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DJS-C-2023001
瑞景体育文化公园绿化养管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DJS-C-2023001
代理机构: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8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32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4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瑞景体育文化公园绿化养管 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结果无效)。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瑞景体育文化公园绿化养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DJS-C-2023001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
1.预算:366 万元整(大写:叁佰陆拾xxx整)
2.主要标的:详见项目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
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
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 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 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 标。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0xx70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投 标 单 位 须 在 《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信息。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本项目收取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六、招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8日9:30(北京时间)。
2.提交招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0xx701
3.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xxxxxxxxxx0xx701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xx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x
0.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xx 000-00000000九、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0xx701
3.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12076677 4.电子邮箱:xxxxxxxx@000.xxx
十、质疑方式: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瑞景街道办事处和维多技 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
中标单位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维多技术 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合同的签订。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参照下表费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
的计算依据。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x项目就瑞景体育文化公园绿化养管服务项目实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内容要求
x景体育文化公园绿化养管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日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预算资金 366 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1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 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 标。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资信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
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须与实 施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 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项目经理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 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服务项目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二)时间要求
1. 服务期:三年(自签订合同日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
(x)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每满一个季度在下一个月的 15 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如遇政府改造以 实际发生额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有效期
x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服务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单位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六)对投标方的其他要求:
1、如因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投标方应在即日内补齐, 不得空岗。
2、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人员过失,造成招标方财产丢失、损失的,由提供服务的公司负责赔偿。
3、投标方应负责办理服务人员在津务工的就业证、居住证等各种证件。
4、招标方不负责提供服务人员上下班班车。
5、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与招标方无关,均由投标方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6、投标方应对所有服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七)招标要求
1. 投标单位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
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招标程序
1.开标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开标。
2.参加人员及要求
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入场人员手机关闭或静音。 3.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得分 |
技术标(90 分) | |||
1 | 供应商履约能力 | 10 分 | 2019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 绩,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高 10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类似业绩是指绿化养管 (养护)服务的项目。) |
2 |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 6 分 |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6 分;大专学历的:得 3 分,其他:得 0 分; |
3 | 人员配置 | 6 分 | 人员配备在 6 人(含)以上绿化养管人员,年龄均不超过 50 周岁。(须提供劳动合同):得 6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4 | 绿化养管方案 | 10 分 |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得 10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7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5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3 处瑕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5 | 病虫害防治方案 | 10 分 | 病虫害防治方案详细、完整、严谨、合理、不漏项:得 10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7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5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3 处瑕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6 | 设备投入情况评价 | 10 分 | 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齐全,针对性强,充分满足服务需要:得 10 分; 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基本齐全,基本能满足服务需要:得 7分; 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不齐全,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7 | 人员稳定性方案 | 10 分 | 人员稳定性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得 10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7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5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3 