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條款及條件
1. 本公司的責任
「本公司」指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本公司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向閣下(「用戶」)提供登入名字及密碼以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並在沒有限制下可採取下列任何行動的權利下:(i)在有或沒有通知用戶的情況下停止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以便進行系統維修、提升、測試及/或修理;(ii) 在有或沒有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若本公司認為適當,可就用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而限制或暫停用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iii)雖然本公司沒有責任,但本公司可在有或沒有通知用戶的情況下刪除任何懷疑垃圾電郵、帶病毒檔案及/或電郵;(iv)在有或沒有通知用戶及本公司認為與本公司業務及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的管理及運作有關的任何原因的情況下,採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擴展、縮小、修訂、暫停、限制、使不能進入或作負面影響任何「服務」(指任何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或透過由本公司提供的登入名字及密碼而取得的服務,不論該服務是否由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內容」(指任何靜止圖片或其他活動影像,不論是可否以動畫或其他形式製作,音樂錄影帶、音樂、話音、數據、資料/或其他可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或透過由本公司提供的登入名稱及密碼取得之材料、貨物或服務,不論該服務是否由本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或其任何部分、或其有負面影響的步驟;及(v) 收取新費用,修訂任何應付費用、修訂本協議的條文及 或任何管理用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操作守則,並 (a) 於網址xxx.xxxxxxxxxx.xxx張貼有關修訂的通告;及 或 (b) 透過郵寄或本公司決定的其他方法寄予用戶有關修訂的通知,惟有關修訂將於網址xxx.xxxxxxxxxx.xxx張貼該通告後七天及 或該通知上所指定的日期起生效。在沒有限制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情況下,本公司明確地表示, 任何責任,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地因本公司行使任何在本協議上載的權利而引起的,本公司慨不負責。
2. 用戶的責任
用戶(i)對任何利用提供予用戶及任何指定使用者(指那些用戶在申請表格上指定簽發另一組登入名字及密碼以作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的其他人士)的登入名字及密碼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服務或內容,須負上絕對及全部的責任。用戶同意任何該等使用將被視為用戶之使用;(ii)不得複制、分發、出版、傳送、上載、下載或以其他形式利用任何內容;除非用戶擁有該內容或持有適當之許可權;(iii)不得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作出版、分發、傳送或傳閱任何未經要求之資料、信息或內容(不論是否作宣傳或推廣或其他形式用途)或任何淫褻、不雅、煽動性、厭惡性、譭謗性、威嚇性、引起種族仇恨、歧視性、恐嚇性或違反保密原則的內容;(iv)不得巧取進入、闖入、進入或以其他未有授權的方法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任何部份、內容及/或任何數據區域及/或任何未經本公司授權進入本公司的伺服器; (v)不得巧取進入、闖入、進入、使用或企圖巧取進入、闖入、進入或使用任何第三方網站的任何部份、其內容及/或任何未經用戶授權之第三方伺服器的任何數據區域;(vi)不得在本公司伺服器指定予用戶使用的任何儲存空間儲存或上載任何在本公司的全權判斷下可作巧取進入或作任何其他非法或不正途的目的的工具、軟件或材料;(vii)保証每一位指定使用者遵守這些條款及條件;(viii)在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時遵守所有不時修訂有關的香港法律及任何操作守則;(ix)除在本協議的任何其他條款情況下,不得轉讓、轉移、或再授特許任何用戶在本協議下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及責任;及(x)有關任何上載至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內容即視作用戶給予本公司一個不可撤回及持續永久之許可,就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運作所需免費讓本公司複印、分發、出版、傳送該內容,除非用戶與本公司以其他形式另有協議;(xi)為用戶之登入名字及密碼作保護措施,確保該資料不會外洩或給予任何其他人士及確保任何指定使用者為其登入名字及密碼作保護措施及確保該資料不會外洩或給予任何其他人士; (xii)不得同時在超過一部以上的電腦使用用戶之登入名字及密碼,及確保指定使用者不得同時在超過一部以上的電腦上使用用戶之登入名字及密碼,進入互聯網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
用戶確認(i)未被使用的「免費使用時間」不可以結轉到下一個月;及(ii)除了由本公司為首要供應商所提供的內容外,本公司不會在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傳送或使其可供取用前,實施任何編輯管制或修改任何內容。惟用戶現授權本公司修改或刪除任何用戶上載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並在本公司全權判斷下具譭謗性、違反版權法、不合法或任何其他不適合存取或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使用的內容。
