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7788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7788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
项目名称: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东省民政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民政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7788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4,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4,8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软件运营服务 | 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 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5-11个月,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xxxxxx: xxx000x
联系方式: 020-8595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000x之一810
联系方式: 020-62791661;邮箱:xxxxxx0@xx.xxx.xx
0.xxxxxx
项目联系人: xx
电话: 000-00000000;邮箱:xxxxxx0@xx.xxx.xx
0.xxxxxxxx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报价无效。
1. 项目概况
1.1基本信息
1.1.1 项目总体目标
为广东省民政厅信息化系统提供全面的运营服务,保障日常办公及业务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确保应用系统的可用性、业务连续性,为省民政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信息化办公环境,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对省民政厅业务开展的服务作用、支持作用、规范作用和促进作用。
1.1.2 服务地点
驻场广东省民政厅及远程协助。
1.2 项目背景
1.2.1 项目背景
随着数字政府改革的深入,信息化工作的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在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持续为这些支撑系统提供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根据《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粤府〔2017〕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省内骨干信息技术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提高运营服务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统一的运营标准体系和,为政府已建、在建、拟建的信息化系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及时有效的运营服务与管理就成为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着专业运营服务团队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及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运营技术服务。
1.2.2 信息化现状
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现状,主要为推进业务工作顺利展开,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提供对民政厅信息化系统业务运营服务保障。省民政厅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通过派驻运营人员、聘请业务专家等方式为广东省民政厅提供业务保障,对现有系统进行信息化需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等业务运营服务工作。经过梳理省民政厅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将继续通过派驻运营人员、聘请业务专家等方式为广东省民政厅提供信息化业务保障提供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列表 | 运营服务现状 |
1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特殊日期现场支持、用户误操作数据处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导入完善、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数据质量分析及处理、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系 统使用培训、信息化需求管理等。 |
2 |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 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服务、用户账户维护服务、数据监控跟踪、数据分析服务、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备份及恢复 等。 |
3 |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 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服务、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用户 账号维护服务、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备份及恢复等。 |
4 |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 用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服务、用户账号维护服务、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备份及恢复等。 |
5 |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 理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系统使用 培训、信息化需求管理等。 |
6 |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 理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用户日常支持服务、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用户账号 维护服务、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数据备份及恢复等。 |
7 |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客服服务日常运营工作、数据分析的运营工作、系统调整工作、安全运营工作、信息化需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等 。 |
