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子公司天亿新材料主要从事 PVC-O 管材等高分子新材料业务。天亿新材料与广东当地企业合资设立天瑞德,旨在以天瑞德为主体,在华南地区进行市场开拓,当前阶段以 PVC-O 管材等产品销售推广为目标, 从而在华南地区树立产品品牌、占据市场份额,长期目标为在当地建立生产基地,形成产供销一体的业务。因此,天亿新材料投资天瑞德系基于获取销售市场的需要而作出的决策, 且对天瑞德形成控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二〇二二年十月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下发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2197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会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注:
1、若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相同。
2、本反馈意见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的汇总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目录
问题6: 100
问题7: 108
问题8: 120
问题9: 128
问题10: 138
问题 11: 142
问题12: 145
问题13: 158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的定义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8 的有关规定: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对外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因此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和远期购汇交易,套期保值产品标的为铝锭、苯乙烯、聚氯乙烯,系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主要商品品种,远期购汇交易的标的为美元,用于进口采购苯乙烯产品。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金额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和远期购汇交易,以规避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供应链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并非以投机方式获取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其他股权投资
x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实施和拟实施的股权投资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已实施的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主体 | 投资对象 | 投资方式 | 投资标的的设立时间 | 公司认缴金额 | 公司持股比例 |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 实缴金额 |
1 | 天原物产 | 四川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 与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 2022.7.20 | 20,000.00 | 10.00% | 5,000.00 |
2 | 天亿新材料 | 广东天xx新材料有限 公司 | 与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 2022.7.14 | 5,100.00 | 51.00% | 1,020.00 |
① 四川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江新能源”)系为顺应宜宾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战略,由五粮液集团子公司安吉物流、公司子公司天原物产等宜宾市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对三
江新能源实缴出资 5,000 万元,三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1 |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 | 55.00% |
2 | 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4,000.00 | 12.00% |
3 | 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 | 22,000.00 | 11.00% |
4 | 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 |
5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000.00 | 9.00% |
6 | 宜宾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 | 3.00%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 |
近年来,宜宾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抓住全球新能源电池产业快速发展契机,着力打造千亿锂电产业集群及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基地。根据《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宜宾市把“做大做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作为打造“5+1”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头号产业。在此背景下,由六家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三江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产业的供应链服务业务,为宜宾市当地的新能源电池企业提供上游原材料集采、下游产品分销、供应链风险管理及咨询等服务,助力于宜宾市构建从上游基础原材料到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 6 大组件,再到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池回收循环利用的动力电池绿色闭环全产业链,打造“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公司以“一体两翼”为发展战略,当前阶段正集中力量重点发展新能源电池业务,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即为公司开拓新能源电池业务的重要一环。公司选择投资参股三江新能源,一方面,公司自身的新能源电池业务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原材料供应等业务环节亦可从中受益;另一方面,该举措系顺应当地政府产业引导,为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因此,该项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广东天xx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天xx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xx”)于 2022 年 7 月成立,由公司子公司天亿新材料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天亿新材料认缴出资 5,100 万元,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51%,对天xx形成控制。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天亿新材料对天xx实缴出资 1,020 万元,天xx的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1 | 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 | 51.00% |
2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 | 26.00% |
3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 | 23.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公司子公司天亿新材料主要从事 PVC-O 管材等高分子新材料业务。天亿新材料与广东当地企业合资设立天xx,旨在以天xx为主体,在华南地区进行市场开拓,当前阶段以 PVC-O 管材等产品销售推广为目标,从而在华南地区树立产品品牌、占据市场份额,长期目标为在当地建立生产基地,形成产供销一体的业务。因此,天亿新材料投资天xx系基于获取销售市场的需要而作出的决策,且对天xx形成控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拟实施的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投资主体 | 投资对象 | 投资方式 | 投资标的的 设立时间 | 公司拟投资金额 |
1 | 天原股份 | 四川省动力电池产业创新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发起设立 | 2022.7.2 | 299 万元 |
2 | 天畅物流 | 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发起设立 | 尚未设立 | 2,550.00 万元 |
3 | 天原股份 | 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增资 | 2017.7.24 | 不超过 52,000 万元 |
①四川省动力电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动力电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于 2022 年 7 月成立,公司认缴出资 299 万元,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尚未实缴出资,创新中心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1 | 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651.00 | 46.51% |
2 | 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4,250.00 | 42.50% |
3 | 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 | 5.00% |
4 | 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3.00% |
5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9.00 | 2.99%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创新中心主要从事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在宜宾市奋力打造“世界动力电池之都”的背景下,创新中心旨在建立宜宾市新能源电池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在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针对新能源电池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开展研发创新工作,以提供技术成果、技术服务的方式推动宜宾市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增强宜宾市新能源电池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投资创新中心是基于为自身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储备的考虑而作出的决策,该项投资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 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公司子公司天畅物流与奇瑞集团子公司宜宾宜瑞汽车有限公司及宜宾市相关国有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拟共同发起设立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行”)。天畅物流拟对天瑞行认缴出资 2,5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对天瑞行形成控制。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天瑞行尚未成立,根据各方的合作意向,天瑞行的出资及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1 | 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0 | 51.00% |
2 | 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0% |
3 | 宜宾宜瑞汽车有限公司 | 950.00 | 19.00% |
4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天瑞行未来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动卡车的充电、换电运营业务,旨在为公司子公司天畅物流的物流运输业务提供保障。
天畅物流承担公司各项业务的货物运输物流职能。在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下,不仅仅在乘用车领域存在新能源替代效应,公路运输行业的重型卡车等运载工具亦存在由传统汽柴油向新能源进行转变的趋势。天畅物流拟投资设立天瑞行,一方面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实现自身公路运输业务的新能源替代后,通过新成立的天瑞行为其日常运营提供充电、换电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天瑞行开展新能源重卡充电、换电业务,亦可为公司在新能源电池产业的下游应用领域积累场景运营经验,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因此,天畅物流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拟投资天瑞行的决策,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锂宝”)系公司参股公司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锂宝”)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的三元正极材料业务。近期,宜宾锂宝拟开展战略融资,计划融资总额不超过 270,000 万元。公司作为创始股东之一,为巩固在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方面的布
局成果,拟参与本次战略融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52,000 万元。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宜宾锂宝增资的事项。
宜宾锂宝系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领域的战略投资布局。2017 年,公司为实现“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开拓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对广州锂宝进行投资。公司投资广州锂宝后,广州锂宝在宜宾市投资设立宜宾锂宝,以其为实际运营主体,逐步形成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完整业务,与重要新能源电池厂商宁德时代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作为宜宾锂宝的创始股东和战略投资者,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52,000 万元的范围内参与宜宾锂宝的本次融资,系公司基于巩固和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
需要,作出的战略投资决策,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
1 | 货币资金 | 352,394.78 | - |
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3 | 其他应收款 | 13,178.42 | -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6,327.14 | -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35,957.92 | - |
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10.61 | 7,840.07 |
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956.98 | - |
合计 | 437,925.85 | 7,840.07 |
(一)货币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银行存款 | 280,101.20 |
其他货币资金 | 72,293.58 |
合计 | 352,394.78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期货保证金等。因此,公司货币资金项目中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账面价值 |
搬迁补偿款 | 5,000.00 |
xx借款 | 5,025.06 |
经营性保证金 | 615.08 |
预付货款长期未到货 | 329.65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00.00 |
备用金 | 238.24 |
其他 | 1,670.40 |
合计 | 13,178.42 |
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中xx借款的主要形成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南、昭通天泓因未开展实质经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新疆天南、昭通天泓的少数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自上述公司拆借资金,其中,少数股东所拆借部分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体现为其他应收款。根据上述形成原因,公司的xx借款不是为获取利息收益而借予他人的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5,401.90 |
预缴税费 | 925.24 |
合计 | 6,327.14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由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税费构成,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五)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期末账面价值 |
一、合营企业 | |
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300.77 |
小计 | 31,300.77 |
二、联营企业 | - |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71.03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420.02 |
宜宾xx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34.03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71.50 |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334.98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 |
四川瑞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58 |
石棉天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xxx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小计 | 4,657.15 |
合计 | 35,957.92 |
1、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对合营企业广州锂宝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1,300.77 万元,该项投资系公司为开拓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而进行的战略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锂宝成立于2014 年5 月,以新能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业务为主营业务。公司以“一体两翼”为发展战略,在原有的化工业务基础上向化工新材料业务、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进行开拓发展,因此,基于进行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布局的考虑,2017 年公司决定以增资方式对广州锂宝进行投资。
公司对广州锂宝的投资是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实现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开拓布局的重要举措,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原施莱特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持有天原施莱特 21.07%的股权。天原施莱特以树脂、涂料和胶黏剂的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公司基于向化工原料业务下游进行延伸的考虑而投资参股天原施莱特,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鑫华供应链成立于 2006 年 8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子公司天原物产持有鑫华供应链 45%的股权。鑫华供应链以大宗化工商品贸易为主营业务,原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1 年公司转让其部分股权,不再对其形成控制。因此,公司所持有鑫华供应链的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宜宾xx新材料有限公司
xx新材料成立于 2018 年 1 月,以金刚石切割线生产为主营业务。公司基
于业务拓展的考虑而投资xx新材料,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已于 2022 年 7月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完成xx材料 40%股权的转让,不再持有xx新材料股权。
(4)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博原环境成立于 2018 年 8 月,由公司与博天环境(000000.XX)共同发起设立,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持有博原环境 45%的股权。博原环境主要从事环保设备业务,原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0 年公司转让其部分股权,不再对其形成控制。因此,公司所持有博原环境的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x云天智成立于 2021 年 3 月,由公司与海尔卡奥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的子公司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等股东发起设立,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持有海云天智 44%的股权。成立海云天智,旨在将公司在化工生产领域的经验积累和海尔卡奥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优势相结合,探索发展工业互联网技术赋能化工生产的模式和道路。海云天智的“智基
于工业互联网的氯碱化工安全生产 SaaS 化服务平台”项目已入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 2021 年四川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该项目以发行人子公司海丰和锐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打造一体化安全生产管控平台,有效降低停车事故率,进一步提升化工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因此,公司对海云天智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天原包装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子公司天亿新材料持有其 38%的股权。天原包装以大宗商品贸易为主营业务,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 年公司转让其部分股权,不再对其形成控制。因此,公司所持有天原包装的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四川瑞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瑞祈成立于 2019 年 8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子公司天原物产持有其 14%的股权。四川瑞祈以大宗商品贸易为主营业务,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公司转让其部分股权,不再对其形成控制。因此,公司所持有四川瑞祈的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石棉天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石棉天盛成立于 2008 年 5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子公司云南天原持有其 34%的股权。石棉天盛以电石生产为主营业务。由于电石系公司聚氯乙烯产品主要原材料,公司投资石棉天盛,旨在拓展原材料供应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盐津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盐xxx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子公司云南天原持有其 20%的股权。xxxx以电石生产为主营业务。由于电石系公司聚氯乙烯产品主要原材料,公司投资盐津云宏,旨在拓展原材料供应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1 |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2 | 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3 | xxx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4 |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90.07 |
5 | 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0.00 |
6 | 马边通达矿区管护有限公司 | 84.95 |
7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8 |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9 | 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25.59 |
合计 | 8,110.61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系相关股权投资所形成,其中,部分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公司将对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 家公司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投资金
