包括但不限於刮痕、凹痕、埠的塑膠破損;
ix. 電池等消耗性零部件,除非故障是由其材料和工藝上的瑕疵所造成;
x. 對涵蓋設備的預防性維護;或
xi. 涵蓋設備上存儲或記錄的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丟失。
c. 服務選擇。Apple 可通過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提供服務:
i. 送修服務。將需要服務的涵蓋設備送至 Apple 專屬零售店或提供送修服務的Apple 授權服務商,其將當場為閣下修理,或者轉至 Apple修理服務站點進行維修。當通知閣下修理完畢時,閣下應立即取回產品。
ii. 上門維修服務。對位於服務計劃支援網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所列上門維修服務涵蓋區域內的涵蓋設備,Apple 將提供上門維修服務。在該區域內有上門維修服務請求時,Apple 將派遣一名服務技術人員去涵蓋設備所在地提供服務。Apple 將盡合理努力在服務計劃支援網頁所規定的回應時間內派遣一名服務技術人員到現場。當服務技術人員在約定的時間趕到現場,卻由於客戶代表不在場而不能提供服務時,客戶可能需支付額外的費用。有關上門服務的更多資訊,包括服務涵蓋區域和回應時間,請查看服務計劃支援網頁。
iii. 直接郵寄服務。如果 Apple 認為閣下的涵蓋設備適合郵寄服務, Apple 會寄給閣下預付費的運貨單(如果閣下沒有了原包裝,Apple可以寄給閣下包裝材料),然後閣下就可以根據 Apple 的指示將涵蓋設備寄到 Apple 的維修服務站點。維修完畢,Apple 維修服務站點將向閣下返還涵蓋設備。如果閣下是按照我們的所有指示進行的,Apple 會支付涵蓋設備的來回運費。
iv. 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允許閣下對自己的產品自行維修。如果情況允許自行維修,則須按以下步驟進行:
1. Apple 要求返還被更換零部件的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 Apple 可能會要求信用卡授權,作為被更換零部件的零售價格及由此產生的運費的保證金。如果閣下不能提供信用卡授權,那麼閣下將不能享受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Apple 將為閣下提供其他服務。Apple 將會寄給閣下更換零部件、安裝說明書和要求寄回被更換零部件的信函。如果閣下按照要求將零部件寄回,Apple 將取消信用卡授權,這樣閣下就不需承擔零部件費用及來回運費。如果閣下未按要求寄回被更換的零部件,Apple 將收取信用卡授權金額。
2. 不要求返還被更換零部件的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Apple 將免費為閣下郵寄更換零部件、安裝說明書以及要求處理被更換零部件的信函。在自行維修零部件服務中,Apple 不承擔任何由此所造成的人力費用。
Apple 保留改變維修或更換服務方式以及隨時更改涵蓋設備享受某特定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上門維修服務)標準的權利。服務限於在要求提供服務的設備所在國能夠提供的服務種類。服務種類、零部件供應以及回應時間可能根據國家和地區而有所不同。如果涵蓋設備在設備所在國無法獲得服務的話,閣下將負責承擔運費及處理費用。如果閣下需要在設備購買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獲得服務的話,閣下應遵守與出口相關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並負責支付所有的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費。在提供跨國服務時,Apple 有權對有瑕疵的產品和零部件用符合當地標準的可比產品及零部件進行更換或修理。
d. 獲取服務。如需獲得本計劃下的服務,請登錄或撥打計劃確認書或服務計劃支援網頁所列 Apple 網站或免費電話。如果訪問網站,請遵照 Apple的指示請求維修服務。如果撥打電話,Apple 技術支援代表將為閣下服務,技術支援代表將會詢問閣下的計劃協定編號,建議並決定閣下的涵蓋設備所需的服務類型。所有的服務都須得到 Apple 的預先批准。請保留閣下的計劃確認書以及涵蓋設備和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如果 Apple 對於閣下的產品是否屬於計劃的涵蓋範圍有疑問,可能會要求閣下出示購買憑證。
2. 技術支援
a. 涵蓋範圍。本計劃下閣下可獲得的技術支援自涵蓋期開始之日起生效,至涵蓋期終止之日失效(簡稱“技術涵蓋期”)。在技術涵蓋期內,Apple將為閣下提供獲得電話技術支援和網路技術支援的資源。技術支援包括利用圖形用戶介面命令來協助安裝、啟動、配置、排除故障和恢復(資料恢復除外),包括存儲、找回和管理檔;解釋系統錯誤資訊;並決定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所有這些服務都與原始配置的涵蓋設備、設備上安裝的 Apple 專有的 Mac OS X Client 或 Server 軟體產品、以及 Apple 商業許可
的該等軟體產品的除 beta 版或預發行版之外的升級版(簡稱“支援產品”)有關。根據本計劃,Apple 將以解決具體、獨立並可以通過歸結于某個單一原因而得到解決的問題(簡稱“支援事件”)為目的提供技術支援。 Apple 將自行決定何為支援事件。當 Apple 提供下列任一資訊或通知時,支援事件即得到解決:(a)解決該問題的資訊;(b)有關如何獲取能解決該問題的軟體解決方案的資訊;(c)告知問題是由一個已知、不能解決的問題或與支援產品不相容的問題所造成的通知;(d)認定該問題可通過升級支援產品至較新版本而得到解決的資訊;或者(e)告知該問題已被認定為硬體設備問題的通知。技術支援將僅向閣下提供。Apple 將僅為協助閣下使用支援產品而賦予閣下非排他性的、不可轉讓的、有限的許可來使用技術支援。閣下不能使用或傳播 Apple 在技術支援服務中提供的資訊去支援第三方的使用。
