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MC2024CGQT015 号)
蒙城县高端肉牛智慧低碳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二次)项目
(项目编号:BZMC2024CGQT015 号)
招标人: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蒙城县高端肉牛智慧低碳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二次)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MC2024CGQT015 号
2.项目名称: 蒙城县高端肉牛智慧低碳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商(二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设计报价 0.6%,施工报价 95%,运营收益自留率 20%。
5.招标需求: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建设内容包括选择在全县合适的乡镇(庄周街道、
双涧镇、板桥镇或其他合适的乡镇)建设 6 万头肉牛养殖基地,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养殖区、隔离治疗区、粪污收集处理中心、TMR 饲料中心,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屋顶清洁能源、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1)负责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相应的手续;(2)负责融(投)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前期立项/备案,可研、环评、水保、稳评、能评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3)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4)项目土地的流转;(5)负责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等,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6)后期的竣工验收、运营、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合作期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
2.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5.联合体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 4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4)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保证金递交、质疑、投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等;(5)除联合体协议书各成员单位均须按照提供格式进行签章外,其他只需牵头单位签章即可 。
6.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6.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http://ggzy.bo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无需支付费用。
4.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城县仁和路和齐山路交口智慧城市中心南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六、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用户点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最右侧的 “平台登录”后,在弹出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按钮,在电脑 USB 口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CA 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 CA 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 数 字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 新 制 ( 网 上 办 理 办 事 指 南 网 址 ) 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
-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 数 字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 新 制 ( 窗 口 办 理 办 事 指 南 网 址 ) : 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
-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食品产业园综合楼 |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联系人:武工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0558-7658225 | 联系电话:0558-7820098 |
招标文件质疑 | |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2. 提出方式: 采用书面形式, 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由中标人负责融资建设(或自有资金投资)。 |
1.3.1 | 招标内容及需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履约地点 | 蒙城县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 6 月 20 日 10:0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2.2.2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4 年 6 月 20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5 | 招标控制价 | 详见招标公告。 |
3.2.6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分项控制价。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第二类:□√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 1.以第一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收取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开 户 行:/银行账号:/ 2.以第二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批准设立的保险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证保险;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 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 |
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以第三类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将电子保函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栏《关于推广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https://ggzy.bozho u.gov.cn/zwxx/023001/20210316/e486ad98-5507-4963-9dea-641888c7f f0a.html),并使用 CA 锁登录亳州市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 /114.98.62.45:8036/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办理。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电子保函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其它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且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段(包别)唯一对应,如投标人进行一个或多个标段 (包别)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须按标段(包别)汇入该标段(包别)指定的银行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 (2)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3)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 /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5)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现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进行核实记录的,后期有关部门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评标委员会责任。 (7)评标委员会应对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 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询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招标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开标现场被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账户。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收取方负责保管,并办理退付手续。 (3)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和中标通知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 |
7.3.1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递交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第二类:□√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 2.递交金额:2000 万元。 3.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蒙城县支行银行账号:20334162200100000388871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开具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采用第三类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应为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开具(使用 CA锁登录亳州市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办理),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出具加盖中标人公章的电子保函,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工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 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 |
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查验确认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由招标人负责保管原件。 (4)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均须满足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履约保证金退还: 1.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在中标后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或 足额履约保函(保险保单)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及时发起退还。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标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2 | 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3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投标人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模板如与招标文件一致,该条删除)。 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招标文件,超过 30 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3、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4、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 5、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 |
