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就 工程/项目签订了 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及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HSE 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安全环保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工程/项目签订了 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及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HSE 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进厂条件,方可进厂施工。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相关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3、 甲方有权全程检查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其停止工作。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乙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环保施工方案,明确组织措施、安全环保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服从管理和严重违章者,驱除施工现场。
6、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厂级和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7、 甲方负责各装置的工艺处理、退料、置换、吹扫及盲板隔离工作,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
8、 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数据。
9、 甲方在开工前必须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xx施工交底。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各项 HSE管理制度。现场施工作业时按照甲方的各项 HSE 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
2、 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措施。
3、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打击和报复行为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
4、 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施工作业条件和环境,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拒绝施工作业。
5、 乙方施工过程中在发生严重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
措施,并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7、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 HSE 管理网络、HSE 保证体系和 HSE 责任制,成立专职 HSE 管理机构,依照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伍超过 50 人的应按比例配足专职安全员,并佩戴明显标志;编制和实施各安全环保施工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8、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及甲方的 HSE 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签订安全承诺书等。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厂必需按甲方 HSE 管理制度办理入场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9、 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环保措施。 10、乙方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同时乙方应遵守相关法规,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需要,设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
1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人员较多的承包商建议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13、 乙方需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 发生事故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根据指令迅速组织实施现场人员疏散和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要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15、 乙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动用装置区机泵、容器、塔、加热炉等任何部位阀门,防止误开误关,造成意外事故。如确实需用,经与装置有关人员联系,同意后,由操作人员启闭阀门。
16、 乙方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和使用消防设施,确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和使用消防设施,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使用)后,立即恢复道路(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17、 乙方负责组织施工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编制吊装方案、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提交相应
的部门审查、备案。并组织吊装方案、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的交底和落实。负责编制吊装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18、 乙方吊装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的规定。
19、乙方施工用配电开关箱、电焊机等临时用电设备须距离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及下水井、油沟和隔油池不得少于 15 米,确因客观条件距离达不到 15 米的,必须覆盖严实并检测合格。电源线、电焊把线、电焊地线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避开下水井、油沟等危险区域,电焊地线应固定在焊件本体上。在可燃可爆区域动火所使用的电源线和地线不准用塑料铝线,要求使用胶皮铜线。
20、 乙方施工产生的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绝不能排入雨边沟、地井或污染地表土,必须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产生的废物应进行鉴别,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妥善包装、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不能任意排放和丢弃。
2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
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新更换人员的经验、资历等不低于原配备人员,并对新更换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2、 两个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三、违约责任及处理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
2、发生安全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或者政府安全管理机构按事故调查处理的,乙方参与配合调查。因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上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甲方将按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 HSE 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款由乙方现金形式交到甲方财务部,对不按时缴纳罚款的,甲方可以从乙方工程款双倍扣除。
6、 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事故后果影响较大的承包商,由甲方主管部门下达停工通知单,勒令承包商停工整顿,在承包商问题隐患整改完毕、人员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重新准予开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服务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xxxx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并向所有在甲方范围内施工的其它承包商进行通报,并将通报送达承包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的市场资格。
四、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应与主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应与主同变更至相同期限。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