处瑕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8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10 分 |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且保障措施完整、合理,得 10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但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7 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但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5 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但内容存在 3 处瑕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9 | 安全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评价 | 8 分 | 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先进、具体、可行、执行规范正确、清晰:得 8 分; 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1 处瑕 疵:得 6 分; 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2 处瑕 疵:得 4 分; 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3 处瑕 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10 | 应急预案评价 | 10 分 | 应急预案实用性强,经济,切实可行、不漏项:得 10分; |
应急预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6 分; 应急预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4 分; 应急预案满足项目需求,但内容存在 3 处瑕疵:得 2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
商务标(10 分) | |||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商务报价为 10 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10*L/B A:得分;B:有效报价;L:有效最低报价 |
(二)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投标单位。
(6)投标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中标资格。
(7)未按照开标规定时间到场、投标单位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项目需求书
为适应北辰区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质量监督,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参照《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所有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 卉、草坪、地被等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养护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养管面积107385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3090.22平方
x,树木3286棵,草坪绿篱约10万平方米。体育文化公园内所有的各类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包括:文化活动广场的亭、廊、坐凳、地面及所有健身器械、照明、铁丝网等各类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保 养。(环景路人行道外侧路缘石以内,包括人行道上的行道树)
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裸露。
(2)园林植物
①生长健壮。新植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②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③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针叶树针xxx3年以
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④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⑤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⑥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无虫
粪、虫网。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90 %。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绿地整洁,无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和绿地内水面杂物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要求
(1)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①修剪
1)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待认真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②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绿篱、色块、xx球、草坪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4月下旬和11月底以前进行,草坪修剪次数每年不少于10次。
③xxxx
1)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3)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4)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5)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
定:
a)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
为2.7米。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④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
短截,促发新枝;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一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⑤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4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⑥xxxx
1)吸附类藤本,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2)钩刺类藤本,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3)生长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4)成年和老年xxx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⑦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 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
⑧灌水、排涝
1)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尽量采取下沉式树堰,高度不低高于10厘米。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8倍左右,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连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进行浇灌。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
6)原则上绿地必须使用自来水,严禁使用地沟水,在使用再生水或湖泊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
8)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⑨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严禁采用化学药剂除草。
⑩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xx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
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➃ 病虫害防治
1)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⑫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⑬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⑭化学防治
1)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对人毒性
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2)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⑮ 防寒
1)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2)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3)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4)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5)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6)对紫薇、xx、大叶xx等易发生春季抽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抗蒸腾剂。
(2)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①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确保壹万平米安排一人进行捡拾,清除绿地垃圾杂物。
