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及管护方案
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
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及管护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新疆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扶【2017】3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领字【2017年】39号)、《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克财扶〔201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阿克陶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畜牧兽医局项目实施方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是指使用指出方向为扶贫发展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下简称“扶贫项目”),以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为对象,以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为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的各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 的原则,完善“自治区总揽、地(州、市)监管、县(市、区)审批、分级落实、工作到乡(镇)、安排到村、扶持到户、精准到人”的项目管理工作体制。项目办负责管本单位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项目管理原则:严格程序、乡(镇)上报、责任明确、透明公开。
第五条 项目安排要符合扶贫项目使用范围和投向,着重于发展产业、改善扶贫乡(镇)、村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六条 年度项目计划必须从自治区审核备案的阿克陶县项目库中选择。项目选择应严格遵循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瞄准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紧密衔接“七个一批”脱贫路径,充分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
组织管理
第七条 项目管理工作在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项目办按照分工履职。
第八条 主要职责:按照县相关要求,制定产业规划,拟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局项目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对实施主体单位的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前期准备、项目实施、项目监管、并组验收决算、落实后期管护;实施主体在乡(镇)的项目,做好指导、监督、督促施工进度;单位自主实施项目,联合乡(镇)做好项目的实施、监督、督促项目进度、落实后期管护。
县畜牧局、乡人民政府是扶贫项目后续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宜于管理、有偿使用、资源共享、利益联结、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村委会协助完成管理管护工作。可委托相关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等进行管理使用,落实利益联结机制。
为压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及管护的主体责任,保证扶贫资产的正常运行,规范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管护,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现成立以淳福(局党组书记、副局长)xxxxx·x克木(局组副书记、局长)为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及管护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 x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xxxxx·x克木 (局组副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 (挂职局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xxx·x买提 (副局长)
xxx (挂职局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x x (挂职局组成员、副局长)
x x (二级主任科员)
xxx·x农 (项目办主任)
杜家潞 (项目办干部)
xxx (兽医站书记)
xxx·xx都热西提 (兽医站站长)
xxx (动检所书记)
xxxx·xx肯 (动检所站长)
项目储备
第九条 建立项目库:项目按年度分类,按照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类别、建设内容、建设时间、收益情况、每个项目都要有项目库编号、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计划表、实施方案、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重要要素。项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级脱贫规划及有关政策情况适时更新调整,签字盖章上报给县扶贫办备案,确保方案标准上下统一。
第十条 项目库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入户项目、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合作社等资产受益(收益)类的产业类项目。结合发展生产、巩固提升类助推脱贫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库。
第十一条 项目库建设要着力围绕乡镇切实需求、协助乡、村强化项目可行性分析、优化设计、科学布局。项目库中的项目要对贫困乡、深度贫困村(贫困村)、贫困人口精确瞄准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乡(镇)需统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重大产业利益联结制项目由县、畜牧局、乡镇共同规划。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市场环境和贫困户脱贫需求。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实行“群众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定、乡(镇)申报、行业部门审定、县级审批,自治区备案”。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定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立项。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规模、建设地点、投资额度、扶持对象等内容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产业类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标准的,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县畜牧局应为乡(镇)实施项目做好技术支持、协助解决困难,若遇不可控情况,上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县畜牧局实施的项目可申请协调乡(镇)进行共同监督、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完善受益户的录入
第十八条 利益联结机制
1. 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为发挥村集体经济在贫困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效作用,实现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阿克陶县扶贫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收益分配原则,有效进行收益分配管理。
2. 养殖场配套项目。对扶贫资金支持的养殖场需进行指导及监督,使其正常运转、带动贫困户效果好、覆盖贫困户面广、有社会扶贫责任。
