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广场A 座 6 楼)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 x)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金额 | 7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10 亿元 |
发行期限 | 10 年期(5+5) |
增信情况 | 无担保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不涉及 |
信用评级机构 | 不涉及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xxxxxxxxx 0 xx
xxx 0 x 00 xx 00 x)
(xxxx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和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等非生产性用途。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16.76
亿元,净资产 436.32 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9.2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50.01 亿元,净资产 417.41 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6.61%。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7.32 亿元、5.63 亿元、8.30 亿元及 3.01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83 亿元、5.39 亿元、7.68 亿元及 3.04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6.63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2、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4、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专业投资者需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
5、作为成都市对xx区南部园区、西部园区及xx东区实施整体开发的主体,发
行人通过资本运作和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项目融资和管理。发行人总资产规模较大,但与之相对的总资产报酬率较低。发行人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728.40 亿元、1,018.25 亿元、1,250.01 亿元及 1,416.76 亿元,与之对应期间发行人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9.16 亿元、8.04 亿元、12.00 亿元及 5.25 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9.16 亿元、8.07 亿元、11.56 亿元及 5.2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7.32亿元、5.63 亿元、8.30 亿元及 3.01 亿元,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 2.53%、1.88%、2.24%及 1.07%(未经年化)。
6、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受限制资产共计 650,687.8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59%,受限制资产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短期内变现能力较弱,对于偿付流动负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截至 2021 年 6 月末,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外,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95,592.40 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38%,虽然目前被担保企业大多经营状况良好,但仍不排除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从而导致发行人代偿的风险。
8、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05,035.57 万元、-980,288.45 万元、-339,323.88 万元及-388,257.21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发行人项目建设成本支出规模较大所致,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9、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2.30、2.42、2.27 及
2.17,速动比率分别为 1.24、1.20、0.99 及 0.94。近年来,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动,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xx,从而对到期兑付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0、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有 16 起未决诉讼,主要是由于高投物产、中石化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等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倍特建安、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有 3 起。由于公司涉及未决诉讼较多,可能会给发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等带来不利影响。
11、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
日起两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12、经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考虑,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提名任正同志任职的通知》和《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xxx同志任免的通知》,任命任正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免去xxx同志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依据中共成都xx区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任正任职的通知》,任命任正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13、2021 年 5 月,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为 417.41 亿元,借款(借款类型包括信用类债券(含永续债)、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其他有息债务等)余额为 649.49 亿元。截至 2021 年 4 月末,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770.1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120.70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8.92%,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已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2021 年 7 月,按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考虑,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成都xx区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xxx同志免职的通知》和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提名xxxxx免职的通知》,免去xxxxx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免去xxxxx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15、2021 年 7 月,发行人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担任。企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正,由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长任正变更为xx。
16、2021 年 8 月,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考虑,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成都xx区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xx
x、xxx等 2 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成高委【2021】33 号)和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提名xxx同志任免的通知》(成高企工委【2021】30 号),任命xxxxx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提名xxxxx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7、2021 年 9 月,根据《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任免的通知》(成高财发[2021]161 号)、《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的决议》,发行人监事进行相应调整,由xx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由xx、xx担任公司监事,由xxx、xx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者行业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将受到冲击并导致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期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机制”和“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公益性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4、发行人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发行人 2021 年三季度(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2021 年 1-9 月 |
营业总收入 | 558,276.61 |
营业收入 | 553,762.69 |
营业利润 | 49,462.97 |
利润总额 | 48,251.36 |
净利润 | 19,653.25 |
总资产 | 14,641,278.96 |
总负债 | 10,186,040.92 |
所有者权益 | 4,455,238.0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269,129.82 |
截至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之“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利润总额 48,251.3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9,653.25 万元,较
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财务费用等增加所致。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且呈上升趋势,而收入主要来自园区板块业务、建筑施工、商业地产及住宅等业务,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发行人可能面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6、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约定的主要投资者保护条款如下:
(1)资信维持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 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第 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
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2)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资信维持承诺第 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①在 30 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②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本期债券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6
目 录 9
释 义 12
一、常用名词释义 12
二、机构简称释义 13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15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5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24
第二节 发行条款 26
一、本期债券的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6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26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29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30
五、认购人承诺 31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2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32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2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33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33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34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34
七、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34
八、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53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72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82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87
八、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143
九、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156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57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57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71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84
第六节 企业信用状况 280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80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281
第七节 增信情况 286
第八节 税项 287
一、投资者所缴纳的税项 287
二、声明 288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28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289
二、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295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295
四、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29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296
一、资信维持承诺 296
二、救济措施 296
三、偿债资金来源 296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297
五、偿债保障措施 298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299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299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299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机制 301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301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301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319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 319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319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320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340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340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343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345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372
一、备查文件目录 372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37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高投集团 | 指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联合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
发行人律师、xxx | 指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x次债券 | 指 | x次公开发行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期债券 | 指 | x期公开发行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2019 年修正)》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 |
《破产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成都市国资委 | 指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
包销 | 指 | 承销商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由主承销 商购买余额或承诺包销 |
工作日/日 | 指 |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如注明其他 币种)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GDP | 指 |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在一定时期内 (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 况的最佳指标 |
工程承包 | 指 | 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 施工合同等方式 |
招拍挂方式 | 指 | 根据《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出让国有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 指 | 中国最早在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后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从发展模式看,增加区域经济总量是其直接目标,以外来投资拉 动为主,产业以制造加工业为主 |
国家xx技术产业园 | 指 | 由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科技工业园区,它是为发展xx技术为目的而设置的特定区域,是依托于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开放环境,依靠科技和经济实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实行税收和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 促进科研、教育和生产结合的综合性基地 |
二、机构简称释义
高新区 | 指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董事会 | 指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委会 | 指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集团本部 | 指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高投资管 | 指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置业 | 指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高投担保 | 指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高投建设 | 指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高投创投 | 指 |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盈创动力 | 指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天府软件园 | 指 |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
高投国贸 | 指 | 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高投物产 | 指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高投体育 | 指 | 成都高投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生物医药 | 指 |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小贷 | 指 | 成都xx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xx发展 | 指 | 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芯公司 | 指 | 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盈开公司 | 指 | 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 |
格芯公司 | 指 | 成都格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科技城 | 指 | 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倍特建安 | 指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x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发行人未来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9,257.94 万元、-412,937.49 万元、-1,276,491.95 万元及-516,674.78 万元。近年来发行
人的股权投资支出较大,发行人面临未来持续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2、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05,035.57 万元、-980,288.45 万元、-339,323.88 万元及-388,257.21 万元。2019、2020 年
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成都xx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川三期人才公寓、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项目建设成本支出规模较大所致。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3、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8-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1,914,194.49 万元、
3,126,736.42 万元、4,109,316.02 万元及 4,662,870.48 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28%、30.71%、32.87%及 32.91%,整体占比较高。因为公司近年服务于成都市发展战略和成都xx区建设,特别是成都未来科技城建设的需要,目前在园区开发建设、园区配套项目开发建设上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7 年起发行人大面积开发建设项目的开工,导致自营开发成本增加。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将面对一定的存货价值波动风险。
4、受限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受限制资产共计 650,687.8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59%,且受限制资产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短期内变现能力较弱,对于偿付流动负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非经营性收入占比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非经营性收入在利润总额中整体占比较大,且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2018- 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482.74 万元、789.26 万元、412.78
万元及 250.14 万元。2018-2020 年,发行人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 23,820.72 万元、29,093.20万元、14,166.80 万元,近三年政府补贴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00%、36.05%、 12.25%。未来如果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出现调整,公司利润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6、期间费用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期间费用较高,且以财务费用为主。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88,466.37 万元、123,690.70 万元、180,114.32 万元及 117,740.20 万元,期间费用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37%、21.43%、17.50%及 34.46%。期间费用较高会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未来随着公司发展,期间费用继续上升的可能将成为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
7、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59,688.08 万元、
