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JXXT2021130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30 号
采购人: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30 号
目 录
一、 采购邀请 2
二、 供应商须知 4
(一)前附表 4
(二)说明 5
(三)磋商文件 6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7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六)磋商程序 11
(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16
(八)询问与质疑 16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17
(十)附则 18
三、 合同条款 19
四、 响应文件格式 27
五、用户需求 46
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
一、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T2021130 号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3 年
x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F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2 月 4 日 00:00 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报名下载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2、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xxxxxxxxxxx(xxxxx))开标室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xxxxxxxxxxx(xxxxx))开标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798-8383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 7 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 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000-0000000
二、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JXXT2021130 号 |
2 | 2.1 |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000-0000000 |
3 | 2.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 7 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 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98-8200068 |
4 | 14.1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允许 |
5 | 17.1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元)账户名称: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 账 号 :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号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前,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 须附用途:公车定点维修服 (未注明用途的磋商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 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6 | 18.1 | 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
7 | 19.2 | 响应文件分数: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
8 | 19.3 | 封套上应注明的信息: ⑴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供应商名称: ⑸ 注明“磋商开始时才能启封” |
9 | 19.6 |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磋商地点:详见采购邀请 |
10 | 20.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
11 | 2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 5 人,其中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人,业主评委 1 人。 |
12 | 27.5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
13 | 31.1 | 成交公告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14 | 33 |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的质疑(质疑函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进行编制,否则为无效 质疑,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回复) |
15 | 35.1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 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由代理机构向每位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xx元整。 |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邀请中所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业主。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 供应商
3.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邀请”
3.2 信用记录查询
3.2.1 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进行磋商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2.2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3.2.3 查询时间报名截止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
3.2.4 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响应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工程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当自获取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或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响应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9.2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第一部分 磋商响应书
第二部分 报价表
第三部分 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第四部分 服务方案
第五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部分 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迟交的响应文件
12.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13.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3.1.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1.3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6”)。
13.1.4 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6”)。
13.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13.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3.2.2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13.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7”),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3.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13.4.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4.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4.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13.4.5 以上所称货物或产品在本项目中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14、分包的规定
14.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适用于允许分包)
15.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条件: (本项内容若有缺失或细节错误,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评审后补正) |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 |
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 | |
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 | |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 | |
具的资信证明; | |
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
(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 | |
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 |
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 | |
料 | |
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信用记录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时间:评审小组进行其他资格条件评审的同时代理机构将同时对各个 |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 | |
其他资质条件 | 无 |
备注:本表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与后文有矛盾应以本专用表为准。 |
16.报价要求
16.1 报价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
16.2 是指供应商在结算室显著位置对外张贴的材料费、工时费的基础上,对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优惠程度。
16.3 实行明码标价。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显眼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材料费、工时费和管理费。
17. 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账号转到磋商文件指定账户。
17.3 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因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因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