b. 限制。本計劃不涵蓋:
i. 以不適當的方式使用或改裝支援產品,
ii. 使用不屬支援產品的第三方或 Apple 品牌的產品,不論該產品是否與涵蓋設備一同搭售,
iii. 閣下未將支援產品升級到當前較新版本,
iv. 使用支援產品,該使用可能通過使用或配置一個作業系統的非圖形命令行功能來解決,
v. 使用腳本、FX 腳本、編程、彙編、錯誤跟蹤、排除錯誤、基礎構架設計、內容創造、內容自定義、多媒體專案規劃/設計、資源管理、預算或培訓,
vi. 被指定為“beta”、“預發行”或“預覽”版的軟體,或被類似標注的軟體,或
vii. 涵蓋設備上存儲或記錄的任何軟體或資料的損壞或丟失。
c. 獲取服務。閣下可通過撥打計劃確認書或服務計劃支援網頁所列免費電話來獲取技術支援。
3. 客戶的責任。如需獲取支援,閣下必須根據 Apple 的指示註冊本計劃。一旦註冊成功,閣下可根據 Apple 的指示獲取支援。閣下將承擔與 Apple 建立和維持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的所有費用。閣下同意與 Apple 合作並遵守 Apple 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協助 Apple 診斷或複製問題。閣下應確保在提供支援期間,Apple 有權進入並使用涵蓋設備以及任何必要的第三方設備,包括所有的資料、硬體和軟體組成部分。某些第三方設備的擔保可能因未經授權的人員在其上實行支援服務而限制或取消其所提供的救濟。閣下有責任確保閣下可以接受 Apple 支援服務對擔保條款的影響。閣下對丟失或改變的檔、資料、程式的所有恢復和重建負責。閣下同意維持並執行一個完整的資料備份和災難性故障恢復計劃。閣下同意合理瞭解支援產品。當提供上門服務時,閣下將讓 Apple 或 Apple 的代理人自由的、安全的以及充份的進出閣下的設施,以便提供服務。閣下將確保閣下透露給 Apple 的任何資訊或資料並非保密或專有性質。閣下不得採用欺詐手段使用或濫用本條款和條件下獲得的支援。閣下同意保留涵蓋範圍證明文件及涵蓋設備和服務計劃的原始銷售憑證,以證實閣下的產品符合涵蓋範圍。
4. 法律責任限定。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會對閣下或任何後來的產品擁有者因本計劃下 Apple 的義務而造成的下列損失承擔法律責任:任何直接、間接或後繼的損失;恢復、重新編程、再造任何程式或資料的費用;未能維護資料的保密性所造成的損失;或任何商業、利潤、收入或預期節餘的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計劃下 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因對閣下或任何後來的產品擁有者承擔法律責任所需支付的費用不得超過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 Apple 明確地不擔保(i)維修或更換涵蓋設備而不對程式或資料造成任何風險或損失;以及(ii)維持資料的保密性。對於位於實施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的國家的消費者而言,本計劃下規定的利益是在該等法律法規提供的所有權利和救濟之外的額外利益。如果該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法律責任可以加以限制,Apple 的法律責任即限於自行選擇提供更換或修理涵蓋設備服務或是否提供服務。
5. 取消。在遵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Apple 可以不少於三十(30)天提前通知閣下改變或終止本條款和條件,包括服務計劃支援網頁上所規定的條款。如果 Apple取消本條款和條件,閣下將會就服務計劃的剩餘期間收到按比例退回的款項。如
果閣下作出虛假xx或違反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一規定,Apple 可立即終止本條款和條件。如果 Apple 因閣下的虛假xx或閣下對本條款和條件的違反而取消本條款和條件,閣下為服務計劃支付的款項將不能退回。閣下可隨時以任何理由取消本條款和條件。閣下可以通過郵件發送書面通知到以下第 8 條所列閣下購買所在國家或地區的 Apple 機構地點取消本條款和條件。閣下的取消通知一定要附上一份服務計劃購買憑證的副本。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如果閣下在 Apple 接受閣下的計劃或閣下收到本條款和條件(以兩者之間較後發生的時間為準)的三十
(30)天內取消,閣下將收到扣除在本計劃下已提供服務的價值後的全部退款。如果閣下在 Apple 接受閣下的計劃或閣下收到本條款和條件(以兩者之間較後發生的時間為準)超過三十(30)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根據剩餘的涵蓋期按比例退回的原購買價格,並扣除(i)以下第 8 條所列的適用取消費或者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10%)(以較少者為準),以及(ii)在本計劃下已向閣下提供服務的價值。任何條款和條件及其中包含的限制、除外條款和擔保,如果依據其含義及下上文在本條款和條件終止後仍應當有效,則在本條款和條件終止後繼續有效。
