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GDYY2021HW051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珠海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GDYY2021HW051
省网编号:440401-2021-03293
采购人名称: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发布日期:2021 年 07 月
、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七、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引》。如是进珠海市公共 资 源 交易 中 心 开 评 标 项 目 , 请 登 录 珠 海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代理公司地理位置示意
目 录
二、商务文件 6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
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
海市香洲xxx路 198 号四楼 4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3293项目编号:GGDYY2021HW051
项目名称: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零叁仟贰佰元整(¥2,003,200.00)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零叁仟贰佰元整(¥2,003,200.00)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体育设备 | 帆船帆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3,200.00 | ¥2,003,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1.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1.5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1.6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1.7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8 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第
②项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xxx路 198 号发泉大厦 401 室)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xxxx)
xx:xxxxxxxxxxxxxxx 00 x六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本项目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侯小姐 0000-0000000-000;保证金事项:吴小姐 0756-8930661-606),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7.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户名: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花城支行账号:2132231537610000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756-2517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xxx路 198 号四楼 401 室联系方式:000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07 日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 | |
1.1 | 项目名称: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 |
2.1 |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
2.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2 | 投标报价: 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正常运行使用及配套的相关所有物品费、聘请独立第三方验收费用、人员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所有费用应包括在综合报价中。 |
12.1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 3.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4.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桦支行户名: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11223153761000002 5.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13.1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15.1 |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封面加盖公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并盖章签字后彩色扫描成电子文档,刻录成 U 盘,与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投标时与投标文件 一起递交。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7.1 | 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
开标、评标、定标 | |
19.1 |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
20.1 |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
21.1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投标报价不是唯一固定价,或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5. 完成时限(或完成时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
21.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 1、评委独立地根据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另附),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客观分除外)。 2、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 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21.4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 3 名的投标人为本 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2.1 |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 1 名中标人。 |
25.2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保证 |
金中扣收。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 |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万元) | |||
100 万元以下 | 1.80% | 0 | |||
100-500 万元 | 1.32% | 0.48 | |||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
26.1 |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
质疑、投诉 | |||||
29.1 |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3、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6、珠海市xx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 ||||
其他事项:1、凡招标文件如要求提交评审现场核对的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可将原件直接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可不密封)单独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 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
1.1 资格性审查表
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 x供应商公章 | |||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 |||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 |||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序 号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 |
1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且不存在字 迹模糊不清的情形 | ||||
3 | 投标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 或报价上限的 | ||||
4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 ||||
5 | 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 (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 项的技术条款) | ||||
6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 ||||
7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 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 ||||
备注 |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分) | 权重(%)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 40 分) | |||
(一)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方式、安装、供货时间等)进行评审: 1、所提供的实施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强,供货时间安排迅速,得 15 分; 2、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全面,可行性、可操作性合理,供货时间安排合理,得 10 分; 3、所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能满足需求,供货时间安排不影响比赛,得 5 分; 4、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有严重偏差,可行性、可操作性差,供货时间安排不合理,得 1 分; 5、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 0 分。 | 15 | 15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响应表》,评审委员会根 | ||||
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进行打分,全部满 | ||||
(二) | 参数技术响应情况 | 足的得满分,重要技术参数指标每响应一项得 5 分。满 分 15 分。 注:标记“▲”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证明文件: | 15 | 15 |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响应表》,并按照招标文 | ||||