②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③ 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④ 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⑤ 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3.绿地养护技术标准
(1)修剪:
①x、xxxx到位,无死株、枯枝、枯梢及残枝败叶,无明显病虫害;
②乔木修剪以调整树型,均衡树势,使其通风透光为目的,剪口平整,剪口直径大于3厘米的,剪口涂防腐剂;
③花灌木修剪以自然形为主,适当修去过密枝条,保证透光、透风、病虫枝、断裂枝一律去除;
④多年生攀援植物每年一次翻蔓,清理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⑤绿蓠修剪以整形为主,休眠期稍重剪,生长期宜轻剪。
(2)松土、除草:
①中耕初草有效控制杂草,乔木和灌木下的大型野草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
②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对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
③对地被植物还未满覆盖的树坛,及时除草、中耕,中耕时要防止损伤地被植物根系和地下茎。
(3)施肥:根据不同树种和树木生长情况适时施肥,乔木施肥
以胸径每3厘米施一公斤堆肥为标准(开花结果的乔木适当增加施肥量),花灌木在花前适当追肥(以施磷肥、钾肥为主),花后适当多施基肥(以堆肥为主)。
(4)病虫害防治:
①有植被网络,有专职植保员,专职负责监督巡视,发现虫情及时采取措施;
②维护生态xx,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现虫情及时报告,及时反馈治理情况;
③对常见的“疥虫、蚜虫、粉虱、 马、叶螨、天牛、木囊蛾、红蜘蛛、杜鹃网蝽、樟脊网蝽”和“线虫病、病毒病、白粉病、香樟黄化病”等病虫害治理,必须用生物药剂喷打或采取人工捕捉,严禁施用化学药剂。
(5)花坛养护:
①花坛应根据树坛环境和观赏艺术要求进行设计;
②花坛在种植草花前必须精耕细作,施足基肥。清除土壤中的石块、草根等垃圾;
③一级花坛月月有花,二级、三级花坛季季有花。草花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大小均匀;
④种植后及时浇水,一周后视生长情况追施肥料。保持花坛内无明显缺株、无空秃,无杂草、垃圾杂物;
⑤及时清理宿根花卉的枯叶、败花,保持土壤疏松,在生长旺季追肥1~2次。冬季需挖掘养护的宿根花卉应在地上部分枯萎后,及时挖掘养护。做好露天越冬宿根花卉的保暖工作。
(6)草坪养护:
①早春或草坪开始生长时加一次拌和肥料的细土;
②在春季或秋季进行松土;
③在早春前一、二个星期,施有机复合肥或硫酸铵、硝酸钠等肥料,每年测试土壤酸碱度,如酸性过高,可施一次石灰,中和酸性;
④夏季如遇干旱要进行灌溉,每周二次浇透;
⑤草坪生长期间,草坪高度控制在4~6厘米之间;
⑥草坪与路边、草坪与花坛间隔清楚,界线明显,草边应形成斜面,有利于排水;
⑦草坪无明显空秃,无大型杂草,无明显病虫害。
(7)防台防汛:
①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工作小组,做好防台防汛物资准备;
②在台风汛期来临前夕,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措施;3)、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做好排涝(加土平整、开沟排涝)工作;
4.园容卫生管理标准
(1)园容卫生总目标是:整洁、xx、清新、完好。所有设施必须放置有序,保持游览区整洁美观;做到绿地保洁无死角,无废弃物、无烟蒂及大型枯枝;道路两侧、台阶、挡土墙无泥浆淤结,及时清除废物箱垃圾,保证废物箱、座椅外表清洁。
(2)绿地环境卫生保证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保洁制度、清扫制度、除四害制度,检查考核制度)。
(3)园内施工现场应做到有遮挡,竣工后及时清场,恢复园貌。
(4)遵照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执行,做好园内临时绿地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噪音。达到无鼠、无蝇标准,推广生物防治,定期喷药消毒,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5.基础设施及建筑管理标准
(1)需要针对四个居民文化活动广场的亭、廊、坐凳、铺装以及各种设施如遇破损需及时维护保养、制定保养方案,建筑、道路、平台步级、路沿及广场保持完好,损坏要及时修补,不得出现道路坑洼,步级缺损现象,雨天及时清除道路污泥;附属建筑包含3000平米的办公及管理用房,需做好卫生保洁、安保维护等。
(2)水电设施、管线铺设符合水电管理部门的技术安全规范,下水道通畅无阻。
(3)照明系统开启时间参考市政路灯开启时间标准。
(4)活动场地明确管理制度。 6.安全和保卫管理标准
(1)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与上级签订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责任协议书。
(2)重点要害部门落实技防,物防措施。
(3)园内临时绿地机械设施(包括园林工具)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
(4)园内绿地不乱放器材工具和易燃物品,农药、消防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有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器材完好率100%。备常用药品,有协助紧急救援措施。
(5)园内绿地无火灾事故,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进入车辆管理有措施。
(6)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档案资料齐全,每处理完一
起案件(问题)及时做好登记,材料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每月及时向上级部门填写月报表。
(7)园内要求设有安保服务固定点位,服务群众,有应急机制,包括头昏晕倒,跌倒上药,对群众服务宣传,有投诉机制。
7.绿化养护管理评分标准
(1)植物管理(50分)
①有死株、缺株等未及时清除补栽,每株扣0.2分。
②树木倾斜严重,树穴不整齐,每株扣0.1分。
③树冠有悬挂物,或有乱搭、乱挂、依树当架搭棚等现象的,每处扣0.1分。
④缺失苗木未按规定及时补植的,每株扣0.4分。
⑤树木有明显病虫害迹象,每株扣0.2分。
(2)草坪管理
①草坪生长不良,叶片枯萎,每平米扣0.1分。
②草坪成片死亡在2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扣0.1分。
③草坪修剪不及时,不整齐,绿地边缘杂草丛生,不按时整理的,每平米扣0.1分。
④绿地内基本无黄土裸露,黄土裸露在400cm2以上的,每平方米扣0.1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8.公园设施管理(20分)
(1)绿化设施(包括围栏、座椅、排水、喷灌、照明等)必须安全、完好、美观,辅助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出现设施污损杂乱、破损失修、漆面剥落的,每处扣0.5分。
(2)亭、廊、园路、坐凳、铺装,无明显破损、无积水、无淤泥,无乱刻,无乱张贴,发现一处扣0.1分。
(3)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扎缚规范, 每处扣 0.1分。
(4)绿地保护
①出现乱砍乱伐树木,乱拉乱挂等现象的,每次每处扣0.1分。
②出现践踏绿地,破坏绿地,侵占绿地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及时,造成绿地毁坏的,除按标准自行恢复,每次每处扣0.2分。
(5)xx安全养护
未发现或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形成损失的,每次扣3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它说明
①除上述考核规定外,日常发现的细节问题及相关要求,按照
《北辰区绿地养护管理处罚办法》执行。
②有下列行为的,不受单项扣分限制,在总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市、区级主管部门对绿化管理提出批评,经查属实的,一次扣5分,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终止合同。
2)政府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对绿化管理的投诉,经查属实,视情况扣1-3分,罚款500-1000元。
3)市、区级专项考核或督察出现的问题,每发现一处扣0.5分,罚款1000元。
9.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日常处罚制度
(1)会议制度
①不定期的组织会议,主要以微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每迟到一次处罚1000元,旷会一次处罚3000元。
②要求服务人员有对讲机,及时汇报绿地情况,发现瞒报、漏报,虚报等现象,每次处罚50元。
(2)绿地养管制度
①严格按照绿地养管标准执行,适时修剪,施肥,除草,树木扶正,浇灌等养护工作,确保苗木优美,长势健壮。
1)绿地外杂草,垃圾,杂物等未及时清理,影响绿地整体效果的,每平米处罚10元,
2)考核组巡视中,树挂、白色污染等杂物,每发现一处,处罚
50元。
3)冷季型草坪修剪高度在10-12cm,野牛草修剪高度控制在10-
12cm,草坪接近报废地区,杂草修剪高度控制在8-10cm。超过此区域高度,每平米处罚0.1元。
4)养管期间,造成苗木死亡,无论何种原因,先清除,不及时清除和补栽的,每株(每平米)直接处罚100元,同时,找出原因,如若正常死亡需求方负责,因养管失误造成缺株、死亡的,应及时补栽,如不及时补栽,责令他人进行补植同品种和规格苗木,费用由养护单位负责。
(3)苗木病虫害防治制度
①根据《病虫害监测信息》,观测所属绿地及绿地内苗木病虫害情况,适时喷洒,对症下药。
②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造成苗木枯叶,秃叶的每株罚款200元,直接导至苗木死亡,除赔偿同等品种规格苗木外,每株苗木再处罚 200元。
(4)绿地保护制度
①绿地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及流动商贩等,更不允许未经许可擅
自破坏绿地现象发生,养管单位应积极主动进行劝阻,停止违法行为。
②考核组或其他人员发现上述行为,每处罚款100元,破坏绿地每平米按50元处罚养管单位,同时,责成养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本制度第二条第(4)小项处理。
(二)特殊要求
在服务期间,所需消耗的电费和水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政府对体育文化公园内区域进行改造,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之前甲方应付成交供应商的价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xx
x、说明 1.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
司”。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承担的本项目养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单位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单位。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 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的所有文件和第一分册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电汇形式提交;
