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4】HT-TP-101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 |
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HT-TP-101 |
2024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第五章 评审
第六章 合同与验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2024】HT-TP-101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需求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1项 |
192000.00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谈判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9时30分00秒。
开启时间:2024年1月31日 9时30分00秒。
地点: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0-0-00000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xxxxxxxxxx00x
联系人:xxx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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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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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划分采购包情况 |
共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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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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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启方式 |
线上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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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审方式 |
线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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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方法 |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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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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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 |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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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响应文件提交 |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资智采交易中心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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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响应文件数量 |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资智采交易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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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交人确定 |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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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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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
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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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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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按固定金额收取6000元,由采购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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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保证金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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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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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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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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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报价形式 |
总价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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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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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须知
1.保证金
1.1 保证金缴纳 :无
1.2 保证金的退还
1.2.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本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说明
1.总则
本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相关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各参与方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4.5“成交供应商”是指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格的供应商
5.1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 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计量单位
7.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其他条款
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进行通知,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更正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
2.1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 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实施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3.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样品
4.1 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4.2 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4.3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六、开启、评审、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1.开启
1.1 程序
(1) 宣布纪律;
(2) 宣布相关人员;
(3)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 参加人员对开启情况进行确认;
(5) 开启结束。
1.2 疑义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评审
详见第五章
3.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以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管网进上同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 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废标公告”。
4.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可在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质疑函范本”制作。
2.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质疑函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和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日期为质疑提起日期。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3.投诉
3.1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法律依据;
(六)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3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严格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投诉书范本”制作。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采购包 1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验收要求 |
由采购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无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 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 行业 |
技术 要求 |
1 |
|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
1 |
项 |
192000.00 |
192000.0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 表一 |
附表一:采购标的 1 是否允许进口:否
序号 |
名称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数据服务平台 |
由运维方负责提供微站、小型站数据服务平台。将56台微站及2台小型站数据接入服务平台。平台能够进行展示、统计、分析。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2 |
小型站运行维护 |
主要维护内容为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2个小型站内的PM10、PM2.5、SO2、NO2、CO、O3等6台自动监测设备、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和气压等气象监测设备以及2座小型站房内其它所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对发生故障的设施和设备在3日内维修/更换完毕,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维护内容如下: 1、日检查维护:每天监控数据,如发现数据有异常情况,及时前往站点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分析检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包括: 1.1 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1.2 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1.3 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时,应立即前往站点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1.4 根据仪器显示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1.5 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情况。 1.6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网站,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 2、周检查维护 2.1每周至少巡检一次,每次维护后做好维护记录。 2.2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3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2.4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2.5对SO2、CO、O3、NO2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2.6检查并记录仪器设备标气输出压力,应与前次检查时基本保持一致。 2.7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有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2.8检查内部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进行 1 次现场线路清理。 2.9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 2.10粒子过滤器的滤膜每周检查更换。 2.11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清洁。 2.12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洗采样系统管路。 2.13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14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出现冷凝现象。 3、月检查维护 3.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射线法颗粒物分析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3.2检查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 3.3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4、每两个月工作要求 4.1更换PM10及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 4.2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 4.3检查站房内标准气体的压力及日期。 5、季度检查维护 5.1多点校准检查。每季度至少校准一次。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及更换易损耗件,检查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如计量单元准确性、反应室密封性等,必要时进行更换。 5.2 β射线法监测的PM10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监测分析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流量校准。每次更换滤膜后对仪器进行校准。 5.3气体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的检查校准。每年至少一次。 5.4零气发生器的零气纯度检查。有条件时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5活性炭洗涤器每季度更换一次,如监控周围空气污染物浓度过高可缩短更换周期。 6、检查维护记录 运行人员在对监测系统进行故障排查与检查维护时,应作好记录。 7、其他检查维护 7.1保证监测站房的安全性,进出监测站房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出入站房原因等,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7.2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7.3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7.4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7.5其它护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 8、如仪器的性能状况已变差,应视情况缩短检查或校准周期。 9、 上述监测仪器的检查和校准记录需存档,建立档案,作为监管考核的内容之一。 10、 由于上述质量控制活动可能影响监测仪器的数据采集率,在站点进行操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检查监测仪器反映的环境空气浓度。如有污染事件发生,应延期进行质量控制活动。 11、 数据一致性检查。 12、 监测仪器系统的性能审核。 13、 建立完善的数据应用的质量管理,包括例行的零/跨漂检查及多点校准。 14、每年汇集子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报告,进行规范的监测质量审核和数据质量标识审核,进行城市总体的质量分析仪评价和总结。 15、编制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报告。 16、不定期工作 16.1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颗粒物分析仪滤纸带、称重模、雨水分离器滤芯。 16.2根据实际需要更换零气源活性炭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
3 |
微站运行维护 |
主要维护内容为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56台空气微站进行维修维护,对发生故障的设施和设备在3日内维修/更换完毕,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日检查维护 1.1每日远程监控数据或现场察看的方式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根据平台软件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确;参照维护手册离线设备处理和故障处理方案处理异常事故;检察 4G 信号是否稳定;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等情况,及时前往站点检查。 1.2每日通过上传数据制作微站空气质量分析报表。 1.3每日查看设备上传数据是否超标,超标后需要向各旗县负责人员发送监测信息预警日志。 2、周检查维护 2.1零点和跨度检查校准。每周对分析仪进行校准。至少进行 1 次现场管路清理,并用标准物质对设备进行校验维护。 2.2传感器每隔 1 月清洁一次,用毛刷清除探头外壳上的灰尘:用气吹吹扫探头的圆孔处,扫除圆孔内的灰尘;用清洁布蘸少许清洁剂擦拭探头外壳及进出孔,至探头干净并无清洁剂残留。清洁完成,重新接通电源,连接平台测试数据,通讯正常,数据正常则本次清理完成。 2.3检查设备跟基础的安装是否稳定。螺丝是否有松动现象,仪器盖的四角螺丝是否有松动,仪器是否有晃动现象。 2.4检查传感器无异物遮挡、传感器的检查口通畅。 2.5查看平台服务是否开启:远程登录进入服务器后台查看程序是否开启。 2.6数据备份:定期对服务器上的数据库进行备份的工作。 2.7检查机箱主体外观是否良好、进气口无灰尘柳絮等堵塞、机箱底部散热风扇口处无柳絮等堵塞。 2.8检查机箱顶部进气口、机箱底部散热风扇进/出气孔处清理灰尘、柳絮。 2.9机箱内气体传感器表面积尘清理(主要清理与进气口直接相连的气体传感器,压块结构内部的积尘)。 3、月检查维护 3.1目视检查过滤器内部的积尘程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 3.2定期检查气泵是否正常工作,并用流量计测量气路中的气流量是否正常。 4、季度检查维护 4.1定期检查颗粒物传感器是否故障(如无数据、数据异常),若设备长时间工作在恶劣环境中,传感器寿命会减少。如传感器寿命到期,更换相关配件。 4.2根据平台数据及运行时间,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传感器更换(如有需求,平台可根据当地平均气体浓度,定量给出推荐更换周期)。 5、每 15 日对设备进行一次现场校准,至少每 7 日进行一次自动校准,并对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和清灰处理的清洁工作。 6、检查维护记录 运行人员在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故障排查与检查维护时,应作好记录。 7、其他检查维护 7.1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7.2其它维护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 |