8 |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 )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系统数据接入服务、系统流程管理服务、业务适应性支撑服务、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分析服务、社会组织数据年度统计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专项数据报告服务、驻场运营支撑人员服务、技术支持电话及技术支持人员服务、技术支持QQ及技术支持人员服务、技术支持邮箱服务、数据备份及恢复 服务等。 |
9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权限配置和用户账号管理、业务答疑和问题处理、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接口运营、制度和规范宣贯、运行情况评估分析、审计支持、远程协助、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备份 及恢复等。 |
10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 | 用户使用支持服务、组织机构及用户数据治理服务、基础数据治理 服务、业务数据治理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数据统计服务、数据恢复服务、用户培训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
11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 系统运营服务 | 运营服务包括数据治理服务、系统使用培训、咨询使用服务,并专 项保障人员等。 |
12 |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 营服务 | 维护人员进行信息采编发操作培训并提供操作手册,针对部分栏目 或突发性紧急的信息进行信息发布的更新维护。 |
13 |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制度和规范宣贯、运行情况评估分析、远程协助、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信息网内容运营、信息网内容保障、信息网监测检查服务、数据挂接截图等。 |
2. 项目预算
x项目总预算为119.48万元;其中:
子项一: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最高限价5.42万元(由xxxxxxxxxxxxxxxxx);
xxx: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和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最高限价21.78万元(由厅事务中心(核对中心)负责签订合同);
子xx: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最高限价14.98万元(由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签订其所需承担部分,其他部分由省民政厅负责签订合同);
子项四: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最高限价77.3万元(由省民政厅负责签订合同)
★各子项报价不超过各子项限价。
序号 | 子项目列表 | 限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1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42 | |
2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和广东省底线民生信 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21.78 | |
3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 | 14.98 | |
4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厅信息 网运营服务 | 77.3 |
3. 服务期限
x项目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方式:
序号 | 子项目列表 | 服务周期 |
1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2 |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 | 7个月 |
3 |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4 |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 | 6个月 |
5 |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6 |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10个月 |
7 |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8 |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 | 11个月 |
9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0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 | 11个月 |
11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2 |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3 |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 | 6个月 |
4. 服务内容
4.1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4.1.1 用户日常支持
目前广东省婚姻信息系统包括:广东省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系统、广东婚姻登记预约系统(PC版)广东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微信版)、广东省婚姻登记证书管理系统等4个系统,日常支持工作需要针对4个系统展开。需要日常支持的系统情况如下:
广东省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系统是面向婚姻业务人员使用的系统,实现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历史数管理、台账、业务问题管理等等。目前全省共有282个婚姻登记处2077个婚姻登记员,日均业务办理量为5000笔左右,单日最高办理量20000余笔,因此每天都要安排中级运营工程师及中级软件运营工程师对业务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及答复,通常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现场业务办理,因此对日常问题的响应程度及处理效率要求极高。
广东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广东婚姻登记微信预约系统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每天都会通过该系统提交大量的结婚登记预约、离婚登记预
