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服务协议
鉴于海南智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百度(以下简称“客户”)签订了《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同意由甲方和/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具体实施业务外包服务,现甲方委托您 (以下简称“项目服务人员”)完成该《业务外包服务合同》项下的具体服务内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服务人员是根据本协议和下表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客户的特定项目进行服务的人员。项目服务人员在本协议下提供的项目服务内容以客户的具体要求及项目服务人员签署的《百家号平台服务协议》、《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2. 甲方和项目服务人员均了解并同意本协议以为特定项目服务为目的的委托服务协议,不构成双方劳动关系。项目服务人员充分了解并知悉,其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权向甲方主张劳动法意义上的任何权利。
3. 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可能会由甲方和/或的关联公司、实际控制公司为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本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4. 费用和结算:
4.1 项目服务人员应遵守《百家号平台服务协议》、《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及客户相关政策
(“客户政策”),在相关条件满足时,有权获得平台收益激励和/或流量内容推广收入及相关服务费(在本协议中总称为“服务费”)。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依据以客户相关政策为准,具体服务费金额以客户确认为准。
服务人员同意为实现服务费结算和报税需要,甲方将获取包括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银行 卡号、开户行全称(到支行)、服务费结算金额等结算信息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所需的个人信息。甲方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合理安全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未经服务人员许可不会超范围 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服务人员充分理解并知悉,如其对服务费的结算标准和依据或具体应付服务费金额有异议的,可向客户申请复核。项目服务人员违反“客户政策”,客户有权依据相关政策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终止项目服务人员的合作,封禁项目服务人员账号,限制项目服务人员账号权限,全部或部分扣除项目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4.2 在项目服务进行期间,客户将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服务进行验收。甲方将于客户对服务成功验收通过后向项目服务人员支付通过验收的项目服务对应的项目服务费。服务人员理解并知悉,甲方向服务人员支付服务费的前提是,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a) 服务人员提供的项目已通过客户验收,且
(b) 客户已向甲方支付通过验收部分对应的服务费,且
(c) 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其签署的会员注册协议或平台服务协议的约定及客户不时更新发布的平台使用规范,项目期间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约或违规行为。
4.3 如服务人员提供的项目服务未通过客户的验收,或未满足结算条件的,服务人员无权获得任何服务费;如服务人员出现任何违法、违约或违规行为,或造成甲方因其提供的服务受到客户的投诉的,服务人员应按照甲方和客户的要求及时纠正。如服务人员因为信息安全、知识产
权或因其他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的约定不影响甲方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约定享有的其他索赔和救济权利。
4.4 服务费数额按照约定方式计算,但甲方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扣除个人收入的所得税部分。甲方在个税申报期间内及时完成项目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个税申报。
5. 项目服务人员同意遵守以下约定:
(a) 对于委托的项目服务,与“客户”的服务人员互相配合,接受客户组织中相关负责人的指示。
(b) 参照并遵守必要的客户方守则和制度,这些规则已经提请项目服务人员注意或者项目服务人员应该已经明确。
(c) 遵守客户制定的现在有效的正常服务时间或者客户要求的其他服务时间,除非另有相反的约定。
(d) 不参与有损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
(e) 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以及项目服务期间受影响的其他人的安全,遵守客户方的健康和安全制度。
(f) 不可因受托的项目服务向客户索取任何性质的赔偿或者接受任何性质的报酬,因服务费发放标准和应付金额产生的争议除外。
6. 对于任何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或者客户有关的业务活动、交易或财务状况,项目 服务人员应当保守秘密,任何时候都不得为了自己或者任何人的利益把上述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7. 服务任务一结束,项目服务人员应当:
立即将其占有的或者在其因项目服务接触到的属于甲方或者客户的所有往来函电、文件、规格说明书、文档和财产相应交给“客户”和甲方,并立即删除其占有的属于甲方或者 “客户”所有的以电子数据形式承载的信息。
8. 若发生项目服务人员注销百家号会员和/或会员账户被客户封禁等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本协议将随之同时终止。
9. 各方同意,在项目服务期间,甲方和/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均享有本协议下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本协议义务,应以同等标准履行本合同内容。如服务期间甲方履行主体在协议约定 的范围内发生变更,甲方无须就变更事宜向项目服务人员另行书面通知,项目服务人员对此理 解并接受。甲方的关联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包括安徽智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水泉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xx智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
10. 若客户与甲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将同时终止;若客户与甲方的合作暂停,本协议将同时中止履行。
11. 项目服务人员如存在特殊情况,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项目需要或客户要求,服务人员需提前做其工作安排和交接,不得影响到项目的进度和交付。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提前退出服务项目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由于项目交接、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原因造成甲方或客户损失的,项目服务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项目服务人员充分了解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其不得享受客户方和/或甲方公司内部员工的任何福利,除非有客户方和/或甲方的正式书面授权。
13. 如果项目服务人员违反了本协议,对于由违约行为引起的任何可预见的损失,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作出赔偿。
1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且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若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将争议提
交至本协议签署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