额合计 7,840.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1 年 3 月,由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宜宾市各大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由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在宜宾市国资委、人社局等部门的统筹下,由当地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旨在为支持宜宾地区的创新创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2)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7 年 4 月设立,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对其进行投资。公司参与该基金认购的比例为 10%,认购金额为 2,000 万 元。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主要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及其控股集团公司、天原股份、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女士 等,均为化工行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或投资人,该基金由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投资于新材料、环保、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 行业企业。
(3)xxx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xxx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设立,系由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原股份、广东德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实业公司出资设立。天原股份参与该基金认购比例为 10%,认购金额为 2000万元。该基金由广东至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投资共青城晟世景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亦为广东至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截至目前,晟景二期基金持有共青xx世景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7506%的权益份额。共青城晟世景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设立,目前尚未进行对外投资。未来拟投资方向为新材料、生物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同时兼顾其他新兴产业领域投资。
(4)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马边无穷持有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2%股权,该项投资发生在公司收购马边无穷之前,公司将马边无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将其所持乐山商业银行的股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进行核算。
(5)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成立,系四川省地方电力交易平台,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主导,联合四川省内大型发电、用电企业发起设立。公司子公司海丰和锐作为大型用电企业参与投资该公司,持有该公司 1.88%的股
权。
2、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除上述 5 项投资之外,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中国氯碱网的运营单位,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联合氯碱化工(000000.XX)、新疆天业(000000.XX)、中泰化学(000000.XX)及公司共同发起成立,致力于为氯碱化工行业及上下游用户提供市场信息咨询、研究服务。公司作为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基于及时掌握氯碱市场动态的业务需求而选择投资该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马边通达矿区公路管护有限公司
马边通达矿区公路管护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区公路建设养护业务,由马边当地多家矿业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子公司马边无穷矿业在该区域内从事磷矿开采业务,基于磷矿石运输公路的保障需求而投资该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与公司发起设立。设立该公司的目的为开展电石生产经营。由于电石系公司聚氯乙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基于开发上游原材料供应能力和渠道的考虑,参股该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港口码头运营为主营业务。公司子公司天原物产持有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0.12%的股权,系业务开展过程中抵偿债务所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金额 |
xxxx勘探支出 | 7,444.08 |
刘家坪煤矿收购及产能置换指标支出 | 4,237.66 |
搬迁支出 | 2,629.15 |
许家院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支出 | 442.96 |
其他 | 7,203.13 |
合计 | 21,956.98 |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煤矿勘探及产能置换支出、搬迁支出、其他(主要为预付政府部门土地款)等项目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所存在的财务性投资为对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景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金额合计 7,840.07 万元,占 2022 年 6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不属于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中介机构回复】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明确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定义;
2、获取发行人相关会计科目的明细等,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公告文件、协议合同等资料,复核发行人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是否正确;
3、取得发行人的相关说明,了解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报告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 20 亿元,拟投资于“年
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4)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5)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所处阶段,是否处于研发或试生产等阶段,发行人是否具备产品技术、市场、人员等储备,是否存在研发失败、市场开拓不力等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尚处于研发阶段的,当前状况下即募集资金进行生产建设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x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 164,726.87 | 128,000.00 |
2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590.00 | 17,000.00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55,000.00 | 55,000.00 |
合计 | 240,316.87 | 200,000.00 |
(一)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x次“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总投资为 164,726.87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总计 122,358.36 万元为资本性支出。工程建设其他费总计 7,649.11
万元,其中其他费用扣除生产职工培训费 52.02 万元影响后,剩余 7,597.09 万元
为资本性支出。此外,预备费 6,372.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8,346.89 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投资 | 资本性支出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
1 | 工程费用 | 122,358.36 | 122,358.36 | 128,000.00 |
1.1 | 建筑工程费 | 26,959.60 | 26,959.60 | |
1.2 | 设备购置费 | 72,292.00 | 72,292.00 | |
1.3 | 安装工程费 | 23,106.76 | 23,106.76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7,649.11 | 7,597.09 | |
2.1 | 建设用地费 | 2,557.28 | 2,557.28 | |
2.2 | 其他费用 | 5,091.83 | 5,039.81 | |
3 | 预备费 | 6,372.51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8,346.89 | - | - |
5 | 项目总投资 | 164,726.87 | 129,955.45 | 128,0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128,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生产职工培训费),均为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工程费用
①建筑工程费
x项目建筑工程费用主要由厂房及建筑物、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构成,厂房及建筑物根据不同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特点、参照类似工程资料并结合当地现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结构形式 | 面积(m2) | 单价(万元 /m2) | 合计(万 元) |
1 | 磷酸铁锂厂房 1 号 | 混凝土框架 | 33,328.73 | 0.23 | 7,824.37 |
2 | 磷酸铁锂厂房 2 号 | 混凝土框架 | 33,328.73 | 0.23 | 7,824.37 |
3 | 综合楼 | 混凝土框架 | 3,700.00 | 0.29 | 1,080.50 |
4 | 食堂倒班宿舍 | 混凝土框架 | 9,105.00 | 0.23 | 2,071.50 |
5 | 预留原材料库 | 混凝土框架 | 2,880.00 | 0.21 | 604.80 |
6 | 预留成品库 | 混凝土框架 | 2,560.00 | 0.21 | 537.60 |
7 | 门卫 1-3 号门 | 混凝土框架 | 288.00 | 0.26 | 75.20 |
8 | 备品备件房 | 混凝土框架 | 1,920.00 | 0.20 | 388.80 |
9 | 固废间、污水处理 | 混凝土框架 | 975.00 | 0.20 | 196.16 |
10 | 危废暂存库 | 混凝土框架 | 50.00 | 0.28 | 13.78 |
11 | 机修间、辅助库 | 混凝土框架 | 2,400.00 | 0.20 | 488.40 |
12 | 空分空压站 | 混凝土框架 | 1,200.00 | 0.21 | 256.52 |
13 | 110kV 变电站 | 混凝土框架 | 2,250.00 | 0.21 | 480.00 |
14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混凝土框架 | 600.00 | 0.21 | 127.60 |
15 | 事故/消防水池 | 混凝土框架 | 1,205.00 | 0.23 | 276.30 |
16 | 道路及广场面积 | 混凝土框架 | 55,671.97 | 0.06 | 3,138.60 |
17 | 围墙 | 混凝土框架 | 1,704.50 | 0.07 | 116.70 |
18 | 绿化工程 | 混凝土框架 | 18,552.55 | 0.04 | 658.40 |
19 | 土石方 | 混凝土框架 | - | - | 800.00 |
合计 | 171,719.48 | 26,959.60 |
行建筑安装材料价格进行估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均按本项目所需完善配套的工程内容估算工程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②设备购置费明细情况
主要设备价格参考近期订货合同价、询价资料和有关报价资料,设备购置费明细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 元) | 金额(万元) |
1 | 工艺设 | 投料预混研磨 | 套 | 4 | 2,963.45 | 11,853.80 |
备 | 系统 | |||||
2 | 喷雾干燥系统 | 套 | 4 | 2,058.75 | 8,235.00 | |
3 | 窑炉系统 | 套 | 24 | 939.17 | 22,540.08 | |
4 | 粉碎筛分除磁 系统 | 套 | 8 | 1,248.22 | 9,985.76 | |
5 | 公辅系统 | 空分装置 | 套 | 2 | 1,827.50 | 3,655.00 |
6 | 空压机成套装 置 | 套 | 8 | 175.00 | 1,400.00 | |
7 | 循环水成套装 置 | 套 | 16 | 150.00 | 2,400.00 | |
8 | 除湿机成套装 置 | 套 | 4 | 350.00 | 1,400.00 | |
9 | 污水处理站 | 套 | 1 | 136.80 | 136.80 | |
10 | 纯水装置 | 套 | 4 | 180.00 | 720.00 | |
11 | 冷冻水成套装 置 | 套 | 8 | 142.50 | 1,140.00 | |
12 | 辅助设备 | 电磁除铁器 | 台 | 48 | 40.00 | 1,920.00 |
13 | 水泵 | 台 | 44 | 8.55 | 376.20 | |
14 | 水处理器 | 台 | 4 | 12.00 | 48.00 | |
15 | 匣钵+匣钵盖 | 批 | 1 | 5,121.36 | 5,121.36 | |
16 | 锆球 | 吨 | 44 | 30.00 | 1,320.00 | |
17 | 行车 | 台 | 2 | 20.00 | 40.00 | |
合计 | - | 226 | - | 72,292.00 |
③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总计 23,106.76 万元。项目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以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 安装工程施工费参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GB50854-2013)及四川地区市场价,以建设概算定额以及本项目需安装的工程内容估算施工费用。
安装工程费明细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一期工艺设备 | 542.19 |
2 | 二期工艺设备 | 1,626.57 |
3 | 暖通工程 | 3,870.00 |
4 | 给排水工程 | 2,680.00 |
5 | 动力工程 | 2,880.00 |
6 | 电气工程 | 6,800.00 |
7 | 消防工程 | 1,508.00 |
8 | 弱电工程 | 1,600.00 |
9 | 数字化、智能化工程 | 1,600.00 |
合计 | 23,106.76 |
(2)工程建设其他费
①建设用地费
土地购置费按当地预计土地征用价格进行估算,估算金额为 2,557.28 万元。
②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勘察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含可研)、工程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保险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职业卫生评价、安全预评价、施工图审查费、沉降、供水、测绘、能评、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转费和生产职工培训费等多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定标准和市场报价进行估算,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计价依据 |
1 | 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 | 478.95 | 川价费[2001]157 号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879.09 | 财建[2016]504 号 |
3 | 工程勘察费 | 184.86 | 设计费*0.2 |
4 | 前期工作咨询费(含可研) | 30.00 | 暂估 |
5 | 工程设计费 | 924.30 | 计价格[2002]10 号 |
6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22.13 | 发改[2007]670 号文 |
7 | 全过程造价咨询 | 201.83 | 川建价师协[2017]12 号 |
8 | 工程保险费 | 200.27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0.4% |
9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 务 | 55.00 | 暂估 |
10 | 职业卫生评价 | 30.04 | 建安工程费用*0.1%,按市场价打折 |
11 | 安全预评价 | 15.00 | 暂估 |
12 | 施工图审查费 | 19.16 | 2 元/ m2 |
13 | 沉降 | 15.00 | 暂估 |
14 | 供水 | 15.00 | 暂估 |
15 | 测绘 | 15.00 | 暂估 |
16 | 能评 | 15.00 | 暂估 |
17 |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 115.60 | 按照 4000 元/人计算 |
18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50.33 | 建安工程费用*0.5% |
1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50.33 | 建安工程费用*0.5% |
20 | 联合试运转费 | 722.92 | 设备购置费*1% |
21 | 生产职工培训费 | 52.02 | 按照 3000 元/人计算 |
合计 | 5,091.83 | - |
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参考《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川价费[2001]157 号暂按 50 元/ m2 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下浮确定,工程设计及勘察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及《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 号)下浮确定,前期咨询(含可研)按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 1999[1283]号)下浮确定,工程建设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下浮确定,工程造价咨询费按照川建价师协[2017]12号收费标准下浮确定,工程保险费按照《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 [2007]164 号)下浮确定,环境影响评估费按照《国际计委、国际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结合市场价计算确定,职业卫生评价费按照《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下浮确定,施工图审查费按市价 2 元/m2 计算,沉降、供水、测绘、安全预评价、能评费用根据实际咨询价格参照以往项目确定,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照设备购置费及定员数量 4000 元/人确定,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购置费*1%确定,场地临时设施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参照《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 [2007]164 号)下浮,按建筑工程费用*0.5%确定,生产职工培训费按照培训生
产人员数量、时间及培训费用按 3,000 元/人确定。
(3)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扣除建设用地费)之和的 5%计算,估算金额为 6,372.51 万元。暂不记取价差预备费。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估算按照募投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达产后年需流动资金 94,49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 30%估算,估算金额为 28,346.89 万元。
(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x次“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20,59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
资 17,050.00 万元为资本性支出,其他费用 2,941.00 万元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环评、安评、职评等评价费、项目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及咨询费总计 798.00 万元为资本性支出,剩余 2,143.00 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预备费
599.00 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投资 | 资本性支出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工程费用 | 17,050.00 | 17,050.00 | 17,000.00 |
1.1 | 形貌结构分析平台 | 5,339.30 | 5,339.30 | |
1.2 | 光谱、核磁及色谱分析平台 | 3,440.90 | 3,440.90 | |
1.3 | 产品性能测试及综合分析平台 | 5916.80 | 5916.80 | |
1.4 | 研发检测软件及硬件平台 | 860.00 | 860.00 | |
1.5 | 场地租赁及改造 | 1,493.00 | 1,493.00 | |
2 | 其他费用 | 2,941.00 | 798.00 | |
3 | 预备费 | 599.00 | - | - |
4 | 项目总投资 | 20,590.00 | 17,848.00 | 17,0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17,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和其他费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环评、安评、职评等评价费、项目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及咨询费等,均为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以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仪器设备安装价格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报价,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 5%估算。主要仪器设备和软硬件系统价格参考近期订货合同价、供应商询价资料和有关报价资料。
①形貌结构分析平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冷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SEM | 1 | 560.00 | 560.00 |
2 | 氩离子研磨抛光 CP | 1 | 100.00 | 100.00 |
3 | 原位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 镜 FIB-SEM | 1 | 850.00 | 850.00 |
4 | 原位透射电子显微镜TEM | 1 | 1,400.00 | 1,400.00 |
5 | 原子力显微镜AFM | 1 | 150.00 | 150.00 |
6 | 3D 形貌分析仪 | 1 | 70.00 | 70.00 |
7 | 视频显微镜 | 1 | 40.00 | 40.00 |
8 | 数码显微系统 | 1 | 90.00 | 90.00 |
9 | 金相显微镜 | 1 | 60.00 | 60.00 |
10 | X 射线衍射仪XRD | 2 | 300.00 | 600.00 |
11 | X 射线电芯结构成像分析系统 | 1 | 250.00 | 250.00 |
12 | 原位X 射线光电子能谱仪XPS | 1 | 700.00 | 700.00 |
13 | 全自动比表面及孔径分析仪 BET | 2 | 55.00 | 110.00 |
14 | 激光粒度仪测试仪 | 1 | 90.00 | 90.00 |
形貌结构分析平台工程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15 | 孔隙率测试仪 | 1 | 15.00 | 15.00 |
总计 | 17 | - | 5,085.00 |
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 5%估算,为 254.30 万元。形貌结构分析平台工程费用总计 5,339.30 万元。
②光谱、核磁及色谱分析平台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光谱仪器 | 激光显微共焦拉曼仪Raman | 1 | 140.00 | 140.00 |
2 | X 射线荧光分析仪XRF | 1 | 200.00 | 200.00 | |
3 |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FTIR | 1 | 190.00 | 190.00 | |
4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仪ICP-OES | 2 | 90.00 | 180.00 | |
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2 | 9.00 | 18.00 | |
6 | 原子吸收光谱仪(AAS) | 1 | 95.00 | 95.00 | |
7 | 荧光分光光度计(FLUORO) | 1 | 24.00 | 24.00 | |
8 | 红外碳硫分析仪 | 2 | 75.00 | 150.00 | |
9 | X 射线能量色散光谱仪 (EDX) | 1 | 130.00 | 130.00 | |
10 | 色谱仪器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GC-MS | 1 | 130.00 | 130.00 |
11 | 离子色谱仪IC | 2 | 70.00 | 140.00 | |
12 | 高效液相色谱(HPLC) | 2 | 75.00 | 150.00 | |
13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器 (LC-MS/MS) | 1 | 440.00 | 440.00 | |
14 | 气相色谱仪(GC) | 1 | 60.00 | 60.00 | |
15 |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器 (GC-MS/MS) | 1 | 360.00 | 360.00 | |
16 | 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PY-GCMS) | 1 | 220.00 | 220.00 | |
17 | 气相色谱飞行时间高分辨质 谱 | 1 | 370.00 | 370.00 | |
18 | 凝胶渗透色谱仪(GPC) | 1 | 130.00 | 130.00 | |
19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150.00 | 150.00 |
光谱、核磁及色谱分析平台工程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ICP-MS) | |||||
合计 | 24 | - | 3,277.00 |
