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重要提示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xxx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8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75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不同。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55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xxx.xxxxxx.xxx.xx>进行了公开披露。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募集发行,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次更新主要依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进行修订。
目录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3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10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09
十八、风险揭示 11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6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66
二十五、备查文件 167
一、绪言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以及《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流动性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
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并不能克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xxxx X x 00 x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xxxxx电话:95046
联系人:xx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6.8% |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6% |
芜湖xx投资有限公司 | 5.6% |
新疆天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 |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 |
合计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xxxxx,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xx巴巴集团企业融资部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官。
xxxxx,董事,本科。历任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合伙人。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董事会秘书。
祖国明先生,董事,本科。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师,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OO助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总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部总经理。
xxxx,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历任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xx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普惠金融总部总经理、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天津国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天信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车金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xxxxx,董事,总经理,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xx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国际部副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前门支行行长助理,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轨道交通部总经理,贵州银行行 长助理兼贵阳管理部总经理,福建海峡银行首席投资官兼上海金融业务研发中心、资产合作管理部总裁,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现任上海铁林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xx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xx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长聘副教授、助理院长。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xxxxx,监事会主席,本科。历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北京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兼融产结合推进办副主任,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综合管理总部总经理、京津冀区域总部副总经理。
xx女士,监事,硕士。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副总经理。
xxxx,监事,硕士。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xx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xx女士,监事,硕士。2008年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内控合规部高级合规经理、部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xx先生,监事,博士。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史明慧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高级产品经理,现任公司产品部负责人、券商业务部执行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xxxxx,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xx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
经理。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深基金经理。
xxxxx,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 年 8 月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 年 3 月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
xx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个人金融处处长,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人、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高端客户业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督察长、风控负责人,本科。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2006 年 6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风控负责人。
xxxxx,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北京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北京淘宝科技有限公司)淘宝基础平台技术部高级技术专家,北京思德泰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总监,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商城业务部高级技术总监,2022 年 7 月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xxxxx,财务负责人,本科。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师、审计经理、高级经理,普xx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2018 年 4 月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
04 月)、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3 月至 2022 年 04 月)、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08 月至 2020 年 09 月)。现任本公司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天 弘甄选食品饮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xxx先生,企业管理硕士,15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同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投资经理,深圳桐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 年 4月加盟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天弘港股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xxxxx,任职时间:2009 年 04 月 04 日至 2010 年 04 月 16 日。
xxxxx,任职时间:2008 年 12 月 02 日至 2011 年 03 月 23 日。
xxxxx,任职时间:2011 年 03 月 16 日至 2012 年 03 月 24 日。
xxxxx,任职时间:2012 年 0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01 月 29 日。
xxxxx,任职时间:2014 年 0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08 月 24 日。
xxxxx,任职时间:2019 年 08 月 03 日至 2021 年 05 月 19 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xxxx: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xx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xx先生:首席风控官。
xxxxx:固定收益业务总监、基金经理,兼任固定收益部、宏观研究部、
混合资产部部门总经理。
xx先生: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负责识别、监测、评估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进行独立汇报;
(3)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
相应的调整;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不同特点,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内控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险预算、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具;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就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就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形成决议;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对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5)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6)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审计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
价值和实现目标。
(8)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内控合规管理制度
为保障持续规范发展,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性的审查、监督和检查。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
(3)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4)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内控合规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xxxxxx 000 x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8.60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212.36 亿元,同比增长 8.91%,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6.80 亿元。
开业三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托管业务部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基金证券业务处、信托保险业务处、理财私募业务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投资监督管理处、运行管理处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兴业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 617 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24055.27 亿元,基金份
额合计 23181.41 亿份。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由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总行审计部、总行资产托管部、总行运营管理部及分行托管运营机构共同组成。各级内部控制组织依照本行相关制度对本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管理。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和产品,以及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各机构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独立性原则:开展托管业务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内控优先”,“制度优先”,审慎发展资产托管业务;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22)00000000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xx
客服电话: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客服电话:95046