约、补领结婚证预约、补领离婚证预约等,以及及进行预约的查询和取消。主管业务部门会经常性收到社会公众的咨询,需安排中级运营工程师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及答复。同时业务人员需要通过后台系统对预约量信息、节假日信息等进行频繁的维护,因此需要中级运营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运营工程师对配置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广东省婚姻登记证书管理系统是面向婚姻登记证书印刷厂人员使用的系统,证书采购申请管理、证书换货申请管理、证书库存管理、证书发货管理、证书换货管理、收款确认管理。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业务问题跟踪
业务问题跟踪主要是针对日常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与业务相关的问题,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
运营工程师对业务问题分析,若了解业务相关的政策或信息可直接通过电话、QQ、微信直接答复婚姻登记员;
若业务问题超出了运营工程师的知识范围后,进行收集汇总,定期向省厅主管业务部门反馈,并跟踪问题答复进度。答复后通过电话、
QQ、微信等方式反馈给婚姻登记员;定期产出业务问题跟踪报告;
(2)系统操作问题指导
系统操作问题是针对婚姻登记机关人员更替,新来的登记员对系统不熟悉造成的操作困难的情况;或者系统更新后新增功能大家尚未熟悉,在阅读操作手册后仍需要通过运营工程师进行操作指引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操作问题;运营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远程到婚姻登记员的计算上,远程讲解系统操作步骤。
系统内提交问题跟踪处理
登记员在婚姻系统业务问题管理模块提出的问题,经过主管单位审核审批流转到运营工程师处理环节后,由运营工程师进行跟踪处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在线与婚姻登记员沟通,明确反馈问题需求;运营工程师对问题进行需求分析,并整理解决方案;
运营工程师将解决方案提交给,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组评审;
评审通过后,项目经理安排数据库管理员、配置管理、开发人员进行处理;运营工程师对问题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反馈给婚姻登记处。
系统运行日常支持
系统运行问题包括:系统登陆问题、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等,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系统运行问题解决办法;
运营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远程到婚姻登记员的计算上,远程协助婚姻登记员处理系统配置及浏览器兼容性配置问题;对于无法处理的安排中级工程师通过浏览器调试的方式找到问题根源。
(3)参数配置调整
目前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的参数配置是汇集在省级进行统一管理,系统参数配置调整包括:证书初始化参数配置、网上预约参数配置、跨年度节假日配置等等,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接收婚姻登记处反馈的调整需求;运营工程师按照登记处要求进行调整,并将结果反馈给登记处;
对于跨年度节假日配置,运营工程师跟进全国假日办年度节假日通知,在获取后,及时调整婚姻系统的节假日设置参数。
(4)设备调试
目前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外接设备包括:身份证读卡器、扫描仪、打印机、摄像头等设备,当婚姻登记处上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运营工程师协助婚姻登记员完成设备的调试,具体工作如下: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接收婚姻登记处反馈的设备调试请求;
运营工程师可远程到婚姻登记员的计算上,远程协助婚姻登记员调试相关设备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5)各项工作检查
运营工程师协调数据库工程师、配置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配合业务处室完成婚姻登记系统各项工作检查。
(6)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维护报告编写(每月一份)
4.1.2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广东省民政厅在2017年5月1日起就实行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节假日办理极易出现业务高峰,所以周末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需要安排维护人员值班。在周末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需对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与工作日一致用户日常支持服务,包括:日常咨询、技术支持和故障应急响应服务。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安排
提供周末及节假日的值班支持服务,提供专线电话支持及QQ在线支持;并随时提供远程协助或现场支持。周末及节假日服务内容
通过电话解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
通过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打印控件的安装与调试、摄像头及扫描空间的调试、身份证读卡器的调试等;
通过远程终端协助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打印控件的安装与调试、扫描控件的调试、身份证读卡器的调试等;
在系统发生故障时,中级运营工程师即刻协调中级系统架构工程师及维护团队排查故障原因,并且在两个小时之内排除故障,如果两个小时内处理不了的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在故障排除后需要提交故障说明和解决方案;
对于业务处室提出的系统软件问题,进行解决和维护;检测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根据婚姻业务使用过程中的要求,对系统参数进行分配和调整。
4.1.3特殊日期现场支持
除了周末及节假日外还有一些特殊日子(如:情人节、520、七夕、8月8、9月9 、教师节、双10、双11、双12、圣诞节),这些日子是社会公众集中办理结婚的好日子。特殊日子对于恋爱的人有着重要的意义,业务主管部门为了保障系统稳定的运行,出现问题后有快速的响
应,要求安排现场支持,同时配置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在公司进行远程协助。
4.1.4 用户误操作数据处理
对系统用户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的数据问题,在经业务处室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技术支持,进行误操作数据的处理时首先需对误操作数据进行分析给出解决方案,最终再各方确认后进行误操作数据的处理。
4.1.5 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导入完善
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导入完善服务,主要是协助全省各个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各类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系统导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前期的咨询:提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导入模板,并面向全省各个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数据格式等问题的导入前咨询服务。