17.2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
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页码连续、复印件清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 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日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密封;见下图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光盘 2 张
20.3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并在密封信封上注明“ 年 月 日 时,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4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日期。
20.5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20.1-20.5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 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
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和第 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4.资格审查及开标
24.1 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招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 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废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没有目录、无连续页码、复印件不清晰等。
26.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9.2 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 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或者中标投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 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投标单位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投标单位的产生
31.1 招标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单位。
31.2 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投标单位。
3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单位。
33.最终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投标单位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 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投标单位,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作类似的审查。
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取消采购任务
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中标通知
3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签订合同
37.1 代理机构组织中标投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 招标文件、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投标单位没有按照 37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投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39.合同转让
39.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9.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投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招标人直接支付。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中标金额 |
详见明细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
第二条 报价要求:
1.供方的报价应包括 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方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2.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 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 服务地点:瑞景体育文化公园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满一个季度在下一个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服务 费,如遇政府改造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 必须与服务实施中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
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 任。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 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九条 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编号: )属于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
本合同共五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执一份。
供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 需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 1.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 2.投标单位应答表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 1、投标书
致: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招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2份 。
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 元(人民币) ,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
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电 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服务期 年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3、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价格分项组成 | 标准报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 |
合计 |
注: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 |||||
技术要求 | |||||
商务要求 | |||||
项目需求书要求 |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5、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6、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由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3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附件 8、真诚投标承诺书
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招标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
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 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名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步骤如下
1、登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点击“小微企业名录”
2、在搜索栏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附件 10、标前承诺书
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旦我公司中标,将自愿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开标结束 2 个工作内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交纳相应中标服务费。
(2)货物、服务的项目可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领取合同范本,工程项目采用建设部门统一编制的合同文本,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将原件 2 份,同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经查实后将给予退回(支票形式)。
(4)待合同执行完毕,验收前到维多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领取验收报告(请提供项目名称及编号、合同金额),验收结束后将双方盖章的验收单 1 份送回代理机构。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2、其他
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资料(如:资质文件、项目整体方案、业绩合同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