2、其他销售机构: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18、19 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xx一联系人:xx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00 x X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X000 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B 幢 6 层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联系人:施传荣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
(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F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客服电话:021-633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10 楼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服电话:400-921-7733
(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栋 2 楼 268 室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服电话:400-817-5666
(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1504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400-181-8188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200120)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5 层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00 号 5 层 01、02、03 室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025-6569
网址:wacaijijin.com
(1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甄宝林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周志杰客服电话:95528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邵珍珍
客服电话:021-962518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客服电话:400-820-2899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程晨
客服电话:400-866-6618
(1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23-25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 层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付静雅
客服电话:400-600-0686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号楼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400-888-8588、95531
(2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刘托福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联系人:萧浩然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6)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27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27 楼、30 楼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客服电话:4008877780-0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联系人:梁美娜
客服电话:400-9908-826
(29)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6-11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8 层法定代表人:李如东
客服电话:400-818-0100
(3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95396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58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21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联系人:万玉琳
客服电话:95532/400 600 8008
(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法定代表人:王 滨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李紫钰客服电话:95599
(3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客服电话:95588
(3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3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客服电话:95568
(4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电话:95580
(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张建伟 客服电话:95566网址:www.boc.cn
(43)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21 号万丽城晶座 4 楼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孙丹华
客服电话:024-95346
(4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注册地址: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客服电话:95329
(4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876-5716
(4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4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联系人:孙雯
客服电话:010-59336512
(49)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大厦 9-11 层
注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 320 号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史蕾
客服电话:4008-888-005
(5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王炜哲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 bocichina.com.cn (51)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秦阳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http://www.jzsec.com (52)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 619 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 619 号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联系人:余泰伟客服电话:95316
(5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舒鑫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5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张晓辰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5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5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大掌柜)客服电话:40018-95561
(60)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用房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 区 4 层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6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s://www.zzfund.com/ (6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联系人:王瑶
客服电话:400-626-2818
(63)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文化创新工场四层 40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王晨
客服电话:400-600-0030
(6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刘静
客服电话:400-888-6661
(6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联系人:杨家明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6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67)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号法定代表人:赵劲松
联系人:马瑞峰
客服电话:400-150-0882
(6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联系人:韩宇琪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69)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3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3 室法定代表人:乐贤龙
联系人:张林
客服电话:400-080-5828
(7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7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黄立影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7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联系人:陈铭洲
客服电话:400-068-1176
(7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400-061-8518
(7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丹棱 soho1008-101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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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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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程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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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联系人:杜灵娟
客服电话:95577
(7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客服电话:96518
(79)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8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郭力铭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81)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元 3
层 02 号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元 3
层 0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岩联系人:贾双华
客服电话:0371-69106590
网址:www.cefcfco.com (82)华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8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朱蕴涛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8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财富大厦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客服电话:400-689-8888
(8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客服电话:95302
网址:http://www.njcb.com.cn/ (87)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
注册地址:厦门市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联系人:王文彦
客服电话:401-623-623
(8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楼国际电子城 b 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凤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电话:400-360-000
(8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张洪亮
客服电话:400-920-0022
(9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888 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贾琳娜客服电话: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9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1
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 27 层 2716 单元法定代表人:张峰联系人:李雯
客服电话:400-021-8850
(92)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2503 室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2503 室法定代表人:孙伟
联系人:孙颖
客服电话:400-883-2993
网址:www.jsrxfund.com (9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21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9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微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注册地址:安微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95)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李慧灵客服电话:95390
(9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19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9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田密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9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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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glsc.com.cn (9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客服电话:95310