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 5%估算,为 163.90 万元。光谱、核磁及色谱分析平台工程费用总计 3,440.90 万元。
③产品性能测试及综合分析平台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电性能分析 | 粉末电阻仪 | 2 | 33.00 | 66.00 |
2 | 电位滴定仪 | 1 | 35.00 | 35.00 | |
3 | 全自动接触角测量仪 | 1 | 21.00 | 21.00 | |
4 | 电导率仪 | 2 | 5.00 | 10.00 | |
5 | 纳米粒度及Zeta 电位分析仪 | 1 | 42.00 | 42.00 | |
6 | 极片电阻仪 | 1 | 29.00 | 29.00 | |
7 | 电化学工作站 | 2 | 128.00 | 256.00 | |
8 | 交流阻抗测试仪EIS | 1 | 35.00 | 35.00 | |
9 | 固态电池阻抗分析仪 | 1 | 45.00 | 45.00 | |
10 | 超高精度库伦效率测试仪UHPC | 2 | 180.00 | 360.00 | |
11 | 万用表 | 2 | 2.00 | 4.00 | |
12 | 扣电(含扣式电池制备与测试) | 4 | 100.00 | 400.00 | |
13 | 全电测试系统 | 5 | 350.00 | 1,750.00 | |
14 | 高低温(湿度)环境试验箱 | 8 | 40.00 | 320.00 | |
15 | 高分子加工性能 | 流变性能测试仪 | 1 | 250.00 | 250.00 |
16 | 万能试验机 | 1 | 35.00 | 35.00 | |
17 | 氙灯老化箱 | 1 | 15.00 | 15.00 | |
18 | 热分析 | 热膨胀仪 | 1 | 5.00 | 5.00 |
19 | 差示扫描量热仪DSC | 2 | 70.00 | 140.00 | |
20 | 同步热分析仪质谱联用仪STA-MS | 1 | 140.00 | 140.00 | |
21 | 热重分析仪TGA | 2 | 55.00 | 110.00 | |
22 | 绝热加速量热仪ARC | 1 | 300.00 | 300.00 |
产品性能测试及综合分析平台工程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23 | 环境分析 | 化学需氧量(COD)分析仪 | 1 | 30.00 | 30.00 |
24 | 总有机碳(TOC 分析仪) | 1 | 65.00 | 65.00 | |
25 | 生物需氧量(BOD)分析仪 | 1 | 15.00 | 15.00 | |
26 | 氧化还原电位仪(ORP) | 1 | 7.00 | 7.00 | |
27 | 浊度仪 | 1 | 6.00 | 6.00 | |
28 | 样品前 处理装置 | 快速溶剂萃取仪 | 1 | 58.00 | 58.00 |
29 | 微波消解装置 | 2 | 35.00 | 70.00 | |
30 | 其他 | 专业气体分析仪 | 1 | 130.00 | 130.00 |
31 | 电池气体分析仪 | 1 | 80.00 | 80.00 | |
32 | 元素分析仪 | 1 | 72.00 | 72.00 | |
33 | 全自动真密度分析仪 | 1 | 18.00 | 18.00 | |
34 | 多功能粉体物理特性测试仪 | 1 | 4.00 | 4.00 | |
35 | xx费休水分分析仪 | 2 | 35.00 | 70.00 | |
36 | 水分测定仪烘干型 | 1 | 3.00 | 3.00 | |
37 | NMP 含量检测仪 | 1 | 1.00 | 1.00 | |
38 | 透气度仪 | 1 | 25.00 | 25.00 | |
39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1 | 48.00 | 48.00 | |
40 | 微颗粒强度测定仪 | 1 | 2.00 | 2.00 | |
41 | 超纯水机 | 2 | 15.00 | 30.00 | |
42 | 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 | 2 | 7.00 | 14.00 | |
43 | 高精度分析天平(百万分之一) | 2 | 48.00 | 96.00 | |
44 |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 | 6 | 3.00 | 18.00 | |
45 | 分析天平(千分之一) | 2 | 2.00 | 4.00 | |
46 | 分析天平(百分之一) | 1 | 1.00 | 1.00 | |
47 | 马弗炉 | 3 | 10.00 | 30.00 | |
48 | 干燥箱 | 4 | 8.00 | 32.00 | |
49 | 真空干燥箱 | 3 | 6.00 | 18.00 | |
50 | 管式炉 | 2 | 45.00 | 90.00 | |
51 | 喷雾干燥器 | 1 | 30.00 | 30.00 | |
52 | 其他辅助实验仪器及装置 | 1 | 200.00 | 200.00 | |
合计 | 92 | - | 5,635.00 |
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 5%估算,为 281.80 万元。产品性能测试及综合分析平台工程费用总计 5,916.80 万元。
④研发检测软件及硬件平台
研发检测软件及硬件平台工程费用为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研发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 | 1 | 160.00 | 160.00 |
2 | Solidwork 模型设计 | 5 | 16.00 | 80.00 |
3 | Chemoffice 化学分子仿真 | 5 | 6.00 | 30.00 |
4 | 数字化设计平台 | 1 | 170.00 | 170.00 |
5 | Fluent 流体仿真软件 | 1 | 100.00 | 100.00 |
6 | 信息化加密系统 | 1 | 30.00 | 30.00 |
7 | Aspen 化工模拟软件 | 1 | 142.00 | 142.00 |
8 | 分析检测数据库 | 1 | 65.00 | 65.00 |
9 | 工作站服务器集成系统 | 1 | 83.00 | 83.00 |
合计 | 17 | - | 860.00 |
⑤场地租赁及改造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租赁场地 3,164.16m2,租金根据xx市场调研,按市场公允价格 40 元/m2·月计算,建设期内(2 年)租金费用为 303.76 万元,建设期平
台改造费用 1,189.24 万元,共计 1,493.00 万元。
(2)其它费用
该募投项目其他费用金额为 2,941.00 万元,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环评、安评、职评等评价费、项目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及咨询费、高端人才引进及人员薪酬、员工培训费和其它费用等,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环评、安评、职评等评价费、项目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及咨询费属于资本性支出,总计 798.00 万元,剩余 2,143.00 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明细和依据如下:
序号 | 项目 | 总价(万元) | 测算依据 |
1 | 前期准备费 | 120.00 | 暂估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13.00 | 参考计价格1999[1283]号文 件,结合市场价格预估 |
3 | 环评、安评、职评等评 价费 | 100.00 | 参考计价格[2002]125 号、 建标[2007]164 号等文件, |
根据投资和工程量按市场 价预估 | |||
4 | 项目设计费 | 415.00 | 计价格[2002]10 号浮动确定 |
5 | 项目管理费 | 150.00 | 按照项目总投资的 1%浮动 确定 |
6 | 工程监理费及咨询费 | 120.00 | 发改[2007]670 号文浮动确 定 |
7 | 高端人才引进及人员薪 酬 | 1,303.00 | 按照依据人才数量和薪酬 标准测算 |
8 | 员工培训费 | 320.00 | 按规划人员数量 5 万元/人 测算 |
9 | 其它费用 | 400.00 | 其它不可预计费用 |
合计 | 2,941.00 |
(3)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其它费用的 3%估算,估算金额为 599.00 万元。暂不记取价差预备费。
(三)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55,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万元的比例不超过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的监管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1、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锂电新材实施。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拟于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第 1 个月至第 8 个月投
入 39%,第 9 个月至第 20 个月投入 46%,第 21 个月至第 24 个月投入 15%。流
动资金于运营期投入。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际情况,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实施初步进度(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 0 | 1 1 | 1 2 | 1 3 | 1 4 | 1 5 | 1 6 | 1 7 | 1 8 | 1 9 | 2 0 | 2 1 | 2 2 | 2 3 | 2 4 | ||
1 | 前期工作及编制报批可 研报告 | ||||||||||||||||||||||||
2 | 编制报批初 步设计 | ||||||||||||||||||||||||
3 | 施工图设计 | ||||||||||||||||||||||||
4 | 施工 | ||||||||||||||||||||||||
5 | 设备交货 | ||||||||||||||||||||||||
6 | 设备安装 | ||||||||||||||||||||||||
7 | 人员培训 | ||||||||||||||||||||||||
8 | 调试、试车 | ||||||||||||||||||||||||
9 | 投入使用 | ||||||||||||||||||||||||
10 | (二期)施 工 | ||||||||||||||||||||||||
11 | 设备交货 | ||||||||||||||||||||||||
12 | 设备安装 | ||||||||||||||||||||||||
13 | 人员培训 | ||||||||||||||||||||||||
14 | 调试、试车 | ||||||||||||||||||||||||
15 | (二期)投入使用 | ||||||||||||||||||||||||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原
科创实施。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拟于建设期全部投入,其中第 1 个月至第 6 个月投入 4%,第 7 个月至第 20 个月投入 70%,第 21 个月至第 24 个月投入 26%。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际情况,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实施初步进度(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 0 | 1 1 | 1 2 | 1 3 | 1 4 | 1 5 | 1 6 | 1 7 | 1 8 | 1 9 | 2 0 | 2 1 | 2 2 | 2 3 | 2 4 | ||
1 | 项目前期 阶段 | ||||||||||||||||||||||||
2 | 方案设计 | ||||||||||||||||||||||||
3 | 场地改造 | ||||||||||||||||||||||||
4 | 设备材料 采购 | ||||||||||||||||||||||||
5 | 设备安装 调试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1、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金额 | 备注 |
1 | 技术服务费 | 233.01 |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
2 | 设备材料款 | 170.70 | 设备预付款 |
3 | 工资及社保 | 75.46 | 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奖励等 |
4 | 零星费用 | 38.57 | 零星采购、差旅、招待费等 |
5 | 税金 | 0.64 | - |
总计 | 518.38 | - |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合计支付可研、检测服务相关款项合计为 3.33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安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对董事会决议日后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不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资金。
三、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空间情况
随着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的高度景气,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关政策和技术发展的驱动,近年来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旺盛,出货量逐年增长。据 GGII 统计数据,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 8.8 万吨、12.4 万吨、47 万吨和 41 万吨,分别同比增长 51.72%、 40.91%、277%和 130%,市场需求呈大幅上升趋势。
1、新能源汽车领域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着新能源电池出货量的提升。据 GGII 统计数据,2022 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 408.7 万辆,同比增长 65%,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195.69GWh,同比增长 82%。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消费市场,根据GGII 统计数据,2022 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约 219.2 万辆,同比增长 113%。在动力电池领域,相较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具有更好的安全性能和成本优势,2020 年后随着特斯拉及比亚迪的热门车型开始大规模应用磷酸铁锂电池,其渗透率加速提升,装机占比逐渐超越三元电池。据 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 220GWh,其中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 117GWh,同比增长 270%。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2 年 1-9 月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116.3GWh,同比增长 159.8%,占总装机量的 60.1%。在磷酸铁锂电池成本优势显现和能量密度改善的情况之下,国内磷酸铁锂电池装车总量和产量高于三元电池或将成为常态。
2、储能领域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深入及电力储能、通信储能、家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 等使用场景的发展,储能市场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我国电力储能和通 信储能发展迅速,储能锂电正极材料需求旺盛。欧洲作为全球最大的家用储能市 场,电力市场程度化较高,大多推行峰谷电价和季节电价,叠加能源危机和能源 价格上涨带来的家庭自给意识的提升,家用储能市场发展迅猛。据东吴证券研究 报告,2021 年全球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 60GWh,同比增长 140%,中国储 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5GWh,同比翻倍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 能源局综合司在《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中 提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 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东吴证券研究报告预测,2025 年全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约为 493 万吨, 预计 2022-2025 年复合增速 70%。
东吴证券研究报告对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测算如下图所示:
2022E | 2023E | 2024E | 2025E | |
国内 | ||||
新能源车销量(万辆) | 000 | 000 | 0000 | 1646 |
-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万辆) | 608 | 828 | 1098 | 1408 |
装机需求(gwh) | 260 | 369 | 518 | 700 |
铁锂占比 | 53% | 56% | 58% | 57% |
-专用车销量(万辆) | 25 | 36 | 53 | 76 |
装机需求(gwh) | 24 | 37 | 57 | 86 |
铁锂占比 | 95% | 95% | 95% | 95% |
-客车销量 | 5 | 5 | 5 | 5 |
装机需求(gwh) | 172 | 253 | 366 | 493 |
铁锂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动力电池需求 | 295 | 418 | 586 | 798 |
国内动力-铁锂电池(gwh) | 172 | 253 | 366 | 493 |
-铁锂占比 | 60% | 55% | 55% | 56% |
国内消费-铁锂(gwh) | 10 | 13 | 16 | 19 |
国内消费-铁锂电池比例 | 14% | 16% | 18% | 20% |
国内储能-铁锂(gwh) | 28.5 | 62.7 | 112.86 | 180.58 |
国内储能-铁锂电池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国内铁锂电池(gwh) | 210 | 329 | 494 | 692 |
海外 | ||||
新能源车销量(万辆) | 385 | 574 | 867 | 1327 |
动力电池需求 | 174 | 280 | 480 | 821 |
海外动力-铁锂(gwh) | 21 | 48 | 130 | 238 |
海外动力-铁锂电池比例 | 12% | 17% | 27% | 29% |
海外储能电池(gwh) | 101 | 208 | 374 | 579 |
海外储能-铁锂(gwh) | 61 | 166 | 333 | 533 |
海外储能-铁锂电池比例 | 60% | 80% | 89% | 92% |
海外铁锂电池(gwh) | 82 | 214 | 462 | 771 |
磷酸铁锂电池(gwh) | 292 | 542 | 956 | 1463 |
1gwh 铁锂电池对应铁锂(万吨) | 0.22 | 0.22 | 0.22 | 0.22 |
铁锂正极需求(万吨) | 64 | 000 | 000 | 000 |
铁锂正极实际需求(万吨) | 100 | 185 | 324 | 493 |
增速 | 146% | 85% | 75% | 52% |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研究报告
(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竞争情况
2021 年以来磷酸铁锂市场供不应求局面凸显,在磷酸铁锂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预期下,部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原有企业启动扩产规划,磷化工及钛白粉企业和三元正极材料企业也进行布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原有企业凭借其技术优势和客户基础扩建产能,利用规模化优势降本增效。磷化工及钛白粉企业具有磷资源优势和铁资源优势,部分大化工企业开始布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企业中具有技术储备的企业计划新建磷酸铁锂产能,由于产能建设和产品认证尚需时间,预计这二类企业大部分产能将于 2023 年以后逐步释放。
湖南裕能在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中,结合公开信息对未来国内磷酸铁锂市场产能预计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2 年 E | 2023 年 E | 2025 年 E | 全部建成 后产能 |
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原有企业未来磷酸 铁锂产能预计 | 102.5 | 156.8 | 307.8 | 411.7 |
二、磷化工及钛白粉企业未来磷酸铁锂产 能预计 | 2.5 | 20.0 | 111.5 | 188.0 |
三、三元正极材料企业未来磷酸铁锂产能 预计 | 5.8 | 13.0 | 57.0 | 98.5 |
产能预计合计 | 110.8 | 189.8 | 476.3 | 698.2 |
结合上述数据,考虑到工艺调整、设备调试、产品认证、市场需求波动、生产备货到产品交付的时间差等因素,预计 2022 年和 2023 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供求基本xx;2023 年后随着新增产能逐步投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预计增幅较大,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市场可能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的问题。大部分扩产项目仍处于筹划与审批阶段,未来受到环保、能耗指标、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和磷酸铁的供给等因素的影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实际产能可能会低于现有的公开市场规划进度。随着海外企业加速磷酸铁锂电池应用,将大幅提升国内磷酸铁锂材料的出口,有助于降低国内产能过剩的风险。
此外,行业内企业产品技术的参差或将推动行业格局重塑,拥有技术和成本优势的企业更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行业未来将形成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能过剩的供给格局,优质产能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三)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发展,磷酸铁锂下游终端市场继续保持旺盛需求。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2022 年上半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排名靠前的企业包括湖南裕能、德方纳米、龙蟠科技、湖北万润等。上述同行业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2021 年度产销情况、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时间 | 公司名称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收入 | 毛利率 |
2021 年 | 湖南裕能 | 10.55 | 12.40 | 12.13 | 117.51% | 97.87% | 693,833.96 | 26.81% |
德方纳米 | 10.55 | 9.83 | 9.12 | 93.15% | 92.81% | 481,030.18 | 28.89% | |
龙蟠科技 | 3.25 | 3.11 | 3.05 | 95.76% | 98.02% | 187,684.23 | 24.35% | |
湖北万润 | 4.28 | 3.97(含 委托加工产量) | 4.00(含委托加 工) | 92.74% | 100.79% | 216,920.12 | 31.12% |
注 1: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湖南裕能数据取自其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注 2:2021 年月德方纳米数据分别取自其 2021 年年度报告。注 3:2021 年龙蟠科技数据取自其 2021 年年度报告。
注 4:2021 年湖北万润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
2021 年国内磷酸铁锂市场供应偏紧,行业内优质产能供不应求。由上表可知,国内主要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毛利率和收入情况均保持较高水平,经营情况良好。2022 年 1-6 月,在产能较 2021 年大幅提升的情况下,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排名第一的湖南裕能产能利用率为 90.79%、产销率为 93.76%,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处于很高的水平,表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
(四)发行人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是在考虑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潜在下游客户需求及区位、原材料资源供给等方面,经过审慎论证做出的决策。
1、潜在下游客户需求及区位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2 年 1-9 月国内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前十五名排名如下图所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装车辆(GWH) | 占比 |
1 | 宁德时代 | 51.58 | 44.34% |
2 | 比亚迪 | 42.29 | 36.36% |
3 | 国轩高科 | 8.39 | 7.21% |
4 | 中创新航 | 3.35 | 2.88% |
5 | 亿纬锂能 | 2.91 | 2.50% |
6 | xxxx | 2.68 | 2.30% |
7 | 蜂巢能源 | 1.77 | 1.52% |
8 | xx能源 | 0.97 | 0.83% |
9 | 欣旺达 | 0.67 | 0.57% |
10 | 力神 | 0.34 | 0.29% |
11 | 安驰新能源 | 0.30 | 0.26% |
12 | 正力新能(xxx) | 0.30 | 0.26% |
13 | 领湃新能源 | 0.25 | 0.21% |
14 | 远景动力 | 0.16 | 0.14% |
15 | 河南锂动 | 0.15 | 0.13%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其中,1-9 月宁德时代的装机量市场占有率达到 44.34%,比亚迪市场占有率达到 36.36%,国轩高科市场占有率达到 7.2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客户集中度较高且需求规模较大,公司只有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才能匹配下游客户对未来的采购需求,以形成稳定的客户关系。
根据 CATL 宁德时代公告,2019 年 9 月以来,宁德时代与宜宾市陆续签订了四川时代动力电池一至六期项目,总投资超过 300 亿元,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已建成投运,七至十期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 亿元。
天原股份以多年积累的大化工材料合成优势及烧碱配套进入新能源行业,与下游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2021 年 3 月 16 日,天原股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21 年-2030 年)》。根据
《合作协议》,各方将在业务、资本及研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充分抓住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巨大机会,共同协商锂电材料配套项目合作事宜,共同推动宜宾作为全国重要锂电池生产基地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和宁德时代已拥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宜宾市锂电产业发展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发行人作为宜宾市目前唯一能够配套宁德时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市属国有企业,未来有望成为宁德时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稳定供应商。