数据的校验检查:进入数据导入前,需对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上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校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登记日期、业务类型等信息,如有不符合数据规则的数据,返回给婚姻登记机关补充。
数据导入与检查:当数据校验通过后,编写数据转换语句将数据通过后台导入数据库,并对数据打上相应的数据标签。数据导入完成后,对导入的数据进行数据检查,并通知相关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到系统中对导入的数据进行检查和确认。
导入报告分发:系统进行导入时,系统将会再次进行关键字段信息的校验,因此导入的数据经常会出现因不符合规则而无法导入。针对每一次数据导入,形成一份完成的数据导入报告,并将导入报告分发至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已导入数据数、导入失败数据数、导入失败数据清单附件等。
4.1.6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主要是响应业务处室的个性化统计、分析的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库直接查询、统计、分析,产出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针对的对象不同不局限于省级用户,统计内容因实事社会需求每次不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需求分析:运营工程师在收到业务部门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需求后,对需求进行分析,确认业务系统可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另外对不明确的统计项进行沟通确认。
后台数据逻辑分析: 运营工程师分析完毕后将需求提交给中级工程师,由中级工程师根据数据库设计对需求的后台逻辑进行分析。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库管理员根据中级工程师后台数据逻辑分析结果编写查询统计SQL语句。
数据查询统计导出:数据管理员通过远程访问用户生产环境,执行sql统计语句,查出统计结果,并将结果返回给运营工程师。产出相关报告:运营工程师对统计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产出相关报告给到业务部门。
4.1.7 数据质量分析及处理
主要针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质量分析及处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等业务补录的历史数据,历史数据由于纸质档案的缺失及档案信息采集的不全,造成很多历史数据缺少当事人的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信息等等有些历史数据仅有双方姓名。一些数据通过业务系统的历史数据补录模块录入,登记日期录入错误时有发生,造成统计报表统计错 误。当主管业务部门发现出现错误后经常要求对数据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并对问题进行处理。
根据业务需要,定期分析后台数据的质量、结构等。并不定期对婚姻系统里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数据质量和数据结构的深入分析,分析出婚姻信息登记过程中的信息录入问题,提出系统优化完善思路;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数据质量分析;
(2)数据结构分析;
(3)产出相关数据分析报告;
(4)产出问题处理方案;
(5)数据分析引起的其他相关工作。
4.1.8 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
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服务,主要在系统内组织机构信息出现变动,需要进行区域合并、历史数据处理时提供的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在系统用户出现变动,需要进行新增、变更时提供的系统用户信息维护服务。
系统组织机构管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修改;
(2)组织机构新增;
(3)组织机构注销;
(4)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数据梳理;
(5)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组织机构对照梳理;
(6)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数据修改;
(7)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调整后的数据检查;
(8)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其他工作。
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用户账户、角色权限的新增、变更、删除。依据流程分配软件系统的账号和权限,权限以最小原则分配。
4.1.9 系统使用培训
婚姻系统使用人员流动性大,同时婚姻登记员需要经过培训持证才能上岗;所以业务部门每年都会定期组织全省性新入职登记员系统使用培训。根据用户要求,服务期内提供不多于按需为两次的全省集中性培训 ,培训方式优先通过线上网络方式(如视频会议、语音会议、在线指导等)进行。
培训对象 系统管理员
培训目标:使其熟悉系统环境,系统功能,对系统日常运作维护。业务人员
培训目标:熟练操作应用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工作。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婚姻系统应用培训与婚姻系统管理培训。系统管理员培训
系统管理主要是针对系统进行集中管理,是整个项目正常运行的保障枢纽。本系统的系统管理员主要对涉及本项目的网上预约参数设置、信息维护、中级信息维护等内容进行培训。
业务人员培训
业务人员的培训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操作系统的培训和浏览器操作培训;二是依据本系统的操作手册及新增功能指引,对软件的功能使用进行培训。
培训地点
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培训。培训前准备
为使培训能真正达到预期的最佳效果,在每阶段的培训之前应对各系统培训的时间、培训人数、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大纲等内容,填写培训报表提请用户方审批,并准备相关培训材料确保培训的质量。
培训安排
对于培训的日程计划,按照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制定,运营工程师编制《培训计划》。培训时项目经理安排一名熟悉婚姻登记业务及新增功能的实施讲师进行培训。
4.1.10 信息化需求管理
针对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响应,收集的业务需求、通过需求调研,结合业务特点,进行整理归纳,运用成熟的需求分析方法,建立业务模型,形成业务需求。。
4.2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
