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的详细情况,敬请到 www.chinabond.com.cn 和 www.chinamoney.com.cn 查询《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重要提示
1、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9〕108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本期债券简称“21 渝长寿停车场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6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4 亿元。
3、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5、本期债券的申购时间为 2021 年【6】月【2】日 14:00 至 16:00。簿记管理人及直接投资人需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承销团及其他成员及其他投资人需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申购传真专线的形式进行申购。申购传真专线:010-88170902;咨询专线:010-88170580。
6、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为 2 倍,当期计划发行额为 10 亿元,
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6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4 亿元。
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申购总量达到基础发行额的 2
倍及以上),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额 10 亿元全额进行配售。
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规则进行配售:
(1)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条款履行责任,应按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择期重新发行。
(2)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且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的,不得使
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额 10 亿元全额进行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
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
7、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组织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申购本期债券。
8、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并视为已经作出《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附件三所述的xx、承诺和保证。
9、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的详细情况,敬请到 xxx.xxxxxxxxx.xxx.xx 和 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一、释义
在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的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中基础发行额 6 亿元,弹性配售额 4 亿元。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最终发行规模: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最终确定的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并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xxx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21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分销协议: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分销协议》。
缴款通知书: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缴款通知书》。
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
簿记建档:指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指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元:指人民币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二、申购区间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申购区间上限为 6.80%。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区间内(含上限)。
三、申购和配售的时间安排及基本程序
1、时间安排
( 1 ) 2021 年 5 月 28 日( 公告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上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等相关发行文件。
( 2 ) 2021 年 6 月 1 日( 公告日), 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刊登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等相关文件。
(3)2021 年 6 月 2 日(簿记建档日),北京时间 14:00 至 16:00,簿记管理人及直接投资人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簿记管理人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通过传真的形式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实际申购情况,与发行人一起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由于本期债券通过跨市场发行,请直接投资人在簿记建档结束后 15 分钟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选择托管场所;除簿记管理人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请于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中准确填写申购量所对应托管场所。
(4)2021 年 6 月 3 日(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分销开始,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开始缴款。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制作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并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发行人不迟于发行首日将最终发行利率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于相关媒体刊登簿记建档结果公告。
(5)2021 年 6 月 4 日(最终缴款日),通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参与簿记建档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15:00 之前及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的要求将各自的获配款项划至募集款项账户。
2、基本申购程序
(1)拟申购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及直接投资人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如出现系统故障,簿记管理人及直接投资人需正确填写《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应急申购书》(以下简称“发行应急申购书”)并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至指定的应急传真。
除簿记管理人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应正确填写《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并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通过申购传真专线传真至簿记建档室。簿记管理人根据所收到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簿记建档。
申购传真专线: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
(2)簿记建档结束后,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将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3)簿记管理人将向投资者发出相应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列明其获配的债券数量、其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时间、认购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
(4)投资者应按簿记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缴款。
四、债券配售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为 2 倍,当期计划发行额
为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6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4 亿元。 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申购总量达到基础
发行额的 2 倍及以上),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额 10 亿元全额进行配售。
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规则
进行配售:
1、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条款履行责任,应按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择期重新发行。
2、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且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的,不得使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额 10 亿元全额进行
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基础发行额 6 亿元进行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五、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
1、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
(1)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在此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填写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时,可参考《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附件二。
(2)每一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在任何利率标位上对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万元,并且不
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即 10 亿元)。
(3)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投资者可以调整申购意向。
(4)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时,应于规定时间前将加盖公章或经授权的部门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投资者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即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者须承担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下的责任和义务,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和撤回。
2、受理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的日期及时间
簿记管理人接受投资者提交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意向函及投资者资料传真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 14:00 至 16:00。
六、缴款办法
x期债券的获配投资者应按照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七、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有效订单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应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八、申购传真、咨询电话和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
1、申购传真专线:传真:000-00000000
2、咨询电话:000-00000000
3、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xxxx联系人:熊立、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邮政编码:100101
投资者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顾问,并对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法性、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之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之盖章页)
簿记管理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
投资者名称 | |||
通讯地址(邮编) |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姓名 | ||
联系电话/手机 | 传真 |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电子邮件 |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一 级托管账户详情 | 户名: | ||
账号: |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托管账户详情 | 户名: | ||
账号: |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
对于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托管场所选择 |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 6.80%; 2. xxxx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量,非该申购利率的累进申购量。当最终确定的基本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 每个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必须是 1,000 万元 (10,000 手)的整数倍,并且申购总金额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即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6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4 亿元。 5.申购传真专线为:010-88170902;咨询专线:010-88170580.申购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 14:00 至 16:00。 | |||
投资人在此承诺: 本投资人已充分了解本次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有关内容和细节,在此做出与《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三相同的xx、承诺和保证。 |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一:
重要声明及提示
其他投资人申购时须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下列资料:
(1)《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加盖单位印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复印件,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印章);
(6)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填写相应信息并加盖单位印章)。
其他投资人填写的申购意向函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和撤回。
附件二: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其他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申购意向函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填报说明:
1.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且
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基本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3.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订单示例: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0% | 2,000 |
6.70% | 3,000 |
6.80% | 5,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6.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70%,但高于或等于 6.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60%,但高于或等于 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6.60%时,该订单无效。
5.其他投资人须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过程,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附件三:
提示:其他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申购意向函时不必传真本xx、承诺和保证。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发出人的xx、承诺和保证
1、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申购意向函承诺申购总金额的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本《2021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简称“申购意向函”)。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准。
2、本单位用于认购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本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所管理产品的银行账户划出。
4、本单位保证并确认,本单位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意向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承诺按照申购意向函的要求填写。
6、本单位同意并确认,本申购意向函一经发出,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销或撤回。
7、本投资者同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投资者的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获配投资者发出《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 “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获配投资者签订《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分销协议》(简称“分销协议”),即构成对本申购意向函的承诺。
8、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本投资者如果获得配售,则本投资者即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并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投资者未能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本投资者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9、本申购意向函中使用的已在《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以下简称:“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作出定义的词语,具有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规定的含义。
10、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附件四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风险揭示书。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因素,将本期债券风险等级划分为【R2】(风险等级划分依据详见《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具备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部门业务章)
年 月 日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为有效指引证券经营机构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分级,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制定本名录。
证券经营机构应参考本名录并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细化本机构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价标准,科学有效评估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 | 特征描述 |
R1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
R2 |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较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
R3 | 结构较复杂,流动性较高,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殊情况 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R4 | 结构复杂,流动性较低,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失全部 x金 |
R5 | 结构复杂,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动性低、透明度较低,本金安全面 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
附件五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机构/本人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上投资者为专业Ⅰ类投资者。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2)最近 1 年
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1)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
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Ⅰ类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上投资者为专业 II 类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 否( )
本机构/本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仔细阅读了募集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所记载的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风险与特点,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部门业务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