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行为。学生不得在寝室无人情况下对手机、充电宝等充电;不得购置和使用劣质电器(指无 3C 认证的电器产品);电蚊香使用时必须采用专用安全防护装置,不得 使用有明火的蚊香;不得在公寓楼内吸烟、不得从窗户向楼下扔烟蒂、抛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床上放置台灯等电器;由于墙上埋有管线,不得在墙面上擅自钻孔和钉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