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浙江省唯一的按 CCAR-121 部运营的大型全货运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企业。截至目前,圆通拥有自有全货机 11 架,已累计开通 96 条国内、国际货运航线。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3 级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
甲 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乙 方: 学 生: 身份证号:
监护人: 身份证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会资源于 1999 年建立的民办本科类大学,是具有xxx养成生招生与基础理论培养和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文凭资质的高校。
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浙江省唯一的按 CCAR-121 部运营的大型全货运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企业。截至目前,圆通拥有自有全货机 11 架,已累计开通 96 条国内、国际货运航线。
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是 2011 年 11 月经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批准筹建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学校,主要从事民航xxx私用驾驶执照和商用驾驶执照培训工作。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分别与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共同招收培养 2023 级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养成生)的协议》,甲方受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收一批 2023 级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习养成生,乙方是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成员之一。甲乙双方就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和就业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养方式
1. 本专业学制四年。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乙方参加招飞报名,通过xxx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和高考录取等环节,甲方录取乙方至本校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在甲方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
二阶段,乙方到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指定航校或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飞行训练,学习飞行驾驶技术,并获取相应的飞行驾驶从业人员相关执照,其间应同时完成由甲方安排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参加毕设答辩。
2. 乙方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甲方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
(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甲方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相应的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3. 甲方对乙方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具体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学字[2019]1 号《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条例》执行。
4. 乙方在学期间享有与甲方其他本科类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条 培养费用
1. 本项目为乙方自费项目。
2. 大学四年期间,乙方应按期向甲方缴纳学费(人民币):15000 元/学年,住宿费 1500 元/学年(如江苏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3. 乙方在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指定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乙方自费解决(费用约为人民币 78 万元,实际费用以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生活费、学杂费、服装费等)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乙方自费解决(费用约为人民币 62 万元,实际费用以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为准)。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生活费、学杂费、服装费等)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本科类专业学生一样的奖学金评审资格,有获取甲方各类(等级)奖学金的权利。
第三条 就业
1. 乙方在完成甲方规定的专业培养学分要求,并获取甲方的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取得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私用飞行驾驶员执照》、
《商用飞行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理论考试证明、高性能(航校留教非必须)等证书,以及中国民航局要求的其它从业证书后,最终可到委托培养单位杭州圆
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从事xxx工作、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航校飞行教员工作。如不适合或不愿意从事上述航空公司、航校飞行类工作,乙方可自主就业,也可到其他商业航空公司或通用航空公司从事飞行驾驶或其它工作。
2. 乙方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如因学业成绩、身体、技术或违纪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从事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但不影响其他专业学习),甲方负责将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具体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教字 [2019]85 号《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乙方后续学习与就业将按照转入的新专业进行。
第四条 其它
1.本培养协议有效期 4 年。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调解无效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