此外,2020 年,比亚迪正式推出刀片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是比亚迪未来的发展重点,其重庆动力电池厂的产能亦以刀片电池为主,因此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稳坐前二的宁德时代与比亚迪在西南地区均有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发行人与四川时代相邻约 8 公里,距离比亚迪重庆锂电公司约 200km,拥
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宜宾“铁水陆空”无缝连接,是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的 63 个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铁路总公司规划
的全国 50 个重点铁路枢纽之一,交通优势显著,可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有助于发行人与下游主要客户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多年的经营和业务开拓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多年的客户资源积累能够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销售提供保障。
2、原材料资源供给
公司拥有丰富的磷矿资源,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具有 90 万吨/年的磷矿产能。根据东吴证券《磷酸铁锂深度报告:大宗商品化,群雄逐鹿,一体化成本为王》数据,一吨磷酸铁锂约需 0.96 吨磷酸铁,一吨磷酸铁约需 0.77 吨 85%磷酸,一吨 85%磷酸约需磷精矿 2.67 吨。因此公司现有磷矿产能能够满足“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的生产需求,能够实现磷酸铁锂的磷源自给。在磷矿石价格持续高涨、磷矿资源愈发稀缺的背景下,公司磷矿自给能有效地降本增效。子公司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钛渣项目副产大量优质铁原料,磷酸铁锂生产项目将充分借助天原股份优质的磷矿、铁资源优势,解决稳定的上游原料供给来源,全面发挥高效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项目的盈利水平,实现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的高景气度使得下游客户的需求仍处于旺盛的阶段。磷酸铁锂产能释放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市场供应仍将保持xx状态,但随着未来几年规划产能陆续落地投产,行业可能面临产能结构性过剩的情况。公司拥有稳定的下游客户关系与扩展市场的禀赋优势,对产品质量控制有着严格的把控,未来能够凭借其完善的管理体系生产出高度匹配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发行人项目投产周期与潜在客户增长需求匹配,未来下游客户积极的扩产将为发行人的产能消化提供较大的保障。发行人持续优化产品品质、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品牌建设,未来有望进入头部锂电池厂商供应链体系,预计公司不存在产能过剩且无法消化新增产能的重大风险。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定位于生产行业中高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目标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头部优质客户。公司也将持续不断研究开发压实密度更高的产品,以提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从而有效化解未来可能面临的行业高端产能不足、低端产能过剩的风险。因此公司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一)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计算期为 12 年,建设分为一期与二期,项目一期建设两条生产线(2.5 万吨/年),建设周期 10 个月。第二期项目建设八条线(7.5 万吨/年),总建设周期 24 个月。其中:一期项目于计算期第 3
年达产,二期项目于计算期第 4 年达产。
1、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单位 | x产后年平均额 |
营业收入 | x元 | 902,655.00 |
营业成本 | x元 | 819,792.00 |
附加税费 | x元 | 2,052.00 |
期间费用 | x元 | 42,696.00 |
利润总额 | x元 | 38,115.00 |
所得税 | x元 | 5,717.00 |
净利润 | x元 | 32,398.00 |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 | 16.31 |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 年 | 7.72 |
2、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构成因素
(1)销售量测算
一期项目 2.5 万吨/年产能可在投产第一年可达到 60%生产负荷,当年总生产负荷按照 10%计算,第二年达到 70%生产负荷,第三年达产,生产负荷达到 100%。二期项目 7.5 万吨/年产能可在第三年达到 35%生产负荷,第四年达产,
生产负荷达到 100%。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销售量规划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规格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第 1 年 | 第 2 年 | 第 3 年 | 第 4 年及 以后 |
生产负荷(%)(一期) | 10 | 70 | 100 | 100 | |||
1 | 磷酸铁锂(一期) | / | 万吨 /a | 0.25 | 1.75 | 2.50 | 2.50 |
生产负荷(%)(二期) | 35 | 100 | |||||
2 | 磷酸铁锂(二期) | / | 万吨 /a | 2.63 | 7.50 |
注 1:一期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60%,建设期为十个月,生产期为两个月,折算当年生产负荷为 10%。
注 2:二期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60%,建设期为七个月,生产期为五个月,折算当年生产负荷为 35%。
(2)销售价格和营业收入测算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营业收入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 | 项目/年份 | 单价(元/ 吨) | 第 1 年 | 第 2 年 | 第 3 年 | 第 4 年及以 后 |
1 | 产品销量(万吨) | 0.25 | 1.75 | 5.13 | 10.00 | |
2 | 产品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万元) | 22,566.00 | 157,965.00 | 462,611.00 | 902,655.00 |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假设本项目产销率为 100%。本项目满产后年营业收入为 902,655.00 万元。
(3)营业成本及费用等测算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营业成本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x产后年平均额 |
1 | 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 771,908.00 |
2 | 工资及福利 | 2,264.00 |
3 | 制造费用 | 45,620.00 |
3.1 | 其中:修理费 | 2,046.00 |
3.2 | 折旧及摊销费用等 | 7,468.00 |
3.3 | 其他制造费用 | 36,106.00 |
合计 | 819,792.00 |
具体情况如下:
① 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
x次募投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原材料有碳酸锂、磷酸铁和磷矿等,燃料及动力主要有水、电、蒸汽及天然气。原辅材料按目前市场价估算,燃料动力费根据项目生产消耗的燃料动力量及其所在地市场价估算。
② 工资及福利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研发人员按照 14 万元/年计算,技术工人按照 7.5
万元/年计算,销售和行政按照 9 万元/年考虑,达产后年工资及福利费为 2,264.00万元。工资及福利费均参照项目所在地的工资水平和本次募投项目所需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
③修理费
x次募投项目修理费参考公司同类行业企业平均水平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按固定资产原值取费,费率取 1.5%。
④折旧及摊销费
新增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按 30 年,新增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 12 年,残值率
3%。递延资产按 5 年摊销。
⑤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为各生产单位发生的其他制造费用,按公司项目实际情况估算。
(4)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按照收入的 2.2%
取值,营业费用按收入的 2.5%取值,本项目无贷款不涉及财务费用。
(5)税金及附加
年增值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该项目的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3%,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 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 5%计取,并考虑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3、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1)与同行业公司同类型项目效益比较
根据公开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募投项目效益指标如下:
公司名称 | 募投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内部收益率(税后) | 投资回收期(税后) |
湖南裕能 | 四川裕能三期年产 6 万吨磷 酸铁锂项目 | 84,786.00 | 17.09% | 6.79 年 |
四川裕能四期年产 6 万吨磷 酸铁锂项目 | 87,558.00 | 16.46% | 6.93 年 | |
德方纳米 | 年产 1.5 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 目 | 60,194.65 | 18.22% | 7.02 年 |
年产 11 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 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59,043.30 | 16.30% | 7.30 年 | |
龙蟠科技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251,843.65 | 18.89% | 7.65 年 |
湖北xx | x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材料项目 | 80,000.00 | 16.91% | 6.09 年 |
平均 | 17.31% | 6.96 年 | ||
天原股份 |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料生产项目 | 164,727.00 | 16.31% | 7.72 年 |
上述项目的平均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31%,平均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96 年,本募投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与税后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基本可比。
(2)当前磷酸铁锂市场行情分析
根据 Wind 资讯统计,2022 年至今磷酸铁锂的平均市场价格已超过 15 万元/
吨。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价格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结合当前市场行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说明,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计算达产年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 902,655.00 万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销售单价(含税)为 10.2 万元/吨,根据 Wind 资讯统计,2022 年以来磷酸铁锂的平均市场价格已超过 15 万元/吨,远高于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采用的销售单价,销售单价的确定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2021 年三季度起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大幅上涨。据东证期货研究报告显示,2009-2010 年的锂矿勘探潮对应的产能释放约在 2025 年前后,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锂矿价格仍将处在高位。待锂矿产能逐渐释放,未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成本将得到大幅下降,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上述可比公司均与锂矿供应商签订了稳定采购协议,在原材料采购端有一定优势。公司为市场新进入者,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采购货源与价格存在不稳定的可能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率测算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本募投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与税后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公司同类型项目基本可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由于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下游客户、成本管控能力等因素不同,不同公司投资项目的效益指标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x次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正式运行后将主要围绕天原股份在新能源电池材料、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提供高质量研发检测服务,不涉及对外经营情况。因此,该募投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
五、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所处阶段,是否处于研发或试生产等阶段,发行人是否具备产品技术、市场、人员等储备,是否存在研发失败、市场开拓不力等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尚处于研发阶段的,当前状况下即募集资金进行生产建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所处阶段,是否处于研发或试生产等阶段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目前已经完成研发阶 段工作。公司根据现有掌握的固相法磷酸铁锂生产制备工艺进行了前期测试生产,并于 2022 年 8 月将首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样品委托信息产业化学物理电源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隶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进行检测。根 据信息产业化学物理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检
测报告》(No.2022SH122),公司送检的磷酸铁锂样品 17 项主要指标均符合 GB/T 30835-2014《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国家标准要求,公司已经具备生产出合格磷酸铁锂产品的制备工艺技术。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目前尚未进入到试生产阶段。
公司于 10 月上旬已成功竞得项目建设用地,将尽快开展生产厂房的施工建设, 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进行项目试生产工作。为加快项目后续工作的推进,公司已经完成项目主要设备的采购工作以及工程设计工作。同时,公司搭建了工 业化中试生产平台,将先于产线对下游各主要客户进行送样测试验证,并针对磷 酸铁锂产品能够满足下游客户不同需求进行制备工艺和配方的优化和完善。
(二)发行人是否具备产品技术、市场、人员等储备,是否存在研发失败、市场开拓不力等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1、技术准备
公司结合自身磷资源及铁资源的原料优势于2021 年12 月公告宣布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经过技术及市场调研,公司采用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以磷酸铁作为前驱体、使用碳热还原固相烧结技术生产磷酸铁锂材料。
公司注重磷酸铁锂相关工艺的研发,公司的专业研究团队在固相法磷酸铁锂 制备技术的基础上,不断专研,形成了关于“利用磷铁渣为原料制备铁基磷酸盐 锂电材料的方法”、“以二水磷酸铁为原料一步法生产磷酸铁锂的方法”两项研 究成果,已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两项发 明专利申请尚处于审查阶段。目前公司还在以下方面进行持续性研发:一是产品 特性,主要体现为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低温性能等;二是工艺控制,主要 体现为生产工艺控制领先,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成本能耗节约等;三是降本增效, 主要体现为通过提高设备生产效率、提高自动化程度等多种途径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除自身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外,也积极引进行业规模化成熟工艺技术、购 买获得产业化相关的发明专利及聘请行业知名专家作为公司核心技术顾问,包括:
(1)锂电新材与湖北工业大学签署《生产线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湖北工业大学利用其科研优势帮助锂电新材完成工艺条件优化、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艺包编制所需技术资料、协助锂电新材完成符合报批报建要求的环评和能评报告、协助锂电新材完成关键设备的升级优化、为示范装置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2)锂电新材与中南大学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中南大学同意将“一种磷酸铁锂/氟磷酸钒锂/碳复合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有偿转让给锂电新材。该发明专利已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3)锂电新材与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xxx教授签署《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书》,xxx教授为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提供技术指导。
综上,公司一方面通过内部研发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消化吸收行业规模化成熟工艺技术,完成技术准备。首批样品通过了权威第三方机
构的检测显示满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公司已经具备生产磷酸铁锂的相关技术及工艺。公司将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备工艺,持续改进产品性能。
2、市场准备
(1)原材料端的准备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磷矿资源丰富,具备黄磷和磷酸生产装置,下属子公司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钛渣项目副产大量优质铁原料,可综合解决本项目磷、铁资源供给。
此外,四川xx锂资源丰富,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企业多。部分锂盐生产企业向公司采购烧碱,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未来锂资源的获取预计能够得到保障。
(2)销售端的准备
①公司组建了以技术为支撑的专业营销团队。公司从全公司层面选拔营销精英,同时从锂电研究院抽调技术服务人员,搭建在营销能力、技术服务能力方面齐头并进的专业营销团队。
②公司与宁德时代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关系,双方在锂电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等领域均可开展深入的研发及产业化合作。公司将在充分把握宜宾市锂电产业发展的地利优势以及已与宁德时代建立的业务联系积极拓展销售渠道。
③公司已与远东电池江苏有限公司、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国科金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构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公司磷酸铁锂项目投产后,上述合作方将积极安排对公司的磷酸铁锂产品进行认证,并在满足技术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将公司的磷酸铁锂导入其供应商体系。在市场公允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生产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等产品。
④公司从现有客户、供应商渠道梳理潜在的销售客户。目前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系的部分企业客观上也存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公司与该等客户已
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助于将磷酸铁锂业务快速导入到对方动力电池的产能需求中。
综上,公司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备一定优势。针对销售端,公司组建了专业营销团队,从现有合作的客户供应商中挖掘潜在的销售客户,对销售渠道进行分解,对重点销售客户进行全程跟踪,提倡专业与服务并行的销售理念,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最终销售提供有力保障。
3、人员储备
目前公司组建了一支包含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骨干、品质管理人员和安全环保人员在内的团队,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实施进行全方位的准备。相关人员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评级 | 学历 | 岗位 |
1 | xx | x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本科 | 天原股份总工程师 |
2 | xxx | 男 | 教授 | 博士研究生 | 天原股份副总裁/研究 院院长 |
3 | xx | x | 化工工艺工程师 | 硕士研究生 | 副总经理 |
4 | xx | x | 6 xxxx带,IATF16949 内 审员 | 本科 | 品质管理部副经理 |
5 | xx | x | 助理电气工程师 | 本科 | 生产管理部副经理 |
6 | 代灵 | 男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本科 | 制造部副经理 |
7 | 罗源军 | 男 | 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 | 硕士研究生 | 品质管理部副主管 |
8 | xxx | 男 | 助理工程师 | 硕士研究生 | 研发部副主管 |
9 | xx | x | 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 | 本科 | 安全环保科副主管 |
10 | 青红梅 | 女 | 化工工艺助理工程师 | 硕士研究生 | 生产管理部技术员 |
11 | xxx | x | 化工机械与设备助理工程师 | 本科 | 生产管理部技术员 |
上述人员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实施经验,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研发、设计、生产、品质、安全环保等多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上述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从事本次募投项目
建设不存在潜在的纠纷或限制。
此外,在不断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公司还将通过社会招聘方式持续引进从事磷酸铁锂业务的各类人才,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综上,公司在技术、人才、市场等多个方面均积极筹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建了一支具备磷酸铁锂技术、生产、建设、市场相关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具备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的必备条件,不存在研发失败、市场开拓不力等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三)尚处于研发阶段的,当前状况下即募集资金进行生产建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通过自身专业研究团队的不懈努力,同时引入行业规模化成熟工艺技术团队、聘请行业知名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研发阶段工作。公司首批生产样品已通过权威第三方机构的检测,送检结果符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公司已经具备生产磷酸铁锂的相关技术及工艺。
公司已成功竞得“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的项目建设用地,会加快开展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试生产。
公司具备多年的化工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能够有效调动磷、铁资源要素,并充分利用头部电池企业落户四川的地利,在宜宾市打造世界动力电池之都的产业链优势下,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建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0.81%,公司整体负债
规模较大。本次“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已经在技术、管理、人员、资源要素等多方面有了充分准备,同时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在当前状况下通过募集资
金进行“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生产建设具有合理性。
【中介机构回复】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获取了《天原股份关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关于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的说明等资料;
2、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的说明,审阅了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对应的合同及凭证;
3、保荐机构查阅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湖南裕能《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获取了发行人对于产品定位及新产品开发方向的说明等资料;