35,151.89 万元、116,513.24 万元以及 97,738.27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1.58%、
62.46%、140.31%及 324.44%。近年来,发行人的股权投资支出较大,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454,420.18 万元、566,743.11 万元、
1,247,836.29 万元及 1,357,129.31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对投资收益的依赖较大。根据发行人的规划,未来股权投资规模依然较大,而投资收益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盈利水平有一定影响。
8、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大,截至 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为 55.43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了 11.6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44%。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
为 37.21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了 18.23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98%。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为 28.06 亿元,较年初减少了 9.15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8%。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政府款项、往来借款、应收暂付款和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构成,如果发行人对往来款项管理不当,或不能及时进行结算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xx,进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建设项目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成都xx区下属最重要的国有企业,在xx区快速增长及发展的过程中,还将继续承担关键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建园区项目 13 个,同时发行人的建筑施工和园区配套业务最近三年增长较快,发行人建设项目未来存 在较大的资本支出,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0、担保业务代偿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高投担保代偿金额分别为
6,919.73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和0.00 万元,近三年及一期累计代偿率分别为6.30%、
6.27%、6.18%和 6.07%,呈现一定的波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历年累计担保代偿额
118,686.21 万元,金额较大。虽然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累计代偿率增幅也有所减少,但不排除未来被担保人出现无法偿付情况,发行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从而增加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11、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高投担保担保业务形成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95,592.40 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38%,虽然目前被担保企业大多经营状况良好,但仍不排除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从而导致发行人代偿的风险。
12、公司营业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91,583.30 万元、
80,373.80 万元、119,978.41 万元及 52,459.49 万元,总体呈现波动的趋势。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自园区板块业务、建筑施工、商业地产及住宅等业务,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发行人股权投资收益不稳定,未来发行人面临营业利润波动的风险。
2020 年,发行人营业利润为 119,978.41 万元,较上年增加 39,604.61 万元,增长的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本年度投资收益出现大幅增长,由 2019 年的 35,151.89 万元,增加到
116,513.24 万元,主要因公司于 2020 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导致。
13、公司注册资本存在暂未足额到位的风险
2017 年 12 月 7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2017)261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增资
72.00 亿元,相应资本金自通知发放之日起十年内分批到位,并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为 206.96 亿元。2017 年 12 月 28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高投集团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对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14.58 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增资 4.74 亿元,以公司应付xx区财政金融局偿债资金 9.84 亿元债权进行债转股方式增资。根据公司说明,xx区财政金融局的现金出资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债转股的出资已在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中予以调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2,069,553.77 万元,实收资本为
1,818,453.77 万元,剩余资本金根据 2017 年 12 月《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成高财发[2017]261 号),相应资本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十年内分批到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暂未足额到位,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注册资本不能足额缴纳风险。
14、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且面临集中兑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 345.79 亿元、482.22 亿元、618.35 亿元和 755.38 亿元,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且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到期债务规模均在 100 亿元以上,集中度较高,面临集中兑付的风险。
15、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回收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82,786.84 万元、268,310.04 万元、502,871.93 万元及 0.00 万元,主要为股权投资和股票投资。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454,420.18 万元、566,743.11 万元、1,247,836.29 万元及 1,357,129.31 万元,主要系对联合营企业的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规
模较大,其中发行人合营企业成都高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不善导致发行
人计提了-0.44 亿元投资收益。如未来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破产等事项,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及回收的风险。
16、投资性房地产未办理产权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2,303,499.13 万元和
2,278,890.52 万元,其中未办理产权的资产价值分别为 730,330.51 万元和 720,396.43 万元,相关产权证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但不排除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致使发行人出现这部分资产无法实际使用的风险。
17、非经常性损益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59,688.08 万元、35,151.89 万元、116,513.24 万元以及 97,738.27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0,851.25 万元、38,451.69 万元、-
3,589.22 万元以及 2,987.43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 2,151.23 万元、9,095.42 万元、12,758.18
万元及 4,968.12 万元,同期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 73,164.29 万元、56,277.11 万元、
83,041.21 万元及 30,125.17 万元。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若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利润水平,进而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相关业务都与宏观经济有较大的联系。未来中国经济面对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形势更复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是出现衰退,居民消费能力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将因此受到负面影响,公司的业务也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园区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承担了xx区范围内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公司园区项目一般经过一定周期的开发建设后,通过招商的形式实现出售或出租,以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经营模式涉及环节较为复杂,资金需求量大,产生效益时间较长,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链造成压力,另
外,公司园区仍处在不断发展阶段,未来的园区开发计划也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融资压力,从而影响到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3、工程建设施工风险
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的施工范围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总体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是受到多方面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安全事故,有可能对项目的按期完工交付、实现收益等产生不利影响。
4、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风险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商业地产和住宅销售收入分别为 26,638.92万元、42,211.06 万元、85,314.43 万元及 10,452.8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0%、7.49%、8.56%及 3.09%,对发行人经营收入有一定影响。总体来看,房地产业务容易受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价格和销售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从严或行业不景气,导致房地产价格明显下跌或销售回款速度减缓,则有可能增加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5、商品销售业务波动的风险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商品销售板块业务收入分别为 100,537.10 万元、205,843.55 万元、441,066.52 万元及 117,760.4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81%、36.54%、44.26%及 34.86%。公司商品销售主要受公司业务覆盖领域项目建设物资需求的影响,若相应的建设项目物资需求减少,公司的商品销售业务将继续受到不利影响。
6、未决诉讼形成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有 16 起未决诉讼,主要是由于高投物产、中石化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等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倍特建安、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有 3 起。由于公司涉及未决诉讼较多,可能会给发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等带来不利影响。
7、个别资产权证办理滞后的风险
发行人天府软件园四期 G2 区项目已经过竣工验收,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办理。虽然公司承诺将尽全力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齐资产权属证明,但仍存在由于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公司不能如约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风险。
2012 年 12 月 26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42 号”《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以员工公寓三期部分资产对高投集团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以员工公寓三期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向发行人增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部分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8、委托贷款较为集中,存在违约及逾期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委托贷款余额 258,600.00 万元,其中大多数为向京东方发放的委托贷款。委贷对象过于集中,无法分散风险,未来的可回收性完全取决于京东方的经营情况。虽然京东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货币资金充裕,同时,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给予京东方主体评级为 AAA,违约风险较低,且目前京东方无逾期,委托贷款均正常按期归还发行人。但京东方所属行业受宏观政策、国家战略、技术更迭及市场选择等影响巨大,且可研及产线投入均较大,若政策面或市场端出现较大不利因素,京东方可能存在违约及逾期偿付,将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仅限于发行人外部客观因素导致的突发性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2)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突然死亡、失踪或严重疾病)。
公司为多领域运营的实体型企业,安全、有序生产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影响正常生产的因素众多,包含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等内部因素以及社会、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频发,公司虽已建立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由于旗下从事生产经营的子公司、员工较多,若发生突发事件,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引发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10、新冠疫情引发相关行业风险
2020 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无疑对国内经济造成深刻的影响。从零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行业收入大幅度下滑,到制造业、房地产、施工建筑等因人流、物流受限而复工缓慢。2021 年以来疫情虽得到一定控制,但存在反复的可能,对发行人园区经营、建筑施工、商品贸易、园区商业地产租售板块未来发展有一定影响。
11、园区部分物业出租率偏低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早期建成并开启租售的园区如天府软件园出租率 98%,天府生命科技园出租率约 86.03%,成都模具工业园出租率约 95%,成都xx青年公寓项目出租率 66%,成都xx孵化园出租率约 94%,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约 58%,出租率整体达到较高水平。但近期新开始租售的园区如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天府长岛·生态总部园,出租率偏低,基本在 12%-23%之间,主要受招商时间较短的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较多,涉及业务范围广,产品和服务品种较多, 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员工人数及组织结构日益扩大与 复杂,公司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如果发行人管理控制不当,公 司可能面临组织模式、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不能适应公司快速扩张的风险。
2、关联交易的风险
在关联交易方面,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核算管理等多个具体制度中对关联方与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作了定义,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流程作了严格规定,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作了严格限制。发行人在关联交易章节对关联交易作披露,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但仍然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相关方利益的风险。
3、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建筑施工,作业场所主要为露天和高空,面临建筑施工作业的固有危险,同时考虑到过程中技术、操作问题,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损失、设备损坏及环境污染破坏等情形。虽然发行人十分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在施工的项目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但如果未来发行人的管理制度未能很好贯彻或未能就发生的风险损失获得有效保障,可能致使发行人产生较大损失,从而损害发行人的信誉,削弱发行人的市场拓展能力。
(四)政策风险
1、房地产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涉及房地产业务,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明显,对政策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较大。为抑制资产泡沫,遏制房价快速上涨,促使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近年来从金融、税收、土地、拆迁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差 异化的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如果未来发行人房地产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将可能会影响 到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的经营发展,加大销售和资金回笼压力,使得发行人遭受政策风险。
2、地方政府政策变化的风险
作为承担xx区范围内所有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的xx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公司,公司在财政补贴、资产注入等方面得到了xx区政府较大的支持。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 23,820.72万元和 29,093.20 万元和 14,166.80 万元。但如果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支持政策发生变化或支持力度减弱或将影响发行人业务的稳定。因此,发行人面临地方政府政策变化的风险。
3、政府土地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在各地政府财政收入占比较大,土地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有所活跃;且随着各地政府的年度计划的制定,不断有新的土地政策出台。发行人主要从事xx区范围内园区的开发建设及配套商业、住宅的开发建设,土地储备对发行人业务(特别是房地产业务)开展有较为重要的作用,未来如土地政策与发行人发展规划不一致,存在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风险。
4、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我国政府推出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划,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政策变动周期短、管理口径变动频繁已成市场共识。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及其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影响适时调整发行人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可能对发行人该业务领域带来一定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 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 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本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
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评级风险
x公司的存续的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公司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本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状况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将可能调低本公司信用等级,从而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发行人拟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流动资产变现、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自身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和银企关系的变化导致发行人融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发行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议案,同
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东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出具了《成都x
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复函》,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020 年 9 月 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46 号),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146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70 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
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本期
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二)”。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一)”。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1 月 2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在第 5 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32 年 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7 年 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做评级。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企业信用状况”。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
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 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4、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
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
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4、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0】2146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
式。本期债券为该批文项下第三期发行,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贷款时间 | 还款时间 | 借款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x金 | 利息 | |||||
1 | 平安银行成都分行 | 2020-8-6 | 2022-2-6 | 100.00 | 100.00 | 0.00 |
2 |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 2021-3-4 | 2022-3-4 | 49.20 | 49.20 | 0.00 |
3 | 建行xx支行 | 2020-3-27 | 2022-3-21 | 107.81 | 106.70 | 0.00 |
4 | 招行西体路支行 | 2020-9-25 | 2022-3-25 | 500.00 | 500.00 | 0.00 |
5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2021-3-26 | 2022-3-26 | 1,000.00 | 1,000.00 | 0.00 |
6 | 邮储银行雅安分行 | 2019-4-16 | 2022-4-14 | 2,424.38 | 2,424.38 | 0.00 |
7 | 邮储银行雅安分行 | 2019-4-25 | 2022-4-14 | 1,109.59 | 1,109.59 | 0.00 |
8 | 邮储银行雅安分行 | 2019-5-14 | 2022-4-14 | 627.75 | 627.75 | 0.00 |
9 | 邮储银行雅安分行 | 2019-6-11 | 2022-4-14 | 1,782.38 | 1,782.38 | 0.00 |
