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附件:
保密协议
甲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乙方:广州澳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同项目顺利开展,避免因一方信息泄露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承诺遵守本保密协议内容。
一、保密信息定义
x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讨论、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政府信息、公司计划、运营信息、财务信息、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
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3.乙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
4.其他甲乙一方合理认为并xx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
第十五章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保密信息的原提供方书面形式授权下,另一方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保密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有信息披露给他人。甲乙双方所有经手人员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1.双方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
2.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乙双方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项目参与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
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对方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任一方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则长期有效。
甲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乙方(盖章):广州澳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