4.2.1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主要是为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提供本系统使用方面的实时服务支持,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电话、QQ、微信、远程终端等方式获取服务支持。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专人电话解答用户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
专人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用户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
专人远程终端协助解决用户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等。配合省民政厅完成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各项工作检查。
4.2.2用户账户维护服务
用户账号维护主要是根据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的要求,对相关系统账号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
账号维护主要包括:用户账号新增、用户账号修改、用户账号注销、密码重置、权限配置管理和用户账号调整相关工作。
4.2.3 数据监控跟踪
广东民政数据交换系统需要对数据交换情况、前置机节点运行、数据库运行情况、适配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具体工作如下:
定期监控发现问题,通知中级系统架构工程师对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后产出初步的分析报告,由运营工程师报告业主方;
若需要其他单位协助处理,协调对方单位运营工程师处理,跟踪处理完毕后恢复服务。协调单位包括:广州市民政局、江门市民政局、省政数局等单位;
若属于问题,编写系统变更申请,恢复数据交换服务。
4.2.4 数据分析服务
数据中心系统作为各个系统各类数据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涉及的多个系统的大量数据,该系统中包含了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数据、婚姻登记预约数据、留守人员数据、收养登记数据、办件过程数据等各类数据。
为确保各类数据交换的正确性,以及监控各个原业务系统数据质量情况,因此需要针对这些数据以及实际业务需要,不定期对这些数据的质量、结构进行分析,分析出相关系统可能存在主要数据问题,提出优化完善思路。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据质量分析、数据结构分析、产出相关数据分析报告、产出问题处理方案、数据分析引起的其他相关工作。
4.2.5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主要是响应用户经常性的个性化统计、分析的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库直接查询、统计、分析,产出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需求分析:在收到业务部门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需求后,对需求进行分析,确认业务系统可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另外对不明确的统计项进行沟通确认。
后台数据逻辑分析:分析完毕后将需求提交,再根据数据库设计对需求的后台逻辑进行分析。查询统计SQL编写:根据后台数据逻辑分析结果编写查询统计SQL语句。
数据查询统计导出:数据管理员通过远程访问用户生产环境,执行sql统计语句,查出统计结果,并将结果返回给运营工程师。产出相关报告:对统计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产出相关报告给到业务部门。
4.2.6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1)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2)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3)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
(4)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3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4.3.1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主要是为全省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提供本系统使用方面的实时服务支持,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电话、QQ、微信、远程终端等方式获取服务支持。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专人电话解答登记人员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
专人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业务人员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等;配专人远程终端协助解决系统使用单位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等;配合省民政厅完成本系统各项工作检查。
4.3.2 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
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主要是应对组织机构的调整,需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机构修改
(2)组织机构新增
(3)组织机构注销
(4)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数据梳理
(5)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组织机构对照梳理
(6)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数据修改
(7)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调整后的数据检查
(8)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其他工作
4.3.3用户账号维护服务
用户账号维护主要是根据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的要求,对相关系统账号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
账号维护主要包括:用户账号新增、用户账号修改、用户账号注销、密码重置、权限配置管理和用户账号调整相关工作。
4.3.4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主要是响应用户不定期的个性化统计和分析的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库直接查询、统计、分析,产出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需求分析、后台数据逻辑分析、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查询统计导出、产出相关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需求分析:运营工程师在收到业务部门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需求后,对需求进行分析,确认业务系统可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另外对不明确的统计项进行沟通确认。