4 |
大气网格化微站地理位置 |
详见附件一:大气网格化微站地理位置一览表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五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原则
2.1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谈判小组负责,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评审。
3.谈判小组
3.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3.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 编写评审报告;
(6)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1 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并追究法律责任: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响应无效的情形
(1)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无效;
(4) 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成交
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采购人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由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谈判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2.5 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1.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2 资格审查中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 信用记录查询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表
采购包 1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审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信用记录 |
审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声明函) |
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2.符合性审查
2.1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 1 ( 赤峰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监管系统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响应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
本项不作要求 |
报价 |
报价 (包括分项报价、总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响应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3.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未在最终轮次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视为不再参与该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6.汇总、排序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六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
1.合同要求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 采购人与中标 (成交) 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 (填写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 (填写详细地址)
乙方:*** (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 (填写详细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 项目 (填写项目名称)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 编号) 的中标 (成交) 结果、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投标 (响应) 文件 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 根据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及中标 (成交) 结果公告,乙方向 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 (如有) 内容如下: 。
(二) 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 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服务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 服务期限:
(二) 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 (如有) :
(三) 服务地点: (填写详细地址)
(四) 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 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
二、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 (响应) 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 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 (磋商、谈 判) 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 (响应) 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 (响应) 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 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 (小写) (大写) 。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 付款时间:
(二) 付款条件:
(三)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十、违约条款
(一) 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 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 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 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 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 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 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 份,采购单位、中标 (成交)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服务清单 (双方应盖章确认)
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 (函)
3、中标 (成交) 结果公告及中标 (成交) 通知书
4、甲方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
5、乙方投标 (响应) 文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名称: (章) 乙方名称: (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验收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参考格式附后),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服务履约验收书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使用人 |
|
供应商 |
|
验收依据 |
1.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及编号) 2.中标 (成交) 公告或中标 (成交) 通知书 3.招标 (磋商、谈判) 文件 4.投标 (响应) 文件 5.供应商的承诺、声明或保证 (如有) 注:验收依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 |
供应商对履约 情况的总结及 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 (包括但 不限于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质 量、人员配置、服务成果、服务成果的交付等) 进行总 结,并提供相应的履约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采购人 (使用 人) 对履约情 况的确认 |
注:采购人或使用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 情况进行逐一确认。 |
验收人员名单及组成 |
2.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3.第三方专业机构代表及专家: 4.其他供应商代表: |
验收评价及 |
评价: |
结论 |
结论: ☐ 通过 ☐ 不通过,具体说明: |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采购人确认意见(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时适用) |
☐ 同意验收结论 ☐ 不同意验收结论。 具体说明: 年 月 日 |
备注 |
|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包 号: 第 包 (项目划分采购包时使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一、响应承诺书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授权委托书
五、缴纳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九、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十二、联合体协议书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六、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十七、技术偏离表
十八、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九、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二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正文格式:
一、响应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项目编号: ,我方自愿参与,并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 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二、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在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响应总报价。
四、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
五、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要求,签订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六、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八、我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年 月 日
二、首轮报价表
首轮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 |
总报价 (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
|
|
|
2 |
|
|
|
|
… |
|
|
|
|
供应商 (盖章) :
日期:
三、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 |
总报价 (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
|
|
|
2 |
|
|
|
|
… |
|
|
|
|
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表格
供应商 (盖章) : 日期: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系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 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项目编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谈判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
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五、缴纳保证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
注册地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主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九、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次投标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公司 (单位) 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年 月 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二、联合体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 项目编号: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参加采购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
5. 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 :
年 月 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 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 (盖章) :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
日 期:
十六、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包括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有优于谈判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
具体优于内容(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年 月 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七、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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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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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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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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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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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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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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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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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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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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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技术要求”栏应详细列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响应内容”栏填写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作出的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偏离程度”栏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4.“备注”栏填写偏离情况的具体说明。
5. 本表填写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为准。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八、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学历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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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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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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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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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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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说明:
1.“本项目拟任职务”栏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 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供应商成交,须按本表项目组成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十九、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内容和格式自拟)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二十、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使用单位 |
业绩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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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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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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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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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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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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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二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