4、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型项目披露的相关投资测算及效益测算数据、报告期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碳酸锂的价格波动情况等资料;
5、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就募投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出具的说明,核查了信息产业化学物理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检测报告》
(No.2022SH122),核查了项目用地招拍挂公告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发行人关于投资建设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发行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锂电新材与湖北工业大学签署的《动力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工艺及关键技术开发合同》,锂电新材与中南大学签署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锂电新材与xxx签署的《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书》,公司与部分人员签署的劳动协议、保密协议、简历等,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合理。“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除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生产职工培训费、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外均属于资本性支出;“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除其他费用中的前期准备费、高端人才引进及人员薪酬、员工培训费、其它费用和预备费均属于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偿还银行贷款比例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3、发行人“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的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有谨慎性、合理性;“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效益测算; 5、发行人“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已经完成研发
阶段工作,将尽快完成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后进入试生产阶段。发行人具备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的必备条件,不存在研发失败、市场开拓不力等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发行人“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产品已经完成研发阶段工作,当下状况下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建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项目实施具有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申请人均持有大量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请申请人:(1)货币资金(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2)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补充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持有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4)申请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申请人结合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对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货币资金(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一)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公司货币资金构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银行存款 | 280,101.20 | 225,521.22 | 223,697.32 | 129,254.00 |
其他货币资金 | 72,293.58 | 97,633.13 | 103,640.78 | 94,702.26 |
货币资金 | 352,394.78 | 323,154.35 | 327,338.10 | 223,956.27 |
其中:受限货 币资金 | 121,293.58 | 130,633.13 | 156,589.08 | 100,702.26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3,956.27 万元、327,338.10 万元、323,154.35 万元及 352,394.78 万元。
2、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1)银行存款存放情况
①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存款合计 280,101.20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活期存款 | 234,101.20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泸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汇丰银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绵阳市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东亚银行、广州银行、浦发银行、农发行、 四川银行、渣打银行 |
2 | 定期存单 | 46,000.00 | 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州银行 |
合计 | 280,101.20 | - |
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存款合计 225,521.22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活期存款 | 181,521.22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泸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汇丰银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绵阳市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东亚银行、广州银行、浦发银行、农发行、 四川银行 |
2 | 定期存单 | 44,000.00 | 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银行 |
合计 | 225,521.22 | - |
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存款合计 223,697.32 万元,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活期存款 | 165,619.78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泸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汇丰银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东亚银行、广州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天津银行 |
2 | 定期存单 | 58,077.54 | 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恒丰银行、广州银 行 |
合计 | 223,697.32 | - |
④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存款合计 129,254.00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活期存款 | 116,454.00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泸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广州银行、重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厦门国际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 |
2 | 定期存单 | 12,800.00 |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恒丰银行 |
合计 | 129,254.00 | - |
(2)其他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期货保证金构成,另存在部分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存款及碳排放交易存入资金。
①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合计 72,293.58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各类保证金 | 70,880.87 |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重庆银行、汇丰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大连商品交易所、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
2 | 冻结资金 | 1,412.70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
合计 | 72,293.58 | - |
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合计 97,633.13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各类保证金 | 96,147.05 |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浦发银行、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中 粮期货有限公司 |
2 | 冻结资金 | 1,314.70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
3 | 碳排放交易存入 资金 | 171.37 |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合计 | 97,633.13 | - |
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合计 103,640.78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各类保证金 | 103,640.78 |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村商品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信达 期货有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
合计 | 103,640.78 | - |
④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合计 94,702.26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放地点 |
1 | 各类保证金 | 94,702.26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重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村商品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中粮 期货有限公司 |
合计 | 94,702.26 | - |
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资金大部分存放于国有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正规金融机构。此外,马边地区子公司部分货币资金存放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香港地区子公司部分资金存放于汇丰银行(香港)、交通银行(香港)两家境外银行机构。
(二)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1、是否存在使用限制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用于质押的定期 存单 | 49,000.00 | 33,000.00 | 52,948.30 | 6,000.00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57,396.89 | 86,808.85 | 82,933.75 | 76,241.02 |
信用证保证金 | 5,039.73 | 6,825.52 | 15,695.48 | 12,397.89 |
期货保证金 | 8,444.26 | 2,512.68 | 5,011.55 | 6,063.36 |
法院冻结资金 | 1,412.70 | 1,314.70 | - | - |
碳排放交易存入 资金 | - | 171.37 | - | - |
合计 | 121,293.58 | 130,633.13 | 156,589.08 | 100,702.2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100,702.26 万元、156,589.08万元、130,633.13 万元及 121,293.58 万元。主要由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各类保证金构成,均为满足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产生。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存在部分由于诉讼保全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41%及 0.40%,占比较小。冻结款项系公司与xxx泰商贸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形成。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上述纠纷均已审理完结,相关冻结款项除公司提供的诉讼担保款 98.00 万元解除冻结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外,均已解除冻结。
报告期内各期末,除上表列示受限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货币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况。
2、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存放货币资金的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开具和使用,受限资金均由公司自身日常经营过程产生。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三)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匹配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30 日/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度 |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 339,373.81 | 316,015.98 | 293,194.97 | 231,257.88 |
对应利息收入 | 5,127.66 | 6,510.67 | 5,381.47 | 4,521.48 |
对应收益率 | 3.02% | 2.06% | 1.84% | 1.96% |
注: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当期各月末余额合计数/当期月数;
2、对应收益率=对应利息收入/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3、2022 年 1-6 月收益率已做年化处理。
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自 2015 年 10月 24 日起,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活期存款利率为 0.35%,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三月期、半年期、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利率分别为 1.10%、1.30%、1.50%、2.10%、 2.75%。各商业银行实际存款利率均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存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上浮。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保证金存款。协定存款利率由公司与银行商定,主要根据存款资金平均余额约定不同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协定存款的利率在 2.00%左右。公司定期存款一般为三年期存款,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利率在 3.50%左右。保证金存款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公司在开具票据时一般会与银行参照协定存款模式商定相应的存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金存款利率在 1.60%左右。
报告期内各期间,公司货币资金收益率在公司存款利率区间范围内。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相匹配。
二、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
性
(一)大额货币资金持有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52,394.78 万元,其中非受限银行存款 231,101.20 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反馈回复“问题 3”之“一、货币资金
(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二)大额货币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使用计划如下几个方面: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股权投资;③偿还有息债务;④进行投资者分红。
1、日常营运资金需要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 2,323,523.94 万元、
2,069,137.29 万元、1,524,489.09 万元以及 684,126.27 万元。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业务规模较大,公司需要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员工工资以及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等。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股权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22 年下半年,公司预计主要项目支出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建设主体 | 项目名称 | 2022 年下半年预计 投资金额 |
1 | 屏山天原 | 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2,477.00 |
2 | 天力煤化 | 彝安煤矿项目 | 13,200.00 |
3 | 海丰和锐 | 220kv 变电站项目 | 3,000.00 |
4 | 海丰和锐 | 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080.00 |
5 | 海丰和锐 | 氯乙烯合成VOCs 治理项目 | 1,000.00 |
6 | 海丰和锐 | 水泥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 200.00 |
7 | 海丰和锐 | 水合肼副产盐水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3,720.00 |
8 | 海丰和泰 | 10 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 | 4,800.00 |
9 | 大xxx | 电石炉气综合利用装置节能升级改造项 目 | 2,850.00 |
10 | 马边无穷 | 丁家磷矿采选工程延伸改建项目 | 1,950.00 |
合计 | 44,277.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即以优势氯碱产业为基础,重点发展以高功能材料氯化法钛白粉为核心产品的钛化工和锂电池正极材料为核心产品的新能源先进化学电池及材料产业。包含本次募投项目在内,公司存在
高钛渣、变电站等多个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预计 2022 年下半年各类项目使用自
有资金 44,277.00 万元。
(2)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股权投资
2022 年下半年,公司计划及已经发生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主体 | 投资对象 | 投资方式 | 2022 年下半年计划投资额 | 其中: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已 投资金额 |
1 | 天原物产 | 四川三江新能源供 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与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 5,000.00 | 5,000.00 |
2 | 天亿新材料 | 广东天xx新材料 有限公司 | 与其他股东共 同发起设立 | 1,020.00 | 1,020.00 |
3 | 天畅物流 | 天瑞行新能源商用 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发起设立 | 2,550.00 | - |
4 | 天原股份 | 宜宾锂宝新材料有 限公司 | 增资 | 52,000.00 | - |
合计 | 60,570.00 | 6,020.00 |
公司下半年计划发生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股权投资支出 60,570.00 万元,
其中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下半年已实际支出 6,020.00 万元。
3、偿还有息债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1 年内 | 1 至 2 年 | 2 年及以上 | |
1 年内 | 其中:2 个月 x到期部分 | |||
短期借款 | 396,275.75 | 77,000.00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 27,412.94 | 5,541.96 | - | - |
长期借款 | - | - | 96,410.00 | 59,845.00 |
租赁负债 | 38.06 | - | 38.06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13,896.12 | 12,509.53 |
项目 | 1 年内 | 1 至 2 年 | 2 年及以上 | |
1 年内 | 其中:2 个月 x到期部分 | |||
合计 | 423,726.74 | 82,541.96 | 110,344.18 | 72,354.53 |
注: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按照实际到期应付金额列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一年内到期金额 423,726.74 万元,其
中两个月内到期金额 82,541.96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金额较大,公司需留存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在手用于清偿到期借款及进行借款xx。
4、进行投资者分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1 年度拟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 2.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拟进行现金分红 21,473.57万元,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上述分红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x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 164,726.87 | 128,000.00 |
2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590.00 | 17,000.00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55,000.00 | 55,000.00 |
合计 | 240,316.87 | 200,000.00 |
公司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相关资金需求已按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其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投资数额的测算参见本回复“问题 2”之“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0.81%,公司整体负债规模较大,继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需增大抵、质押品规模,且成本较高。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除由于日常经营需要产生的受限部分外,非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营运、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偿还有息债务及进行投资者分红等,已有明确计划及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持有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情况等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352,394.78 | 323,154.35 | 327,338.10 | 223,956.27 |
其中:非受限货 币资金 | 231,101.20 | 192,521.22 | 170,749.02 | 123,254.00 |
短期借款 | 396,275.75 | 511,564.99 | 543,226.37 | 497,645.80 |
货币资金占短期 借款比例 | 88.93% | 63.17% | 60.26% | 45.00% |
非受限货币资金 占短期借款比例 | 58.32% | 37.63% | 31.43% | 24.77% |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均小于短期借款金额,在剔除货币资金中的受限部分后,货币资金占短期借款比例进一步降低。考虑到短期借款与资金使用的时间存在一定间隔,公司部分短期借款亦会形成账面货币资金,公司所持有的货币资金均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货币资金存量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湖北宜化 | 17.47% | 19.06% | 21.33% | 19.24% |
君正集团 | 13.07% | 16.93% | 18.54% | 9.65% |
氯碱化工 | 51.62% | 43.13% | 42.17% | 24.29% |
三友化工 | 15.27% | 12.60% | 16.29% | 14.90% |
新金路 | 13.60% | 11.79% | 6.47% | 4.97% |
英力特 | 35.85% | 23.40% | 23.28% | 13.84% |