(100)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联系人:薛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10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贾伟刚
客服电话:4000-899-100
(10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层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
2413 室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联系人:杨雪
客服电话:010-59013828
(103)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徐庆宏
联系人:满与谦客服电话:96155
网址:www.trcbank.com.cn (10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7 号鑫银大厦 35 层天津银行个金部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刘凤伟 客服电话:95605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0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赵彩玲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10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107)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宝泉路 9 号财政大厦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宝泉路 9 号财政大厦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冯十卉
客服电话:0631-96636(400009663
(10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黄海平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0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郑向溢客服电话:95517
(11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联系人:张得仙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11)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109 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杨翊琳
客服电话:400-88-96533
网址:www.fudian-bank.com/ (1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王雅楠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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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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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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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sdebank.com/ (1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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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联系人: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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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刘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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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恒泰证券办公楼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联系人: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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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nht.com.cn (1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F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F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周嘉谊客服电话:95555
(12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0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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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大厦 22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2 号院 3 号楼 5 层 512 室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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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founderfu.com (12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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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foundersc.com (124)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1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联系人: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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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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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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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联系人:葛晓亮 客服电话:956111
(12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 1803 室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展海军客服电话:95319
(130)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 3333 号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8 室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7 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联系人:傅翌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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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xzrzg.com.cn (131)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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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x-bank.com (13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骆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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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世茂大厦 C 座 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法定代表人: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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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31 号院九思文创园 5 号楼 5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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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3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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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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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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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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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1001 号 04 室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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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wy-fund.com (14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10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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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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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42)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联系人:黄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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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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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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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 11 层 1108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联系人:陈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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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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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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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ewww.com.cn/ (14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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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服电话:95351
(148)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号
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号法定代表人:郭虎英
联系人:于红艳
客服电话:400-61-96588
网址:http://www.wfccb.com/ (14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袁峻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15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服电话:021-50701053
网址: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15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中 1346 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中 1346 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陈天翔
客服电话:0756-96588
(15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5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联系人:梁丽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15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155)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800 号宝安大厦 7、8、10 楼注册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800 号 7、8、1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联系人:史艺斐
客服电话:400-888-7868
(15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157)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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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22、23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联系人:郭晴
客服电话:400-8888-929
网址:www.lxzq.com.cn (158)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30、31 层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30、31 层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赵楠
