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SWXZB-2020-030
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SWXZB-2020-030
采购人:衡水市公安局xx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标代理单位: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WXZB-2020-030
项目名称: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96 万元最高限价:70.96 万元
采购需求: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其他售价:0
2020 年 10 月 1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
2 、 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187855/66187858。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惠招标(xxxx://xxx.xxxxxxxx.xxx)”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0000-00000000/66187858。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惠招标”(xxxx://xxx.xxxxxxxx.xxx)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衡水市公安局xx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 衡水市桃城区xx路
联系方式: xx 0318-2886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 278 号 联系方式: 0318-2076265
项目联系人: xx 电 话: 0318-20762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衡水市公安局xx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地址:衡水市桃城区xx路 联系方式:xx 0318-288622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 278 号 联系方式:xx 0318-2076265 |
1.1.4 | 项目名称 | 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 |
1.1.5 | 实施地点 | 和平西路派出所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 |
1.3.2 | 工期 | 30 日历天 |
1.3.3 | 质量目标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 年 10 月 1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4000 元 1、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账户:衡水工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开发区支行 2、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企业须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 注: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等内容。投标文件内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 户行名称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投标人所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以银 行格式为准,但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额和投标有效期等。 | ||
3.6.4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单独递交)(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 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 |
3.6.5 | 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适用于纸质投标)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文件厚度超过 3cm 后可以分册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适用于纸质投标)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纸质投标文件地点:衡水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 “惠招标”。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需携带电脑及企业CA 准时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 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鼓励投标人远程开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转为纸质开标 和评标,以纸质文件为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确定 方式 | 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1 投标最高限价:70.96 万元 | ||
10.2 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 ||
10.2.1 |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平 台 、 “ 惠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同时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 |
10.3 知识产权 | ||
10.3.1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 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4 同义词语 | ||
10.4.1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业主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 人或采购人或需方”和“承包人或投标人或供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5 监督 | ||
10.5.1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 | |
10.6 解释权 | ||
10.6.1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10.7 付款方式 | ||
10.7.1 |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具体付款时间和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 |
10.8 电子签章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8.1 | 目前河北 CA 只办理电子的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手写签名章或印鉴,不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只要求投标人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章或 印鉴,其他的签字和盖章不做要求,避免出现因为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 |
10.9 其他事项 | ||
10.9.1 | 1、由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需要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 2、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适用于电子投标文件) | |
10.9.2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 正 2 副,签订合同时 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由采购人审核。 | |
10.9.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附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 |
10.9.4 | 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目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供货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投标人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已报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投标人资格文件
7、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
3.2.3 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
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导入电子标书编制工具软件形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的表格其内容必须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投标文件正本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4 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不能修改,否则将认定该分部分项不得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3.2.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要承担的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2.7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参考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成本。
“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
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xx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
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
3.2.8 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9 安全生产、xx施工费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填报,在清单中单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措施项目可以增项不可以减项,不需要的项目填“0”,未填项将被视为报“0”;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
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1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 对于未能按 3.4.1 和 3.4.2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
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4.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应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 标, 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适用于纸质投标)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适用于纸质投标)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适用于纸质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适用于纸质投标)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纸质投标)
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适用于纸质投标)
4.3.1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签到登录网上虚拟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鼓励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唱标人、记录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投标人使用 CA 在线解密;
(4) 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CA 电子签名);
(5) 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CA 电子签名或在纸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
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
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 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顺序,评选出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意见,依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应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应依次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将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活动。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中标方
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评委会的评标结果,达成如下工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范围三、合同工期四、工程质量五、合同价款
x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款,金额(大写) ,¥ 元。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质量监督和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在乙方竣工提出验收后,甲方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八、工程款的支付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工程质量,对不合格的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修,直至达标。
2、甲方有权对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请求索赔。
3、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4、甲方有义务协助工程现场,便于乙方施工。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利的施工环境。
3、乙方有义务保证其工程质量,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修复。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解释有关问题。十一、违约与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如乙方拒绝对不合格的部位修复,按需修复部位的造价扣除工程款。
3、由于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责任方赔偿损失;同时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责任,相应赔偿。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十三、本合同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年 月 | 日 | 年 月 日 |
第五章 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供货周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5、初步评审;
(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
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a.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b.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c.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e.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f.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g.不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的;
h.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在电子平台明确答复,并电子签章。
6、详细评审
6.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6.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中小企业认定时,投标文件中放置如下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相关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投标文件中放置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投标文件中放置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标报告;
9、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解散。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2、评标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
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投标报价(6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60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有效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且不低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成本价的报价。注:评委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则投标人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于成本竞价,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
2、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 4 | 科学合理得 4 分; 较科学合理得 3.9 分; 一般得 0 分。 |
2 | 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 | 4 | 方案及方法科学合理得 4 分; 方案及方法可行得 3.9 分; 方案及方法欠合理得 0 分。 |
3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4 | 质量目标明确、措施保障有力得 4 分; 质量目标较明确、措施较有力得 3.9 分; 质量目标一般、措施一般得 0 分。 |
4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总进度计划 | 4 | 组织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得 4 分; 组织措施较科学、保障较有力得 3.9 分; 组织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得 0 分。 |
5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4 | 组织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得 4 分; 组织措施较科学、保障较有力得 3.9 分; 组织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得 0 分。 |
6 | 确保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4 | 组织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得 4 分; 组织措施较科学、保障较有力得 3.9 分; 组织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得 0 分。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4 | 计划科学合理、措施保障有力得 4 分; 计划较科学合理、措施较有力得 3.9 分; 计划一般、措施一般得 0 分。 |
8 | 项目机构组成情况 | 4 | 科学合理得 4 分; 较科学合理得 3.9 分; 一般得 0 分。 |
9 | 施工节能降耗措施 | 4 | 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得 4 分; 措施较科学、保障较有力得 3.9 分; 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得 0 分。 |
10 | 扬尘治理保证措施 | 4 | 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得 4 分; 措施较科学、保障较有力得 3.9 分; 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得 0 分。 |
3、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评委对同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一样,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4、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顺序,采购人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资格后审情况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 | |
2 | 资质证书 | 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3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 | |
5 | 投标保证金 | 有效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 | |
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 | |||
评标委员会小组签字 |
注:审查表中各项全部合格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附表 2: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情况记录 |
1 | 投标文件章印齐全 | |
2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3 | 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
4 | 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5 | 投标文件的其他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 ||
评标委员会小组签字 |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并作废标处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电子文件
和平西路派出所房屋修缮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SWXZB-2020-030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投标人资格文件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总价(大写): 元
(RMB¥ 元) ,工期为 ,质量标准为 。
2、愿意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书在开标后 60 日历天内有效。
投 标 人: (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序 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
2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3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
注:此处需附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报价工程量清单
1.封面
工程投 标 总 价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2.扉页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认真阅读下面的文字说明,以便较完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种图表应按附后的表格式填写或编制。
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 施工总平面图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 力 | 备注 |
(2)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1. 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中,应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后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投标人资格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情况简要介绍;
(3)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的证明文件;
➁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以上各种图表可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整个响应文件中表示一次即可。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工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服务单位 | |||||
一旦我方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的项目管理机构,机构人员的配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 |||||
建造师 证书编号 |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