中泰化学 | 10.16% | 7.96% | 5.75% | 4.91% |
平均值 | 22.43% | 19.27% | 19.12% | 13.11% |
天原股份 | 18.20% | 17.28% | 12.73% | 10.69% |
注:1、平均货币资金存量=(期初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
2、2022 年 1-6 月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平均货币资金持有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氯碱化工及英力特平均货币资金存量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同行业正常水平偏离较大,去除上述两家公司后,行业平均值分别为 10.73%、13.68%、13.67%及 13.91%,较公司水平略低,公司各期末货币资金中较大比例金额以通过存款质押开票、存出票据保证金等形式而受限,而上述受限资金虽在货币资金中进行列示,但是实质上以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方式向供应商付款而投入到日常经营当中。公司所持货币资金与整体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异常情形。
(二)持有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短期借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经营性支出流动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分别为 2,323,523.94 万元、
2,069,137.29 万元、1,524,489.09 万元及 684,126.27 万元,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需要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员工工资等以保障日常经营使用。此外,化工行业周期性及波动性较大,公司需保持一定量的货币资金用于应对偶发因素可能带来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较多的短期借款以满足经营性货币资金需要。
2、融资业务还款支出需求
公司有息债务偿还计划参见本反馈回复“问题 3”之“二、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399,174.95 万元、431,700.00 万元、448,540.00 万元以及 205,600.00 万元,月均支出 35,357.50 万元,公司需要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及贷款xx。
综上所述,公司期末货币余额中除去经营结算所需的各类受限保证金外,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及偿还到期债务,无重大异常。公司所持有的短期借款均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
四、申请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申请人结合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对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证券简称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比率 (倍) | 湖北宜化 | 0.76 | 0.61 | 0.56 | 0.43 |
君正集团 | 1.10 | 1.28 | 1.10 | 0.52 | |
氯碱化工 | 2.62 | 2.18 | 3.67 | 2.93 | |
三友化工 | 1.33 | 1.17 | 0.84 | 0.74 | |
新金路 | 1.09 | 1.19 | 1.02 | 0.88 | |
英力特 | 2.71 | 3.99 | 3.72 | 3.34 | |
中泰化学 | 0.71 | 0.75 | 0.65 | 0.69 | |
平均值 | 1.47 | 1.60 | 1.65 | 1.36 | |
天原股份 | 0.79 | 0.73 | 0.67 | 0.56 | |
速动比率 (倍) | 湖北宜化 | 0.57 | 0.48 | 0.46 | 0.33 |
君正集团 | 1.02 | 1.18 | 1.05 | 0.44 | |
氯碱化工 | 2.49 | 2.08 | 3.50 | 2.74 | |
三友化工 | 1.04 | 0.89 | 0.68 | 0.56 |
项目 | 证券简称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新金路 | 0.82 | 0.92 | 0.73 | 0.67 | |
英力特 | 2.23 | 3.63 | 3.44 | 3.10 | |
中泰化学 | 0.60 | 0.67 | 0.59 | 0.58 | |
平均值 | 1.25 | 1.40 | 1.49 | 1.20 | |
天原股份 | 0.66 | 0.64 | 0.59 | 0.48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其中英力特各期末无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亦相对较低,氯碱化工货币资金比例较大,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去除以上两家公司后,报告期内行业流动比率平均值为 0.65、0.83、1.00 及 1.00,速动比率平均值为 0.52、0.70、0.83 及 0.81,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仍略低于行业平均值,系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大。本次募投资金中部分资金将被用来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可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
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情况参见本反馈回复“问题 3”之“一、货币资金
(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 231,101.20 万元。
(三)资产变现能力
1、应收账款变现能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38,678.33 |
其中:账期在一年内部分 | 33,905.11 |
坏账准备 | 5,783.88 |
项目 | 金额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32,894.45 |
当期营业收入 | 927,904.22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8% |
账期在一年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87.66% |
注: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处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8,678.33 万元,其中应收账
款账龄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比例为 87.6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变现能力较强。
2、存货变现能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32,805.31 | 492.74 | 32,312.57 |
在产品 | 10,478.94 | 189.82 | 10,289.11 |
库存商品 | 54,801.04 | 128.20 | 54,672.84 |
xx材料 | 2,465.26 | - | 2,465.26 |
合计 | 100,550.54 | 810.77 | 99,739.78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99,739.78 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库存商品预计将在短期内实现销售,原材料及在产品预计将在短期内完成完整生产流程实现产品转化,具备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
(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情况
1、未来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其中: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营业利润 | 52,657.64 | 81,043.74 | 40,492.78 | 21,919.75 | 11,577.40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其中: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利润总额 | 51,374.33 | 76,658.39 | 39,045.51 | 19,779.99 | 8,969.04 |
净利润 | 41,388.37 | 65,302.53 | 32,575.28 | 10,700.19 | 2,335.5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41,712.27 | 64,514.21 | 31,257.62 | 11,587.78 | 7,875.69 |
公司是我国西南地区规模较大的优势氯碱企业,持续推进“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以氯碱化工为基础,在现有氯碱产业循环的基础上进行产业链的拓展和价值延伸,目前公司正在打造“资源能源-氯碱化工-化工新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一体化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公司产业布局带来的成本优势,预计可以形成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稳步提升,2022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较 2021 年上半年亦有进一步提升,公司下半年盈利增长速度受新冠疫情、限电、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有所放缓,但整体来看,预计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经营情况良好。
2、未来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其中: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营业收入 | 927,904.22 | 1,882,485.99 | 887,348.88 | 2,164,607.03 | 2,310,320.84 |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4,349.04 | 1,620,412.99 | 743,157.58 | 2,135,034.62 | 2,373,437.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01,355.58 | 109,052.31 | 51,226.88 | 78,865.37 | 61,692.92 |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 | 82.37% | 86.08% | 83.75% | 98.63% | 102.73% |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2.73%、 98.63%、86.08%及 82.37%,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收到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规模逐渐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情况亦在增多,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且呈上
升趋势,预计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现金流状况良好。
(五)对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授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类型 | 授信总额 | 已使用授信额 | 已使用比例 |
1 | 六大国有商业银行 | 410,860.00 | 261,741.64 | 63.71% |
2 | 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280,500.00 | 206,437.93 | 73.60% |
3 | 其他银行 | 291,750.00 | 121,580.20 | 41.67% |
合计 | 983,110.00 | 589,759.77 | 59.99% |
注:其他银行主要包括地方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得授信总额 983,110.00 万元,其中已使用
授信额度为 589,759.77 万元,公司与众多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合作,授信额度使用比例良好。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状况良好,有充分的银行授信额度及现金流量进行贷款的偿还及xx。经查看公司及各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银行借款未出现逾期情况,信用记录良好。
(六)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前述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对 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等情况来看,公司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经营情况及现 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良好,银行借款报告期内未出现逾期情况,且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逐步改善,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降低偿债风险:①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贷款结构及来源;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高权益融资比例,提升净资产规模,并通过形成固定资产扩大抵押、担保品的规模,提升公司资信评级水平,拓展债券融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③计划本次募投资金中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短期借款规模;④加深与银行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提升公司信用水平,减少财务费用;⑤不
断加强资金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率;⑥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通过分析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对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等,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应对偿债风险,预计公司目前偿债风险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介机构回复】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制度文件,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境内公司)及发行人关于银行账户完整的承诺函(境外公司),与发行人账面账户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所有银行账户均已纳入发行人核算体系;
3、获取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了解发行人资信情况;
4、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进行复核,对报告期各期 末银行账户余额履行函证程序,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了解发行人银行存款的存放及受限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5、结合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情况,分析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是否匹配;
6、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未来大额货币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7、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明细及短期借款明细,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持有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8、获取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计算并对比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差异原因,结合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对外筹资情况及借款偿付安排等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货币资金大部分存放于国有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正规金融机构。此外马边地区子公司部分货币资金存放于当地农村合作社,香港地区子公司部分资金存放于汇丰银行(香港)、交通银行(香港)两家境外银行机构;发行人货币资金除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少数法院冻结资金及其他货币资金外,均不存在使用限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于存放货币资金的银行账户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独立开具和使用,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行人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相匹配;
2、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除由于日常经营需要产生的受限部分外,非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营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股权投资、偿还有息债务及进行投资者分红等,已有明确计划及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所持有的短期借款均为满足发行人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期末货币余额中除去经营结算所需的各类受限保证金外,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及偿还到期债务,无重大异常;
4、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良好、发行人授信额 度使用比例良好且银行借款报告期内未出现逾期情况,目前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应对偿债风险,预计发行人目前偿债风险 水平不会对其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申请人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6.84 亿元、5.64 亿元、11.55 亿元、9.53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票据背书转让、票据贴现融资情况,说明申请人内部票据背书和贴现融资的具体流程,是否存在提前终止确认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3)说明申请人应收票据前手是否存在非申请人客户的第三方情形;申请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后手是否存在非发行人供应商的第三方情形,是否存在不具有真实交易的票据交易。(4)请说明应收账款融资,是否有追索权债权转让,是否仍根据原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全部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6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59,194.59 | 115,542.71 | 56,408.37 | 68,405.04 |
其中:已质押 | 22,737.27 | 95,587.36 | 28,157.27 | 30,439.13 |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VS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VS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VS2019 年 12 月 31 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56,348.11 | 59,134.34 | -11,996.67 |
其中:已质押 | -72,850.09 | 67,430.09 | -2,281.86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票据管理模式的改变。2019年 8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开始与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较为先进的商业银行。报告期内与公司进行票据池业务合作的银
行为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均为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入池管理,以票据池内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再通过合作银行对外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公司还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办理贷款等短期融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019 年至 2020 年,由于公司对票据池业务尚处在应用初期,总体使用规模较小,票据主要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支付供应商款项,少部分采用票据池业务将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合作银行,通过合作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各类款项。2021 年后,伴随公司对票据池模式的应用日渐成熟,同时银行在手续费和质押率等方面的优惠力度持续加大,公司开始大量使用票据池业务,进而导致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快速增长。2022 年 1-6 月,票据贴现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市场上大量企业使用票据进行结算,而银行机构为满足相关内外部监管要求,需要将其票据业务的总体规模控制在一定水平,因此对票据池合作企业的入池质押开票金额进行一定的控制。在此情况下,2022 年 1-6 月期间,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池质押再开票的金额减少,以票据背书方式进行结算的金额增加,导致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融资质押金额以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幅度降低。
二、结合票据背书转让、票据贴现融资情况,说明申请人内部票据背书和贴现融资的具体流程,是否存在提前终止确认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贴现、背书及到期承付,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根据其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的情况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列报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收到的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公司对日常收到的票据和减少的票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在资产负债表日时,将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在报表中列示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一)票据背书的具体流程
相关业务人员在根据合同约定需要以票据方式支付相关业务款项时,提交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根据公司审批流程经部门经理、财务经办会计、财务部分管资金经理、相关分管领导等依次审批同意后支付,金额较大的,根据公司不同板块业务类别的付款审批流程要求,经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出纳按经过审批同意后的付款申请单金额匹配相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相应供应商。
财务部会计人员根据完成背书转让后的相关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应收票据”。
(二)贴现融资的具体流程
公司财务部资金科在根据资金预算情况需要进行贴现融资时,资金科经办人员编制待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发送给各主要合作银行并沟通了解其票据贴现额度以及贴现利率,选择相关条件最优的银行作为意向合作银行。其后,经办人员提交贴现业务审批表,贴现业务审批表列明询价银行贴现利率和比价后拟选择的意向合作银行。根据公司审批流程,在贴现业务审批表经资金科主管、分管资金科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依次审批同意后,出纳人员办理贴现融资业务。出纳人员在银行网银系统提起贴现申请,经资金科主管等相关人员审核及银行线上审核后,银行将贴现资金划入公司账户。
完成贴现融资后,财务部会计人员根据银行回单等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借记 “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
(三)公司针对票据背书转让和贴现融资的票据进行终止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提前终止确认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未到期已贴现或者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人为“6+9”银行的,信用等级较高,承兑人为非“6+9”银行的,公司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评估出票行的承付能力,不接受风险评估较大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发生不能承付情况。因此公司在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后,与票据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已全部转移。
综上所述,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贴现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提前终止确认的情况。
三、说明申请人应收票据前手是否存在非申请人客户的第三方情形;申请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后手是否存在非发行人供应商的第三方情形,是否存在不具有真实交易的票据交易
(一)说明申请人应收票据前手是否存在非申请人客户的第三方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按照来源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手来源 | 2022 年6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客户直接开票给公司 | 金额 | 10,765.22 | 23,936.12 | 8,304.04 | 10,607.14 |