客服电话:0755-26982993
(15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6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61)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客服电话:95399
(16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长阳创谷 2 号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821-5399
(16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5 号 嘉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室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
1615,1701-1716 室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联系人:陶志华
客服电话:95336
(16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10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周晶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6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永平门街 6 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法定代表人:林军
联系人:张鹏
客服电话:4007096899
网址:http://www.cqcbank.com/ (166)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333 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 14 号法定代表人:谭运财
联系人:罗长鸣
客服电话:0838-6821177
网址:https://www.gwbank.com.cn/ (167)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 朗臣大厦 1101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 13 号 1 栋 1 单元 10101 室法定代表人:赵永军
联系人:闫石
客服电话:029-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16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付研
客服电话:400-888-8999
(16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 阳光金融中心 5 层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7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客服电话:96588(青岛) 400-66-965网址:http://www.qdccb.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
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电话:(022)83865560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薄贺龙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0 层 1009-
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电话:022-83865255传真:022-83865266
联系人:续宏帆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5 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 2008
年 10 月 8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8 日。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91,076,882.00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2,879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
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291,076,882.00 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
的基金份额为31,810.74 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91,108,692.74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12月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 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投资者可按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于2008年12月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于2008年12月 23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3月2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最迟应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限制
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下同),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仍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0.0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0.0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0.01份之情况,不
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现定为开放日
15:00)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
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含)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销售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回投资者 预留的银行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含)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金额(M) | A 类基金份额一般 申购费率 | A 类基金份额特定 申购费率 |
M<50 万元 | 1.50% | 0.15% |
养老金客户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并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50 万元≤M<500 万元 | 1.00% | 0.10% |
500 万元≤M<1000 万 元 | 0.80% | 0.08% |
M≥1000 万 | 1000 元/笔 | 1000 元/笔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于 A 类基金份额,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对于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A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期限(N) |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N<7 日 | 1.5% |
7 日≤N<1 年 | 0.5% |
1 年≤N<2 年 | 0.25% |
N≥2 年 | 0 |
C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N<7 日 | 1.50% |
7 日≤N<30 日 | 0.50% |
N≥30 日 | 0 |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 3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人选择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若投资人选择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
(6)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1)到(4)项或(6)(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最迟在两日内刊登暂停赎回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其赎回申请量占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4)巨额赎回的公告: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同时以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3、连续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为连续巨额赎回。
发生连续巨额赎回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 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在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或赎回公告。
(十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五)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适时推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等项目,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扣款(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登记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八)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注册机构只受理司法机构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 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三)投资理念
综合成长与价值两个因素,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股票进行投资。
以价值研究为基础,兼顾成长机会,在挖掘价值被低估的股票的同时,充分追求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成长性收益。在充分研究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投资组合管理,实现资产增值,分享中国 GDP 的高速增长。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市场上成长性较好、估值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以及国内债券市场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以及权证、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本基金投资坚持“股票为主、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同时适当运用股票、债券等资产灵活配置的投资策略,以优化基金净值的波动。
1、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股票为主,同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
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权证和现金的比例,以降低本基金的波动性,提高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通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并结合其股价所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股票选择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原则
(1)定量分析
本基金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主要参考指标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对市盈率与成长性的综合权衡评估,初步筛选出兼具良好成长性及较高内在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根据 PEG 指标筛选出全部 A 股(不包括可能存在退市风险、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股票)前 60%的股票构成 PEG 股票池。该股票池每年更新一次。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的 80%(含)以上必须来自 PEG 股票池。
(2)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行业属性、行业的周期性、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的透明度等方面作出定性分析。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时,要在综合考虑历史数据、最新财务状况和以上多个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公司是否具备良好价值成长特征的判断。
(3)组合构建
综合定量评估和定性分析的结果,选择兼具成长和价值特征的股票构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1)债券组合的构造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究利率走势的基础上,研判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基金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涵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且关注投资者结构,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严格进行久期管理;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可转债的投资则结合债券和股票走势的判断,捕捉其套利机会。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中,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债券投资策略,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回报。
(2)债券选择的标准
●流动性好
●风险水平合理,期限结构和收益特征符合市场预期
●信用质量较好
●有较高当期收入
●价值被低估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主要用于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
●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计算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为权证的具体操作提供依据。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6、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内容: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的制定;资产配置方案、投资计划的制定;投资项目的选择、论证、审批;投资授权、方案的实施;投资操作情况的反馈与投资计划的调整;投资评估;风险管理。以上内容可以归纳为研究分析、制定方案、决策执行和绩效评估四个部分。
(1)研究分析
研究策划部的核心任务是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寻找当前市场上最好的投资机会。研究策划部实行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制度。