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 | ||||
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 | ||||
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该项参数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 | ||||
务承诺、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体系制定、售后服务保障 | ||||
措施等)进行评审: | ||||
(三) | 项目售后服务 方案 | 1、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全面,售后服务便利,并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 | 10 | 10 |
2、售后服务计划全面,售后服务便利,满足招标文件 | ||||
要求,得 7 分; | ||||
3、售后服务计划普通,但能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 |
得 4 分; 4、售后服务计划差,不能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 |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 30 分) | |||
(一)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帆船帆板器材销售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的得 3 分,最高得分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 公章。 | 15 | 15 |
(二) | 履约能力评价 | 根据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帆船帆板器材赛事服务履约能力进行评分(日期以履约评价表时间为 准),每提供一个优秀的履约评价表的得 3 分,每提供 一个良好的履约评价表的得 1 分,最高得分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评价表复印件作为业绩评价证明 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15 |
三 | 价格部分(合计 30 分) |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 ||||
合计 | 100 分 | 100% |
备注: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二、合同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甲方名称(或称“采购人”):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乙方名称:(为本项目中标人) |
2 | 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3 | 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 |
4 | 合同价:包括所有设备购置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正常运行使用及配套的相关所有物品费、聘请独立第三方验收费用、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甲方 指定地点全包价;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
5 | 供货: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供货。 |
6 | 质量及验收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所有器材、服装要符合国家比赛要求)。 |
7 | 质量保证期: 1、从交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不少于一年。 (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乙方投标承诺质量保证其比上述要求长的,按照乙方承诺执行)。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xx负责免费解决;任何时候,乙方 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
8 | 付款方式及条件 1、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完成清单量金额。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货物重大质量问题后 10 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3、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 备注: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 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
9 | 保修及售后服务 1、投标商与制造商必须全面保证所供货物的品质,保证达到投标文件所标注的指标与性能。 2、保修期:12 个月,质保日期从验收报告日起计算。 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卖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 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质保期后,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终身维修,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及维护,如需更换故障零部件,则只收取优惠的零件费,免人 工费。 |
10 |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全部或部分逾期(逾期交货原因包括因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牌、数量、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须调换而造成时间延误)完成供货工作的,逾期每天罚 2000 元,逾期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有权将全部货物作退货处理,乙方在接到退货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应自行清退,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包括安装和环保质量)所应负的责 任。 |
3、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未能按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履行实质性条款,采购人有权以此为由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需按合同总额的 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保修期内,乙方依合同按履行保修维护服务项目,对须维修保养的合同货 物进行免费维修保养。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同级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货物、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8 合格的投标人
2.8.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8.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8.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2.8.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 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特殊条款。
2.8.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约定为准。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
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8.4 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8.4.1 除联合体外,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有多个包组,则为同一包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8.4.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8.4.3 目前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9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2.9.1 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2.9.3 进口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9.5 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否则均视为拒绝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允许选用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也可以选用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投标。
2.9.6 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选用清单内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关清单目录;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方允许选用清单之外产品投标。
2.9.7 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其它要求。
2.10 合格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资料表
3) 投标人须知
4) 用户需求书
5) 格式文件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5.3 投标人可以主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0 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3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8.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确定的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8.3 填写分项报价表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
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8.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6 相关扶持政策执行(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①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项目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不进行扣除。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价格中除比例按小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价格扣除比例按小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按最高价格扣减比例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及广东省《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的规定,对于采购的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与一定价格折扣。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该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比例在 30%以下的,对该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优先采购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并提供相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的,按照上述方式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不予价格扣除。