后台数据逻辑分析:运营工程师分析完毕后将需求提交给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由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根据数据库设计对需求的后台逻辑进行分析。
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库管理员根据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后台数据逻辑分析结果编写查询统计SQL语句。
数据查询统计导出:数据管理员通过远程访问用户生产环境,执行sql统计语句,查出统计结果,并将结果返回给运营工程师。产出相关报告:运营工程师对统计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产出相关报告给到业务部门。
人员要求
4.3.5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1)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2)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3)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
(4)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4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
4.4.1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主要是为全省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提供本系统使用方面的实时服务支持,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电话、QQ、微信、远程终端等方式获取服务支持。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业务问题跟踪
业务问题跟踪主要是针对日常民政部门提出的与业务相关的问题,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
运营工程师对业务问题分析,若了解业务相关的政策或信息可直接通过电话、QQ、微信直接答复业务人员;
若业务问题超出了运营工程师的知识范围后,进行收集汇总,定期向省厅主管业务部门反馈,并跟踪问题答复进度。答复后通过电话、
QQ、微信等方式反馈给业务人员。定期产出业务问题跟踪报告;
(2)系统操作问题指导
系统操作问题是针对业务人员更替,新来的业务人员对系统不熟悉造成的操作困难的情况;或者系统更新后新增功能大家尚未熟悉,在阅读操作手册后仍需要通过运营工程师进行操作指引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业务部门提出的操作问题。运营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远程到业务人员的计算上,远程讲解系统操作步骤。
(3)系统运行日常支持
系统运行问题包括:系统登陆问题、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等等,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系统运行问题解决办法。
运营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远程到婚姻登记员的计算上,远程协助婚姻登记员处理系统配置及浏览器兼容性配置问题。对于无法处理的安排中级工程师通过浏览器调试的方式找到问题根源。
(4)参数配置调整
目前收养系统的参数配置是汇集在省级进行统一管理,系统参数配置调整包括:证书初始化参数配置、档案管理参数等等,运营工程师接收问题后做以下工作:。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接收业务部门反馈的调整需求;运营工程师按照登记处要求进行调整,并将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
(5)设备调试
目前收养系统外接设备包括: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等设备,当业务部门上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运营工程师协助业务人员完成设备的调试,具体工作如下:
运营工程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接收业务部门反馈的设备调试请求;
运营工程师可远程到业务人员的计算上,远程协助业务人员调试相关设备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6)各项工作检查
运营工程师协调数据库工程师、配置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配合业务处室完成收养系统各项工作检查。
(7)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4.2 用户账号维护服务
用户账号维护主要是根据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的要求,对相关系统账号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
账号维护主要包括:用户账号新增、用户账号修改、用户账号注销、密码重置、权限配置管理和用户账号调整相关工作。
4.4.3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主要是响应用户不定期的个性化统计和分析的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库直接查询、统计、分析,产出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需求分析、后台数据逻辑分析、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查询统计导出、产出相关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需求分析:运营工程师在收到业务部门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需求后,对需求进行分析,确认业务系统可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另外对不明确的统计项进行沟通确认。
后台数据逻辑分析:运营工程师分析完毕后将需求提交给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由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根据数据库设计对需求的后台逻辑进行分析。
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库管理员根据软件系统架构工程师后台数据逻辑分析结果编写查询统计SQL语句。
数据查询统计导出:数据管理员通过远程访问用户生产环境,执行sql统计语句,查出统计结果,并将结果返回给运营工程师。
产出相关报告:运营工程师对统计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产出相关报告给到业务部门。
4.4.4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1)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2)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3)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
