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代價款額:$2,000,000簽立日期和時間: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 時 59 分 59 秒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印花稅=$2,000,000x0.75%=$15,000 二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代價款額:$2,000,000簽立日期和時間: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或之後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印花稅=$100 三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14 日簽立正式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或之後簽立...
計算買賣或轉讓坐落香港的不動產的印花稅例子
住宅物業
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是買賣協議。
一 |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代價款額:$2,000,000 簽立日期和時間: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 時 59 分 59 秒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 印花稅=$2,000,000x0.75%=$15,000 |
二 |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代價款額:$2,000,000 簽立日期和時間: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或之後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印花稅=$100 |
三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14 日簽立 正式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或之後簽立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 如臨時買賣協議在簽立日後的首 14 天內,被正式買賣協議所代替,而正 式買賣協議是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或之後簽立,印花稅按新稅率計算。 |
四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14 日簽立 正式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前簽立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 雖然正式買賣協議是在臨時買賣協議簽立日後的首 14 天內簽立,由於正 式買賣協議是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前簽立,印花稅仍須按舊稅率計算。 |
五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2 月 14 日簽立 正式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3 月 1 日簽立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 雖然正式買賣協議是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後簽立,由於該協議不是在臨時 買賣協議簽立日後的首 14 天內簽立,臨時買賣協議的簽立日期(即在 2007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1 時前)為加蓋印花的有關日期,印花稅仍須按舊稅率計算。 |
六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3 月 1 日簽立 正式買賣協議在 2007 年 4 月 1 日簽立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 |
七 | 購自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租者置其屋計劃的物業,或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提名人購自居屋第二市場的物業 與下列非住宅物業例子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