3)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7.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工作日内退还。
17.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18.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9.2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9.3 文件袋上应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供应商名称:
⑸ 注明“磋商开始时才能启封”
19.4 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19.5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9.6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详见采购邀请。 20.响应截止时间
20.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磋商程序
22. 磋商小组
22.1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2.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3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响应文件的密封审查
23.1 监督人与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3.2 代理机构对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23.3 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顺序与磋商小组进行单一磋商。
24. 响应文件的审查
24.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磋商
25.1 经采购人代表提议,磋商小组就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与供应商进行单一分别磋商,并根据磋商情况可以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2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7.综合评审
2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7.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7.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7.5 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下列“评审办法”。
价格评议 | ||
评议点 | 评议标准 | 分值 |
价格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折扣率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低折扣率)/最后磋商折扣率)×20 分 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 20 |
技术评议(50 分) | ||
评议点 | 评议标准 | 分值 |
基本技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的标准和条款的得基础分 15 分。 | 15 |
在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满足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原则进行评分,由价格、技术、商务组成,满分为 100 分。详情见下表
术分 | 评审依据:根据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计分。有任何一项负偏离均视为无效响 应。 | |
硬件设施 | 1、 主生产厂房面积 100 ㎡-200 ㎡ (含 100 ㎡) 的得 0.5 分,200 ㎡-300 ㎡(含 200 ㎡)的得 1 分,300 ㎡-600 ㎡ (含 300 ㎡)的得 1.5 分,600 ㎡以上(含 600 ㎡)得 2 分,主生产厂房面积小于 100 ㎡的不得分; 2 、停车场面积 100 ㎡-200 ㎡(含 100m)的得 1 分,200 ㎡ 以上(含 200 ㎡) 的得 2 分,停车场面积小于 100 ㎡的不得分; 3 、材料仓库面积大于或等于 25 ㎡得 1 分,仓库面积小于 25 ㎡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平面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5 |
配备设备 | 1、 具有汽车电脑故障解码仪得 1 分; 2、具有电喷燃油系统清洗设备得 1 分; 3、具有举升机 3 个-5 个(含)得 1 分,具有举升机 6 个(含)以上得 2 分; 4、具有大梁校正仪得 1 分; 5、具有发动机吊架得 1 分; 6、具有自动变速箱维修设备得 1 分; 7、具有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得 1 分; 8、具有洗车设备得 1 分; 9、具有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得 1 分; 10、具有四轮定位仪得 1 分; 11、具有汽车轮胎更换修补设备得 1 分; 12、具有汽车钣金修复设备得 1 分; 13、具有烤漆房得 1 分。 评审依据: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设备照片或购货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14 |
维修人员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 1 名质检人员(具有质检员证书)得 3 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 1 名业务接待人员以及 1 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 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一组),得基础分 5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人从事机修、 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一组)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 10 |
评审依据:提供拟派人员名单、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或 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
应急救援设备 | 供应商有 1 辆拖车的得 4 分, 2 辆及以上得 6 分。 评审依据:自有拖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用拖车提供租用协议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商务评议(30 分) | ||
基本商 务分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标准和条款的得基础分 10 分。 评审依据:根据供应商的商务响应偏离表计分。有任何一项负偏离均视为无效响应。 | 10 |
业绩 |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从事过类似项目业绩(与同一单位跨年度签订续签合同 的视为一份业绩)的每个计 2 分,最多计 4 分。 评审依据:磋商现场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或经甲方签章的维修结算单原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服务质量 | 根据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 1、 免费为维修车提供清洗服务,得 1 分; 2、更换机油及三滤免工时费,得 1 分; 3、城区范围内提供免费施救的得 1 分; 4、配合车辆单位建立维修台帐的得 1 分; 5、设有 24 小时维修服务电话并随时有人应答的,得 1 分; 6、 车辆施救在 20 ㎞范围内 30 分钟到达,50 ㎞x 50 分钟到达,得 1 分; 7、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得 1 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7 |
质量承诺 | 根据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量承诺: 1.1 实行内部计算机管理的得 1 分; 1.2 公开收费标准并上墙的得 1 分; 1.3 质量管理、生产工艺、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得 1 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3 |
应急方案 | 1、根据供应商针对在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具有应急方案的,由评审小组根据应急方案及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操作性进行评分,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 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 | 6 |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期内的综合服务方案进行评分,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服务方案及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操作性进行评分,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未 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 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综合服务方案。 |
(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28. 推荐成交候选人
28.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5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5 家,则对所有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的供应商都会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按价格分高低确认排名,价格分同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
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1.成交通知
3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成交结果。
31.2 成交通知书是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八)询问与质疑
32.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33.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3.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3.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4. 签订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后撤回磋商处理。
34.2 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 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由代理机构向每位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xx元整。
(十)附则
36. 解释权
x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三、 合同条款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框架协议
2021 年 11 月
甲方: (填写政府方/购买主体全称)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填写承接主体全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定义
1、甲方:即购买主体,指 ,依据本协议购买乙方的服务。
