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供 方 甘肃省地质资料馆 使 用 方 单 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书编号 地 址 经办人 电话 手机 许可使用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 资料内容 密 级 资料格式 地理范围 资料载体 1.纸质; 2. 光盘(CD / DVD); 3.磁带; 4.其他 许 可 的用 途 其 他 事 项 提交资料时间 提交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路中 6 号邮 编:730030 备 注
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
甘肃馆[20 ]第 号
甘肃省地质资料馆
20 年 月 日
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
为做好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工作,参照全国地质资料馆对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使用签订的许可协议,结合我省地质资料管理实际,制定以下协议。本协议为不可转让和非独占性协议,由协议文本、附表及附件(用途证明材料)组成。
一、使用方的责任与义务
1、使用方所查询、复制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仅限于在
项目(指所持用途证明材料)范围内使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扩展到其它领域。
2、使用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不拥有再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其它语言等权利,不具备向第三方提供国家涉密地质资料的权利。
3、使用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和格式转换,但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第三方使用,并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和内容向提供方报告备案。
4、使用方需根据国家涉密地质资料的密级,按国家和省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5、使用方应按国家涉密地质资料销毁的相关规定,销毁所申请使用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
6、使用方须指定本单位《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载名的联系
人负责涉密地质资料的借阅、复制。
二、提供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方所提供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内容、许可范围与用途见附表。
2、提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来源的合法性,不为资料本身的缺陷或瑕疵对使用方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3、提供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货诉求。三、违约的法律责任
1、使用方在使用国家涉密地质资料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使用方将已查询、复制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及衍生成果在使用或传播过程中造成泄密者,使用方承担一切后果及全部法律责任。
3、使用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造成损失的,必须赔偿因违约侵权给提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 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提供方(盖章) 使用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日 期: 日 期:
电 话: 0931-8178253 电 话:
附 表:
提 供 方 | 甘肃省地质资料馆 | |||||
使 用 方 | 单 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
地 址 | ||||||
经办人 | 电话 | 手机 | ||||
许可使用的国家涉密地质资料 | ||||||
资料内容 | ||||||
密 级 | 资料格式 | |||||
地理范围 | ||||||
资料载体 | 1.纸质; 2. 光盘(CD / DVD); 3.磁带; 4.其他 | |||||
许 可 的用 途 | ||||||
其 他 事 项 | ||||||
提交资料时间 | 提交地点 | xxxxxxxxxxxxx 0 xx x:000000 | ||||
备 注 |
说明:1.本表为许可使用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表中资料载体一栏请在选项上画“√”,选项中没有明确的请在“其他”项上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