(4)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5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4.5.1 用户日常支持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主要是为系统用户提供系统使用方面的日常咨询服务、指导服务,系统用户可通过服务热线、QQ、微信、远程终端等方式获取服务支持。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民政数据标准体系介绍及指导,数据标准业务问题咨询;
(2)解决系统用户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打印控件的安装与调试等;
(3)标准更新维护:民政部标准今年进行了更新、政策、业务发生变化后,需要对标准进行更新维护;
(4)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运营专员即刻反馈给维护团队排查故障原因,并且在两个小时之内排除故障,如果两个小时内处理不了的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在故障排除后需要提交故障说明和解决方案;
(5)对于业务处室提出的系统软件问题,进行解决和维护;
(6)检测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定期提交维护工作总结报告。
(8)数据备份及恢复
4.5.2 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
系统组织机构及用户管理服务,主要在系统内组织机构信息出现变动,需要进行新增、变更时提供的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在系统用户出现变动,需要进行新增、变更时提供的系统用户信息维护服务。
4.5.3 系统使用培训
数据标准系统提供给全省民政部门使用,为全省各地市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导,由于基层人员流动性大以及数据标准推广的需求,因此会定期展开数据标准的使用培训。根据用户要求,服务期内按需为用户提供不少于2次的系统使用培训 ,培训方式优先通过线上网络方式
(如视频会议、语音会议、在线指导等)进行,超出培训次数或其它培训方式另行沟通协商。服务方应协助用户组织针对新入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业务流程、用户权限和问题处理流程等。
4.5.4 信息化需求管理
数据标准是一项持续更新的工作,受国家政策、机构调整、业务变化等变化影响,每年需要根据信息化需求对公共数据元、数据集、值域等标准进行维护更新,主要工作包括业务梳理分析、业务域及模型调整、标准梳理、标准维护与更新等。
4.6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4.6.1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
用户日常支持服务,主要是为全省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提供系统使用方面的实时服务支持,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电话、QQ、微信、远程终端等方式获取服务支持。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专人电话解答登记人员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
专人QQ、微信在线支持,解答登记人员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等;专人远程终端协助解决系统使用单位提出的系统运行、操作问题,如操作系统配置问题、浏览器兼容及配置问题、网络问题排查等;
在系统发生故障时,业务运营专员即刻排查故障原因,并且在两个小时之内排除故障,如果两个小时处理不了的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在故障排除后需要提交故障说明和解决方案;
对于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软件问题,进行解决和维护;检测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根据业务使用过程中的要求,对系统参数进行分配和调整;定期提交维护工作总结报告;
配合省民政厅完成本系统各项工作检查。
4.6.2 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
组织机构信息维护服务主要是应对组织机构的调整,需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机构修改
(2)组织机构新增
(3)组织机构注销
(4)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数据梳理
(5)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组织机构对照梳理
(6)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 数据修改
(7)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数据调整 –调整后的数据检查
(8)组织机构调整引起的其他工作
4.6.3 用户账号维护服务
用户账号维护主要是指根据全省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的要求,对相关系统账号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账号维护工作
用户账号新增;用户账号修改;用户账号注销;密码重置;
权限配置管理;
用户账号调整引起的其他相关工作。账号管理规范
系统管理员账户。系统上线阶段已根据我厅指定的系统管理员名单,建立了实名的系统管理员账户。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由相应的管理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获取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
用户账号维护服务
用户账号维护主要是指根据全省民政管理单位的用户的要求,对相关系统账号进行相关的维护工作。账号维护工作
用户账号新增用户账号修改用户账号注销密码重置
权限配置管理
用户账号调整引起的其他相关工作账号管理规范
系统管理员账户。系统上线阶段已根据我厅指定的系统管理员名单,建立了实名的系统管理员账户。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由相应的管理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获取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
4.6.4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
个性化业务统计分析服务,主要是响应用户不定期的个性化统计和分析的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库直接查询、统计、分析,产出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需求分析、后台数据逻辑分析、查询统计SQL编写、数据查询统计导出、产出相关报告。
4.6.5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7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4.7.1 客服服务日常运营工作