3. 专业合作社项目。乡(镇)可对有需求、有技术的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进行项目扶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并带动贫困户,具有社会扶贫责任;对达不到上述准入条件的或相关合作社成立条件的不予支持,若违反该规定,将追究相关申报乡(镇)的责任。
4. 保底分红。贫困户年保底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具体比例视产业效益高低商定。
5. 股份分红。贫困户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养殖合作社产生收益后,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也可以采取其他分红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贫困户利益,分红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
第十九条 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或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畜牧兽医局组织乡扶贫办、乡纪检办、村扶贫、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畜牧兽医局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终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 项目竣工后,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与乡(镇)及时对接做好产权移交工作。乡(镇)负责制定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明确项目后期管护主体和工作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小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责成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正常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 管护项目范围:中央、区、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援疆资金、一般地方债券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债券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捐赠扶贫资金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扶贫资金用于畜牧类归口上的项目。
第二十三条 管护措施
(一)畜禽养殖项目
由 夏xxxx·xxx同志 和兽医站相关成员指导乡镇具体落实畜禽养殖项目后续管护措施。主要负责养殖区牲畜防疫+养殖培训等后续管护措施:
畜禽、牲畜养殖,特色养殖等项目,定期抽查乡镇、村后续“回头看”实地走访,建立回访管理登记台账。台账包含走访日期、走访形式(抽访、遍访)、畜禽牲畜养殖情况(牲畜数量、膘情、孕情、出栏率、存栏率,畜禽数量、成活率等)、走访问题记录及解决措施等要素。
以兽医站、动检所为技术依托,做好秋春防疫、畜禽、牲畜养殖培训及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①以宣传册、广播视频、现场示范、专家讲课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学习养殖技术,提高养殖能力、降低养殖成本;②协助乡村做好养殖过程中对病死畜禽、牲畜配合保险公司牲畜的保险理赔工作,对病死畜禽、牲畜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牲畜粪便资源化利用。
(二)标准化养殖项目
⑴由 xx同志 和鸡产业组相关成员具体落实鸡产业后续管护;⑵由 xx同志 和鸭产业组相关成员具体落实鸭产业后续管护;⑶由 xxx同志 和鸽产业组相关成员具体落实鸽产业后续管护;
1.针对入户类,建立建设后的管理登记台账包含建设起始时间、规模、现存栏率、损坏程度、反馈问题记录等要素;针对集中连片区,对建设后产生规模效益及带动xx养殖前景定期汇总分析。对已出现损坏现象的养殖基地,由畜牧局首先协调企业及村委会等自行补修,特殊情况或困难问题报县扶贫项目实施后续管理管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养殖防疫和良种基础设施,做好日例保和周例保工作,做好设备日清洁、附件取存、使用情况记录工作。
3.归属为村集体所有的养殖基地,严格按照《阿克陶县扶贫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收益分配程序及收益分配方式妥善分配,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三)畜禽圈舍、圈舍配套及附属项目
由 xxx·x买提同志 和兽医站相关成员具体落实畜禽圈舍类项目后续管护措施。主要负责圈舍使用率摸排+养殖区牲畜防疫等后续管护措施:
1.针对入户类圈舍,村级要有建立建设后的管理登记台账包含建设起始时间、规模、现存栏率、损坏程度、反馈问题记录等要素;针对集中连片区,对建设后产生规模效益及带动xx养殖前景定期汇总分析。对已出现损坏现象的养殖基地,由畜牧局首先协调养殖大户、合作社及村委会等自行补修,特殊情况或困难问题报县扶贫项目实施后续管理管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养殖防疫和良种基础设施,做好日例保和周例保工作,做好设备日清洁、附件取存、使用情况记录工作。
(四)良种项目
由 夏xxxx·x克木同志 和兽医站相关成员具体落实柯尔克孜羊保护及牲畜改良及扩繁、畜禽防疫项目后续管护措施。主要负责地理特色、畜禽防疫摸排和养殖区牲畜防疫等后续管护措施:
1.村级要有建立使用后的管理登记台账包含使用起始时间、农户、药浴种类、药浴数量、群众满意度等要素;做好药品采购登记台账包含采购时间、采购药品、采购数量、采购价、供货方、联系方系、收货时间等要数;存在损坏特殊情况或困难问题报县扶贫项目实施后续管理管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养殖防疫和良种基础设施,做好日例保和周例保工作,做好设备日清洁、附件取存、使用情况记录工作。
(五)屠宰场建设项目
由 xx同志 及动检所相关成员具体落实畜禽屠宰项目后续管护措施。主要负责畜禽屠宰动物检疫、肉质检疫、流向的全面管理工作等后续管护措施:
屠宰场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并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屠宰场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台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卫生消毒安全等工作。
第五章 项目公告公示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贯穿项目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告公示的方式、时间、地点、内容应便于群众知晓和理解。广泛接收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告公示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来源、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项目建设期限、补助标准、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或法人代表)、扶持对象、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第六章 项目监督
第二十六条 对项目立项报批、基本情况、投资情况、绩效情况、启动实施、竣工验收、收益(受益)分红、租赁、后期管护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跟踪问效。
第二十七条 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牵头单位,乡(镇)需配合行业部门不定时对项目后期运营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管理失职,导致项目受到严重损害,或独占财产、私分钱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乡、村三级档案要做到资料真实、档案完善、专人管理,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追溯可会查。
第二十九条 档案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乡(镇)申请、公告公示、立项、审查、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启动通知、招标文件、合同协议、资金支付、监督过程、竣工验收、贯穿项目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印证资料等。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畜牧类所有类型资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阿克陶县畜牧兽医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