用戶同意就任何由於或有關(i)用戶使用,任何指定使用者使用及/或其他使用用戶或指定人士之登入名字及密碼進入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人士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及(ii)用戶或任何指定使用者違反或不遵守任何本協議之任何條款,而引起的訴訟、法律責任、費用、索償、損失、損害、法律程序、及/或本公司蒙受損失、支出作出賠償。
倘若本公司要求用戶提供資料作為建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私穩)條例中所指之個人資料)之用,用戶可以拒絕提供,但本公司亦可以因此而拒絕向用戶提供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用戶同意本公司可以使用該個人資料作以下全部或部份用途:(a)向用戶提供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或服務(包括在提供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的必須情況下轉讓該個人資料予其他電訊網絡供應商或第三方)及/或就關聯公司提供服務時需要下轉移該等個人資料至該關聯公司(指任何其他直接或間接控制本公司,受本公司控制、或與本公司共同被控制的實體);(b)核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之定義)該個人資料與其他提供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而從其他目的或其他來源下(包括第三方)獲得的資料;(c)推廣由本公司、本公司代理、關聯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的產品及/或服務或由關聯公司提供的服務有關的產品及/或服務;(d)改良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之產品及/或服務或由關聯公司提供的服務有關之產品及/或服務;(e)處理任何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或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引起之利益;(f)分析、証明及/或檢查用戶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之貸記、付款及/或其他情況; (g)處理任何用戶要求或與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有關之付款指令、直接借賬及/或貸賬服務; (h)處理用戶在本公司或在其關聯公司的戶口的日常運作及/或收取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服務、內容或任何由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過期未付金額或與上述產品及服務有關的其他未付金額(包括可能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予債務追討服務公司);(i)使本公司可以遵守本公司之互連責任或其他行業行規;(j)讓用戶得知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k)防止或偵查罪行;(l)在法律要求下作出披露;及(m)任何其他雙方同意的目的。用戶同意可以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地方向本公司的關聯公司、代理、承包商、電訊操作商,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債務追討代理、信貸記錄代理、貸務供應商或其他財務機構及任何本公司就用戶而實際或擬定本公司權利承讓人或受讓人披露或轉讓用戶的個人資料,該等人士可以按本段所列之目的下使用、披露、保持、處理、保存或轉移該個人資料。
用戶須在可行範圍內盡快通知本公司任何影響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地址或其他資料的更改。在本公司的合理要求下,用戶須在下列情況下提供予本公司有關用戶及用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的資料:(a)協助本公司遵守任何適用法律的責任;(b)向任何政府部門報告有關如何遵守這些責任;(c)評估用戶有否及可否持續遵守本協議下用戶所有的
責任。倘若用戶並沒有在兩個商業日內提供這資料予本公司,則用戶授權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權之代表在本協議有效期期間及終止本協議後三個月內,與及在給予合理的通知後,於辦公時間內,進入用戶擁有或佔用之處所,以獲取任何本段要求之資料。
用戶確認及同意本公司在法律要求下或在本公司真誠有理由相信有需要的情況下,可查核由本公司伺服器指定予用戶之儲存空間以進行下列行動:(i)執行本協議的條款;(ii)回應第三方對用戶或任何指定使用者,因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導致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其使用是非法或不當)的索償;或(iii)保護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其使用者、其他網站及公眾的權利、產業或安全。
3. 付款方法
