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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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单
保险合同号:00000000 保险合同生效日:2022年03月30日
币种:人民币 交费方式:年交
投保人姓名:xx 被保险人姓名:xx | 性别:女性别:女 | 出生日期:1997年01月18日出生日期:1997年01月18日 | 证件号码:88888888证件号码:88888888 | |
身故受益人资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 ||||
险种名称 | 保险期间 | 基本保险金额 | 交费期间 | 保险费 |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B款)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 | 至2082年03月29日 | 10,890.00元 | 10年 | 10,000.00元/年 |
每期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00元/年 | |||
保险责任 | ||||
保险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 ||||
生存领取信息 | ||||
领取类型 | 领取年龄 | 领取频率 | 领取方式 | |
养老年金 | 55岁 | 年领 | 定期领取 |
条款类部分(蓝色字体可点击查阅)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B款)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服务类部分(蓝色字体可点击查阅)
本保险合同包含以上资料,点击链接文件可选择在线阅读或下载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重点关注客户资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相关信息。
为确保您的保单权益,请及时拨打本公司服务热线、登录网站或到客户服务中心柜面进行查询,核实保单信息。销售机构/代理机构:慧择保险 HZ01
保险公司服务地址:xxxxxxxxxxxx000x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348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网 保险合同成立日期:2022年03月30日
现 金 价 值 表
保险合同号:00000000 保险合同生效日:2022年03月30日险种名称:光大永明光明慧选(B款)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保单年度末 | 现金价值 | 保单年度末 | 现金价值 | 保单年度末 | 现金价值 |
1年度 | 3,662.60 | 38年度 | 161,943.90 | ||
2年度 | 8,515.00 | 39年度 | 159,906.20 | ||
3年度 | 14,337.70 | 40年度 | 157,820.90 | ||
4年度 | 20,887.00 | 41年度 | 155,687.70 | ||
5年度 | 27,894.00 | 42年度 | 153,506.40 | ||
6年度 | 35,384.80 | 43年度 | 151,276.30 | ||
7年度 | 43,387.40 | 44年度 | 148,996.40 | ||
8年度 | 51,931.20 | 45年度 | 146,665.10 | ||
9年度 | 61,047.20 | 46年度 | 144,280.00 | ||
10年度 | 70,768.20 | 47年度 | 141,837.70 | ||
11年度 | 74,287.00 | 48年度 | 139,333.70 | ||
12年度 | 77,982.90 | 49年度 | 136,761.60 | ||
13年度 | 81,865.10 | 50年度 | 134,113.10 | ||
14年度 | 85,943.50 | 51年度 | 131,377.00 | ||
15年度 | 90,228.50 | 52年度 | 128,538.60 | ||
16年度 | 94,731.50 | 53年度 | 125,578.60 | ||
17年度 | 99,464.50 | 54年度 | 122,472.00 | ||
18年度 | 104,434.30 | 55年度 | 119,185.80 | ||
19年度 | 109,652.10 | 56年度 | 115,676.90 | ||
20年度 | 115,130.10 | 57年度 | 111,888.70 | ||
21年度 | 120,881.30 | 58年度 | 107,746.40 | ||
22年度 | 126,919.20 | 59年度 | 103,151.00 | ||
23年度 | 133,258.00 | 60年度 | 0.00 | ||
24年度 | 139,912.60 | ||||
25年度 | 146,898.60 | ||||
26年度 | 154,232.30 | ||||
27年度 | 161,930.80 | ||||
28年度 | 170,012.20 | ||||
29年度 | 178,495.20 | ||||
30年度 | 176,513.90 | ||||
31年度 | 174,861.80 | ||||
32年度 | 173,161.30 | ||||
33年度 | 171,412.40 | ||||
34年度 | 169,615.10 | ||||
35年度 | 167,769.40 | ||||
36年度 | 165,875.60 | ||||
37年度 | 163,933.70 |
重要提示:
(1)本表所列现金价值为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2)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不包含该保险单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期间应给付的养老年金。
(3)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将退还解除合同当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如有不明之处,请向本公司咨询。
人身保险投保书
保单号:00000000 投保书号:W012022002942716
客户须知: 1、为确保您的利益,请您浏览所投保的保险条款,其中您须特别注意“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和“犹豫期与合同解除权条款”。 2、投保过程中所询问的事项,须向我们如实告知。若有任何隐瞒或遗漏,一经发现,本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3、您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您不提供真实、完整客户信息可能带来的后果将自行承担。如果您的邮寄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本公司办理变更。客户年龄、邮寄地址和电话等信息的采集,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 4、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将视为真实有效的,本公司发送电子保单的同时将视同您已阅读并签收保单回执。 5、您提交的投保信息和交付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您的投保申请,如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将签发电子保险合同,并自电子保险合同上载明的生效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单周年日以该日期为基础计算。 6、如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急救除外),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金给付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保障您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性,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任何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 |||||
被保险人 | 投保人 | ||||
姓名/性别 | xx/女 | xx/女 | |||
出生日期 | 1997年01月18日 | 1997年01月18日 | |||
国籍/证件类型 | 中国/居民身份证 | 中国/居民身份证 | |||
证件号码 | 88888888 | 88888888 | |||
证件有效期限 | 2019年03月09日-2029年03月09日 | 2019年03月09日-2029年03月09日 | |||
职业/年收入(元) | 兽医/650,000.00 | 兽医/650,000.00 | |||
身高/体重 | -厘米/-千克 | -厘米/-千克 | |||
工作单位 | - | - | |||
电子邮箱 | |||||
移动电话 | 00000000000 | 00000000000 | |||
联系地址 | xxxxxxxxxxxx0x0x | xxxxxxxxxxxx0x0x | |||
投被保险人关系 | 本人 | ||||
转账银行:招商银行 银行存折/卡号:12300123001230000 |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建议您指定受益人,否则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申请理赔时,我司会要求索赔权利人提供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的法律文件。建议您最好明确各受益人的受益顺位和受益比例,且同一顺位的受益比例之和应为100%,否则我司会按照所有指定受益人人数以同一顺位相同比例分配受益权益。) | |||||
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 |||||
险种名称 | 保险期间 | 交费年限 | 缴费方式 | 基本保险金额(元) | 保险费(元) |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B款)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 | 至2082年 03月29日 | 10年 | 年交 | 10,890.00元 | 10,000.00 元/年 |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声明及授权: |
