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织物洗涤、收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0692- 229C05580140),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注: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织物洗涤、收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0692-229C05580140),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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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
二、 服务标准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的范围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及其分院(以下简称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服、工作人员值班织物、病人织物(包括传染病人织物)、手术室布类用品、供应室布类用品、被褥、毛毯、窗帘、隔帘等织物的回收、洗涤和配送。洗涤污垢包括人体污渍、血渍、食物油渍、尿垢、粪便、药渍等各种污渍,洗涤效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标准,包含乙方负责每天两次(除春节、节假日每天一次)到医院各科室(包括住院部各病区、门急诊、辅助科室、办公楼、研究所等医院所有部门)收污衣,一次送洁衣的整个过程服务。
(二)项目要求: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洗涤数量进行增减,以洁衣数量为洗涤付费计算量(以每天双方签名的各科室洗衣单为计数依据)。报价中必须包含医疗洗涤、洗涤收送服务中所有成本,收发、运输、洗涤、包装、检验、完税和洗涤整个过程服务中的人工、运输工具等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按规定与员工签定合法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重大疾病保险及职业暴露处理等各种保障费用,并列明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等标准,待遇不能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按时发放。在特殊情况下,因采购人原因致使投标人员工加班,加班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三)管理要求:
1. 乙方须具有较丰富的同类项目医用织物洗涤方面的工作经验,应具有医院织物洗涤、收送服务能力,提供合同或证明合作关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2. 乙方日常须按照织物回收、运输、分类洗涤消毒、烘干、烫平、折叠、打包的操作流程进行,质量要达到标准要求。洗涤材料按照卫生行业洗涤卫生标准及无毒、环保规定。
3. 收送员工需初中或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读听写语言能力,能接受智能手机简单工作软件使用,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必须具有责任心强,服务态度良好,着装统一、佩戴工牌,做到xx礼貌、大方得体。遵守医院的规定,爱护医院的财产。
4. 甲方每季度不定期对洗涤消毒后 300 件织物的质量抽样进行性状、表面污迹、破损缝补及时性等检查及微生物学检测,并每月下旬收集使用科室对织物洗涤消毒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乙方,乙方针对问题要查找原因,及时、认真处理,并将持续改进资料交甲方备案。
5. 甲方不负责提供给乙方工作人员休息场所,提供污衣收运场地及洁衣xx库房。洁衣xx库房及相关使用场地的清洁和消毒(含清洁剂、消毒剂、工具),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可不定期到乙方的洗涤现场对工作质量进行巡查、监督,乙方需如实提供洗涤、消毒材料合格资料。乙方每半年一次向甲方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送洗织物及洗涤工作现场的相关检测报告。若由于乙方工作质量问题或失误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害,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乙方负责每天两次(除春节、节假日每天一次)到医院各科室(包括住院部各病区、门急诊、辅助科室、办公楼、洗衣部等医院所有部门)指定的交接处收污衣,送洁衣。实行每天两收一送制度,第一次收送时间是:上午 7:00--9:30;第二次收时间是:下午 13:30--14: 30;北院区生殖中心每天一收一送,收送时间:上午 4:30--5:30。甲方可提供目前送洁
物使用的运输推车,在本院内免费使用,维修由乙方负责,需报废时,交还甲方处理。
8. 乙方负责除麻醉手术科、产科的手术包、接生包内织物及手术衣不作清点外,乙方负责和医院其他科室(包括住院部各病区、门急诊部、辅助科室、办公楼等医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出洗织物的清点工作,并以双方签名为确认。
9. 乙方污衣袋将有色和无色、病人和工作人员的污织物分开打包,对甲方的织物要有专用洗衣机,专机专洗,病人和工作人员织物分开洗,分开烘干,同时不得和其他医院混洗,混烘干,混放等。
10. 乙方洁衣上送科室的品种、数量,除甲方通用病人织物按需配送(依据科室前一天报送的需要量配送)不允许欠数外,甲方其他科室的特殊病人织物、工作服、值班织物及其他特殊织物,需依照前一天科室收污衣的品种数量为准交付;若洗涤消毒后织物仍污迹残留明显或因未缝补破损,退回乙方免费回洗或缝补,而回洗或缝补要有记录,欠数时间不应过 3 天,否则按织物丢失处理。
11. 乙方需根据科室污衣篓的大小,提供污衣收集袋装盛污衣,并每天一用一洗;负责将病人、工作人员、婴儿织物、手术织物等需清洁、消毒的织物分类打包上车(盛装的衣袋保证洁净,不可有破损霉烂)。打包污衣的污衣袋和打包洁衣的洁衣袋,由乙方提供使用。
12. 洗衣单、配送记录、回洗(缝补)单等一切单据均由乙方提供,所有单据均一式三联,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名确认的单据为有效。三联存放:甲方各科室一联、乙方二联、甲方主管负责人三联;每周一次把上周各科室联单交甲方主管负责人。
13. 甲方交洗涤的织物,乙方除清洗、干燥、叠好、熨平、打包外,要对有破损或无钮扣、缺绑绳的织物给予及时免费缝补及补钉钮扣。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补丁和纽扣大小,颜色应与原来的布色和纽扣基本一致,不可过大、过小,或色差过大。缝补时间不超过 3 天。
14. 织物的更新、补充、新增投入以及自然损耗织物的报废补充由甲方负责。对于磨损率大于 50%以上(雅和病区磨损率大于 20%以上)的织物或无法缝补的织物,每季集中交甲方主管负责人核实作报废处理。
15.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损坏、丢失甲方的洗涤织物,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标准:损坏洗涤织物按该织物的新旧程度,双方折旧赔偿;丢失甲方洗涤物品,按:丢失洗涤织物件数小于或等于总洗涤件数 0.01%,按购入价进行赔偿;丢失洗涤织物件数大于总洗涤件数 0.01%,超出部分按购入价的 1.5 倍赔偿。