x公司將每月向用戶發送賬單,賬單上羅列所有有關用戶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及/或任何內容的費用(指每月服務費、儲存費、內容費、PNETS費及其他有關的收費及費用)。費用將依照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記錄,或記存的數據計算,而並非根據客戶所記錄或記存的任何數據計算。本公司所持的記錄及所採用的記存程序將為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使用以及客戶應付收費的不可推翻的證據。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使用費將根據本公司對該服務不時採用的衡量單位計算。如用戶繳付申請表格內列明之附加手續費,則本公司可向用戶提供賬單的複印機副本。除非另有指明,否則所有服務費均為每月事先繳付。用戶同意以用戶在申請表格上選擇之付款方法在賬單指定之期限前全數繳付該賬單之金額。用戶現授權本公司於該賬單付款期限前之任何時候在用戶之信用卡或入賬卡全數收取該賬單之金額,並該等授權將於任何該等銀行卡有效期滿後持續有效(倘若用戶並非持卡人則用戶同意向持卡人索取該項授權)。若對賬單有爭議,則不管是否與銀行信用卡協議條款有抵觸,用戶必須於賬單日起三十天內提出異議。請注意,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在任何時間「中斷」或暫停,用戶將不會獲得賒賬或退款。倘若用戶在到期付款日時仍未能付清賬單上之金額,本公司保留權利(i)以每月二厘的息率,對未付的款項收取利息,直至賬單的金額完全付清為止;與及向用戶收取手續費、債務追討服務公司費、重新接駁及/或在用戶付清金額前如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已被暫停或終止收取保証金。(ii)倘若用戶在本公司擁有多於一個戶口,則可轉移用戶任何戶口中的結餘或欠款金額,以償還用戶在本公司任何其他戶口中過期未付之款項,不論該戶口是否已經終止或暫停。用戶確認,即使本公司作為內容的第三方供應商代理人而向用戶寄送賬單,本公司並非該內容的供應商。
4. 軟件特許權
x公司謹此授予用戶一項非專有及不得轉讓的特許權,讓用戶可以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以及隨附該軟件(提供予用戶以作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之軟件)之軟件特許權(除此之外並無其他形式)在其電腦內儲存、運行及使用該軟件。除非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否則用戶不得修訂、改編、採用或翻譯該軟件,也不得解編、分拆該軟件或對該軟件進行反向設計,或試圖進行上述行為。
5. 一般保證及法律責任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對下列事項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軟、硬件、服務、及/或任何內容之所有擁有權、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可銷售性、準確性及質量標準;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不會出現中斷或發生錯誤;任何保持資料保密的責任(雖然本公司現行的守則也維持該等資料保密原則),以及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服務及/或任何內容所得的結果,惟本協議特別指明者除外。
在沒有限制上述免責聲明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條款的情況下,用戶確認並同意除非本公司與 VoIP服務供應商訂立容許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提供VoIP服務的協議,否則該服務供應商將繼續沒有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提供VoIP服務的權力,而且將可能未能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進入由該服務供應商提供的VoIP服務或,如可以進入,該VoIP服務的水平或質素可能會受到負面影響。有關與本公司簽約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可進入VoIP服務的VoIP供應商名單可於xxx.xxxxxxxxxx.xxx瀏覽。
用戶同意本公司根據本協議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論任何情況均不會超過導致索償事件發生前十二個月內用戶支付予本公司的費用總額。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明確表示不會承擔以下責任:(i)用戶因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軟件、硬件、服務及/或任何內容而導致任何數據損壞或損失,(ii)根據合約法、侵權法或其他理由,因任何收益損失(無論直接或間接)、利潤損失或任何相應性的損失,不論是否屬於經濟性質而提出的索償;(iii)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所供應、提供、銷售或供取用(或不能或延遲供應、提供、銷售或供取用)的任何服務及/或任何內容有關的索償;(iv)用戶或任何人士因使用用戶之登入名字及密碼使用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任何服務或透過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玩任何電腦遊戲而引起,不論直接或間接的損傷、染病、疾病發作或失去知覺;及 (v)任何因在本公司合理控制以外的事情或情況下網上行撥號連線服務或其部份中斷或暫停。
6. 終止協議
x公司可於任何時間給予用戶最少一個公曆月的通知終止本協議;而若用戶違反協議任何條款,本公司可給予用戶即時通知終止協議。用戶可以給予不少於一個公曆月之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協議。
7. 終止本協議的結果
在終止本協議時所有根據本協議條款而授予用戶的特許權、權利及優惠將予以終止。在任何情況下,用戶均不得享有任何費用的退款、任何保證金利息或任何按比例的每月月費。任何本協議的終止慨不影響雙方任何累算的權利或責任,亦不影響任何本協議即將或繼續施行的條文,該條文在意是在本協議終止時或終止後已明示或不言明地產生效用或繼續有效。
8. 一般條款
x公司可隨時委任代理、轉讓或分包任何全部或部分本公司在本協議的權利及/或法律責任予任何人士。本條款及條件應以英文文本為準,中文文本(如有)只作參考用途。若本協議的條款或條件因任何理由變成或宣佈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有關條款或條件應從本協議中分割出來,並視之為從本協議中被刪除。本協議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雙方謹此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非獨有的司法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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