10 | 工行xx支行 | 2020-4-29 | 2022-4-23 | 1,000.00 | 1,000.00 | 0.00 |
11 | 农商行xx支行 | 2020-4-22 | 2022-4-25 | 70.31 | 70.31 | 0.00 |
12 | 农商行xx支行 | 2020-5-25 | 2022-4-25 | 429.69 | 429.69 | 0.00 |
13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019-4-26 | 2022-4-26 | 25,200.00 | 10,800.00 | 0.00 |
14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019-6-21 | 2022-4-26 | 16,800.00 | 16,800.00 | 0.00 |
15 | xxxxxxxx(xx xx) | 2018-4-28 | 2022-4-27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6 | 澳门国际银行 | 2020-5-7 | 2022-4-30 | 8,500.00 | 8,500.00 | 0.00 |
17 | 国家开发银行 | 2016-6-23 | 2022-5-10 | 1,200.00 | 1,200.00 | 0.00 |
18 | 中国银行xx支行 | 2019-12-30 | 2022-6-30 | 8,000.00 | 8,000.00 | 0.00 |
19 | 中国银行xx支行 | 2021-1-5 | 2022-7-5 | 500.00 | 500.00 | 0.00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贷款时间 | 还款时间 | 借款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x金 | 利息 | |||||
20 | 中国银行xx支行 | 2020-8-17 | 2022-8-17 | 1,000.00 | 1,000.00 | 0.00 |
21 | 成都农商银行 | 2020-5-25 | 2023-4-13 | 67,460.94 | 0.00 | 29,000.00 |
22 | 工行天府大道支行 | 2020-4-29 | 2023-4-23 | 47,000.00 | 0.00 | |
23 | 光大银行 | 2020-12-1 | 2023-11-30 | 6,500.00 | 0.00 | |
24 | 国家开发银行 | 2016-6-23 | 2024-6-23 | 6,400.00 | 0.00 | |
25 | 四川银行成都xx支行 | 2020-9-29 | 2023-9-28 | 49,000.00 | 0.00 | |
26 | 中信银行 | 2020-11-24 | 2022-11-24 | 67,000.00 | 0.00 | |
… | ……等 | - | - | - | 0.00 | |
合计 | 71,000.00 | 29,000.00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和金额。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发行人股东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出具的《成都xx区财
政金融局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复函》(成高财函【2020】8 号),发行人股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管理层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
经发行人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交易所提交
申请文件,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债券存续期间,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生调整的,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可有效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支持。
七、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18 蓉高 01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72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公司债券。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蓉高 01”),发行规模 12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票面利率为 4.48%。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18 蓉高 01 扣除发行费用后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20 蓉高 Y1
公司获得上证函【2020】666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
不超过 1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 蓉高 Y1”),发行规模 10 亿元,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者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40%。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项目资本金、股权投资,拟通过直接投资、投资或设立创投基金等方式,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以及通过投资或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用于公司需要且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0 蓉高 Y1”扣除发行费用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3、20 蓉高 03、21 蓉高 K1
公司获得证监许可【2020】2146 号文件,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简称“20 蓉高 03”),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5+5 年,票面利率为 4.40%。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少于 7 亿元拟用于公司直接投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和/或用于置换前期公司直接投资于创新创业公司股权的投资资金;不超过 3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如有剩余资金,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0 蓉高 03”扣除发行费用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简称“21 蓉高 K1”),发行规模 5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票面利率为 4.29%。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少于 3.5 亿元拟用于公司直接或通过基金投资科技创新公司的股权,和/或用于置换前期公司直接或通过基金投资于科技创新公司股权的投资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如有剩余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K1”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承诺“21 蓉高 K1”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4、21 蓉高 01、21 x高 02、21 x高 03
公司获得证监许可【2020】1659 号文件,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蓉高 01”),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5+5 年,票面利率为 4.20%。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息,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01”扣除发行费用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 蓉高 02”),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5+5 年,票面利率为 4.17%。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02”扣除发行费用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1 蓉高 03”),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5+5 年,票面利率为 3.55%。募集资金用途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03”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承诺“21 蓉高 03”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5、21 蓉高 Y1、21 蓉高 Y2
公司获得证监许可【2020】1672 号文件,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蓉高 Y1”),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
行期限 3+N 年,票面利率为 3.60%。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Y1”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承诺“21 蓉高 Y1”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 蓉高 Y2”),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3+N 年,票面利率为 3.4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蓉高 Y2”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承诺“21 蓉高 Y2”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18 蓉高 01”、“20 蓉高 Y1”、 “20 蓉高 03”、“21 蓉高 01”、“21 蓉高 02”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21 蓉高 K1”、“21 蓉高 03”、“21 蓉高 Y1”、“21 蓉高 Y2”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承诺“21 蓉高 K1”、“21 蓉高 03”、“21 蓉高 Y1”、“21蓉高 Y2”募集资金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任正 |
注册资本 | 20,695,537,697.03 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20,286,567,697.03 元人民币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6 年 10 月 28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33110883L |
住所(注册地)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天 府大道北段 00 xxxxxxx X x 0 x |
xxxx | 000000 |
所属行业 | S90 综合 |
经营范围 | 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电话:000 00000000,传真:028-85327888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xx,财务总监,电话:000-00000000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发行人设立
发行人系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xx区管委会”)“成高管函(1996)031 号”《关于同意设立成都xx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为“xx区国资局”)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成都鸿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成鸿验(1996)第 958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注册资本金进行了审验。1996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获得成都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xx字)28993807-4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重要事件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01 年 2 月 | 增资 | 2001 年 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01)003 号” 《关于同意成都xx区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 万元。 |
2 | 2004 年 12 月 | 增资 | 2004 年 12 月,经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为“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4)117 号”《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同意成都xx区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将部分出让土地评估作价后作为新增注册资 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 |
3 | 2005 年 7 月 | 其他 | 2005 年 7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5)70 号”《关于投资公司更名的批复》、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05) 5 号《” 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章程>及<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更名为“成都xx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4 | 2007 年 12 月 | 增资 | 2007 年 12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7)154 号”《关 于将 2007 年财政预算增资拨款转为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批准 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5.355 亿元。 |
5 | 2008 年 5 月 | 增资 | 2008 年 5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8)66 号”《关 于同意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2.355 亿元。 |
6 | 2008 年 12 月 | 增资 | 2008 年 12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8)153 号”《关 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5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通 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2.855 亿元。 |
7 | 2009 年 4 月 | 增资 | 2009 年 4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35 号”《关 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1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 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3.855 亿元。 |
8 | 2009 年 5 月 | 增资 | 2009 年 5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62 号”《关 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1.5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 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5.355 亿元。 |
9 | 2009 年 6 月 | 增资 | 2009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72 号”《关 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3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 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8.355 亿元。 |
10 | 2010 年 3 月 | 增资 | 2010 年 3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0)111 号”《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0.855 亿元。 |
11 | 2010 年 10 月 | 增资 | 2010 年 10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0)381 号”《关 于对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8.5 亿元的通知》批准同 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9.355 亿元。 |
12 | 2011 年 3 月 | 增资 | 2011 年 3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1)49 号”《关 于对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5 亿元的通知》批准同 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44.355 亿元。 |
13 | 2011 年 12 月 | 增资 | 2011 年 1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11)2 号”《关 于以员工一期项目资产向高投集团进行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53.9239 亿元。 |
14 | 2011 年 12 月 | 增资 | 2011 年 1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11)3 号”《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59.6695 亿元。 |
15 | 2012 年 6 月 | 增资 | 2012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66 号”《关 于向高投集团增资 9 亿元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 增加至 68.6695 亿元。 |
16 | 2012 年 6 月 | 增资 | 2012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71 号”《关于以员工公寓二期资产向高投集团进行增资的通知》批准同 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77.3182 亿元。 |
17 | 2012 年 12 月 | 增资 | 2012 年 12 月 26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42 号” 《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以员工公寓三期部分资产对高投集 团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8793 亿元。 |
18 | 2012 年 12 月 | 增资 | 2012 年 12 月 27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39 号” 《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对高投集团增资 1 亿元现金的通知》 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9.8793 亿元。 |
19 | 2012 年 12 月 | 增资 | 2012 年 12 月 27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44 号” 《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同意高投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84 亿元。 |
20 | 2014 年 11 月 | 增资 | 2014 年 11 月 25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4]208 号” 《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以成都xx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34.96 亿元。 |
21 | 2016 年 3 月 | 其他 | 2016 年3 月14 日,中共成都xx区工委下发了“成高委[2016]8号”《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xxx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聘任xxx为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根据发行人现行 《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成都xx区党工 委任免。 |
22 | 2017 年 10 月 | 其他 | 2017 年 10 月 9 日,经“成高财发(2017)216 号”《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将公司章程中出资人由“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修改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将公司住所修改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 x”。 |
23 | 2017 年 12 月 | 增资 | 2017 年 12 月 7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2017】 261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增资 72 亿元,相应资本金自通知发放之日起十年内分批到位,并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为 206.96 亿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高投集团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对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14.58 亿,其中以现金方式拨付 4.74 亿元,以公司应付xx区财政金融局偿债资金 9.84 亿元债权 进行债转股方式增资。 |
24 | 2018 年 11 月 | 增资 | 2018 年 11 月 27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向发行人出具成 高财发【2018】234 号《关于同意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向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 向发行人拨付增资款 10,600 万元。 | |||
25 | 2018 年 12 月 | 增资 | 2018 年 12 月 30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8】288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52,200 万元。 |
26 | 2019 年 3 月 | 其他 | 2019 年 3 月 27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9〕58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 4000 万元的通知》,批准同意 向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4,000 万元。 |
27 | 2019 年 6 月 | 其他 | 2019 年 6 月 26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9〕144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 3.5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 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3.5 亿元。 |
28 | 2019 年 6 月 | 其他 | 2019 年 6 月 1 日,中共成都xx区工委下发了“成高委〔2019〕 18 号”《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xxxxx为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成都xx 区党工委任免。 |
29 | 2019 年 9 月 | 其他 | 2019 年 9 月 30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9〕216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高投集团拨付 5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注册 资本金 5000 万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9〕217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高投集团拨付 5400 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注册 资本金 5400 万元。 |
30 | 2019 年 12 月 | 其他 |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19〕323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10.39 亿元。 |
31 | 2020 年 3 月 | 其他 | 2020 年 3 月 30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0〕51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1 亿元。 |
32 | 2020 年 6 月 | 其他 | 2020 年 6 月 22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0〕117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6.2 亿元。 |
33 | 2020 年 9 月 | 其他 | 2020 年 9 月 29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0〕175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3.5 亿元。 |
34 | 2020 年 11 月 | 其他 | 2020 年 11 月,为贯彻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市县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2020〕 95 号),经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财政金融局将持有发行人的 10.00%的股权无 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本 |
次变更后,发行人股东变更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 金融局和四川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 90.00%和 10.00%。 | |||
35 | 2021 年 1 月 | 其他 | 2021 年 1 月 25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1〕9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 注册资本金 0.6 亿元。 |
36 | 2021 年 3 月 | 其他 | 2021 年 3 月 22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1〕34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5.65 亿元。 |
37 | 2021 年 3 月 | 其他 | 2021 年 3 月 24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 〔2021〕38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 付注册资本金 8.3 亿元。 |