16. 甲方每月对 300 件织物洗涤、缝补抽样合格率<98%(含 98%),扣罚乙方人民币 1000 元/次;合同期内有超过三次合格率<98%(含 98%),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7. 甲方根据日常巡查发现或科室投诉不按合同时间及规定路线收送、没做到两收一送、送洁衣数量不够、污衣袋(含普通收集袋及特殊病人织物收集袋)/洁衣袋不够用、乙方服务态度
差(和甲方人员发生争吵等),未按甲方规定要求落实工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房、推车脏乱、清洁物品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达标等情况,查证属实,甲方无需其同意,可对乙方按规定进行相应的扣罚。情况每发生一次,乙方均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 500 元/次
投诉计算。在合同期内同类投诉出现两次以上的,甲方可根据情况作出 3 倍扣罚,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8. 乙方员工如有偷窃行为,处理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需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经济损失。该员工不留本院使用。
19. 甲方每月对使用科室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大于或等于 90%不扣月服务费;连续两个月满意率小于 90%,大于或等于 85%,扣人民币 1000 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小于 85%,大于或等于 80%,扣人民币 5000 元;连续三个月满意率小于 8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乙方应考虑到停水(市政行为外)、停电、停气及设备,交通受阻等因素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织物的供应,必须制订安全、有效的应急预案,以确保甲方织物的供给;如因而使甲方的织物使用受影响,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在应急期间内有权将织物送外单位洗涤,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在非应急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织物分包给其它单位洗涤。
21. 乙方需配合甲方对织物管理进行信息系统建立及使用。
22. 乙方须派驻一名拥有医疗洗涤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管理,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洗涤织物供应,监管、巡查、协调工作。
(四)其他要求:
1. 收污衣送净衣基本流程要求:
1)收污衣时:乙方与甲方科室双方当面清点无误后,在洗衣单上双方签名,洗衣单留一份给科室,交一份总务科。送洁衣时:科室拿出上次洗衣单,核对数量和品种,清点无误后,在洗衣单收货处签名。
2. 洁净度要求:
2)符合医院织物洗涤行业标准,洗涤织物洁净鲜亮,污物迹,工作服袖口、胸前要特别注意去污处理。对于沾染污垢或被染色的部位,应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
3. 洗涤消毒环境要求:
1)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区域划分清楚并有明显的标志,各区间有屏障相隔。
2)污染区为病人污织物分检、清点、处理、清洗间;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污织物(口罩、工作服、值班织物)分检、清点、处理及清洗间;清洁区为洗净织物晾(烘)干、缝补、熨烫、
摺叠、储存、发送间。
4. 洗涤设备要求
1)洗衣机数量充足,可供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织物专机专洗。
2)洗衣机卫生洁净,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对织物损伤小。
5. 织物的分类和洗涤消毒要求
1)病人织物和医务人员织物(值班织物、工作服)必须分类和专机洗涤,不得混洗;我院织物不能和其他医院的织物混合洗。
2)一般污染织物:包括医务人员值班织物、办公楼出洗织物。其洗涤消毒方法:棉质织物用 1%消毒洗涤剂 70℃以上温度(化纤织物只宜 40℃~45℃)在洗衣机内洗 25min,再用清水漂洗。
3)传染性织物:包括医务人员织物(工作服、隔离衣),病人织物、手术室所有织物和织物收集袋。根据受污染的程度分为:无明显污染的传染性织物、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传染性织物、特殊传染性织物三类。其洗涤消毒方法分别为:
①无明显污染的传染性织物: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 30~60 分钟,然后用清水漂净。
②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传染性织物:在用热水洗涤前,先用冷洗涤液或 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将该洗液煮沸消毒弃去,经清水漂洗后,再按第 1 条洗涤消毒,污染的洗液须煮沸消毒弃去。
③特殊传染性织物:指受特殊病原体污染的织物,用特殊专用的污衣袋或感染性废物黄色塑料袋包装,有明显标识的织物。先用 10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30 分钟,再按第①条洗涤消毒,并指定专人、专机清洗。
6. 织物消毒洗涤各区域流程的使用及工作要求
1)设洁污人流、物流通道。人流由x到污,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交叉或逆行。
2)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指引,做好防护措施出入各区域,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水鞋或塑胶密封胶鞋等。
3)各区域工人分工合作,不得在各区域随意走动,严禁由污染区未经更衣换鞋到清洁区,工作人员进入洗净织物储存,必须洗手、换入室清洁拖鞋。患有化脓性皮肤病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熨烫、摺叠织物。
7. 织物晾(烘)干、熨烫、摺叠、储存要求
1)对工作人员和病人织物;一般污染和传染性的织物洗涤消毒后要分区晾(烘)干、熨烫、摺叠和储存,不得混杂。熨烫时要特别注意曾受或易受污染之处。儿科织物应有专用烘干、熨烫、摺叠、储存织物处,不可与其他织物混淆。
8. 洗净织物质量要求:
1)每年两次(特殊性可增加,如流行病)向甲方提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达到标准。
2) 洗净织物要做到无异味、臭味、污渍、无血渍、无破损。
3) 免费对有破损、掉纽扣的织物进行修补,实在不能修补的,交医院办理织物报废手续。
9. 织物收集运送要求:
1)医务人员污织物(工作服、值班织物)与病人污织物必须分开、分类,清点、收集并分袋独立密封包装,不得混放。
2)每天按时到医院各科室收、送出洗的织物,按数量送回,不能丢失织物。
3)收污织物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10. 织物收集运送工具配置要求:
1)运送车辆:乙方应安排专用运输车辆,并保证车辆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及紫外光照射消毒。