6. 計劃轉讓。閣下可以通過郵件發送書面轉讓通知到以下第 8 條所列閣下購買的所在國家或地區的 Apple 機構地點轉讓服務計劃。書面轉讓通知必須包含服務計劃協定編號、服務計劃的購買憑證、受讓人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位址。
7. 一般條款
a. 服務計劃的提供。服務計劃僅在以下第 8 條所列國家或地區內提供銷售。
b. 不可抗力。對於其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原因造成的延遲履行或不履行,
Apple 不承擔責任。
c. 使用支援服務。本條款和條件支援旨在僅用於商業或教育環境的涵蓋設備。
d. 除擔保外的額外權利。該權利不構成一項擔保。涵蓋設備可能附帶 Apple的一項有限擔保。閣下有責任去審閱該擔保的條款,以確定其所包含的權利和救濟。本條款和條件規定的權利,屬在涵蓋設備的擔保之外的權利。
e. 利用第三方。Apple 可以把其在本條款和條件下的義務的履行分包或指派給第三方,但是 Apple 在本條款和條件下對閣下承擔的義務並未因此而解除。
f. 額外服務。作為服務計劃的一部分而提供的任何額外的服務,皆受本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如有作為本服務計劃支援的一部分而提供的軟體,其著作權屬於 Apple 和/或 Apple 的供應商。閣下僅能以支援支援產品為目的而安裝、複製並使用軟體,但不能反彙編、倒序製造、修改、出租、租賃、出借軟體或製作軟體的衍生品,除非適用法律允許。如果軟體受另一許可協定條款的制約,則軟體的使用條款受該許可協定條款的制約。如果閣下訂購一個 AppleCare 服務零部件工具箱,閣下承認其價格不在本服務計劃範圍之內。
g. 棄權;可分割性。對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不構成對任何隨後的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如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認定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一條款無效或不能執行,其餘條款仍然完全有效,並且雙方將以有效並可執行的條款替代無效或者不能執行的條款,該替代條款要滿足雙方當初的意圖以及本條款和條件的經濟效果。
h. 電話錄音。在提供支援服務時,為了保證品質和用作參考目的,Apple 可對 Apple 和閣下之間的部分或全部電話內容進行錄音。
i. 管轄法律。本條款和條件受以下第 8 條所列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管轄。
j. 客戶資料。閣下同意並理解,為了履行服務計劃下的服務和支援義務, Apple 有必要收集、處理和使用閣下的資料。這可能包括有必要傳送資料到其位於歐盟、南非、澳大利亞、印度、日本、加拿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美國的關聯公司或服務供應商。Apple 實施的安全措施應可保護閣下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或披露以及非法破壞。閣下對閣下向 Apple 提供的有關資料處理的指示承擔責任,Apple 將合理必要地遵守該指示,以履行本計劃下的服務和支援義務。如果閣下對上述規定持不同意見,或對於閣下的資料在此種處理過程中可能受到的影響有疑問,請按照所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繫 Apple。
k. 隱私。Apple 將根據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提供的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來保護閣下的資訊。如果閣下希望訪問 Apple 持有的有關閣下的資訊或閣下想變更該資訊,閣下可以訪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來更新閣下傾向的個人聯繫方式,或者閣下可以就具體問題聯繫 privacy @xxxxx.xxx。
l. 完整協議。本條款和條件,包括本條款和條件中提及的額外條款,構成了 Apple 和閣下之間就服務計劃及該計劃下提供的服務的全部協定,並取代了之前關於該標的事宜的所有討論、協定和理解。對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增加、刪減或變更對 Apple 不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增加、刪減或變更是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 Apple 的授權代表簽署。閣下對提交的任何訂單或其他文件施加的任何條款或條件將不具任何效力,並被明確拒絕。未經 Apple 書面同意,本條款和條件不得續展。
8.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規定
如本計劃其他任何條款與下列規定不一致,以下列規定為準:
a) 阿富汗、孟加拉國、不丹、汶萊、柬埔寨、關島、印尼、老撾、新加坡、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斯里蘭卡和越南: 合約方--蘋果南亞有限公司,地址為 7 Ang Mo Kio Street 64,Singapore,569086(簡稱“Apple”)。 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南亞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7 Ang Mo Kio Street 64,Singapore,569086。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45(新加坡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南亞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7 Ang Mo Kio Street 64,Singapore,569086。 一般條款(第 7 條)--本計劃僅在孟加拉國、柬埔寨、關島、印尼、老撾、新加坡、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斯里蘭卡、泰國和越南提供並有效。新加坡共和國法律管轄本計劃。
b) 香港: 合約方--蘋果亞洲有限公司,地址為xxxxxxxxxxx 0000x(簡稱“Apple”)。 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亞洲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xxxxxxxxxxx 0000 x。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
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195(港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
(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亞洲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xxxxxxxxxxx 0000 x。 一般條款(第 7 條)--本計劃僅在香港地區提供並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本計劃。
c) 澳大利亞、斐濟、巴布亞新磯內亞和瓦努阿圖: 合約方—蘋果有限公司,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x Xxxxx,XXX,0000,Xxxxxxxxx(簡稱“Apple”)。 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x Xxxxx,XXX,0000,Xxxxxxxxx。如果閣下在收到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50(澳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x Xxxxx,XXX, 0000,Xxxxxxxxx。 一般條款(第 7 條)--本計劃僅在澳大利亞、斐濟、巴布亞新磯內亞和瓦努阿圖提供並有效。新南威爾士法律管轄本計劃。
d) 新西蘭: 合約方--蘋果有限公司,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 Xxxxxx,XXX 0000,Xxxxxxxxx (簡稱“Apple”)。 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 Xxxxxx,XXX 0000,Xxxxxxxxx。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50(新西蘭元)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x XX Xxx X0000,Xxxxx Xxxxxx,XXX 0000,Xxxxxxxxx。 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新西蘭提供並有效。新南威爾士法律管轄本計劃。
e) 印度: 合約方--蘋果印度私營有限公司,地址x 00xx Xxxxx,Xxxxxxxx Xxxxx X,XX Xxxx xx 00,Xxxxxx Xxxxxx Xxxx,Bangalore 560-001,India (簡稱“Apple”)。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印度私營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x 00xx Xxxxx,Xxxxxxxx Xxxxx X,XX Xxxx xx 00,Xxxxxx Xxxxxx Xxxx,Bangalore 560-001,India。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 1,300 INR(印度盧比)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
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印度私營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19th Floor,Concorde Tower C,UB City no 24,Vittal Mallya Road,Bangalore 560-001,India。 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印度提供並有效。印度共和國法律管轄本計劃。