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
10.2 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
10.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1.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不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
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法人代表人签字,获授权人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2.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2.5 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外,可加盖由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公章,没有约定的则加盖各方公章),并经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负责人,没有约定的则指各方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
12.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3.1 如果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或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4.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5.2 密封信封可参照如下样式进行标记: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5.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5.1 条和第 15.2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4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5.5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6.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 5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和撤回。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3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的投标。
17.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1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8.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8.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8.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8.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8.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该代表人可以是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或其它代表人。
19.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并与投标人办理退还手续。
19.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9.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1.1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1.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
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1.1.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21.1.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评标
23.1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2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
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4.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4.4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演示答辩或本须知 21.5 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5当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一核心产品的投标品牌数量少于3个,应予废标。核心产品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约定为准(如是单一产品招标,则该产品即为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提供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相同品牌产品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24.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4.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1定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先后优先考虑在本项目使用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的中标候选人。
2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5.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5.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7.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保证金中扣收。
27.2 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2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1 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9.2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9.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
30.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3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1.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1.2 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1.3 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31.4 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2.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及其他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采购需求
需求内容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2021 年帆船帆板比赛装备采购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 | 人民币 200 .32万元 | 所有器材要符合国家比赛要求 |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 项目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清晰列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若在采购过程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处理。
5. 需求书中参照的品牌号、技术规格、工艺、材料等内容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其他代替货物,但这些供应的货物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且不能影响采购方的赛事项目。
6.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二)采购清单
2021 年帆板帆船比、训练装备清单表
OP 帆船装备 | ||||
装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op 帆船 | 顶级竞 op 帆船 1、船体:玻璃钢纤维 | 套 | 8 | |
2、配件:索具.舵.稳向板.拖车及轮胎.气袋.压舷带 | ||||
3、帆具 MK3-4 | ||||
4、顶级竞帆 | ||||
5、帆具所有部件必须国际帆联丈量证书、船体税牌 | ||||
“●”帆 | 顶级竞帆 1、材质:聚酯尼龙 | 张 | 10 | |
2、带帆号纸 | ||||
3、国际帆联丈量证书 | ||||
桅杆 | 顶级竞桅杆 1、材质:铝合金超轻材质 | 套 | 8 |
第 39 页 共 82 页
2、MK3-4(根据体重配置) | ||||
3、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气袋 | 气袋 | 个 | 30 | |
1、puc 材质 | ||||
2、可承受 200kg 压力 | ||||
3、op 帆船超轻比专用 | ||||
舵针配件 | 舵针配件 | 套 | 20 | |
1、304 不锈钢 | ||||
2、舵针整套 | ||||
x向节整套 | 高强度的万向节整套 橡胶 12* | 套 | 50 | |
风向标 | 风向标 | 套 | 50 | |
铝制杆、pvc 材质卡豆及风标 |
帆绳 1.5mm | 帆绳 1.5mm | x | 300 | |
迪尼马+xx+聚丙烯 | ||||
绳子 3mm | 绳子 3mm | x | 300 | |
迪尼马+芳纶+聚丙烯 | ||||
绳子 5mm | 绳子 5mm | x | 300 | |
迪尼马+芳纶+聚丙烯 | ||||
弹簧绳 | 直径 4MM 新品橡筋绳 | x | 300 | |
水手钩 | 水手钩 304 不锈钢 | 个 | 50 | |
比脚蹬带(蓝黑 | 高强织带、np564 树胶内嵌工艺 | 条 | 20 | |
比环氧稳向板 | 比环氧稳向板 | 块 | 20 | |
191 环氧树脂材料、樟木手柄 | ||||
比环氧舵叶全套 | 191 环氧树脂材料、铝合金主、副舵柄 | 套 | 20 |
主舵柄 | 铝合金材质主舵柄,含不锈钢螺丝 | x | 20 | |
副舵柄 | 铝合金材质副舵柄(橡胶 12*含万向节) | x | 20 | |
滑轮 | 竞滑轮 348ASSY | 个 | 20 | |
帆船 4.7 装备 | ||||