38 | 2021 年 3 月 | 其他 | 2021 年 3 月 26 日,中共成都xx区工委下发了“成高企工委 〔2021〕12 号”《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xxx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中共成都xx区国有企业工委关于提名任正同志任职的通知》,任命任正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免去xxx同志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共成都xx区工委文件《中共成都xx区工委关于任正任职的通知》,任命任正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 |
1、2001 年第一次增资
2001 年 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01)003 号”《关于同意成都xx区
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 万元。四川信
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川信德验字(2001)第 015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2004 年第二次增资
2004 年 12 月,经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为“xx区财政局”) “成高财发(2004)117 号”《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同意成都xx区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将部分出让土地评估作价后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四川标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3 日出
具了“川标评报字(2004)第 1202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xx区财政局拟投入发行人用于本次增资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四川德兴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川德会(验)字第 041201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表:发行人 2004 年第二次增资土地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增资地块名称 | 用途 | 用地性质 | 注入时间 | 评估值 | 过户手续是否 完善 | 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 x |
1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5,687.37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
2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1,132.60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
3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988.94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
4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407.25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
5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1,144.14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
6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工业 | 出让 | 22,801.44 | 是 | 是 | |
出口加工区 | 2004/12/2 9 | ||||||
7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 | 出让 | 5,220.11 | 是 | 是 | |
创新科技孵化园 | |||||||
8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 | 出让 | 6,903.74 | 是 | 是 | |
创新科技孵化园 | |||||||
9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 | 出让 | 4,284.77 | 是 | 是 | |
创新科技孵化园 | |||||||
10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 | 出让 | 6,822.08 | 是 | 是 | |
创新科技孵化园 | |||||||
11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 | 出让 | 5,012.26 | 是 | 是 | |
创新科技孵化园 | |||||||
12 | xx区桂溪乡和平村 11 组 | 教育 | 划拨 | 9,607.01 | 否 | 否 | |
合计 | 70,011.71 |
注:截至 2019 年末,12 号土地未过户至发行人名下。其他土地过户手续完善,无出让金欠缴情况。由于当时计划用于增资的土地证号和其他土地有混合现象,所以无法一一对应。
3、2005 年变更名称
2005 年 7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5)70 号”《关于投资公司更名的批复》、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05)5 号”《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章程>及<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更名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变更名称,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4、2007 年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7)154 号”《关于将 2007 年财政预
算增资拨款转为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5.355 亿元。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川志会验(2007)
027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5、2008 年 5 月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5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8)66 号”《关于同意向成都xx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2.355 亿元。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川志会验(2008)009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6、2008 年 12 月第五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8)153 号”《关于成都xx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加 5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2.855
亿元。中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中瑞xx
x验字(2008)第 005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7、2009 年 4 月第六次增资
2009 年 4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35 号”《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加 1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3.855 亿
元。中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于 2009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中瑞xxx验
字(2009)第 003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8、2009 年 5 月第七次增资
2009 年 5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62 号”《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加 1.5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5.355
亿元。中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中瑞xx
x验字(2009)第 006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9、2009 年 6 月第八次增资
2009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09)72 号”《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加 3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8.355 亿
元。中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中瑞xxx
验字(2009)第 007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0 年 3 月第九次增资
2010 年 3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0)111 号”《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
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0.855 亿元。四川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10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川xx验字(2010)第 04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0 年 10 月第十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0)381 号”《关于对成都xx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8.5 亿元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9.355 亿元。四
川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川xx验字(2010)第 18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1 年 3 月第十一次增资
2011 年 3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1)49 号”《关于对成都xx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增资 5 亿元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44.355 亿元。中x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中瑞xxx验字(2011)
第 006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3、2011 年 12 月第十二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11)2 号”《关于以员工一期项目
资产向高投集团进行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53.9239 亿元。四
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xxx评报字(2011)第 029 号”
《资产评估报告》,对xx区国资局拟投入发行人用于本次增资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川博达会验(2011)C-144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和实物资产(在建工程)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表:发行人 2011 年 12 月第十二次增资土地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增资地块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用地性质 | 注入时间 | 评估值 | 过户手续是否 完善 | 是否足额缴纳土地 出让金 |
1 | 西北员工公寓土地 | 成高国用 (2009)第 5278 号 | 住宅 | 出让 | 2011/12/ 22 | 4,668.58 | 是 | 是 |
2 | 西南员工公寓土地 | 成高国用 (2011)第 6374 号 | 住宅 | 出让 | 5,626.32 | 是 | 是 | |
3 | 大源员工公寓土地 | 成高国用 (2009)第 4633 号 | 住宅 | 出让 | 4,908.85 | 是 | 是 | |
合计 | 15,203.75 |
表:发行人 2011 年 12 月第十二次增资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 | 在建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地址 | 注入时间 | 评估价值 | 过户手续 是否完善 |
1 | 西北员工公寓 | 103,860.44 | 成都xx区西部园区西 北片区 | 2011/12/ 22 | 26,623.45 | 是 |
2 | 西南员工公寓 | 123,899.49 | 成都xx区西部园区西 南片区 | 33,111.74 | 是 | |
3 | 大源员工公寓 | 78,321.13 | 成都xx区南部园区大 源组团 | 20,750.08 | 是 | |
合计 | 306,081.06 | 80,485.27 |
14、2011 年 12 月第十三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经xx区国资局“成高国资发(2011)3 号”《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
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59.6695 亿元。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川博达会验(2011)C-155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5、2012 年 6 月第十四次增资
2012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66 号”《关于向高投集团增资 9 亿
元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68.6695 亿元。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川博达会验(2012)B-113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6、2012 年 6 月第十五次增资
2012 年 6 月,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71 号”《关于以员工公寓二期资
产向高投集团进行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77.3182 亿元。四川
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xxx评报字(2012)第 31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xx区国资局拟投入发行人用于本次增资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川维诚验字
(2012)第 048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和实物资产(在建工程)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表:发行人 2012 年 6 月第十五次增资土地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增资地块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用地性质 | 注入时间 | 评估值 | 过户手 续是否完善 |
1 | 西北员工公 寓二期 | 成高国用(2011) 第 20478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2012/6/26 | 5,411.22 | 是 |
2 | 西南员工公 寓二期 | 成高国用(2011) 第 20431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10,193.31 | 是 | |
合 计 | 15,604.52 |
表:发行人 2012 年 6 月第十五次增资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 | 在建工程名 称 | 建筑面积 | 地址 | 注入时间 | 评估价值 | 过户手续 是否完善 |
1 | 西北员工公寓二期 | 73,899.67 | 成都xx区西部园区西北片 区 | 2012/6/26 | 23,724.45 | 是 |
2 | 西南员工公寓二期 | 146,828.71 | 成都xx区西 部园区西南片区 | 47,157.96 | 是 | |
合计 | 220,728.38 | 70,882.40 |
17、2012 年 12 月第十六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6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42 号”《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以员工公寓三期部分资产对高投集团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8793 亿元。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川维诚评报
字(2011)第 084 号”《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拟向高投集团增资所涉及的部分员工公寓三期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项目报告书》,对发行人用于本次增资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川维诚验字(2012)第 078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和实物资产(在建工程)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xx区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经律所核查,该部分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表:发行人 2012 年 12 月第十六次增资土地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增资地块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用地性质 | 注入时间 | 评估值 | 过户手 续是否完善 | 是否足额 缴纳土地出让金 |
1 | 西南员工公寓 A1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6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2012/12/26 | 6,454.91 | 否 | 是 |
2 | 西南员工公寓 A2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6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10,694.19 | 否 | 是 | |
3 | 西南员工公寓 C1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5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9,853.73 | 否 | 是 |
序号 | 增资地块名称 | 权证编号 | 用途 | 用地性质 | 注入时间 | 评估值 | 过户手 续是否完善 | 是否足额 缴纳土地出让金 |
4 | 西南员工公寓 C2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5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8,017.15 | 否 | 是 | |
5 | 西南员工公寓 E1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3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12,172.86 | 否 | 是 | |
6 | 西南员工公寓 F1 地块 | 成高国用 (2011)第 26244 号 | 住宅、商业 | 出让 | 9,252.72 | 否 | 是 | |
合 计 | 56,445.56 |
表:发行人 2012 年 12 月第十六次增资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 | 在建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地址 | 注入时间 | 评估价值 | 过户手续是否 完善 |
1 | 西南员工公寓 A1 | 95,638.50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A1 地块 | 2012/12/26 | 33,671.06 | 否 |
2 | 西南员工公寓 A2 | 158,449.36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A2 地块 | 55,784.63 | 否 | |
3 | 西南员工公寓 C1 | 122,674.08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C1 地块 | 43,189.37 | 否 | |
4 | 西南员工公寓 C2 | 99,809.65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C2 地块 | 35,139.58 | 否 | |
5 | 西南员工公寓 E1 | 148,104.57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E1 地块 | 52,142.58 | 否 | |
6 | 西南员工公寓 F1 | 111,450.15 | 成都xx区西区西南 员工公寓 F1 地块 | 39,237.81 | 否 | |
合计 | 736,126.31 | 259,165.03 |
18、2012 年 12 月第十七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7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39 号”《成都xx区财政局
关于对高投集团增资 1 亿元现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9.8793 亿
元。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川维诚验字(2012)第 79 号”
《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xx区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9、2012 年 12 月第十八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7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2]144 号”《成都xx区财政局
关于同意高投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84
亿元。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川博达会验(2013)A-022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是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xx区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2014 年 11 月 25 日第十九次增资
2014 年 11 月 25 日,经xx区财政局“成高财发[2014]208 号”《成都xx区财政局关于以成都xx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34.96 亿元。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xxx评报字(2014)第 045 号”《成都xx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本次增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川维诚验字(2014)第 015 号”《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以股权作价出资,以成都xx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增资,评估价值 241,127.50 万元。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xx区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手续。根据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川维诚评报字(2014)第 045 号》的评估
情况显示,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即以净资产成本
价值 241,929.09 万元为准,评估价值比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减值 801.59 万元,减值率为 0.33%。
拓新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清算,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成立公司清算组,2015 年
12 月 28 日完成清算。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纳入拓新公司期初至清算结束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1、2017 年 12 月第二十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7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2017】261 号《成都xx区
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增资 72亿元,相应资本金自通知发放之日起十年内分批到位,并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为 206.96 亿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高投
集团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对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14.58 亿,其中以现
金方式拨付 4.74 亿元,以公司应付xx区财政金融局偿债资金 9.84 亿元债权进行债转股方式增资。根据公司说明,xx区财政金融局的现金出资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公司账户,债转股的出资已在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中予以调整。公司就本次xx区财政
金融局增资 72 亿元进行了工商变更,取得了成都xx工商局于 2018 年 2 月 1 日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
22、2018 年第二十一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27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向发行人出具成高财发【2018】234 号
《关于同意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增资款 10,6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30 日,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成高财发【2018】288 号《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注册资本金的通知》,批准同意向发行人拨付注册资本金 52,200 万元。
2018 年,发行人共收到xx区财政金融局拨付的增资资金 62,800 万元。截至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2,069,553.77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28,656.77 万元,剩余资本金根据 2017 年 12 月《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向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成高财发[2017]261 号),相应资本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十年内分批到位。
23、2020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变更