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质疑(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6、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7、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8、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 9、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 (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 |
5 | 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
6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 2.(1) 招标代理费以 5 亿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乘以 100%向中标人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4.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清单控制价确定后支付。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等文件规定,以编制的控制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分别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不超过 100%, |
中标价 | 费率 |
100 万元以下 | 1.0% |
100 万元-500 万元 | 0.7% |
500 万元-1000 万元 | 0.55% |
1000 万元-5000 万元 | 0.35% |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0.2% |
1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 0.05% |
100000 万元以上 | 0.01% |
具体以实际价格为准)向中标人收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 (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 |
7 | 1.本项目费率报价,控制价为:设计报价 0.6%, 施工报价 95%,运营收益自留率 20%。 2. 本项目设计费以编制的清单招标控制价作为计价基数,按中标费率进行计算,包括设计招标范围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如勘察费用、工程咨询费用等),投标时应综合考虑,纳入设计费用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 3.工程采购(如有)费用包含在工程费用报价内。工程费用待施工图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或中标人委托造价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造价依据国家及安徽省 2018 年计价依据以及亳州市的信息价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以取得图审合格证时当月的亳州信息价作为参考,亳州信息价没有的,由发包人或中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确定。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由发包人或中标 人交施工单位核对。双方核对完成后,以核对结果作为最终清单控制价,施工价=最终清单控制价×施工报价费率。 4.运营收益自留率:项目投入运营后,每年收益扣除中标人融资还款本息后,中标人 与招标人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中标人分配的利润部分占年度可分配收益的比例。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数 | 工程类型 | 100 万以内 | 200 万以内 | 500 万以内 | 1000 万以内 | 2000 万 以内 | 5000 万 以内 | 10000 万 以内 | 10000 万 以上 |
工程量清单制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4.8 | 4.3 | 3.8 | 3.4 | 3 | 2.8 | 2.5 | 2.3 |
安装工程 | 5 | 4.6 | 4 | 3.6 | 3.1 | 2.9 | 2.6 | 2.4 | ||
控制价编制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2 | 1.8 | 1.6 | 1.4 | 1.3 | 1.2 | 1.1 | 1 |
安装工程 | 2.1 | 1.9 | 1.7 | 1.6 | 1.4 | 1.3 | 1.2 | 1.1 |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
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
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
特殊情况, 由招标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及需求、服务期和履约地点
1.3.1 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机构相互任职工作;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
1.10.2 招标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总称。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招标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7)施工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质疑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3.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招标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单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3 | 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4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项规定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5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 截图存档。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7 | 其他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 |
3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4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6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7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
9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服务时间等其他要求 |
注: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招标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价格 (40 分) | 40 分 | 1.设计报价(10 分) 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投标费率) 不高于 0.6 %,且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10 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 最多扣 5 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费报价(10 分) 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投标费率) 不高于 95%,且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10 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 |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 最多扣 5 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运营收益报价(20 分) 运营收益自留率最高不超过 20%,运营收益自留率为 2%及以下的得 20 分,运营收益自留率为 20%的得 0 分,在 2%-20%之间的 按内插法计算,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 ||
1.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 | ||
工并确保安全。 | ||
优得 4 分,良得 3 分,差得 2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优得 5 分,良得 4 分,差得 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 | ||
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优得 5 分,良得 4 分,差得 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4.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施工方案 (40 分) | 40 分 | 优得 4 分,良得 3 分,差得 2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5.质量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 |
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 | ||
量标准。 | ||
优得 5 分,良得 4 分,差得 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6.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 | ||
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 | ||
全措施得力。 | ||
优得 5 分,良得 4 分,差得 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 | ||
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或 | ||
横道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 |
施工实际要求。 优得 5 分,良得 4 分,差得 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优得 4 分,良得 3 分,差得 2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导流方案和度汛、冬雨季施工措施等):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优得 3 分,良得 2 分,差得 1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注:所有评委的评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 ||
企业承诺 | 20 分 | 投标人承诺项目资金全部由投标人进行融(投)资,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融资,并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落实约 2 亿元项目资本金(以具体实际需求为准);若未按照要求进行履约,赔偿甲方总投资额 5%的违约金。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按 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 20 分,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 |
所有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否决投标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否决投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
据。
1.招标需求: 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建设内容包括选择在全县合适的乡镇(庄周街道、双涧镇、板桥镇或其他合适的乡镇)建设 6 万头肉牛养殖基地,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养殖区、隔离治疗区、粪污收集处理中心、TMR 饲料中心,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屋顶清洁能源、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1)负责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相应的手续;(2)负责融(投)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前期立项/备案,可研、环评、水保、稳评、能评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3)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4)项目土地的流转;(5)负责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等,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6)后期的竣工验收、运营、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招标控制价:设计报价费率 0.6%,施工报价费率 95%,运营收益自留率 20%;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分项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3.服务期: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