(2)制定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由基金经理制定。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契约规定和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的研究成果,制定基金的投资方案,包括资产配置比例、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选择。
上述投资方案,在基金经理职权范围内的,由基金经理自行实施;超出基金经理职权的,按照授权原则,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3)投资决策
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方案的审批,主要根据下列原则进行:
①审批的目的是审查基金投资方案是否有足够的研究支持:即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行业配置方案、个股选择是否与公司的研究结论相一致;确保基金的投资是在公司的整体投资研究团队的最大支持下进行;
②审批的重点是风险控制:包括行业集中度风险、个股集中度风险、个股流动性风险、游离风险,等等。
(4)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部门定期出具书面绩效评估报告,至少每季度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对于绩效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基金经理、研究部门应认真总结,努力改进。
本基金管理公司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五)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将建立、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对投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运用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估,并据此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科学有效地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1)市值预警系统
该系统在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计算基金的市值,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预警:基金收益率绝对值预警、跟踪偏差预警和同业比较预警。
(2)投资组合风险分析系统
本系统主要采用数量化模型对投资组合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方式主要包括:投资组合及个股的β值、标准差σ分析和评估;债券久期、凸性分析等。基金经理将适当根据这些数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分析和优化调整。
(3)流动性风险控制系统
对由于申购资金建仓而可能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通过灵活的交易模型,把基金的建仓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对由于投资者赎回造成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本基金定为高于基金净值的 5%);利用国债回购进行短期融资;在极端情况下(日赎回量超过基金净值的 10%)启动暂停赎回的机制,等等。个股流动性风险采用变现倍率进行控制。持有股票市值变现天数超过一定界限,即为流动性风险。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除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5)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5‰;
(8)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
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除上述(8)、(10)、(11)情形以及第(5)项中另有约定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七)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覆盖面广,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基金管理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修改业绩比较基准:一是在基金合同修改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的变更,确定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二是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664,342,265.87 | 86.83 |
其中:股票 | 664,342,265.87 | 86.83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400,686.25 | 0.05 |
其中:债券 | 400,686.25 | 0.0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 93,753,532.50 | 12.25 |
8 | 其他资产 | 6,649,213.53 | 0.87 |
9 | 合计 | 765,145,698.15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1,332,303.44 | 0.17 |
C | 制造业 | 633,564,759.80 | 83.16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1,401.16 | 0.00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417,388.52 | 0.05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1,149,416.38 | 1.46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7,369,471.20 | 2.28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277,904.68 | 0.04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09,620.69 | 0.03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664,342,265.87 | 87.20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600519 | XD 贵州茅 | 36,456 | 74,552,520.00 | 9.79 |
2 | 600809 | 山西汾酒 | 191,278 | 62,127,094.40 | 8.15 |
3 | 000858 | 五 粮 液 | 281,478 | 56,838,852.54 | 7.46 |
4 | 000568 | 泸州老窖 | 202,193 | 49,848,662.22 | 6.54 |
5 | 600132 | 重庆啤酒 | 297,600 | 43,628,160.00 | 5.73 |
6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049,800 | 40,889,710.00 | 5.37 |
7 | 002311 | 海大集团 | 678,200 | 40,698,782.00 | 5.34 |
8 | 600660 | 福耀玻璃 | 905,883 | 37,874,968.23 | 4.97 |
9 | 600690 | 海尔智家 | 929,200 | 25,515,832.00 | 3.35 |
10 | 002507 | 涪陵榨菜 | 719,500 | 24,837,140.00 | 3.26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400,686.25 | 0.05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400,686.25 | 0.05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127046 | 百润转债 | 3,346 | 400,686.25 | 0.05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7,522.1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898,118.23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653,573.1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6,649,213.53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 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7046 | 百润转债 | 400,686.25 | 0.05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2 月 02 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 A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12/02- 2008/12/31 | 0.34% | 0.06% | -1.79% | 1.94% | 2.13% | -1.88% |
2009/01/01- 2009/12/31 | 31.27% | 1.73% | 73.60% | 1.64% | -42.33% | 0.09% |
2010/01/01- 2010/12/31 | 11.16% | 1.58% | -9.12% | 1.26% | 20.28% | 0.32% |
2011/01/01- 2011/12/31 | -28.91% | 1.37% | -19.67% | 1.04% | -9.24% | 0.33% |
2012/01/01- 2012/12/31 | 7.26% | 1.48% | 7.04% | 1.02% | 0.22% | 0.46% |
2013/01/01- 2013/12/31 | 0.27% | 1.56% | -5.30% | 1.11% | 5.57% | 0.45% |
2014/01/01- | 41.80% | 1.11% | 41.16% | 0.97% | 0.64% | 0.14% |
2014/12/31 | ||||||
2015/01/01- 2015/12/31 | 31.43% | 2.35% | 6.98% | 1.99% | 24.45% | 0.36% |
2016/01/01- 2016/12/31 | 17.45% | 1.51% | -8.16% | 1.12% | 25.61% | 0.39% |
2017/01/01- 2017/12/31 | 8.24% | 0.96% | 17.32% | 0.51% | -9.08% | 0.45% |
2018/01/01- 2018/12/31 | -26.46% | 1.44% | -19.66% | 1.07% | -6.80% | 0.37% |
2019/01/01- 2019/12/31 | 41.68% | 1.31% | 29.43% | 1.00% | 12.25% | 0.31% |
2020/01/01- 2020/12/31 | 64.83% | 1.42% | 22.61% | 1.14% | 42.22% | 0.28% |
2021/01/01- 2021/12/31 | -4.94% | 1.66% | -3.12% | 0.94% | -1.82% | 0.72% |
2022/01/01- 2022/06/30 | -5.23% | 1.49% | -6.88% | 1.16% | 1.65% | 0.33% |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今 | 310.37% | 1.53% | 136.56% | 1.19% | 173.81% | 0.34% |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 C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份 | 13.90% | 1.45% | 4.24% | 1.15% | 9.66% | 0.30% |
额首次确 认日起至今 |
十二、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清算备付金及其应收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应收申购款;
6、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7、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8、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9、其他资产等。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结算业务,并以基金托管人和“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代理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
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公允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三)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未上市流通的属于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②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③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
FV 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C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得成本作相应调整);
P 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l 为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Dr 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不含估值日当天)。
④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以成本计量。
(3)配股权证的估值
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以上述方法确定资产价值时,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如长期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况,若基金管理人坚持采用上述第(1)至(3)项规定对基金资产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5)如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方法有新增规定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债券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
应收利息后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净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净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净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净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3)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继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
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以上述方法确定资产价值时,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况,若基金管理人坚持采用上述第(1)至(5)项规定对基金资产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7)如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资产估值方法有新增规定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 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 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标的股票价格、履约价格、剩余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