2)运送通道: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洁污专用通道装卸织物,不得交叉通行。
3)收送织物:织物收集袋应保持密闭直至清洗。所有洗净织物应按科室工作人员与病人织物类型分类送回。
11. 洗衣环境卫生、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要求:
1)半污染区、污染区的清洁消毒:保持良好通风,上、下午工作后用含 500mg/L 有效氯溶液拖地一次后,用紫外线灯照射 1 小时,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2)清洁区的保洁:上班时开窗通风,用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拖地,保持清洁。下班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再用清水拖擦一次。
3)机动车辆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必须用 20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车内外喷雾至表面湿润,作用 60min,并做好相关记录。
4)洗衣房的污织物装卸手推车每日用 10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洁净织物手推车每日用清水进行擦拭。
5)清洁卫生用具分区标识,分区使用,不准跨区,用后清洁消毒、洗净挂起晾干。
6)洗衣房的洗衣池(机)洗衣后应消毒。洗衣房洗后处理区及清洁区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并定期消毒。
7)对洗后织物、工作区空气、洗衣机把手、熨烫台、工作人员的手等每月进行监测。
12. 洗衣房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直接从事织物洗涤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防疫机构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消毒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
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洗衣工作。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及各种工作流程。
4)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了污染或具有传染性的织物后,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
5)污染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工作服、鞋,并及时更换,不得留长指甲。
13.新版定制工作服的洗涤方法及流程
工作服面料成份:85%聚酯纤维,15%粘纤,
密度:经向 505 根/10cm,纬向密度 260 根/10cm, 克重:245 克/㎡,洗涤方法操作:
1)新版制定工作服送回厂后,先使用智能设备扫描核点工作服数量,交由专人分拣,针对重污渍进行人工处理;
2)分拣处理好后的工作服先进机清水预洗 2 分钟,添加 1kg 洗衣粉/洗涤剂洗 3 分钟,再添加乳化剂 300g、双氧水 1000mL 洗涤 3 分钟之后,开始升温至 50 摄氏度主洗 15 分钟,主洗后进行阶梯式加水,四次降温过水,高脱三检查后岀机;
3)洗涤出机后,进行烘干环节时将温度控制在 90 度,烘至 8 成干时,关闭加温键;降温低至常温,然后打开烘干机风干衣服;
4)将烘干后的工作服进行人工熨烫,使衣服圆润平服,保型挺括,符合人体凹凸椭圆形效果;完成熨烫工序的教授工作服,进行单独打包装箱处理,经智能设备扫描后确认出仓工作服数量,与医院主管部门沟通后,将由运输单独送回指定位置,医院主管部门确认送回数量。
14.乙方服务品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接受院内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实际服务水平、洗涤消毒设备、现场环境等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标准。
三、支付方式:
1. 结算方式:
1.1 在服务期内,采购人(甲方)按月支付洗涤费用给中标人(乙方)。采购人(甲方)按合同单价和当月通过验收的洗涤数量如实结算洗涤费。 采购人(甲方)在收到中标人(乙方)每月报表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当月洗涤费。
四、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服务细则及其它有关合同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
1.2 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3 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4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和本合同维护细则要求执行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2.3 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作出合理赔偿(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行政仲裁的结果赔偿)。
六、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 乙方在签订合同 5 日内,应向甲方提交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 %的即
¥ 元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 当发生服务违约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款。
3. 在乙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后 30 天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六、合同转让与分包
x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合同终止
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 30 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2、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额 900 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八、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 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
x合同的执行问题。九、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合同生效
x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十一、其 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各种书面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