2020 年 11 月,为贯彻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市县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2020〕95 号),经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财政金融局将持有发行人的 10.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本次变更后,发行人股东变更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和四川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 90.00%和 1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2,069,553.77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28,656.77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xx区财政金融局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上述增资行为,除发行
人股东对发行人的资本投入中除新华职中土地(xx区桂溪乡和平村 11 组)属于公益性资产外,发行人不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公司运作符合国发〔2014〕43 号文、财金〔2018〕23 号文等要求。
xx区财政局 2004 年 12 月以土地使用权向本发行人增资中位于xx区桂溪乡和
平村 11 组的 1 宗划拨土地、2012 年 12 月以员工公寓三期对发行人投入的增资资产未过户至发行人名下。该部分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除上述“位于xx区桂溪乡和平村 11 组的 1 宗划拨土地、2012 年 12 月以员工公寓三期对发行人增资资产”合计评估
金额为 325,217.60 万元的资产外,发行人股东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权属已由股东转移给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足以覆盖发行人已发行债权余额和本次拟发行规模,故前述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股权划转至高投集团的通知》
(成高财发【2019】310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无偿划转基准日,将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持有的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成都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成都xx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披露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 亿股股份,挂牌转让价格为 870,218.00 万元。2020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发布《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权的公告》,
披露了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确认受让成都农商行 10.00 亿股。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就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项目建设方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xx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事宜进行了公告(相关信息详见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进展公告》),并对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将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应收工程款顺利回收,降低该事项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 BT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TJA)因上述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发行人系由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并由管委会授权xx区管理委员会授权xx区财政金融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控股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比例 90.0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1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未做质押或其他形式受限情况。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四川省财政厅
90%
10%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行人控股股东系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控股比例 90.00%。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南部园区、西部园区、xx东区及天府国际生物城(与双流区共建))发展建设进行综合指导的成都市政府派出机构。部门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园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园区有关空间规划,组织研究园区相关改革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
2、研究制定园区发展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3、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园区创新创业、xx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市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5、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级财政投入资金履行出资职责,依法对其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
6、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对各分园整体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领导。
7、承担示范区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园区内各类协会组织的联系工作。
8、开展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园区国际化发展水平。
9、承担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有 23 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并表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 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1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 | 项目投资及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等 | 108,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2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 公司 | 成都 | 房地产开发、经 营、销售等 | 150,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3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 | 成都 | 金融担保、融资咨 询等 | 120,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4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 | 成都 | 基础设施建设、房 地产综合开发等 | 20,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5 |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 限公司 | 成都 | 园区管理及业务咨 询服务等 | 2,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6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 公司① | 成都 | 进出口贸易、国内 贸易等 | 20,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7 | 成都高投体育管理 有限公司 | 成都 | 体育管理及园林绿 化、广告等 | 3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8 | 成都成芯半导体制 造有限公司 | 成都 | 半导体芯片制造、 销售等 | 225,000.00 | 60% | 60% | 投资设立 |
9 | 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房地产开发及经 营、期货经纪及建 筑施工等 | 35,228.00 | 52.34% | 52.34% | 其他 |
10 | 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注 1) | 成都 | 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 17,839.20 | 0.50% | 100% | 投资设立 |
11 |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 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 | 园区管理建设等 | 5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12 | 成都xx集成电路 产业园有限公司 | 成都 | 工程项目管理、房 屋租赁等 | 180,000.00 | 80% | 80% | 投资设立 |
13 | 成都xx区高投科 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 2) | 成都 | 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 30,000.00 | 63.84% | 63.84% | 投资设立 |
① 原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 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14 | 成都xx区电子信 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 | 园区管理、技术开 发、科技中介服务等 | 188,603.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15 | 成都xx区社事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 | 投资与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等 | 40,000.00 | 100% | 100% | 投资设立 |
16 | 成都xx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 3) | 成都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 服务等 | 500,000.00 | 100% | 100% | 其他 |
17 | 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 成都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 500,000.00 | 100% | 100% | 其他 |
18 | 成都xx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 | 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管理咨询等 | 161,500.00 | 100% | 100% | 其他 |
19 |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成都 | 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 业作业 | 1,000.00 | 60% | 60% | 投资设立 |
20 | 成都高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成都 |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 | 16,100.00 | 99.94% | 99.94% | 投资设立 |
21 | 成都高投朗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 金等金融活动) | 8600.00 | 80% | 80% | 投资设立 |
22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 | 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含土地整理);基础设 施投资及管理等 | 188.000.00 | 80.00% | 80% | 购买 |
23 | 成都高投朗韩健康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 |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项目投资、投资咨 询、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融活动) | 12,000.00 | 80.00% | 80% | 投资设立 |
注 1:发行人合计持有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开公司”)股权比例仅 0.50%,但拥有实质经营控制权,其他股东依据其投资额享有固定回报,且不承担投资风险,发行人对其他股东的投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将盈开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在合并层面将其他股东的投资额作为负债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
注 2:发行人通过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成都xx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63.84%的股权,故纳入合并范围。
注 3:发行人、未来科技城和高科公司分别持有新经济创投公司 45%、30%和 25%的股权,未来科技城和高科公司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后,发行人合计持有新经济创投公司 100%的股权,能够对新经济创投公司实施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简要情况介绍如下:
1、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6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
科新路 8 号,注册资本 108,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鞋帽零售;灯具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木材销售;乐器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版物零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87,260.70 万元,总负债 399,608.25 万元,净资
产为 87,652.4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315.87 万元,净利润为 1,824.09 万元。
2、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xx区天府一
街 1008 号,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工程建设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477,242.98 万元,总负债 2,145,842.98 万元,净
资产为 331,400.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9,246.96 万元,净利润为 10,147.90 万元。
3、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锦城
大道 539 号 3 层,注册资本 12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58,816.63 万元,总负债 65,335.90 万元,净资产
为 93,480.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53.66 万元,净利润为 725.55 万元。
表:高投担保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表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在保余额(亿元) | 22.32 | 15.09 | 1.56 | 0.97 |
在保户数(个) | 190 | 176 | 142 | 100 |
保费收入(万元) | 1152.06 | 1,463.68 | 301.31 | 215.42 |
新增担保(亿元) | 20.58 | 13.52 | 1.03 | 0.97 |
历年累计担保代偿率 | 6.07% | 6.18% | 6.27% | 6.30% |
历年累计担保代偿额(万元) | 118,686.21 | 118,686.21 | 118,686.21 | 118,686.21 |
当年累计代偿金额(万元) | - | - | - | 6,919.73 |
当年累计代偿笔数 | - | - | - | 7 |
4、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27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天
府一街 1008 号,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业
地产、科技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建设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代办拆迁、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61,011.25 万元,总负债 410,478.73 万元,净资
产为 150,532.5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720.31 万元,净利润为 8,561.97 万元。
5、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xx区天府
大道中段 765 号天府软件园,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园区管理及业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产出租、出售;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艺术鉴赏及收藏咨询服务;票务服务;零售出版物(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技术进出口;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730.96 万元,总负债 1,924.60 万元,净资产为
2,806.36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29.20 万元,净利润为 277.36 万元。
6、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原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6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
西部园区科新路 8 号,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建材、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肥、煤炭、沥青(不含焦油沥青)、电子产品;食品销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34,881.52 万元,总负债 112,684.87 万元,净资
产为 22,196.66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22,698.36 万元,净利润为 556.80 万元。
7、成都高投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神仙树南路,经营范围为:体育设施场馆建设及经营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园林绿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会议服务;各类运动项目辅导服务、技术咨询;餐饮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身服务;保健服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873.72 万元,总负债 734.92 万元,净资产为 138.8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93.99 万元,净利润为 14.97 万元。
8、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13 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xx西
区科新路 8 号附 1 号(出口加工区西区),注册资本 225,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销售,集成电路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半导体生产所需之化工产品及气体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760.50 万元,总负债 111,023.91 万元,净资产为-107,263.4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 12.86 万元。
9、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技术产
业开发区,注册资本 35,228.00 万元,经营范围为:xx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xx技术交流和转让;xx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信息咨询、项目评估、证券投资;广告、展览、培训;物业管理(限分支机构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生产的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000.XX,股票简称:xx发展。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52.34%,拥有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833,894.95 万元,总负债 664,875.79 万元,净资
产为 169,019.16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3,307.88 万元,净利润为 26,741.4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xx发展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
10、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xx区锦城大道 539 号 1 栋 1 单元 5 层 503 号,注册资本 17,839.20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0,006.11 万元,总负债 72.01 万元,净资产为
29,934.09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7.64 万元,净利润为 386.26 万元。
11、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是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投资成立的全
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科园南路 88 号 1 栋 1 层 101 号,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医药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812.95 万元,总负债 1,528.51 万元,净资产为
1,284.4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11.14 万元,净利润为 727.08 万元。
12、成都xx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原“成都格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xx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xx
区(西区)科新路 8 号附 15 号,注册资本 18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
(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75,184.17 万元,总负债 495,177.26 万元,净资
产为 180,006.9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 99.68 万元。
13、成都xx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都xx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成
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11 号 3 层 302 号,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 (不含委托贷款)、创业投资及相关的咨询活动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4,691.34 万元,总负债 352.81 万元,净资产为
34,338.5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23.16 万元,净利润为 2,033.29 万元。
14、成都xx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xx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
xx区(西区)西芯大道 4 号 1 栋 1-3 层,注册资本 188,60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住房租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电及机械设备;国内贸易及代理;供应链管理(不含普通货运);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铁及钢铁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电子器件制造。(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13,929.78 万元,总负债 144,473.67 万元,净资
产为 269,456.1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141.45 万元,净利润为 5,445.57 万元。
15、成都xx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xx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锦城大道 539 号 1 栋 1 单元 1501 号,注册资本 4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
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托育服务(不含幼儿园、托儿所);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4,490.44 万元,总负债 22,981.53 万元,净资产
为 41,508.9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580.72 万元,净利润为 666.25 万元。
16、成都xx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xx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锦城大道 539 号,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12 月,根据xx区财政金融局出具的《关于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股权划转至高投集团的通知》(成高财发〔2019〕310 号),批准同意将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持有的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成都xx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36,606.59 万元,总负债 65,560.90 万元,净资产