1、本人承诺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因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贵公司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解除合同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2、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投保产品的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客户须知。
3、本人已了解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其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
4、本人接收电子保险合同即认同电子保险合同内容,内容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除由贵公司经正式程序修改或批注的内容外,其他任何人的口头及书面xx、报告或合约,贵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5、本人已了解保险合同有关资料(如联系方式、银行帐户等)发生变化时,有义务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6、本人已认可贵公司从投保人帐户划转需交纳的各期保险费,并将应支付给投保人款项划入该帐户。如因帐户问题导致转帐扣款或付费失败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7、本人授权贵公司在进行任何承保、理赔及其他相关保险业务事项时向任何医院、医生、诊所、保险公司或任何组织和机构查阅、调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并可索取相关证明,同时可将本人资料提供给相关单位。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TBTS-202107-10)
尊敬的客户: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您从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督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
xxx.xxxx.xxx.xx)。同时请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各类风险的发生。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及相关投保资料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产品说明书(如有)、投保提示书等投保资料,并认真阅读。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 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利益演示等内容。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的有关约定。您在签收保险合同后15日内有全额退保的权利,超过15日退保有损失。如您购买产品的犹豫期不足或超过15日,将按保险合同约定的犹豫期进行办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犹豫期内您可无条件全额退保,原保险合同作废,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
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 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盈利或出现亏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
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定额给付性质的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 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九、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请您在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亲自抄录提示语句(如涉及)、亲自签名(如涉及)。
十一、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链接、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二、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您慎重保管您的身份证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以向销售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经纪代理公司等)反映;向保险公司(电话95348)反映;也可以向当地银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三、关于我公司偿付能力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1年度三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3.48%,已达到监管要求;2021年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如您想了解本公司更详细的偿付能力信息,可登录我司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及时查阅了解。
广西客户请关注: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您,您可以通过广西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xxxx://000.00.000.000/XXXXXX/XXXXXxx_XX_Xxxxx_xxxxx)或扫描销售人员执业证书二维码查询销售人员信息,保障您的知情权。
监督投诉电话
天津银保监局:12378 天津保险行业协会:022-23302420
北京银保监局:12378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010-95001303
浙江银保监局:12378 浙江保险行业协会:4006057178
宁波银保监局:0574-87848620 宁波保险行业协会:0574-27995000
江苏银保监局:12378 江苏保险行业协会:4008012378
上海银保监局:12378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021-6315594
广东银保监局:12378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020-87512378
重庆银保监局:12378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 023-88061560
辽宁银保监局:12378 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4006123786
深圳银保监局:12378 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保险合同纠纷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ft西银保监局:12378 ft西省保险行业协会:0351-4193246
河北银保监局:12378 河北保险行业协会:0311-87012378
四川银保监局:12378 四川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028-84112378
河南银保监局:12378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0371-85512378
黑龙江银保监局:12378 黑龙江省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0451-51953010
湖南银保监局:12378 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4008012378
陕西银保监局:12378 陕西保险行业协会:029-82309256
大连银保监局:12378 大连市银行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0411-83612378
安徽银保监局:12378 安徽保险行业协会:0551-62612378湖北银保监局:027-88012378 湖北保险行业协会:027-88937801苏州银保监分局:12378 苏州保险行业协会:0512-68263682
福建银保监局:12378 福建银行保险消费纠纷咨询投诉统一服务专线:968133 ft东银保监局:12378 ft东保险行业协会:请关注“鲁众小保”微信公众号 银行投诉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渤海银行:95541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广州银行: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华夏银行:95577
中国民生银行:95568 晋城银行:0356-96517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晋商银行:9510-558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廊坊银行:000-000-0000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96689 南京银行:95302
福建海峡银行:000-000-0000 宁波银行:95574
广东南粤银行:400-096-1818 齐鲁银行:000-000-0000
花旗银行(中国):000-000-0000 苏州银行:96067
兴业银行:95561 烟台银行: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