f) 韓國: 合約方--蘋果電腦韓國有限公司,地址為 3201 ASEM Tower,159 Samsung-Dong,Kangnam-Ku,Seoul 135-090,Korea (簡稱“Apple”)。 取消 (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韓國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3201 ASEM Tower,159 Samsung-Dong,Kangnam-Ku,Seoul 135-090,Korea。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 32,000 SKW(韓國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韓國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3201 ASEM Tower,159 Samsung-Dong,Kangnam-Ku,Seoul 135-090,Korea。 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韓國提供並有效。韓國共和國法律管轄本計劃。
g) 中國大陸: 合約方--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地址為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1266 號恆隆廣場 45 層,郵編:200040(簡稱“Apple”)。 維修或更換服務(第 1c(ii)條)--如果涵蓋設備位於中國大陸境內 Apple 授權上門維修服務商所在地的方圓 30 公里以內,則許多臺式電腦可以享受上門維修服務。 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1266 號恆隆廣場 45 層,郵編: 200040。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 220 元(人民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
--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中國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1266 號恆隆廣場 45 層,郵編: 200040。 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中國大陸提供並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計劃。
h) 臺灣: 合約方--蘋果電腦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臺灣分公司,11047 台北市信義xxx路 1 號 19 樓(簡稱“Apple”)。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臺灣分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臺灣臺北敦化南路二段 333 號 16A。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 900 元(新臺幣)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 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電腦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臺灣分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11047 台北市信義xxx路 1 號 19 樓。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臺灣提供並有效。臺灣法律管轄本計劃。
i) 泰國: 合約方--蘋果南亞(泰國)有限責任公司,地址為 25th Floor,Suite B2,Siam Tower,989 Rama 1 Road,Pataumwan,Bangkok,10330(簡稱“Apple”)。取消(第 5 條)--如果取消,將書面通知寄至 Apple 南亞(泰國)有限責任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25th Floor,Suite B2,Siam Tower,989 Rama 1 Road,Pataumwan,Bangkok,10330。如果閣下在收到本計劃超過 30 天後取消,閣下將收到在本計劃原購買價格基礎上的比例退款,減去(i)取消費 1000 泰銖或比例退款金額的 10%,以較少者為準,和(ii)在本計劃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的價值。轉讓(第 6 條)--如果轉讓,將書面通知寄至蘋果南亞(泰國)有限責任公司的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地址為 25th Floor,Suite B2,Siam Tower,989 Rama 1 Road,Pataumwan,Bangkok,10330。 一般條款(第 7 條)--此計劃僅在泰國提供並有效。泰國法律管轄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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