为 371,045.69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5.09 万元,净利润为 1,373.02 万元。
17、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xx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成都
xx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 1 栋 12 层 3 号,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公司是空港新城主要的建设及投融资主体,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电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凭
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来科技城为经成都xx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于2017 年1 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紧密围绕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创新创业汇聚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地”的发展定位,秉持“精筑城、广聚人、强功能、兴产业”的发展理念,依托天府国际机场、天府奥体城和三岔湖山水等优势资源,着力打造成为综合性产业集团。目前,未来科技城已经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金融服务、物流商贸等多个业务板块。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代建业务和包括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和新型城镇化专项项目在内的征拆安置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339,490.89 万元,总负债 1,302,075.80 万元,净
资产为 1,037,415.09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599.14 万元,净利润为 4,072.79 万元。
18、成都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成都xx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号楼 C 区 4 楼,注册资本为 16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代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高科公司为经成都xx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于 2017 年下半年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以承载科技投资为主体功能,服务和支撑xx区科技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经济三大主导产业投资,助力优质企业的成长发展,推动xx区产业向高端化发展。目前,成都高科公司已形成科技孵化、科技服务、科技投资和智慧建设运营的“3+1”业务架构。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18,918.24 万元,总负债 283,786.47 万元,净资
产为 135,131.78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80.08 万元,净利润为 2,534.01 万元。
19、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9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13 栋 6 层,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成都高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都高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交子大道 177 号 A 座 6 层 09 单元,注册资本为 16,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6,008.00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净资产为
16,008.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32.00 万元。该公司净利润
为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21、成都高投朗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高投朗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中
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交子大道 233 号 1 栋 1 单元 1405 号,注册资本为
8,6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8,127.39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净资产为 8,127.39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172.61 万元。该公司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22、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注册资本为 188,000.00 万,经
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含土地整理);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和项目管理;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环境科技的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咨询;污水处理;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71,396.39 万元,总负债 455,047.61 万元,净资
产为 216,348.7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08.44 万元,净利润为 49.83 万元。
23、成都高投朗韩健康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高投朗韩健康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注册地址为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交子大道 233 号 1 栋 1 单元 1203 号,注册资本
为 12,000.00 万,经营范围为: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517.32 万元,总负债 15.00 万元,净资产为
5,502.3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14.68 万元。该公司净利润为
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存在 1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系成都高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对其持股比例为 60%,主要原因为:根据高芯产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发行人有权委派 1 名,总经理为市场化聘用,发行人对该公司不拥有实际控制权,不能对其经营决策实现控制,因此该公司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存在 1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系成都盈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对其持股比例为 0.5%,主要原因为:根据盈开公司章程,发行人对盈开公司拥有实质经营控制权,其他股东依据其投资额享有固定回报,且不承担投资风险,发行人对其他股东的投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将盈开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在合并层面将其他股东的投资额作为负债列报在
“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
(二)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公司情况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 方法 |
(一)合营企业 | ||||||
1 | 成都高芯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 | 成都 | 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 | 53,060.00 | 60.00 | 权益法 |
(二)主要联营企业 | ||||||
2 |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 限公司 | 成都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 | 49.00 | 权益法 |
3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设计、制作销售平 板显示玻璃及太阳能电池 | 80,000.00 | 30.00 | 权益法 |
4 |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 成都 | 创业投资 | 45,000.00 | 30.00 | 权益法 |
5 | 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 | 成都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500,000.00 | 10.00 | 权益法 |
6 | 成都产兴城市建设有 限公司 | 成都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00 | 40.00 | 权益法 |
7 | 成都中科翼能科技有 限公司 | 成都 | 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 | 300,000.00 | 10.00 | 权益法 |
8 | 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 | 成都 | 显示器、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 术服务 | 105,263.00 | 31.35 | 权益法 |
9 | 天府(四川)信用增 进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企业信用增进服务 | 400,000.00 | 7.50 | 权益法 |
10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 | 1,000,000.00 | 10.00 | 权益法 |
11 | 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 | 项目投资;投资咨 询 | 300,000.00 | 36.00 | 权益法 |
1、成都高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高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53,060 万元,注
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锦城大道 539 号 1 栋 1 单元 12 层
1201 号,其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9,941.79 万元,净资产为 29,941.79 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3,807.61 万元,亏损原因为公司所投项目均在建设中尚未开始经营。
2、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仁和街 39 号 6 栋 2 层 1 号,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20,682.59 万元,总负债 52,544.47 万元,净资产为 68,138.1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74 万元,净利润为-251.68 万元。该公司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下半年成立,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完全投入经营,故营业收入较少。
3、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0 万元,注
册地址为成都市xx西区合作路 1133 号,其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销售平板显示玻璃及太阳能电池关键材料、设备、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08,471.56 万元,总负债 120,269.04 万元,净资
产为 88,202.52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375.56 万元,净利润为 900.73 万元。
4、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3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45,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1,996.51 万元,总负债 822.96 万元,净资产为
61,173.5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15.48 万元,净利润为 2,058.67 万元。
5、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盛和一路 66 号
16 楼,其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贸易咨询;农业技术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公园管理服务;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花卉、苗木种植;游艺娱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生丝、蚕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58,952.15 万元,总负债 252,129.50 万元,净资
产为 306,822.6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65.42 万元,净利润为 487.65 万元。
6、成都产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产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锦城大道 539 号 1 栋 1 单元
1602 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13,319.06 万元,总负债 43,505.80 万元,净资产为 69,813.26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为-182.65 万元。
7、成都中科翼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中科翼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 715
号 6 号楼,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气设备
修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航空服务;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89,411.59 万元,总负债 850.82 万元,净资产为 88,560.77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为-1,639.23 万元。该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成立时间较短,暂未产生营业收入。
8、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
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105,263.00 万元,注
册地址为成都xx区天映路 146 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9,653.38 万元,总负债 432.18 万元,净资产为
49,221.2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收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778.80 万元。该公司净利
润为负主要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成立时间较短,暂未产生营业收入。
9、天府(四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天府(四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8 月28 日,注册资本为40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xx区交子大道 177 号 1 栋 2 单元
9 层 911 号,其经营范围为: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的评审、策划、咨询、技术推广;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资产投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771,436.00 万元,总负债 150,168.00 万元,净资
产为 621,268.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3,112.00 万元,净利润为 57,077.00 万元。
10、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其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开办外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1,962,143.70 万元,总负债 47,435,618.00 万元,
净资产为 4,526,525.7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4,272.50 万元,净利润为
385,579.20 万元。
11、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 年7 月10 日,注册资本为30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xx区新民乡幸福路(新民家园)35 幢 A 区,其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及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不含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管道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水利水电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含住宿);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不含开办市场);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组织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污水处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及处理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建材、机械设备。(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60,658.54 万元,总负债 10,490.44 万元,净资产
为 150,168.10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为 109.57 万元。
(三)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要业务 |
1 | 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 | 25.00 | 400,000.00 | 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及 咨询服务 |
2 | 天府(四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 司 | 7.50 | 400,000.00 | 企业信用增进服务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x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了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管理层下达的任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设置了 3 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与投融资管委会、薪酬与考核管
委会、审计与风险管委会;设置了 9 个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资产运营部、建设管理与安全生产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风控部。
1、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明确了股东的权责范围,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由国资监管部门依照《公司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公司章程、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国资监管部门xx区财政金融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其相应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1 名为外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成都xx区党工委任免。董事每届任期 3 年,
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后由成都xx区党工委任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董事会向股东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其相应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产生,其余 3 名由国资监管部门根据成都xx区党工委决定委派或更换,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监事会主席由成都xx区党工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组织部推荐,征求国资监 管部门意见后按相应程序报xx区党工委审批,由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党工委审批意见出 具正式提名文件。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提明文件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提名文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 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此外,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部门,各部门设部长 1 人,视情况设部分副部长。公司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了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按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直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规范公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
职能职责:对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集团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要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能职责:制定集团非外部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人员的考核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制定集团非外部董事及经理层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子企业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人员的考核与薪酬方案;负责对集团和子企业考核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职能职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监督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审查集团的内控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对公司财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进行审核;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发行人部门职能
(1)董事会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集团董事会日常工作;负责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负责协助董事会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外派董、监事的履职及考核管理;负责指导、评估和审核集团下属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负责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集团公司公文、会务、文秘、档案、后勤、车辆、接待、保密、证照管理等行政事务管理;负责集团重要文稿的组稿工作;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品牌管理、内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负责集团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集中采购及管理;负责集团内部督办工作;负责集团工会日常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人事部
职能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党内重大专题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支部设置、党组织换届、监督考核、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员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干部任免、员工选聘、培训教育、人才发展工作;负责集团薪酬福利和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建设;负责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负
责劳动纪律、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等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外事管理工作;负责集团退休员工管理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部
职能职责:负责集团财务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负责根据集团战略规划,制定集团中、长期财务规划;负责集团资金筹集、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负责财务监督、成本控制管理工作;负责集团税收筹划与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财务信息披露等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5)投资发展部