2、乙方:即承接主体,指提供服务项目的 公司(或单位),该公司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在 (地点)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
3、本项目:指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交付日:指本协议规定的,由于项目完成、终止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向甲方移交各种服务事项的管理权及相关财务的所有权的特定日期。
5、服务: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乙方购买的各项服务。
6、书面形式:指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协议文件、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7、“元”:指人民币元。
(二)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下述词语在本协议中应适用本条规定的释义:
1、“一方”或“各方”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合法承继人和获准受让人;
2、“资产”包括现有和将来的任何类别的财产、收入及权益;
3、“修订”包括补充、更新、替换或重新制订(“被修订”应作相应解释)
第二条 协议构成及适用顺序
(一)本协议由下述文件构成:
1、本协议及其各项修订文件、变更协议;
2、本协议附件;
3、成交通知书、协议、招标、投标或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
(二)任何关于本协议内容的争议应按照下述顺序适用本协议文件予以澄清:(1)本协议;(2)协议附件;(3)招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澄清文件。上述文件中上一序位文件与下一序位文件内容相矛盾时,应优先适用上一序位文件标准澄清本协议的规定。
(三)本协议构成签约方就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而订立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任何先前就本项目签订的协议或安排。
(四)本协议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条款内容的解释。
第三条 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期限
甲方购买乙方负责提供的绩效评价服务。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为采购人提供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 项目涉及的下述服务目标: 1、„„
2、„„
„„
(三)服务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服务的期限为 1 年:自项目开始实施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的修改
1、甲方可以在本协议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就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作出变更、修订、或其他修改。除非甲乙双方已经就本协议修改所产生的协议价款变化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所规定的费用支付标准依然适用于变更事项。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中一项或多项服务不能按照本协议中双方同意的期限完成或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发现该等服务不能按期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就有关服务期限修改。
第四条 协议价款及资金支付
折。
第五条 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一)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应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度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三)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
(五)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 项目交付
乙方应在项目交付日向甲方移交下述资产及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其中包括:
(一)车辆维修档案
(二)其他 。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对本项目的管理权利;
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成绩奖励或扣减乙方的服务费。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乙方提供服务应该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标准;且满足合格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
4、乙方应负责项目的移交工作,保证在交付日及缺陷责任期内需移交的设备完好,数据有效。
5、乙方应对接收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项目移交后接收单位人员能够使用这些设备或数据。
6、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第九条 指定人员及联系人
(一)指定人员
1、甲方指定 和 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指定 和 作为乙方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
(二)联系人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提供资料和发送通知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人: | 乙方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邮箱: | 邮箱: |
第十条 权利保证和权利归属
(一)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
(二)权利归属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拥有本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需要移交的项目资产除外)。第十一条 保密
(一)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之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之保密信息。
(二)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得为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协议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贷款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等披露的除外。
(四)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承担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之影响。
(四)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 工作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如果自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工作日内双方不能根据上述第四项之规定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单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属违约。除非本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不应成为另一方违约的理由,也不能免除另一方继续履行协议的责任。守约一方应尽量减少违约损失。
(二)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项下违约事件时,主张违约的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收到违约通知的一方应就对方违约通知予以回复,确认是否违约并说明理由。双方应就违约事实认定及补救措施充分协商,尽可能减少违约损失。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国内法。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
1、如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双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变更、解除本协议或针对本协议项下服务另行签署其他书面协议。
2、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无法预见的困难,导致协议目的难以实现的,双方可经协商决定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后果
1、一方收到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或向对方发出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履行与本协议相关的工作。
2、双方应进行清算。经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甲方应按下列方式支付价款,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不足以弥补承接主体建设成本时,甲方应予以补偿。
第十六条 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本协议任何条款被主管部门或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的变化而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四)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资金,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其余报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
附:供应商考核办法
考核分 类 | 考核项目 | 分值 (10 0 分) | 计算方法及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建立管理制度 15 分 | 日常工作制度 | 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车辆出入库检验制度、应急保障制度、档案 管理制度 | 5 | 共计五种制度,缺一项扣 1 分。 | ||
质控执行情况 | 是否有质检工序 | 5 | 有明确的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提供维修竣工厂合格证, 不提供扣 5 分。 | |||
档案管理执行情况 | 是否按要求保 存,档案管理是否完善 | 5 | 1、所有档案由中选单位完整保存以备检查,检查时发现缺漏项扣 2.5 分。 2、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单车档案,并进行计算机管理, 未进行计算机管理的扣2.5 分。 | |||
日常服务 50 分 | 价格公示 | 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 | 10 | 需承诺按照市场均价定立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满足得10 分。采购人合同年度内适时进行市场询价,若中选单位公示价格超出本地市场均价 10%以上的 情况出现 1 次扣 10 分,出现 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的服 务合同。 | ||
人员及流程管理 | 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 10 | 检验、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关键岗位至少应配备 1 人,并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满足得 10 分。采购人将对中选单位在每个合同期内随机进行现场人员调查,发现人员有缺漏 的此项不得分 |
维修资料齐全 | 10 | 有维修车型的原厂维修资料及工艺要求,包括配件资料、工艺资料、检测技术标准。满足得 10 分。对送修车辆进行随机调研,发现维修前无相关资料 的本项不得分。 | ||||
