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沧州高新区吉林大道沧州明珠新能源材料工业园明珠大厦 A 座注册资本:600 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明珠大厦 A 座 702 室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0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2021 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子分公司等(以下简称“东塑集团”)、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房地产”)、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明珠服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营销”)、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商贸城”)、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轻纺城”)、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房地产”)、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存款余额、利息及手续费等交易,预计 2021 年总金额不超过 8,310
万元。去年累计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累计 1,869.30 万元。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xx、xxx、xxx、于增胜、于韶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7.2.8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 计金额 |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租入资产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500 | 100.10 | 400.38 |
出租资产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265 | 42.99 | 229.17 |
国际轻纺城 | 市场价格 | 30 | 5.99 | 29.57 | |
小计 | 市场价格 | 295 | 48.98 | 258.74 | |
接受劳务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155 | 8.20 | 59.6 |
提供劳务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230 | 11.71 | 37.29 |
国际轻纺城 | 市场价格 | 30 | 0.92 | 2.61 | |
沧州银行 | 市场价格 | 20 | 0.57 | 3.03 | |
小计 | 市场价格 | 280 | 13.20 | 42.93 | |
采购产品、商品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80 | 0.00 | 17.17 |
酒业营销 | 市场价格 | 300 | 17.03 | 194.27 | |
小计 | 市场价格 | 380 | 17.03 | 211.44 | |
销售产品、商品 | 东塑集团 | 市场价格 | 400 | 0.00 | |
东塑房地产 | 市场价格 | 1,000 | 0.00 | 41.7 | |
颐和房地产 | 市场价格 | 1,000 | 0.00 | ||
国际商贸城 | 市场价格 | 800 | 0.00 | 569.82 | |
明珠服饰 | 市场价格 | 500 | 0.00 |
小计 | 市场价格 | 3,700 | 0.00 | 611.52 | |
存款余额、利息及手续费 | 沧州银行 | 市场价格 | 3,000 | 2,392.72 | 284.69 |
合计 | -- | 8,310 | 2,580.23 | 1,869.30 |
注: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公司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因存款数额变动较大,与沧州银行发生存款余额等交易以不超过3,000万元上限进行预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沧州银行存款余额为2,391.84万元,发生利息及手续费0.88万元,共计2,392.72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 际 发生金额 | 预 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租入资产 | 东塑集团 | 400.38 | 600 | 100% | -33.27% | 《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
出租资产 | 东塑集团 | 229.17 | 365 | 34.49% | -37.21% | |
国际轻纺城 | 29.57 | 50 | 4.45% | -40.86% | ||
小计 | 258.74 | 415 | 38.94% | -- | ||
接受劳务 | 东塑集团 | 59.6 | 230 | 5.63% | -74.09% | |
提供劳务 | 东塑集团 | 37.29 | 220 | 9.60% | -83.05% | |
国际轻纺城 | 2.61 | 30 | 0.67% | -91.3% | ||
沧州银行 | 3.03 | 20 | 0.85% | -84.85% | ||
小计 | 42.93 | 270 | 11.12% | -- | ||
采 购 产 | 东塑集团 | 211.44 | 480 | 11.19% | -55.95% |
品、商品 | ||||||
销 售 产品、商品 | 东塑集团 | 611.52 | 2,700 | 0.23% | -77.35% | |
存 款 余额、利息及手续费 | 沧州银行 | 284.69 | 5,000 | 1.32% | -94.31% | |
合计 | 1,869.3 | 9,695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 2020 年初,公司按类别对 2020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的总金额在预计的总金额范围内;但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因存款余额数额变动较大,在对与沧州银行 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时以不超过 5,000 万元上限进行预计。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注: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公司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 00 x注册资本:10,887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 539,964.81 万元,净资产
190,038.99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352.6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98.94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 13 号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销售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陶瓷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塑房地产资产总额 314,089.08 万元,净资产
76,811.4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415.92 万元,实现净利润-5,990.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名称: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6,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 34,672.93 万元,净资产
6,000.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公司名称: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河北省沧东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服饰设计、加工、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明珠服饰资产总额 57,958.90 万元,净资产
22,554.6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92.84 万元,实现净利润-406.8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名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
xx:沧州xx区吉林大道沧州明珠新能源材料工业园明珠大厦 A 座注册资本:6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 12,025.81 万元,净资产 4,
436.94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675.99 万元,实现净利润 625.88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资本:84,76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市场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际商贸城资产总额 355,993.15 万元,净资产
170,633.3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47.08 万元,实现净利润-2,939.0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名称: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 X x 000 x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颐和房地产资产总额 65,447.53 万元,净资产
4,663.5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8.57 万元,实现净利润-226.28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公司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资本:546,563.785 万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
xx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沧州银行资产总额 17,146,878.97 万元,净资产
1,235,560.6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5,933.1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3,192.4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关系
1、截至目前,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422,586,0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80%,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塑房地产、国际商贸城、酒业营销、明珠服饰、国际轻纺城、颐和房地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7.2.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xxxxx作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沧州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x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以及沧州银行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额不大,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x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在有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确定;在无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若既无政府指令性价格或指导性价格,亦不存在市场价格,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根据合同付款。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在本年度总结后统计计算。已签订协议的,双
方执行原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协议。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等签署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职工公寓租赁协议》、
《供电服务协议》、《供水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正在履行中。
2、采购商品和销售产品是在业务需要时签署采购或销售合同,交易价格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等及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对以上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 2021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