职能职责:负责统筹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工作;负责集团投资和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并下达集团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负责集团股权投资、产业投资、证券投资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全资公司、参控股公司上报集团的股权投资管理、证券投资管理以及非股权方式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投资与退出管理工作;负责子公司增设、注销、经营业务调整等工作;负责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下达、检查、考核工作;负责集团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内部流程优化工作;负责担保、科技金融、创投、电子信息产业的对口业务决策支持、服务与监督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6)建设管理与安全生产部
职能职责:负责统筹集团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负责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制定集团经营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管理、目标监管、协调推进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概算等评审;按集团相关规定对集团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比选工作进行程序管理、监督;负责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监管;负责对集团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工作进行监管;负责建设开发、国贸物流产业的对口业务决策支持、服务与监督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7)资产运营部
职能职责:负责统筹集团资产及园区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产及园区运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负责组织集团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产分类管理、资产增值管理、资产运营效率分析工作;负责制定和下达集团年度资产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集团资产租赁、销售、物业服务及维修维保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运营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资产与园区运营管理、社事产业的对口业务决策支持、服务与监督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8)纪检监察部
职能职责:负责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建设、预防及反腐败体系建设;负责廉政教育、xx从业、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检查、效能监察;负责纪检监察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办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工作;完成集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审计风控部
职能职责:负责集团审计、内控和法务工作;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审计体系和法律事务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负责开展集团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负责配合上级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并督促整改;负责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负责内控风险预警管理;负责审查集团规章制度以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集团法律事务管理,代表集团处理各类仲裁、涉诉案件;负责下属企业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执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长领导。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直接责任人,公司财务部协助财务总监履行职责。公司财务部作为日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和执行部门,具体包括拟订、修订信息披露制度、接待和安排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访谈、问询、信息的归集、编制、传递和披露工作。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有关行业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核算要求、财务岗位设置、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筹集及资本金的管理、资产的管理、收支结算的管理、成本和费用的管理等财务行为。
发行人资金结算管理遵循岗位不相容的原则,即办理资金结算业务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属于不相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严禁一人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全过程。发行人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结算银行账户信息及客商信息的维护、收款结算及资金上收、资金下拨及付款结算、内部转账结算等方面流程和权限进行了明确。现金付款管理方面,对现金付款的使用范围、现金支付申请、现金付款的审批、现金付款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金收款管理方面,对现金收款范围、现金收款的入账要求、现金收款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现金库存限额及盘点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3、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合理分配企业人、财、物等战略资源协助企业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并与相应的绩效管理配合,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控制费用支出,并预测资金需求和利润。
发行人采用三年滚动、年度、季度预算管理体制对集团资金实施控制。全面预算管理,即发行人各个子公司须将各期间的资金使用预算报集团审批,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提供季度资金需求,发行人按需拨付资金。发行人对各项资金的募集、拨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各项资金必须根据报批的需求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通过建立财务经理外派制,即集团总部向各个核心子公司外派财务人员,对各外派单位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并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控。
4、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股权投资的条件,报批流程、前期管理、日常管理及退出流程进行了明确约定。在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须编制详细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作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正式开展对外投资项目,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的对外投资预算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己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有权力机构授权的公司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指定专人进行长期投资的日常管理,财务部门应对相关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
5、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财务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与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发行人融资的原则、融资的组织与决策、融资方案的实施、融资的日常管理、融资的风险管理。
财务总监负责分管发行人的融资管理工作。根据发行人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合理的融资方案,建立与维护发行人在金融市场的融资合作关系。在年度预算内的总体资金预算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金融市场特点,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6、担保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控制或有负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担保业务规范、有效地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xx区国有独资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对外担保的流程、审批权限、担保对象、日常管理、事中检查及事后考评等进行了规范。除下属公司担保业务外,集团其余公司不得自主为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担保业务的开展,所担保对象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对象一般需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7、子公司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发行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制定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线,对重大投资、公司改制、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管理、贷款担保管理、信用管理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办法,对主要管理者的任免、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劳动工资等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公司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考评制度、主要管理者民主测评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在关联交易方面,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核算管理等多个具体制度中对关联方与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作了定义,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流程作了严格规定,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作了严格限制。
9、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依据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成立管理小组,将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于集团财务部,建设预警系统机制,做好短期资金调度的提前准备工作,将短期资金紧缺的风险降至最低。发行人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良好的信誉、资金实力及国有背景的优势,发行人在多家银行获得了大额的授信,为短期资金调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发行人目前财务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能充分利用,同时控制自身整体现金流,满足短期资金的调度需求。
10、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发行人实现了对子公司除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外的闲散资金的集中管理,按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调度目的、资金调度原则、资金调度范围、资金调度方式、资金调度的审批权限等。集团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本部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须按期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年度计划按公司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报送。各子公司不得私自调剂各银行账户资金,集团内部资金相互调剂遵循有偿使用原则。
11、资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xx,提高资金利用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对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实行资金的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坚持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合理性、效益性”原则,发挥规模效益,减少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收益。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是国有独资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五方面保持独立,具有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土 地获取、项目规划与设计、施工、销售等重要业务环节由公司独立决策,不存在出资人 通过保留上述职能而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出资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出资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独立于出资人。公司独立聘用公司员工,员工的工资、劳保及福利均由发行人独立发放;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未在出资人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按法律程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在资产方面,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拥有独立的运营系统,不存在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4、在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不存在与出资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职能部门与出资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出资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出资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和任职资格
董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职起始日 | 是否公务员兼职 | 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和债 券 |
1 | 任正 | 董事长 | 男 | 1969 | 2021.3 至今 | 否 | 否 |
2 | xxx | 董事 | 男 | 1980 | 2021.7 至今 | 否 | 否 |
3 | xxx | 职工董事 | 男 | 1971 | 2009.7 至今 | 否 | 否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 | xxx | 董事 | 男 | 1980 | 2020.9 至今 | 否 | 否 |
5 | xxx | xx董事 | 男 | 1963 | 2005.11 至今 | 否 | 否 |
监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职起始日 | 是否公务员兼职 | 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和债 券 |
1 | xx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83 | 2021.9 至今 | 否 | 否 |
2 | xx | 监事 | 女 | 1985 | 2021.9 至今 | 否 | 否 |
3 | xx | 监事 | 女 | 1983 | 2021.9 至今 | 否 | 否 |
4 | xxx | 职工监事 | 男 | 1970 | 2021.9 至今 | 否 | 否 |
5 | xx | 职工监事 | 女 | 1981 | 2021.9 至今 | 否 | 否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职起始日 | 是否公务员兼职 | 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和债 券 |
1 | 任正 | 党委书记、董事长,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 容 | 否 | 否 | |||
2 | xxx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 员部分内容 | 否 | 否 | |||
3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1968 | 2008.12 至今 | 否 | 否 |
4 | xxx |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内容 | 否 | 否 | |||
5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1974 | 2019.6 至今 | 否 | 否 |
6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1969 | 2019.7 至今 | 否 | 否 |
7 | 祝庆 | 副总经理 | 男 | 1972 | 2021.5 至今 | 否 | 否 |
8 | xx | 财务总监 | 男 | 1975 | 2019.7 至今 | 否 | 否 |
注 1:发行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后由xx区党工委负责委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任正,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西安理工大学),先后就职于成都xx区国土局、成都xx置业有限公司、成都xx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先后兼任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任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起,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男,1980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省襄阳(国家)xx区管委会副主任;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政府副区长;成都天府新区投资服务局副局长;成都天府新区环保和城乡统筹局副局长;2019年12月调任成都xx区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先后在成都xx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7月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xxx,男,1971年生,博士研究生,历任红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区财务经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区财务总监成都分公司财务经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工董事),并先后兼任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7月,担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197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西南交通大学),先后就职于成都xx区规划建设局、成都xx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成都xx区改革创新局、成都xx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2020年9月起至2021年7月期间,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xxx,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2005年11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监事
xx,女,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算中心主任、财管中心主任。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融财务部经理兼生物城股权投资公司董事长。
xx,女,1985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内控审计、内控审计部副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部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xx,女,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国电大渡河枕头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处主管,处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建设事业部主管,综合管理部主管,纪检监察部主管,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合规部代理负责人,2021年8月至今,任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置业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
xxx,男,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四川强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财务行政经理、成都xx西区建设开发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副部长、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4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5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xx,女,1981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铜陵市市政管护有限公司造价员,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管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公益性内部控制与督查,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可研评审管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8月至今,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主持部门工作(兼任建设公司审计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任正,男,党委书记、董事长,简历见本节“1、董事”。xxx,男,总经理,简历见本节“1、董事”。
xx,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工行成都市建设路办事处办事员;交行成都分行信贷处信贷员、科长、副处级业务辅导员;成都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交行成都分行信托投资处副处长、xx区中心支行行长、交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锦城中心支行行长、xx区中心支行行长; 2012年3月起兼任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019年7月起兼任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xx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见本节“1、董事”。
xx,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xx区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xx区财政局主任科员;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纪委委员;2017年7月-2019年6月,任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成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成都xx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文化处、成都xx区管委会招商局外资二处; 2002年-2007年任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018年6月,任香港XXX VEE Limited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2019年6月,任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男,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副科长、科长、主任;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长、投资部长;成都xx科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男,197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xx区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6月-2019年6月,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债券。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的说明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的规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或变动人数比例较大的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2021 年 3 月任命任正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 年 7 月任命xxx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任命xxx为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根据《成都xx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任免的通知》(成高财发[2021]161 号)、《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的决议》,发行人监事进行相应调整,由xx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由xx、xx担任公司监事,由xxx、xx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上述变动为公司正常经营变动,对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运行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