零部件管理 | 10 | 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 注明 | ||||
应急服务时效性 | 行驶途中车辆发生状况需要救援拖车 | 10 | 在景德镇市区、浮梁城区内,应在 40 分钟内赶到,乐平或部 分乡镇地区应在2 小时内赶到。如非特殊情况导致应急车辆无法及时赶到,在上述规定的时 间内出现一次迟到情况扣5 分。 | |||
公司服务能力 35 分 | 质量成果 | 返厂复修率 | 20 | 在车辆进行部件更换维修后,在质保期内车辆非外部原因造成同一部位故障的返厂维修,出现一次扣 10 分,出现两次扣 20 分,出现两次以上采购人有 权终止双方的服务合同。 | ||
服务态度 | 人员整体服务态度 | 15 | 根据被委托单位全年服务质量及态度由委托单位在0-15 分之间评定。 | |||
注:1、对中选机构考核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考核结果 75 分以下不会获得新的车辆维修业务。 2、中选机构如在工作中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实行“一票否决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双方服务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将相关单位报送相关执法监管部门。 (1)将项目转包; (2)未经委托方同意将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3)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
(本页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四、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 1.磋商书
致: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磋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报价表
2.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按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2.报价表
公车定点维修服务 | 最高限价 | 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备注 |
100% | 1 | 项 |
注: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 响应文件 条目号 | 磋商文件规格 | 响应文件规格 | 响应/ 偏离 | 说明 |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响应及偏离必须客观真实,如有不真实情形,视为虚假应标,为无效磋商或取消成交资格。
请在此表后附本公司包括正门、主要车间、主要维修设备、厂内环境、材料库房、计算机等在内的图
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响应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付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格式 5. 公司总体情况一览表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1、公司简介;
2、组织构架;
3、人员情况;(包含拟派驻场人员名单、高级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4、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6. 服务方案
包含总体设计方案、设备选型、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7.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中标金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公章)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表明:(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
格式 10. 资格声明
致: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磋商书第(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的磋商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我方承诺以上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的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
传真: 签字: 邮编: 电话: 单位盖章:
格式 11.资格证明文件
11-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2: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3: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格式 1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本公司xxxx,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 话:
传 真: xx日期:
格式 13. 承诺函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声明已充分了解(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服务要求,以及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 话:
传 真:
日 期:
格式 14.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开户银行: 帐户:
帐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粘贴处)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在磋商现场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保证金回执单加盖公章)
格式 15.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第 JXXT2021130 号磋商项目响应,在此xxxx:
如我司中标,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35 条“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贵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供应商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格式 18. 磋商文件中所提到的相关资料证明
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技术商务)证明:
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供应商根据磋商评分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用户需求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 号 | 服务内容 | 细则 |
1 | 选定家数 | x项目最终成交单位初步拟定为 5 家,若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家数不足 3 家,本项 目重新组织采购;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单位数为 3 至 5 家的,将对通过单位进行综 合评分,得分小于 60 分的单位将不会获得中标资格,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单位大于 5 家的,选定家数暂定 5 家,但综合评分得分小于 60 分的单位同样不会获得中标资格。 |
2 | 定点维修范围 |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含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工具车等所有需公款支付维修费用的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均纳入定点维修管理;但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车辆维修除外。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各定点保险公司原则上应安排车辆到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修理和保养,特殊情况可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外指 定保险业务定点维修企业。 |
3 | 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质检员应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所有车辆维修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未签发竣工出厂合格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车主可以拒绝付款或接车。 (3)提供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 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
4 | 资料要求 | 有维修车型的原厂维修资料及工艺要求,包括配件资料、工艺资料、检测技术标准 |
5 | 管理要求 | (1)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单车档案,并进行计算机管理; (2)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3)汽修维修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4)人员着装整洁、佩带工牌、能够提供xx、优质的服务; (5)有明确的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提供维修竣工厂合格证; (6)按规定使用维修合同; (7)全部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8)有实施有效的人员培训制度。 |
6 | 场地要求 | 在景德镇市范围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
7 | 人员要求 | 有相应的汽车维修工人 |
8 | 其他服务要求 | (1)响应文件中必须附有本公司包括正门、主要车间、主要维修设备、厂内环境、材料库房、计算机等在内的图片。 (2)供应商必须在门店具备公示牌。包括:企业简介、维修类别查询、维修项目价格、 联系人、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
二、商务需求表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服务响应 | 7*24 小时 |
付款方式 | 车辆维修后,用户验收合格应在《景德镇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以下简称《维修结算单》)签字盖章确认。维修费结算,原则上每一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提供正式维修发票,并附《维修结算单》、《维修送修单》,到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后结算。 |
服务期限 | 3 年 |
合同签订 | 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对于考核不达标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会与之续签合同 |
维修保质期 | 1 年 |
(以上为最低技术商务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为无效响应)
附件 1:最终报价表格式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
服务名称 |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折扣率 |
公车定点维修服务 | 1 | 项 | |
对变更内容的响应: 无 磋商承诺: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要求。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在响应文件中不用提交,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现场发放。各供应商可提前做好最终报价的准备。
xxx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