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 已由 广州南 沙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以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2205-440115-04-01-44693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2.1.3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龙穴岛北部,紧邻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x 工程新建 1 个 30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长度 255m,通过 1 座引桥与陆域连接(其中一期泊位长度 200m,泊位长度按满足 10000 吨级综合科考船靠泊需求进行建设),结构按照 30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建设。后方陆域考虑 179.2m 长堤防加固及 6550.95 ㎡的后方陆域地基处理。总投资约 40763 万元。一期总投资约 25819 万元,工程费用约 21057万元。
主要承包范围包括:本此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不含进港支航道)、水工建筑工程、堤防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辅助建筑工程、供电、照明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临时工程等专业的详细勘察、设计(含初步、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2.1.4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行业、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5 工期要求:暂定 300 个日历天,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主体施工工程(含设计、施工工期)。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 设计勘察范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范围为根据批准的工可文件及相关专题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关于水运工程或相关行业设计深度的要求,竣工图编制满足档案验收要求,并保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验收等。
2.2.2 施工作业范围
(1)作业范围: 本此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限于疏浚工程(不含进港支航道)、水工建筑工程、堤防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辅助建筑工程、供电、照明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xx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其中电力专业允许专业分包,电力设计需取得广州市南沙区供电局的审批,专业分包单位需上报业主单位同意,同时专业分包单位需达到广州市南沙区供电局的资质需求。
(2)试验检测费包含于投标报价中,试验检测单位资质需满足项目及国家要求,并取得业主单位同意。承包人负责配合标段内桩基检测工作,负责完成截桩、截桩废料清运、检测平台架设拆除、检测点打磨、检测设备进出、检测桩位通道开设等。
(3)承包人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请;负责办理政府行政主管单位施工许可、水上水下作业施工许可(海事、航道、水利)、防洪堤建设相关许可、以及本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使用许可等工程建设相关报建、报检、报
验手续,并取得相关许可证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海事警戒费、疏浚物倾倒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第三方费用。疏浚物由承包方自行联系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水域倾倒区,如施工期倾倒区发生变化费用不予调整。
(4)承包人应制定完整的工程施工方案(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应急预案、三防方案、危险性较大作业专项方案及论证,以及各方案报审报批等),在方案中明确施工队伍、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加工机具、运输方式、船舶吨位及配合船只,以及安全健康环境要求,主要设备材料品牌、型号、参数等。
(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专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总平面设计优化方案;b、码头泊位设计方案;c、引桥结构设计方案;d、堤岸加固设计方案;e、安全健康环境保护方案;f、码头水工结构施工方案;g、变电所施工方案;h、配套工程施工方案等。
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最高投标限价:21958.66 万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 270.55 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
制费)最高投标限价 630.19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21057.92 万元。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上述对应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4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
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4 亿元的质量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注: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业绩,或其中的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
获得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不低于 10000 吨级建设规模的质量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批复文件等材料。
3.5 人员资格要求(须由不同的人担任):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须同时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技术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④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缴纳;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⑤安全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须同时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注: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3.6 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2019 年至 202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关键页,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
x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与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需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授权委托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登记、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及配合完成招标全过程。招标全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由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招标补遗文件)的要求完成签字和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1 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前期服务机构: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量及相关专题报告等,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参与本次投标的前期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登 陆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xxxx://xxx.xxxxxx.xx)交易平台(即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下同)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北京时间,下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 投标人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将以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将资料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
① 《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xxxx://xxx.xxxxxx.xx/);
②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1);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安全员的相关资料等复印件(本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录)
注: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 xxxxx.x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通用系统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专业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递交投标文件 u 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具体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投标文件 u 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 u 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通用系统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新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x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
地 址:xxxxxxxxx 0000 x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20-22036711
招标代理: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x x:000000
联 系 人:xx
电子邮箱: suifangdl@126.com电 话:020-39006216
附录: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1
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招标项目编号 | 投标登记时间 |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投 标 人 资 料 |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领取资料组成 |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 是否提交登记书面文件 | |||
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签名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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