4.中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开发协议》,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建设。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备案或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5.项目资金全部由中标单位进行融(投)资,由招标人对融(投)资资金进行监管,项目合作期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项目还款按照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投资开发协议》偿还融资本息并获得投资收益。
6.项目还款由中标人根据项目收益偿还项目融资本息,运营收益不足以偿还项目融资本息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有权依法分包(设计、施工),但中标人应尽到管理责任,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投资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招标结果,经充分、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
如下:
本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建设内容包括选择在全县合适的乡镇(庄周街道、
双涧镇、板桥镇或其他合适的乡镇)建设 6 万头肉牛养殖基地,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养殖区、隔离治疗区、粪污收集处理中心、TMR 饲料中心,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屋顶清洁能源、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1)负责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相应的手续;(2)负责融(投)资并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前期立项/备案,可研、环评、水保、稳评、能评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3)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4)项目土地的流转;(5)负责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等,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6)后期的竣工验收、运营、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一、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
二、合同期限:合作期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
三、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乙方需完成项目融资,并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落实约2亿元项目资本
金(以具体实际需求为准);如未按照要求进行履约,赔偿甲方总投资额5%的违约金。(如有承诺)
项目资金全部由乙方进行融(投)资,由甲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项目还款由乙方根据项目运营收益偿还项目资金融资本息,运营收益不足以偿还项目资金融资本息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项目投入运营后,每年收益扣除乙方融资还款本息后,甲乙双方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乙方分配的利润部分占年度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 。
五、融资主体应分别与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工期、计价基础、付款金额(或付款计算方法)和付款节点。
六、本项目建设监理、设计、第三方检测、清单编制、审计等相关服务由甲方或委托乙方另行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相应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从项目资金支付。
七、服务质量和保障措施
1、本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经勘查设计后,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成果,参加甲方聘请的专家委员会、咨询单位组织的审查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的设计成果组织实施。
2、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文件,通过竣工验收。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关有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应由其落实的审批事项,提供协议实施条件。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协议项下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乙方应按照各项审批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在县政府领导下依法流转土地,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并依法经营,合同期内无条件服从政府监管和相关政策实施。
3、乙方有权依法分包,但乙方应尽到管理责任,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建设管理以及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乙方管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应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及流程,规范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
7、乙方进场后须按照国家、安徽省、亳州市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储备防疫物资并开展施工现场防疫工作(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按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违约处罚。
8、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必要时甲方有权派驻财务管理人员对乙方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审计。
10、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十、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或撤销时,由变更后主体或其权利义务的承继者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被确认为非法无效的,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随意中止、解除和变更,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中止、解除和变更本合同的,赔偿甲方项目总投资额 10%的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四、乙方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乙方内部按照内部协议书承担各自的责任,但需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壹份,乙方联合体单位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资质要求 | 电子签章 | |
3 | 人员要求 | 电子签章 | |
4 | 投标保证金 | 电子签章 | |
5 | 投标人信用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7 | 其他 | ||
符合性检查 | |||
8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6 | 施工方案 | 电子签章 | |
17 | 投标人承诺 | 电子签章 |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 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设计报价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有效数字。 |
施工报价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有效数字。 |
运营收益自留率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有效数字。 |
服务期 | 合作期 年,其中建设期 年。 |
备注 |
注: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 》价格按100000万元填写,评审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材料,包括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需依分工按要求提供。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 术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 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提供该项目人员自 2023 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招标人核验)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评审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七、服务方案(格式)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施工方案)
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3.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格式附后)
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6.其他要求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1)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如银行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业务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等,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内容为准。
备注:
①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保证金的形式 第二类: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第三类电子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其中电子保函无须提供保函真伪验证查询途径(网址)。
③投标人申请开具的上述(备注②描述)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投标人(即申请人): 投标人地址:
开立人(出函机构): 开立人地址:
致:受益人(即招标人)名称
编号: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即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招标人(即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即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无条件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即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即申请人)或我方(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招标人(即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招标人(即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招标人(即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保函自我方(开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函真伪验证查询途径(网址):
开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