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保垒机 天融信 TopSAG NSAG-311288 1 台 65000.00 65000.00 2 日志审计 绿盟 LAS-(NX3)V2.0 1 台 66000.00 66000.00 3 数据库审计 天融信 TopDAPTDAP-35329 1 台 75000.00 75000.00 4 备份一体机 天融信 TDSM-SBUTMB-0810CDM-24T 1 套 154000.00 154000.00 5 动环监控系统 依米康龙控 iSmart...
陇县中医医院
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提升项目合同
采购人:陇县中医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人:宝鸡昊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项 目谈判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 | 保垒机 | 天融信 TopSAG NSAG-311288 | 1 | 台 | 65000.00 | 65000.00 |
2 | 日志审计 | 绿盟 LAS-(NX3)V2.0 | 1 | 台 | 66000.00 | 66000.00 |
3 | 数据库审计 | 天融信 TopDAP TDAP-35329 | 1 | 台 | 75000.00 | 75000.00 |
4 | 备份一体机 | 天融信 TDSM-SBU TMB-0810CDM-24T | 1 | 套 | 154000.00 | 154000.00 |
5 | 动环监控系统 | 依米康龙控 iSmart | 1 | 套 | 34000.00 | 34000.00 |
6 | 杀毒软件 | 深信服端点安全软件V3.0 (PC基础版)(*100套);深信服端点安全软件V3.0(服务器旗舰版)(*25套);软件升级(服务器端)(*3年); 软件升级(PC端)(*3年) | 1 | 套 | 35860.00 | 35860.00 |
7 | 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报告及备案证明 |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 通过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 证》证书的等保测评机构提供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三级测评报告及《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 1 | 项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 总价 | 小写:¥ 489860.00 元 大写:肆拾捌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 |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二、工期及验收
工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
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的质量、技术标准按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付70%,即,342902.00,等保备案证明后付 27%,即,132262.20,剩余3%,即,14695.80,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做好采购人与乙方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监管工作。
(2)对乙方的质量、计价和服务承诺及开出的发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3)如乙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或服务质量低劣,或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的协议供货商资格。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情况。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采购人履行响应文件和本协议及具体合同中规定的服务与承诺。
(2)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响应文件及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3)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规定结算费用。
(4)如实记录采购人业务要求,统计相关资料
(5)乙方在每一单合同完成送货验收后,须请采购单位填写用户评价表,作为甲方对乙方的日常考核的依据(本协议到期后送甲方)。
(6)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采购单位的违约行为。五、违约责任
1、乙方按投标规定质量标准进行履行合同。
2、如果乙方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果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款从其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六、验收
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的等保测评机构提供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报告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 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的补充、修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符合本次项目最终采购要求,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涉及的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完后由甲方保存,未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将不再退还。
甲 方:陇县中医医院(公章) 乙 方:宝鸡昊海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陇县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2703090201201000078961
电 话:0917-4606142 电 话:0917-4604300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