装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激光 4.7GXD 型 | 激光 4.7GXD 型 1、帆:材质聚酯尼龙,面积 4.7 ㎡(NS 帆) | 套 | 5 | |
2、桅杆:材质碳纤维上节、铝合金下节 | ||||
3、横杆:材质铝合金 | ||||
4、船体:玻璃钢纤维 196 或 191 环氧树脂材料 | ||||
5、配件:索具、舵、稳向板、拖车及轮胎、上船套、 | ||||
6、帆具有国际帆联丈量编码或证书。船体具有国际帆联船税牌。 |
激光 4.7GXD 型 | 激光 4.7GXD 型 1、帆:材质聚酯尼龙,面积 4.7 ㎡(NS 帆) | 套 | 5 | |
2、桅杆:材质碳纤维上节、铝合金下节 | ||||
3、横杆:材质铝合金 | ||||
4、船体:玻璃钢纤维 196 或 191 环氧树脂材料 | ||||
5、配件:索具、舵、稳向板、拖车及轮胎、上船套。 | ||||
6、帆具有国际帆联丈量编码或证书。船体有国际帆联船税牌。 | ||||
激光碳纤维桅杆下节 | 激光碳纤维桅杆下节 1、碳纤维桅杆材质 | 根 | 2 | |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3、含象鼻 | ||||
激光/雷迪尔碳纤维桅杆上节 | 激光/雷迪尔碳纤维桅杆上节 1、激光 4.7 碳纤维桅杆上节 | 根 | 2 | |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激光 4.7 帆 | 激光 4.7 帆(NS) 1、材质:聚酯尼龙 | 面 | 15 | |
2、带帆号纸 | ||||
3、带板条 | ||||
4、国际帆联丈量证书 | ||||
激光上船套(蓝) | 激光上船套:防雨、抗晒材料及固定扣 | 套 | 10 | |
舵架 | 舵架:不锈钢舵针 | 个 | 20 | |
风向标 | 铝制杆、pvc 材质风标以及橡皮卡扣 | 套 | 20 | |
对讲机 | 对讲机 M25: ip67 防水海事对讲机 | 个 | 50 | |
帆板装备 | ||||
装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8.5 帆板 | BIC8.5 帆板 1、板体材质:玻璃纤维、规格:272×60×13cm。 | 整套 | 5 |
2、稳向板材质:玻璃钢、 尾鳍材质:玻璃钢。 3、板套材质:合成材料。 4、拉帆绳材质:合成材料 5、帆材质:合成材料、面积 8.5 ㎡。 6、桅杆材质:碳素纤维、长度 4900cm。 7、帆杆材质:合成材料、长度 205-255cm。 8、加长杆材质:铝合金、长度 32cm。 9、万向节材质:合成材料 10、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8.5 帆 | BIC8.5 帆 1、PE 材质、玻璃钢纤维帆骨 196 树脂材料 | 套 | 5 | |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7.8 帆 | BIC7.8 帆 1、PE 材质、玻璃钢纤维帆骨 196 树脂材料 | 套 | 5 | |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6.8 帆 | BIC6.8 帆 1、PE 材质、玻璃钢纤维帆骨 196 树脂材料 | 套 | 5 | |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7.8 帆板 | BIC7.8 帆板 1、板体材质:玻璃纤维、规格:272×60×13cm。 2、稳向板材质:玻璃钢、尾鳍材质:玻璃钢。 3、板套材质:合成材料。 4、拉帆绳材质:合成材料 5、帆材质:合成材料、面积 7.8 ㎡。 6、桅杆材质:碳素纤维、长度 460cm。 7、帆杆材质:合成材料、长度 205-255cm。 8、加长杆材质:铝合金、长度 32cm。 9、万向节材质:合成材料。 10、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整套 | 5 | |
尾鳍 | BIC 尾鳍材质:玻璃钢。 | 套 | 10 | |
万向节 | BIC 万向节材质:合成材料。 | 个 | 20 | |
S 版 T 型夹 | BIC S 版 T 型夹 pu 高强材料 s241t | 个 | 20 | |
L 版 T 型夹 | BIC L 版 T 型夹 pu 高强材料 l211t | 个 | 20 | |
板底胶 | BIC 板底胶橡胶 41*材质(单边) | 个 | 20 | |
第三根、四根、五根、帆骨 | GP 玻璃钢纤维 196 或 191 环氧树脂材料,第三根、四根、 五根各 10 根 | x | 30 |
第五根、六根、帆骨 | BIC 玻璃钢纤维 196 或 191 环氧树脂材料,第五根、六根帆 骨各 10 根 | x | 20 | |
帆板腰钩夹绳器 | 钛铝超轻材料+2.4 滑轮+夹绳器 | 个 | 50 | |
8.5 帆板 | GP8.5 帆板 | 套 | 6 | |
1、板体:材质玻璃钢纤维,长 286cm,宽 91cm,浮力 260升,重量 15kg | ||||
2、尾鳍:材质碳素纤维,长 66cm; | ||||
3、帆具:桅杆 490cm,横杆 220cm,帆 8.5 平方米 | ||||
4、加长杆、万向节、板体包、起帆绳、脚套; | ||||
5、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7.8 帆板 | GP7.8 帆板 1、板体:材质玻璃钢纤维,长 286cm,宽 91cm,浮力 260升,重量 15kg | 套 | 6 | |
2、尾鳍:材质碳素纤维,长 66cm; |
3、帆具:桅杆 490cm,横杆 220cm,帆 7.8 平方米 | ||||
4、加长杆、万向节、板体包、起帆绳、脚套; | ||||
5、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8.5 帆 | 1、PE 材质、玻璃钢纤维、帆骨树脂材料; 2、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套 | 6 | |
7.8 帆 | 1、PE 材质、玻璃钢纤维、帆骨树脂材料 | 套 | 6 | |
2、5、国际帆联丈量编码 | ||||
“▲”8.5 桅杆 | 桅杆材质:碳素纤维、长度 490cm。 | 套 | 6 | |
7.8 桅杆 | 桅杆材质:碳素纤维、长度 460cm。 | 套 | 6 | |
尾鳍 | 玻璃钢纤维 196 树脂材料含不锈钢螺丝(尾鳍+尾鳍螺丝) | 套 | 8 | |
万向节 | 橡胶 41*材质 | 个 | 20 |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 49 页 共 82 页
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发包方(甲方):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计划编号: )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地点、交货期、范围
1、项目名称: 2021 年帆船帆板比 装备采购
2、交货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
3、交货期:
4、合同金额:按实结算,详见合同附件清单。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标准
1.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要求。
2.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 12 个月,自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算。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
第三条 验收
1、投标商向买方提供货物供货清单,由买方确认,当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5 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依据货物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买方发现所提供货物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或有明显损坏,买方有权向投标商提出退、换和索赔;
2、如货物安装有特殊要求,投标商应在货物安装之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并对买方就安装场地环境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3、货物通过验收后,投标商可向用户提出验收申请,由用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用户根据提交验收报告,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x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
1.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完成清单量金额。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货物重大质量问题后 10 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3、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
备注: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投标商与制造商必须全面保证所供货物的品质,保证达到投标文件所标注的指标与性能。
2、保修期:12个月,质保日期从验收报告日起计算。
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3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逾期通知或者自货物交付使用
之日起 30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在甲乙双方合理处理异议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或全部的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全部或部分逾期(逾期交货原因包括因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牌、数量、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须调换而造成时间延误)完成供货、安装工作的,逾期每天罚 2000 元,逾期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有权将全部货物作退货处理,乙方在接到退货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应自行清退,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包括安装和环保质量)所应负的责任。
3、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未能按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履行实质性条款,采购人有权以此为由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需按合同总额的 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保修期内,乙方依合同按履行保修维护服务项目,对须维修保养的合同货物进行免费维修保养。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且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事项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2.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
见证意见: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无偏离。见证单位: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方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资格自查表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 |||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 | |||
供应商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 | |||
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资格检查 |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 | |||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 中 国 ( 广 东 珠 海 ) ” 网 站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罚”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 |||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通过 □不通过 | ||