占比 | 18.19% | 20.72% | 14.72% | 15.51% | |
客户背书转让票据给公司 | 金额 | 48,429.38 | 91,606.59 | 48,104.33 | 57,797.89 |
占比 | 81.81% | 79.28% | 85.28% | 84.49% | |
非客户情况 | 金额 | - | - | - | - |
占比 | - | - | -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按照业务背景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 | 2022 年6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收到氯碱等化工产品销售 款 | 54,146.63 | 105,361.94 | 43,742.26 | 41,625.99 |
收到供应链业务销售款 | 389.04 | 3,003.88 | 8,322.55 | 23,902.44 |
收到其他产品销售款 | 4,658.93 | 7,172.16 | 4,343.57 | 2,832.61 |
收到物流服务款 | - | 4.72 | - | 44.00 |
合计 | 59,194.59 | 115,542.71 | 56,408.37 | 68,405.04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来自于客户,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应收票据前手为非客户的第三方情形。
(二)说明申请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后手是否存在非发行人供应商的第三方情形,是否存在不具有真实交易的票据交易
截至 2022 年 8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款项融资在期后承兑、贴现、背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已到期承兑 | 22,002.01 | 107,998.39 | 46,117.13 | 62,549.30 |
已贴现 | 17,263.22 | - | - | 1,050.00 |
已背书 | 3,812.93 | 7,544.32 | 10,291.24 | 4,805.74 |
仍在手 | 16,116.44 | - | - | -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各期末余额期后处理方式为背书的,按照业务背景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支付原材料采购款 | 2,790.67 | 5,025.76 | 8,150.04 | 2,807.00 |
支付供应链业务采购款 | 597.91 | 825.49 | 520.00 | 965.17 |
支付运输费 | 300.00 | 209.00 | 750.86 | 604.00 |
支付设备款 | 74.35 | 763.65 | 459.78 | 92.87 |
支付工程相关款项 | 50.00 | 416.85 | 106.19 | 164.00 |
业务背景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支付日常建安维修费 | - | 263.57 | 254.37 | 172.70 |
支付劳务费 | - | 40.00 | 50.00 | - |
合计 | 3,812.93 | 7,544.32 | 10,291.24 | 4,805.7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按照业务背景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支付原材料等货款采购款 | 98,240.60 | 117,470.91 | 35,801.45 | 35,004.17 |
支付供应链业务采购款 | 11,450.21 | 7,521.20 | 5,707.85 | 1,151.50 |
支付运输费 | 6,407.02 | 9,244.36 | 6,140.08 | 3,856.72 |
支付设备款 | 4,056.58 | 6,340.07 | 3,229.99 | 6,023.79 |
支付工程相关款项 | 3,808.92 | 6,676.26 | 1,883.03 | 9,261.69 |
支付日常建安维修费 | 456.90 | 1,760.96 | 931.01 | 1,132.75 |
支付劳务费 | - | - | - | 40.00 |
退还客户预付货款 | 12.45 | 38.69 | 45.00 | |
支付委外加工费 | - | - | - | 32.54 |
合计 | 124,420.23 | 149,026.21 | 53,732.10 | 56,548.17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期后背书转让的后手、应付票据的后手基本为公司的各类供应商,相关票据用于支付采购货款、运输款、工程款、设备款等款项。少部分应付款票据的后手为客户,系为退还客户预付货款所形成:客户根据合同约定通过票据预付货款,交易结束后,最终结算金额小于客户的预付货款部分,公司通过开具票据的方式进行退还。综上,公司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和应付票据的开具均具有真实商业交易背景。
四、请说明应收账款融资,是否有追索权债权转让,是否仍根据原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尚未到期但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尚未到期但终止确 | 185,458.69 | 123,732.57 | 202,259.58 | 196,305.21 |
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尚未到期但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承兑银行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行类别 | 2022 年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终止确认 金额 | 占比 (%) | 终止确认 金额 | 占比 (%) | 终止确认 金额 | 占比 (%) | 终止确认金 额 | 占比 (%) | |
6+9 银行 | 112,866.57 | 60.86 | 48,447.10 | 39.15 | 106,178.55 | 52.50 | 94,796.01 | 48.29 |
其他上市股 份制银行 | 16,878.72 | 9.10 | 20,438.82 | 16.52 | 29,491.08 | 14.58 | 14,260.18 | 7.26 |
其他银行 | 55,713.40 | 30.04 | 54,846.65 | 44.33 | 66,589.95 | 32.92 | 87,249.02 | 44.45 |
合计 | 185,458.69 | 100.00 | 123,732.57 | 100.00 | 202,259.58 | 100.00 | 196,305.21 | 100.00 |
注:“6+9”指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同时,根据第四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持票人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丧失追索权:(1)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2)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或贴现后,若持票人在相关票据到期后无法承付,在正常情况下拥有对公司的法定追索权。但在实际经营中,公司因背书转让或贴现票据无法承付而被行使追索权的可能性很低。一方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尽量收取承兑人为“6+9”银行的票据,“6+9”银行具有市场公认的信用背景,相关票据到期无法承付的风险极低;另一方面,对于承兑人为非“6+9”银行的票据,公司在收取时对出票行的承付能力进行评估,不接受风险评估较大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历史上,公司未发生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到期无法承付而被行使追索权的情形。
综合上述,公司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虽附有法定追索权,但在通过相关措施对兑付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到期无法承付的可能性很低,相关转让行
为已实现风险与报酬的全部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后,无须计提坏账准备。另外,公司各期末在手应收款项融资相关票据由于基本不存在回收风险,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中介机构回复】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主要票据池合作银行的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的管理模式,分析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情况与发行人对应收款项融资的管理模式是否相符,了解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票据背书和贴现融资的具体流程,了解发行人票据终止确认的条件,结合对相关科目的审计,分析判断发行人票据终止确认及贴现、背书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获取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备查簿,检查票据出票人及出票行情况、交易背景、前手及后手情况、票据处置情况,核查票据背书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核查前手是否为发行人客户,后手是否为发行人供应商;
4、获取报告期各期应付票据备查簿,了解后手情况,核查是否为发行人供应商,分析票据背书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5、查阅应收票据备查簿,了解应收款项融资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行情况,分析贴现及背书转让是否为带追索权债权转让,分析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及背书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检查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是否仍根据原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快速增长主要系发行人为满足业务
发展需求,调整票据管理模式,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原因所致,其变动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贴现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提前终止确认的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前手均为发行人客户,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后手除发行人开具票据用于退还客户多预付的货款外,均为发行人供应商,发行人票据收付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4、发行人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虽附有法定追索权,但在通过相关措施对兑付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到期无法承付的可能性很低,相关转让行为已实现风险与报酬的全部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后,无须计提坏账准备。另外,发行人各期末在手应收款项融资相关票据由于基本不存在回收风险,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均较高。请申请人:
(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结合存货xx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xx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结合存货xx率、应收账款xx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
1、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
在销售方面,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客户信用和应收账款实施全过程管理。
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水合肼、三氯乙烯、钛白粉等主要以“先款后货”或“钱货两清”的方式进行销售,同时,公司基于维护合作关系的考虑,针对中铝集团、中化集团等部分长期合作且信用背景良好的客户,在经过内部信用评估和审批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合作双方在相应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合作。此外,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中,PVC-O 管材等部分产品主要面向市政工程类客户,根据市政工程行业的惯例,该类产品主要以“先货后款”的方式进行销售,相关货款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每年公司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2、应收账款水平
(1)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38,678.33 | 32,737.13 | 24,136.37 | 25,682.72 |
营业收入 | 927,904.22 | 1,882,485.99 | 2,164,607.03 | 2,310,320.84 |
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 | 2.08% | 1.74% | 1.12% | 1.11%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时已将营业收入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值总体较小,相较于公司的业务规模而言,公司的应收账款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值基本保持稳定,2021
和 2022 年 1-6 月期间,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值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基于聚焦制造主业、提升公司盈利质量的考虑,控制和减少供应链类业务规模,导致营业收入降低;另一方面,公司制造类业务收入增加,对应授信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2 年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最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 值 |
湖北宜化 | 应收账款余额 | 19,429.41 | 20,522.79 | 32,616.71 | 17,194.66 | - |
营业收入 | 1,111,487.12 | 1,854,406.21 | 1,380,469.99 | 1,466,002.49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0.87% | 1.11% | 2.36% | 1.17% | 1.38% | |
君正集团 | 应收账款余额 | 103,866.74 | 76,458.31 | 61,508.70 | 79,957.04 | - |
营业收入 | 1,046,345.88 | 1,929,495.45 | 1,479,819.47 | 979,056.69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4.96% | 3.96% | 4.16% | 8.17% | 5.31% |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2 年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最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的算术平均值 |
氯碱化工 | 应收账款余额 | 27,642.20 | 20,010.62 | 21,485.88 | 21,551.13 | - |
营业收入 | 366,684.90 | 666,418.95 | 488,866.25 | 646,377.34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3.77% | 3.00% | 4.40% | 3.33% | 3.63% | |
三友化工 | 应收账款余额 | 70,287.39 | 44,858.13 | 44,371.29 | 52,494.32 | - |
营业收入 | 1,225,486.86 | 2,318,224.92 | 1,778,027.69 | 2,051,513.47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2.87% | 1.94% | 2.50% | 2.56% | 2.46% | |
新金路 | 应收账款余额 | 6,044.57 | 1,103.70 | 2,241.77 | 659.69 | - |
营业收入 | 182,016.06 | 297,810.04 | 220,696.30 | 231,906.53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1.66% | 0.37% | 1.02% | 0.28% | 0.83% | |
英力特 | 应收账款余额 | 53.36 | 588.46 | 563.88 | 4,160.04 | - |
营业收入 | 101,541.90 | 229,497.82 | 195,514.06 | 208,721.01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0.03% | 0.26% | 0.29% | 1.99% | 0.64% | |
中泰化学 | 应收账款余额 | 277,812.24 | 379,943.90 | 315,611.05 | 360,847.44 | - |
营业收入 | 2,934,876.64 | 6,246,327.58 | 8,419,701.81 | 8,311,988.83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4.73% | 6.08% | 3.75% | 4.34% | 4.73% | |
同行业平均值-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 | 2.70% | 2.39% | 2.64% | 3.12% | 2.71% | |
天原股份 | 应收账款余额 | 38,678.33 | 32,737.13 | 24,136.37 | 25,682.72 | - |
营业收入 | 927,904.22 | 1,882,485.99 | 2,164,607.03 | 2,310,320.84 | - |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 收入 | 2.08% | 1.74% | 1.12% | 1.11% | 1.51%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时已将营业收入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值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其中,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比值的平均值为 1.51%,低于君正集团、氯碱化工、三友化工、中泰化学四家可比上市公司,高xxx路和英力特两家可比上市公司,与湖北宜化基本持平。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的应收账款水平处于行业中间位置,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重大
差异情况。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不同,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比值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①君正集团的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比值相对较高,最近三年一期的平均值为 5.31%,主要系其化工物流业务影响,化工物流业务的收入占比较大,客户信用政策主要为先服务后收款,故其应收账款水平较高;②英力特的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比值较低,最近三年一期平均值为 0.64%,主要系其与客户以票据方式结算的比例较高,2019-2022 年 1-6月期间,各期期末应收票据/营业收入比值分别为 38.44%、50.50%、34.84%、 28.96%;③中泰化学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比值相对较高,最近三年一期的平均值为 4.73%,主要系其各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水平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中间位置,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不存在偏离行业情况的重大差异。
(二)结合存货xx率、应收账款xx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存货xx率和应收账款xx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xx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单位:次/年)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湖北宜化 | 9.37 | 10.04 | 9.56 | 8.83 |
君正集团 | 17.67 | 17.72 | 17.83 | 9.39 |
氯碱化工 | 22.90 | 25.94 | 25.12 | 37.41 |
三友化工 | 9.13 | 10.25 | 9.15 | 8.91 |
新金路 | 13.41 | 11.32 | 12.32 | 19.04 |
英力特 | 8.31 | 15.96 | 15.26 | 11.66 |
中泰化学 | 15.86 | 23.11 | 31.64 | 26.13 |
平均值 | 13.81 | 16.33 | 17.27 | 17.34 |
天原股份 | 18.34 | 23.47 | 32.23 | 37.04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存货xx率时已将营业成本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xx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股票简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 度 | 最近三年一期的算 术平均值 |
应收账款xx率(次 /年) | 湖北宜化 | 132.09 | 81.21 | 65.14 | 101.04 | 94.87 |
君正集团 | 24.07 | 29.14 | 21.57 | 23.33 | 24.53 | |
氯碱化工 | 33.58 | 35.60 | 25.26 | 33.60 | 32.01 | |
三友化工 | 46.50 | 57.59 | 39.81 | 38.43 | 45.58 | |
新金路 | 109.42 | 206.38 | 179.13 | 409.50 | 226.11 | |
英力特 | 749.44 | 699.63 | 104.24 | 106.99 | 415.08 | |
中泰化学 | 19.76 | 19.28 | 26.09 | 24.26 | 22.35 | |
行 业 平 均 值 | 159.27 | 161.26 | 65.89 | 105.31 | 122.93 | |
天原股份 | 61.81 | 87.36 | 126.14 | 132.14 | 101.86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xx率时已将营业收入作年化处理
2020 年和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xx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022 年1-6 月和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xx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xx率下降,主要系:①公司基于聚焦制造主业的考虑,逐步控制和减少供应链业务的规模,供应链业务收入逐年递减导致营业收入逐年降低。同时,由于供应链业务的贸易属性,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其本身并无太多应收账款,该业务收入的下降并未带动公司总体应收账款水平的下降;②公司相关制造类业务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带动应收账款水平相应提升。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xx率处于中间位置,最近三年一期的应收账款xx率算术平均值为 101.86(次),高于君正集团、氯碱化工、三友化工和中泰化学四家公司,低xxx特和新金路两家公司,与湖北宜化基本持平。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 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
湖北 宜化 |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 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 |
公司 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
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A、应收账款组合 1-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B、应收账款组合 2-账龄组合: 应收其他客户的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 |
②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即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 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 |
君正集团 | ①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
②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 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 |
③组合计提: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低风险组合为应收取的关联方款项。 | |
氯碱 化工 |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三友化工 |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7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建立客户类别或款项性质与逾期天数的减值矩阵模型,编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 |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A、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对发生减值的此部分从组合中分离出来,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B、对已收取信用证的应收款项、出口退税款、应收政 府部门的保证金和押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 |
新金 路 |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公司 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A、风险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 用风险特征,同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无风险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 |
英力特 | ①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
②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信用风险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组合中仅为账龄组合,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 |