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自园区板块业务、建筑施工、商业地产及住宅等业务。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分产品结构分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园区板块 | 55,250.06 | 16.35 | 165,468.99 | 16.60 | 127,812.43 | 22.69 | 174,308.16 | 46.48 |
1、园区房产的销售 | - | - | 67,653.81 | 6.79 | 35,744.46 | 6.35 | 93,547.98 | 24.94 |
2、园区房屋租赁 | 36,732.41 | 10.87 | 61,176.57 | 6.14 | 56,661.47 | 10.06 | 51,323.32 | 13.69 |
3、其他园区配套服务 | 18,517.65 | 5.48 | 36,638.61 | 3.68 | 35,406.50 | 6.29 | 29,436.86 | 7.85 |
(二)建筑施工 | 115,893.90 | 34.30 | 192,669.60 | 19.33 | 163,686.64 | 29.06 | 56,879.71 | 15.17 |
(三)商业地产及住 宅 | 10,452.87 | 3.09 | 85,314.43 | 8.56 | 42,211.06 | 7.49 | 26,638.93 | 7.10 |
(四)商品销售 | 117,760.40 | 34.86 | 441,066.52 | 44.26 | 205,843.55 | 36.54 | 100,537.10 | 26.81 |
(五)其他 | 38,480.11 | 11.39 | 111,990.69 | 11.24 | 23,789.87 | 4.22 | 16,658.79 | 4.44 |
合计 | 337,837.34 | 100.00 | 996,510.23 | 100.00 | 563,343.54 | 100.00 | 375,022.68 | 100.00 |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是 375,022.68 万
元、563,343.54 万元、996,510.23 万元及337,837.34 万元,2019 年较2018 年上升188,320.86
万元,变动幅度为 50.22%,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上升 433,166.69 万元,变动幅度为 76.89%,近三年整体增幅较大。其中,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因成都未来科技城建设,建筑施工业务订单增加带来建筑施工收入的增长以及商品贸易业务购销规模扩大带来商品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各个板块都增长明显,主要是园区房产的销售、建筑施工和商品销售板块的收入带来较大金额的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园区板块 | 15,713.62 | 5.93 | 75,389.49 | 9.21 | 44,108.47 | 10.25 | 94,328.05 | 38.26 |
1、园区房产的销售 | - | - | 47,207.66 | 5.77 | 17,629.13 | 4.09 | 76,188.69 | 30.90 |
2、园区房屋租赁 | 6,902.60 | 2.60 | 6,734.70 | 0.82 | 6,867.38 | 1.6 | 2,726.76 | 1.11 |
主营业务成本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3、其他园区配套服 务 | 8,811.02 | 3.33 | 21,447.13 | 2.62 | 19,611.96 | 4.56 | 15,412.59 | 6.25 |
(二)建筑施工 | 107,475.77 | 40.56 | 175,955.28 | 21.49 | 151,512.19 | 35.19 | 54,059.95 | 21.93 |
(三)商业地产及 住宅 | 2,435.22 | 0.92 | 37,215.20 | 4.55 | 23,948.18 | 5.56 | -3,799.94 | -1.54 |
(四)商品销售 | 114,434.63 | 43.19 | 435,876.03 | 53.25 | 202,986.24 | 47.15 | 98,409.34 | 39.92 |
(五)其他 | 24,921.77 | 9.41 | 94,152.35 | 11.50 | 7,952.09 | 1.85 | 3,538.88 | 1.44 |
合计 | 264,981.00 | 100.00 | 818,588.33 | 100.00 | 430,507.16 | 100.00 | 246,536.28 | 100.00 |
注:2018 年商业地产及住宅销售成本为负数,主要是因为高投资管公司根据决算报告调整天悦府 B 区项目销售成本导致住宅销售成本为负数所致。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46,536.28 万
元、430,507.16 万元、818,588.33 万元和264,981.00 万元,2019 年比2018 年增加183,970.88
万元,增幅为 74.62%;2020 年比 2019 年增加 388,081.17 万元,增幅为 90.15%。近两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商品销售板块销售量的大幅增长采购商品的成本支出随之增长。
3、主营业务毛利润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润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园区板块 | 39,536.44 | 54.27 | 90,079.50 | 50.63 | 83,703.96 | 63.01 | 79,980.11 | 62.25 |
1、园区房产的销售 | - | - | 20,446.15 | 11.49 | 18,115.33 | 13.64 | 17,359.29 | 13.51 |
2、园区房屋租赁 | 29,829.81 | 40.94 | 54,441.87 | 30.60 | 49,794.09 | 37.49 | 48,596.56 | 37.82 |
3、其他园区配套服务 | 9,706.63 | 13.32 | 15,191.48 | 8.54 | 15,794.54 | 11.89 | 14,024.27 | 10.91 |
(二)建筑施工 | 8,418.13 | 11.55 | 16,714.32 | 9.39 | 12,174.45 | 9.16 | 2,819.76 | 2.19 |
(三)商业地产及住 宅 | 8,017.65 | 11.00 | 48,099.23 | 27.03 | 18,262.88 | 13.75 | 30,438.87 | 23.69 |
(四)商品销售 | 3,325.78 | 4.56 | 5,190.49 | 2.92 | 2,857.31 | 2.15 | 2,127.76 | 1.66 |
(五)其他 | 13,558.34 | 18.61 | 17,838.34 | 10.03 | 15,837.78 | 11.92 | 13,119.91 | 10.21 |
合计 | 72,856.34 | 100.00 | 177,921.89 | 100.00 | 132,836.38 | 100.00 | 128,486.40 | 100.00 |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28,486.40万元、
132,836.38万元、177,921.89万元和72,856.34万元,2019年较上年变化额为4,349.98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3.39%。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长45,085.51万元,增幅为33.94%,其中商业地产及住宅、园区房屋租赁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增长金额较大。
4、主营业务毛利率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
毛利率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园区板块 | 71.56% | 54.44% | 65.49% | 45.88% |
1、园区房产的销售 | - | 30.22% | 50.68% | 18.56% |
2、园区房屋租赁 | 81.21% | 88.99% | 87.88% | 94.69% |
3、其他园区配套服务 | 52.42% | 41.46% | 44.61% | 47.64% |
(二)建筑施工 | 7.26% | 8.68% | 7.44% | 4.96% |
(三)商业地产及住宅 | 76.70% | 56.38% | 43.27% | 114.26% |
(四)商品销售 | 2.82% | 1.18% | 1.39% | 2.12% |
(五)其他 | 35.23% | 15.93% | 66.57% | 78.76% |
综合毛利率 | 22.22% | 17.85% | 23.58% | 34.26% |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26%、
23.58%、17.85%和 22.22%。其中,2018-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及毛利润在保持增长,但是xxx却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逐年上升所致。
(三)公司主要业务板块
1、园区板块
根据xx区发展规划,发行人负责xx区范围内主要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业务主要为三类,园区销售、园区租赁和其他配套服务。园区销售和园区租赁属于公司的经营性项目,而其他配套服务主要为代建项目,公司根据建设投资规模按照建设进度和验收情况收取 3%的管理费。
(1)园区经营性业务
1)园区销售
园区的建设开发属于非公益性项目,发行人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发行人进行的园区开发建设中均不涉及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其开发建设所需土地均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出让款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园区采用分期开发的形式以缓解资金压力,建设资金除自有资本金外,主要来源于从各银行获取的长期借款。园区建成后的物业主要基于产业集聚的考虑而向特定对象进行销售,其定价方式主要采用市场定价方式,对于通过招商方式进入园区的企业,价格以最终谈判结果确定。
园区销售会计核算方式如下:
①进行项目开发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②项目完工后借:开发产品贷:开发成本
③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分期收款销售则在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签订了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开发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成都xx区开发建设的园区项目主要有天府软件园、天府生命科技园、成都模具工业园、xx青年公寓、孵化园、新一代信息孵化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和天府长岛·生态总部园等,主要由发行人本部、子公司高投置业公司、高投建设、高投资管和长岛置业负责完成。其中,发行人本部拥有二级开发资质,已完成xx孵化园、软件园 G2 区的开发建设;高投置业公司拥有一级开发资质,已完成天府软件园A-E 区、G1 区及天府生命科技园的开发建设;高投建设公司拥有二级开发资质,主要负责西区标准厂房、模具工业园的开发建设;高投资管公司拥有三级开发资质,主要负责 803 厂区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将建成的物业进行销售,获取收入。同时,发行人目前正通过业务整合,将其持有的建成园区物业交由高投资管公司、天府软件园公司进行管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获取相应物业管理收入等。
近三年,发行人园区板块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园区板块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1 | 龙芯中科(成都)技术有限公司 | 2,130.48 | AI 创新中心房产 | 非关联方 |
2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67,274.02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房产 | 非关联方 |
3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5.00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车位 | 非关联方 |
4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3,762.00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车位 | 非关联方 |
合计 | 73,661.50 | |||
2019 年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1 |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36.85 | 软件园A 区房产 | 非关联方 |
2 | 神州绿盟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10,273.92 | AI 创新中心房产 | 非关联方 |
3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262.23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房产 | 非关联方 |
合计 | 35,073.00 | |||
2018 年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1 |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 服务中心 | 76,550.19 | ICON 云端 | 非关联方 |
2 | 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6,997.78 | 软件园 C 区房产 | 非关联方 |
合计 | 93,547.98 |
2)园区租赁
园区建成后,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方针,发行人将其中部分物业用于出租从而获取租赁收入,租赁价格主要还是采取市场定价方式,通过招商方式,与其他机构企业谈判确定租赁价格,签订租赁合同。截至2020年末,园区租赁项目主要有天府软件园、天府生命科技园、成都模具工业园、xx青年公寓、xx孵化园、新一代信息孵化园以及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等。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园区租赁收入分别为 51,323.32万元、56,661.47万元、61,176.57万元及36,732.4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3.69%、10.06%、6.14%及10.87%,是园区业务重要组成部分。
园区租赁会计核算方式如下:
①收到租赁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②按合同确认每月收入借:预收账款
贷:房屋出租收入待摊税费
③计提税金 借:待摊税费贷:应交税费
④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赁金额,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园区板块出租业务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园区板块出租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
1 |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3,835.59 | 园区租赁 | 非关联方 | |
2 | 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984.53 | 园区租赁 | 非关联方 | |
3 |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637.17 | 园区租赁 | 非关联方 | |
4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5.54 | 园区租赁 | 非关联方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506.89 | 园区租赁 | 非关联方 | |
合计 | 6,549.72 | ||||
2020 年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
1 |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4,460.89 | 房屋租赁 | 非关联单位 | |
2 | 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2,963.95 | 房屋租赁 | 非关联单位 | |
3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14.97 | 房屋租赁 | 非关联单位 | |
4 |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080.26 | 房屋租赁 | 非关联单位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1,026.68 | 房屋租赁 | 非关联单位 | |
合计 | 10,746.75 | - | |||
2019 年 |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976.59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
2 | 澳新银行营运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 635.61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
3 | 成都巴国布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81.79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
4 | 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 | 494.47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
5 | 成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492.23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
合计 | 3,180.70 | ||||
2018 年 |
序号 | 客户 | 交易金额 | 交易内容 | 关联关系 |
1 |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5,347.56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2 | 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5,093.74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3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541.19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4 | 成都大蓉和拉德方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627.72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5 | 业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080.68 | 房屋租金 | 非关联方 |
合计 | 16,690.89 | - | - |
3)园区项目情况
① 天府软件园
成都天府软件园是中国11个软件产业基地之一、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服务 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园区,位于成都xx区南部园区核心地带,园区规划建筑面积370万 平方米,已开发建筑面积210余万平方米。作为成都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载 体,天府软件园已成为成都高端软件与新兴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创新的核心聚集区。目 前,天府软件园已建立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一整套完善的创业孵化体系,并形成了包括政策扶持、服务式办公、创业大讲堂、创业社区以及创业投资平台等全方 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助推园区内的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此外,作为国内目前发展最快 的专业软件园区,天府软件园自2005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已经吸引了包括IBM、SAP、 NEC、EMC、Garmin、Philips、Maersk、Siemens、Ericsson、Dell、Wipro、DHL、PwC、 NCS、华为技术有限公司、xx巴巴、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等600 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含分、子公司)入驻,其中外资企业占比40%,34家世界500强落 户,园区人员超6万人。园区已形成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研发、通信技术、数字娱 乐、移动互联网、共享服务中心等几大产业集群,并成为国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企业在中国战略布局的首选地,以及国内外软件产业资源汇聚的焦点。
天府软件园的开发建设实行分期开发,前五期已建设开发完毕,第六期尚未立项。第一期于2006年11月竣工,总投资71,517.78万元,总建面23.19万平米;第二期于2009年 12月竣工,总投资211,400.18万元,总建面55.59万平方米;第三期于2010年12月竣工,总投资118,631.11万元,总建面25.65万平方米;第四期于2011年12月竣工,总投资 35,424.69万元,总建面19.00万平方米。第五期已于2016年12月竣工,总投资109,839.65万元,总建面24.92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末,天府软件园已建成建筑面积达到148.35
万平方米,形成了集科研办公及配套餐饮、员工宿舍、经济型酒店、停车场等各项配套功能的xx技术产业园区。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1、该园区房屋出售情况 | |||
期初可出售面积(平方米) | 568,176.69 | 536,981.50 | 555,669.82 |
当期销售面积(平方米) | - | 9,952.52 | 18,688.32 |
当期销售金额(万元) | - | 12,208.31 | 16,997.78 |
销售均价(元/平方米) | - | 12,266.55 | 9,095.40 |
2、该园区房屋出租情况 | |||
期初可出租面积(平方米) | 568,176.69 | 536,981.50 | 555,669.82 |
当期出租面积(平方米) | 559,189.45 | 527,460.29 | 543,978.62 |
当期租金收入(万元) | 24,772.88 | 30,212.90 | 28,143.61 |
平均月租金(元/平方米) | 36.92 | 47.73 | 43.11 |
出租率 | 98.42% | 98.23% | 97.90% |
3、该园区配套服务收入情况 | |||
当期园区配套收入(万元) | 1,564.66 | 1,450.93 | 1,622.78 |
近三年,天府软件园房屋的出售、出租及配套业务情况如下:表:天府软件园房屋的出售、出租及配套业务情况
注:可租售面积根据业务部门台账更新,部分公共面积和自用有调整。
② 天府生命科技园
天府生命科技园位于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园区,重点集聚了生物、医药及相关领域创新企业,是成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核心区的重要载体。该园区始建于2008年,由高投置业公司承担园区的开发运营、集成服务和科技投资工作。园区以生物医药及相关产业的研发、孵化为主,辅以商务、技术、生活服务,已建成包括办公、孵化、研发、配套四大功能区,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投资7.15亿元。截至2020年末,园区物业累计已出售面积为11.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1.25万平方米,地下0.19万平方米),累计回款金额64,412.10万元;可出租物业面积7.26万平方米(含已出租),实际出租面积为 6.53万平方米,平均出租价格约55元/平米/月,出租率约90.11%。
目前,园区内聚集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四川百利药业集团、成都百裕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含分、子公司),以及
园区自主培育的成都安特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创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雅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约180余家创新创业型企业,园区内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集中了先导化合物筛选、抗肿瘤药物、化学仿制药、诊断试剂、中药领域等的300余个国内一流水平以上的技术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发展,为中国西部生命科技产业的门户。与此同时,天府生命科技园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先后获得“中国生物医药最具特色园区”、生命科学领域“最具亮点”十大园区、四川省优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生物医药最佳园区、2019四川十大产业园区等多项荣誉。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1、该园区房屋出售情况 | |||
期初可出售面积(平方米) | 44,193.19 | 44,193.19 | 44,193.19 |
当期销售面积(平方米) | - | - | - |
当期销售金额(万元) | - | - | - |
销售均价(元/平方米) | - | - | - |
2、该园区房屋出租情况 | |||
期初可出租面积(平方米) | 72,573.39 | 72,573.39 | 72,573.39 |
当期出租面积(平方米) | 65,252.03 | 62,325.89 | 62,123.43 |
当期租金收入(万元) | 3,016.97 | 3,593.52 | 3,643.08 |
平均月租金(元/平方米) | 55 | 55 | 55 |
出租率 | 90.11% | 83.12% | 85.60% |
3、该园区配套服务收入情况 | |||
当期园区配套收入(万元) | 141.89 | 136.75 | 112.4 |
近三年,天府生命科技园房屋的出售、出租及配套业务情况如下:表:天府生命科技园房屋的出售、出租及配套业务情况
③ 成都模具工业园
成都模具工业园位于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围城路和规划G线南段交汇处红光镇八圣村,西临Intel项目基地,南、北、东侧均为城市交通干道。该项目始建于2004年,总用地面积约230.41亩,总建筑面积12.45万平方米,总投资23,731.48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回款金额1,879.41万元。
本工业园主要由模具厂房区、机械加工厂房区及IT产业厂房区三个生产区组成,另配有综合管理办公大楼和职工食堂。园区的引入产业明确为模具加工、IT和精密机械三类及为西部园区配套的项目,企业的进驻则主要由xx区科技局、投资服务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推荐以及园区自主招商两种方式相结合。该园区物业仅用于出租,目前可出租物业面积12.28万平方米,出租价格17元/平米/月,出租率约95%。模具园位于成都xx西区西区大道199号,位置较偏。发行人委托四川嘉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模具工业园厂房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成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估房屋(厂房类)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川嘉资(2015)报字第40号),模具工业园厂房租赁价值评估结果为:综合楼租金单价26元/㎡/月,厂房1层租金单价19元/㎡/月,2-3层租金单价 17元/㎡/月,4层租金单价15元/㎡/月。
近三年,成都模具工业园物业的出租业务情况如下:
表:成都模具工业园物业的出租业务情况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期初可出租面积(平方米) | 122,827.81 | 123,616.37 | 121,849.30 |
当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18,623.64 | 115,143.10 | 106,191.31 |
当期租金收入(万元) | 1,838.91 | 2,138.40 | 1,916.07 |
平均月租金(元/平方米) | 16.67 | 15.48 | 15.03 |
出租率 | 95% | 93% | 87% |
④ xx青年公寓
成都xx青年公寓项目分别位于xx南区和西区,该项目是成都xx区为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企业发展建设的大型配套员工公寓,项目总面积约132万平米,共有房间 17,400余间。西区xx青年公寓主要提供给富士康公司员工居住,其他xx青年公寓项目提供给符合xx区政策要求的企业员工居住。该项目始建于2008年,总投资503,295.07万元,已建成面积126.06万平米。截至2020年末,累计回款金额8,646.00万元。该项目开发建设以后,高投集团将房屋等物业向特定对象进行出租,收取租金收入。
近三年,xx青年公寓物业的出租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