符合 |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性检查 |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所投相应标包分项预算金额及总预算金额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商务评分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实力;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技术文件:
3.1项目实施方案;
3.2 技术条款(要求)响应表;
3.3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4、经济价格文件:
4.1投标一览表;
4.2投标分项报价表;
4.3核心货物品牌情况表;
5、其他格式文件
5.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4诚信承诺书(如有)
5.5相关保函格式(如需):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1)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等号码: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投标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供。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声明:
1.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 xxxx://xxxxxx.xxxxxx.xxx.xx ) 打 印 图 页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查询截图。
3.本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2 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4.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
5.本单位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说明:1、上述声明中,约定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xxxx: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
1.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投标人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1.1 业绩介绍
1 | 2 | 3 | 4 |
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日期 | 联系人及电话 |
注:投标人自行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细则将相关证明材料附于表后。
2.1.2 其它:(投标人自行对照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细则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的组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2 | 投标有效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3 | 完成时限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4 | 验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5 | 付款方式和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6 | 违约责任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7 | 标注为★条款要求(如有)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
9 | 其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偏离 |
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若有)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 | ||||
…… | 见《投标文件 第 |
标注“▲”的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 | ||||
…… | 见《投标文件 第 |
其它条款偏离情况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 | ||||
…… | 见《投标文件 第 |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带技“▲”的技术条款、其他条款、功能、要求为招标文件第四部份“用户需求书”对应内容。
2、对“投标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 也可填写“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4、投标人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 |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支持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管理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而不予另外增加支付。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内所需备件及易损件的名称、数量、货源。
3.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4.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5.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唱标之用。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或者服务名称 | 品牌/制造商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人民币 (¥ ) |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72 页 共 82 页
4.3 核心货物品牌情况表
核心货物品牌情况表
序号 | 用户需求条款要求 | 产品名称 | 投标品牌 | 型号 | 规格 | 查阅/证明文件索 引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供,不接受从投标保证金中扣取。缴费用,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署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注:
(1) 此表如未正确填写,视为未提供;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仅企业投标人需提供,未提供本项声明视为放弃享受中小企业折扣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
2) 此函随同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一起装订。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履约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 受益人: (委托人)
号合同履约保函
x保函作为贵方与承包人(中标单位: )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项下提供 服务签订的合同的履约保函。
(开具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并以此约定如下:
1、 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不合格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 只要贵方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 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 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 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收费、关税、费用或扣款, 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
3、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 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 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承包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并结算完成后二十八(28)天内完全有效。如果本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承包人应在本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 15 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贵方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具行名称 签字(印刷体姓名和职务) 公章
说明:唱标信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3)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格式如下;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个人账户)。
退保证金说明
致: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我单位下列账户:
户名 | ||||
开户行 | ||||
账 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通知函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3 个工作日书面发送邮件通知至:xx-x@xx.xxx。
单位名称:
公 章:
签 字 人:
日 期: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一、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 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 (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1.;
2.;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 (签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年 月 日
质疑受理回执
(质疑供应商):
贵公司关于“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质疑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已于 年月 日收悉。
我司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三、投诉书格式
投 诉 书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业: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我 公 司 参 加 了 年 月 日 被 投 诉 人 组 织 的
(采购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的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份,共 页。
投诉供应商:(xx)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