中泰化学 |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分为中泰集团内部单位应收款项、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有信用证担保等风险小的债权、出口信用保险和账龄组合;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中泰集团内部单位应收款项、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有信用证担保等风险小的债权不计提,出口信用保险按 0.5%计提,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 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 |
天原股份 |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②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A、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预期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B、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组合:以应收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划分组合,先进行个别认定, 个别认定后不存在回收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天原股 份 | 湖北宜 化 | 君正 集团 | 氯碱化 工 | 三友化 工 | 新金路 | 英力特 | 中泰化 学 |
6 个月内 | 5.00% | 5.00% | 0.00% | - | - | 5.00% | 6.00% | - |
6 个月-1 年 | 5.00% | 5.00% | 5.00% | - | - | 5.00% | 6.00% | - |
1-2 年 | 10.00% | 10.00% | 15.00% | - | - | 10.00% | 10.00% | - |
2-3 年 | 20.00% | 30.00% | 30.00% | - | - | 15.00% | 20.00% | - |
3-4 年 | 50.00% | 50.00% | 50.00% | - | - | 30.00% | 50.00% | - |
4-5 年 | 50.00% | 50.00% | 80.00% | - | - | 30.00% | 80.00% | - |
5 年以上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30.00% | 100.00 % | - |
注:氯碱化工、三友化工、中泰化学未按账龄分布披露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大重大差异,账龄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6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3,846.52 | 9.94 | 3,846.52 | 100.00 | 3,846.52 | 11.75 | 3,846.52 | 100.00 |
按账龄组合 计提坏账 | 34,831.81 | 90.06 | 1,937.36 | 5.56 | 28,890.62 | 88.25 | 1,740.20 | 6.02 |
其中:1 年以 内 | 33,905.11 | 87.66 | 1,695.26 | 5.00 | 27,825.53 | 85.00 | 1,391.28 | 5.00 |
1-2 年 | 214.72 | 0.56 | 21.47 | 10.00 | 291.82 | 0.89 | 29.18 | 10.00 |
2-3 年 | 451.19 | 1.17 | 90.24 | 20.00 | 222.97 | 0.68 | 44.59 | 20.00 |
3 年以上 | 260.80 | 0.67 | 130.40 | 50.00 | 550.29 | 1.68 | 275.15 | 50.00 |
合计 | 38,678.33 | 100.00 | 5,783.88 | - | 32,737.13 | 100.00 | 5,586.72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6,680.89 | 27.68 | 6,642.07 | 99.42 | 10,918.60 | 42.51 | 5,614.33 | 51.42 |
按账龄组合 | 17,455.49 | 72.32 | 1,547.15 | 8.86 | 14,764.12 | 57.49 | 1,695.64 | 11.48 |
计提坏账 | ||||||||
其中:1 年以 内 | 14,998.42 | 62.14 | 749.92 | 5.00 | 11,361.34 | 44.24 | 568.07 | 5.00 |
1-2 年 | 722.67 | 2.99 | 72.27 | 10.00 | 532.76 | 2.07 | 53.28 | 10.00 |
2-3 年 | 474.11 | 1.96 | 94.82 | 20.00 | 1,202.37 | 4.68 | 240.47 | 20.00 |
3 年以上 | 1,260.28 | 5.22 | 630.14 | 50.00 | 1,667.65 | 6.49 | 833.83 | 50.00 |
合计 | 24,136.38 | 100.00 | 8,189.22 | - | 25,682.72 | 100.00 | 7,309.97 | - |
报告各期期末,公司对回款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包含:①因个别客户已破产,判决结案强制执行无财产可执行等原因,预计不能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②因账龄较长,预计无法全部收回,根据预计无法收回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账龄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8%、8.86%、6.02%、5.56%,呈现逐年降低的态势,系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逐年增加,占比分别 44.24%,62.14%、 85.00%、87.66%,同时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回款较好,逐年降低,其中 3 年以
上应收账款余额由 1,667.65 万元降低至 260.80 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水平、应收账款xx率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适应,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中间位置,不存在偏离行业情况的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针对回款风险较高的客户,已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充分计提坏账准备,除此外已按账龄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足,能够覆盖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xx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相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32,805.31 | 32.63 | 28,585.96 | 34.71 | 25,635.48 | 40.27 | 32,554.54 | 50.07 |
在产品 | 10,478.94 | 10.42 | 9,090.47 | 11.04 | 4,526.70 | 7.11 | 4,968.34 | 7.64 |
库存商品 | 54,801.04 | 54.50 | 42,994.98 | 52.20 | 31,940.82 | 50.18 | 25,776.30 | 39.64 |
xx材料 | 2,465.26 | 2.45 | 1,692.27 | 2.05 | 1,551.10 | 2.44 | 1,723.87 | 2.65 |
合计 | 100,550.54 | 100.00 | 82,363.68 | 97.74 | 63,654.10 | 100.00 | 65,023.0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6月30 日VS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VS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VS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波动金额 | 波动率 (%) | 波动金额 | 波动率 (%) | 波动金额 | 波动率 (%) | |
原材料 | 4,219.35 | 14.76 | 2,950.48 | 11.51 | -6,919.05 | -21.25 |
在产品 | 1,388.47 | 15.27 | 4,563.77 | 100.82 | -441.64 | -8.89 |
库存商品 | 11,806.06 | 27.46 | 11,054.15 | 34.61 | 6,164.52 | 23.92 |
xx材料 | 772.99 | 45.68 | 141.17 | 9.10 | -172.77 | -10.02 |
合计 | 18,186.87 | 22.08 | 18,709.58 | 29.39 | -1,368.95 | -2.11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规模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及新产品投产相应存货增加所致。
2021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钛白粉生产线投产,聚氯乙烯、黄磷及磷矿石等产品市场好转,业务规模上升,导致相关存货余额增长,具体情况如下:①随着公司年产 5 万吨钛白粉生产项目完工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为满足钛白粉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匹配业务规模变化和客户需求,公司加强了钛白粉业务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备货,同时,伴随产能利用率提升及生产节奏加快,期末在产品有所提升;②2021 年,聚氯乙烯市场呈现复苏态势,一方面,受上游供给端的原材料价格提升、“能耗双控”政策下聚氯乙烯产品产量有所下
降而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有所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期末存货单位价值有所提升;另一方面,公司考虑未来市场可能更一步复苏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了库存储备。上述量、价两方面因素的叠加影响下,聚氯乙烯业务相应存货余额增长幅度较大;③2021 年,在供给侧改革和市场需求攀升的共同作用下,黄磷产品市场价格不断提升,呈现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在此情况下,公司 2021 年加强黄磷
产品的生产力度,为满足黄磷产品加工生产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强化对原材料磷矿石等开采以及相关燃料的储备,故期末对应原材料余额增长幅度较大。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货账面余额增长,主要系钛白粉业务规模扩展的原因所
致。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5 万吨钛白粉生产项目第二期项目完工投产,
钛白粉业务新增年产能 5 万吨,一方面,为匹配业务发展需求,本期公司增加钛
白粉业务的原材料、xx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备货;另一方面,由于 2022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反复,钛白粉市场受到一定影响,部分地区受物流运输因素影响发货困难,导致期末钛白粉库存商品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 | 项目 | 2022 年6 月30 日 /2022 年1-6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31 日/2019 年度 |
湖北宜化 | 营业成本 | 840,016.80 | 1,397,788.52 | 1,232,949.46 | 1,257,435.96 |
存货 | 200,969.61 | 157,802.93 | 120,686.15 | 137,270.87 | |
存货/营业成本 | 11.96% | 11.29% | 9.79% | 10.92% | |
君正集团 | 营业成本 | 745,814.34 | 1,237,350.50 | 1,015,036.72 | 581,120.74 |
存货 | 83,200.58 | 85,658.35 | 54,013.06 | 59,825.39 | |
存货/营业成本 | 5.58% | 6.92% | 5.32% | 10.29% | |
氯碱化工 | 营业成本 | 264,257.52 | 454,021.86 | 405,770.33 | 533,385.47 |
存货 | 24,930.41 | 21,225.44 | 13,785.88 | 18,524.85 | |
存货/营业成本 | 4.72% | 4.67% | 3.40% | 3.47% | |
三友化工 | 营业成本 | 982,341.86 | 1,805,412.57 | 1,452,899.14 | 1,639,543.48 |
存货 | 217,276.51 | 213,201.84 | 139,169.38 | 178,555.50 | |
存货/营业成本 | 11.06% | 11.81% | 9.58% | 10.89% | |
新金路 | 营业成本 | 152,245.78 | 218,702.27 | 185,471.37 | 200,902.63 |
存货 | 26,012.77 | 19,383.81 | 19,250.88 | 10,853.13 |
公司 名称 | 项目 | 2022 年6 月30 日 /2022 年1-6 月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31 日/2019 年度 |
存货/营业成本 | 8.54% | 8.86% | 10.38% | 5.40% | |
英力特 | 营业成本 | 95,269.42 | 207,429.13 | 168,452.17 | 180,637.48 |
存货 | 31,764.15 | 14,105.93 | 11,886.09 | 10,196.54 | |
存货/营业成本 | 16.67% | 6.80% | 7.06% | 5.64% | |
中泰化学 | 营业成本 | 2,516,422.25 | 5,378,185.44 | 7,937,504.10 | 7,738,252.92 |
存货 | 359,942.16 | 274,692.39 | 190,664.14 | 311,141.77 | |
存货/营业成本 | 7.15% | 5.11% | 2.40% | 4.02% | |
同行业 平均值 | 存货/营业成本 | 8.45% | 7.92% | 6.85% | 7.23% |
天原股份 | 营业成本 | 831,392.73 | 1,694,166.41 | 2,045,356.64 | 2,170,145.61 |
存货 | 99,739.78 | 81,552.91 | 62,836.31 | 64,084.43 | |
存货/营业成本 | 6.00% | 4.81% | 3.07% | 2.95%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时已将营业成本作年化处理
公司存货波动主要受钛白粉、聚氯乙烯、黄磷及磷矿石等业务规模的上升,相应的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增加所致,与整体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营业成本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不存在偏离行业情况的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营业成本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为聚焦制造主业,控制供应链业务规模的原因所致。由于供应链业务以快速xx为经营策略,本身并无太多存货,在公司逐步缩减供应链业务规模的情况下,公司总营业成本呈下降趋势,导致报告期内存货/营业成本的比例有所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与自身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存货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xx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
君正集团
氯碱化工
三友化工
新金路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取得确凿证据为基础,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材料及产成品按品种、其他存货按类别,以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 |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 |
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 |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 |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x | |
xx特 |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 |
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 |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 |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 |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 |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 |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 |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 |
中泰化学 |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 |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 |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 |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 | |
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 | |
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 |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
天原股份 |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 |
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 |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 |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 | |
存货跌价准备。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基本一致。
2、存货xx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xx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单位:次/年)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湖北宜化 | 9.37 | 10.04 | 9.56 | 8.83 |
君正集团 | 17.67 | 17.72 | 17.83 | 9.39 |
公司名称(单位:次/年)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氯碱化工 | 22.90 | 25.94 | 25.12 | 37.41 |
三友化工 | 9.13 | 10.25 | 9.15 | 8.91 |
新金路 | 13.41 | 11.32 | 12.32 | 19.04 |
英力特 | 8.31 | 15.96 | 15.26 | 11.66 |
中泰化学 | 15.86 | 23.11 | 31.64 | 26.13 |
平均值 | 13.81 | 16.33 | 17.27 | 17.34 |
天原股份 | 18.34 | 23.47 | 32.23 | 37.04 |
注:计算 2022 年 1-6 月存货xx率时,将营业成本作年化处理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同时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组织生产和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xx率分别为 37.04 次、32.23 次、23.47 次、18.34次,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存货xx速度较快,不存在偏离行业情况的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存货xx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控制供应链业务规模的原因所致。
3、存货库龄分布及积压情况
报告各期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6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
账面余额 | 其中:1 年以内 | 占比(%) | 1 年以上 | 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占比(%)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32,805.31 | 30,356.17 | 92.53 | 2,449.14 | 28,585.96 | 26,956.84 | 94.30 | 1,629.12 |
在产品 | 10,478.94 | 10,289.11 | 98.19 | 189.82 | 9,090.47 | 8,900.65 | 97.91 | 189.82 |
库存商品 | 54,801.04 | 51,460.76 | 93.90 | 3,340.28 | 42,994.98 | 39,270.70 | 91.34 | 3,724.27 |
xx材料 | 2,465.26 | 1,809.12 | 73.38 | 656.14 | 1,692.27 | 1,036.43 | 61.25 | 655.84 |
合计 | 100,550.54 | 93,915.16 | 93.40 | 6,635.38 | 82,363.68 | 76,164.63 | 92.47 | 6,199.05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账面余额 | 其中: 1 年以内 | 占比(%) | 1 年以上 | 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占比(%)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25,635.48 | 23,216.23 | 90.56 | 2,419.25 | 32,554.54 | 31,023.23 | 95.30 | 1,531.31 |
在产品 | 4,526.70 | 4,274.96 | 94.44 | 251.74 | 4,968.34 | 4,716.60 | 94.93 | 251.74 |
库存商品 | 31,940.82 | 28,999.92 | 90.79 | 2,940.90 | 25,776.30 | 24,655.16 | 95.65 | 1,121.14 |
xx材料 | 1,551.10 | 206.95 | 13.34 | 1,344.15 | 1,723.87 | 1,029.30 | 59.71 | 694.56 |
合计 | 63,654.10 | 56,698.06 | 89.07 | 6,956.04 | 65,023.05 | 61,424.29 | 94.47 | 3,598.7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基本较好,大部分均为 1 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94.47%、89.07%、92.47%、93.40%,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整体库龄结构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公司存货不存在大面积积压的情况。
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①子公司天蓝化工因下游产品市场变化,导致其存货库龄较长,公司已结合市场价格和存货状态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子公司天亿新材料按照销售订单排产,客户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公司进行发货。
2020 年以来,部分客户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关工程项目进度放缓,要求公司延
迟发货,相关存货库龄超过 1 年;③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以酒抵货款,将收
到的酒主要作为内部接待或者福利进行消耗,导致相关存货库龄超过 1 年;④公
司部分维修类备品备件因正常备库未使用而导致库龄超过 1 年。
4、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报告各期期末存货期后销售及其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 54,801.04 | 42,994.98 | 31,940.82 | 25,776.30 |
期后销售金额 | 40,695.26 | 36,014.10 | 27,479.61 | 23,439.20 |
期后其他减少 | 667.24 | 866.05 | ||
期后销售比例 | 74.26% | 83.76% | 86.03% | 90.93% |
注:期后其他减少系公司于2020年处置天原包装股权,于2021 年处置鑫华供应链股权,相关公司期末存货金额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列报的原因所致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较好,存货
跌价准备风险较低。公司 2019-2021 年期间,未销售的库存商品主要系为子公司天亿新材料的管材类产品和收到客户抵付账款的酒,其中,管材类产品主要用于市政工程等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存货xx速度放缓;收到客户抵付账款的酒主要用于公司内部接待或发放福利。不考虑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期末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分别为 93.42%、94.85%、94.70%、91.24%,库存商品期后销售较好。
5、存货跌价准备
(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期初金额 | 810.77 | 817.78 | 938.62 | |
本期计提 | 492.74 | 11.59 | 938.62 |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499.76 | 132.43 | ||
期末余额 | 810.77 | 810.77 | 817.78 | 938.62 |
占存货账面余额 比例 | 0.81% | 0.98% | 1.28% | 1.4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 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等原因,按低于相关存货可变现 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xx快,库龄较长的存货除正常备货外积 压陈旧存货已按低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 账面余额下降,主要系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及存货水平整体上升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期末跌价准备余额计提 充足。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近三年一期的 算术平均值 |
湖北宜化 | 0.22% | 2.43% | 6.20% | 9.67% | 4.63% |
君正集团 | 4.28% | 0.17% | 0.29% | 0.00% | 1.19% |
氯碱化工 | 1.47% | 4.99% | 11.61% | 12.13% | 7.55% |
三友化工 | 0.68% | 2.40% | 0.39% | 2.85% | 1.58% |
新金路 | 5.21% | 4.38% | 2.44% | 5.04% | 4.27% |
英力特 | 11.85% | 14.52% | 0.91% | 0.17% | 6.86% |
中泰化学 | 0.16% | 0.67% | 0.66% | 0.89% | 0.60% |
平均值 | 3.41% | 4.22% | 3.21% | 4.39% | 3.81% |
天原股份 | 0.81% | 0.98% | 1.28% | 1.44% | 1.1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