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5 泛海 03 债券代码:122470.SH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5 泛海 03 122470.SH 2015-09-21 2021-09-21 3,300.30 8.60 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关于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5 泛海 03 | 债券代码:000000.XX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重要声明
x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 还本付息 方式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5 泛海 03 | 000000.XX | 2015-09-21 | 2021-09-21 | 3,300.30 | 8.60 | 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上述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15 泛海 03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15 泛海 03 已执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至 8.60%,投资者回售金额为 96,699.70 万元,债券余额 为 3,300.30 万元。 |
二、 重大事项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泛海”)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告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广场”)与 Lendlease (US) Construction Inc.(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兴建公司洛杉矶项目签订了建筑合同;2020 年 3 月,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XX,以下简称“中泛控股”,间接持有泛海广场 100%股权)就上述建筑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母公司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2020 年 9 月 15 日(美国洛杉矶时间),总承包商通知泛海广
场其自该日起终止建筑合同的决定。2020 年 9 月 22 日(美国洛杉矶时间),中
泛控股接到总承包商通知,除非中泛控股实时支付 38,440,000 美元,否则总承包商可能根据母公司担保,要求中泛控股参与在加州洛杉矶由美国仲裁协会进行的快速仲裁。
2020 年 10 月 12 日(美国洛杉矶时间),中泛控股接获总承包商通知,总承包商已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快速通道”规则,要求根据母公司担保在美国洛杉矶与中泛控股进行仲裁,涉及 38,440,000 美元的款项、利息及仲裁成本。
根据母公司担保,各订约方同意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快速通道”规则所规定的“快速通道”程序(以下简称“快速通道程序”),以仲裁方式在美国仲裁协会的主持下解决任何根据母公司担保引致、涉及母公司担保或与母公司担保有关的争议。快速通道程序后就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中泛控股正不断努力探索机会以其他方式(包括作出延期动议及取得资金向总承包商付款)解决仲裁事宜。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中泛控股现正评估仲裁程序对其法律、财务和经营影响,尤其是往后对其采取的法律行动的潜在影响。中泛控股已聘请律师就仲裁进行抗辩,并会与美国及香港的代表律师紧密合作。从仲裁的申索金额与中泛控股资产净值相比来看,仲裁对中泛控股的影响不大,但仲裁裁决对其的后续财务影响尚未确定。
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15 泛海 03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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