系统面向的用户群庞大(全省镇街级经办人、初审、复核;全省区级残联经办人、初审、复核;全省区级经办人、初审、复核;全省市、省民政残联各级工作人员)政务用户量达10000多人,由于全省用户群较大,乡镇街道两项经办专员大都为残疾人,电脑操作水平较低,且更换较为频繁,为保证新接任经办人员顺利进行业务受理,特设立“广东关爱残障人福利群”,对全省政务服务人员用户业务咨询、远程培训、疑难解答、远程协助等服务,远程支撑服务需要长期进行对全省用户(新入职的)进行业务操作讲解、指引并收集大家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 题。对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常见的问题、解决办法进行整理,形成两项补贴知识库,协助各级用户快速解决。目前“广东关爱残障人福利群”近 2000人,日均活跃人数1000余人,日均业务咨询量达50多项,平均一个咨询处理时间5分钟(复杂的问题需技术人员根据查询数据库日
志),每天接近4工作时的服务量。
4.7.2 数据分析的运营工作
1)系统上线以来,系统沉淀了很多业务数据,不定期针对业主方(广东省民政厅福利处)的需求提供定制化取数服务,取数分析包含了:当月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的人数(生活、护理)、当月审批通过的人数、环节滞留人数最多的部门、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度汇总情况,每月导出全省按地市、县区、乡镇街道发放名单统计数据及明细数据,发放数据与地市汇报差异数据匹配等。
2)两项补贴申领条件包含了低保、特困、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公安户籍等,建设单位不定期获取到本单位其他部门或外单位数据,如殡葬火化名单、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名单、低保人员名单、特困供养人员名单,需要与指定月份发放月匹配两项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按地市、县区、乡镇街道导出存疑名单提交建设单位。
4.7.3 系统调整工作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对接获取申请人低保信息、特困供养信息、公安户籍信息、残疾人二代证信息等数据,对广东省电子证照、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佛山市南海区两项补贴系统,由于对接方接口升级或数据结构调整均需升级程序进行适配。
部分业务对接获取数据延时,造成较多残疾人无法正常申请,经建设方同意,临时调整系统将申请时间、低保状态、特困状态为可编辑,到达指定时间后再调整为不可编辑,满足因数据原因造成的影响。
两项补贴人员申办、受理、发放均按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进行登记,当县区、乡镇街道调整(合并、拆分、新设立)行政区划时,需要对乡镇街道下设村居委工作人员、两项补贴申领对象数据进行迁移工作,数据迁移涉及已完成的申请单及未办结的申请单,均需要预先设立接收人员方可迁移。
通过维护工具或数据库为各级用户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错误数据。
4.7.4 安全运营工作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部署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器、网络运营均由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统筹,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安全运营工作主要包括,接收到电子政务云平台发布的危险信息进行排查,排查存在危险、漏洞的按照官方发布的或政务云平台发布的修复方案进行修复。不存在的危险、漏洞则反馈到政务云平台。
定期调整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应用系统管理员账号密码。根据服务器运行状态,配合政务云平台的资源调整要求。
4.7.5 信息化需求管理
针对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响应,收集的业务需求、通过现场调研,结合业务特点,进行整理归纳,运用成熟的需求分析方法,建立业务模型,形成业务需求。
跟踪信息化业务需求后续实施效果、需求变更等内容。
4.7.6 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服务包括:用户账户、权限、组织架构的新增、变更、删除。
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服务包括:政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的操作,包括表单、报告、字段的增删改,简单流程的变更,SOA架构接入系统或应用(只需验证业务)等操作,不涉及开发和调测等。
4.8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
4.8.1 系统用户管理服务
用户管理是指对系统中涉及的各类用户进行专业和精细的管理,以确保各类用户能以正常的权限正常使用系统,同时对用户相关日志进行审计分析等。
管理的用户范围主要包括:省级系统维护用户、超级管理员用户、登记管理机关用户、社会组织用户、普通注册用户、会计师事务所用户、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初核用户、业务主管单位用户、档案管理员用户、党组织用户。当前用户数量为21427个。
用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用户新增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用户注销管理、用户密码管理、用户登录日志审计。
用户新增管理:根据实际的用户新增需求,在系统中增加相应的用户,并对新增用户事件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用户新增机制的安全的完
整。
用户权限管理:对新增用户或已存在用户的权限角色进行配置或调整,并对权限管理事件进行记录、汇总,确保用户权限管理的安全。 用户注销管理:根据实际的用户注销需求,对需要注销的用户账号进行权限的取消,登录的禁用和账户注销等,并记录用户注销事件,确
保整个用户注销机制的安全。
用户密码管理:对用户密码丢失需进行还原的,按要求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通过用户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论证同意后,实施密码还原操作,并记录相关事件记录,定期进行汇总。
用户登录日志审计:定期对用户登录日志进行审计、以发现系统用户异常登录情况,提高系统在用户层面的安全性。
4.8.2 系统数据接入服务
不定期根据实际系统新的接入规范需求,接入改造或提供数据对接协助联调,跟踪数据的推送情况,确保数据推送正常、稳定,为系统的第三方数据对接提供支持,确保系统与其他第三方平台保持数据互通,完成对接,将有如下数据对接内容:
中国社会组织网国家民政部数据共享接口调整。
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https协议调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接口改造、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数据4.0升级数据接入要求统一由省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资源库接入。
接入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业务评价信息包含:系统编码、部门编码、部门名称、评价人信息、评价标签、整体评价星级、附加评 论、办件事项办件编号、业务系统申办流水号、事项目录系统中实施清单编码、事项目录系统中事项名称、事项受理人姓名、事项受理时间、事项办结时间、业务办理项编码、评价时间。列表查询:开发业务评价信息的列表查询功能,可以对信息内容、评价提交状态、时间进行查 询。证照查看:开发业务评价信息的查看功能,可以对信息内容、评价提交状态、时间进行查询。根据《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指引
_v2.0.0》要求,实现查询评价星级对应的评价标签列表,查询“评价标签编码、评价标签名称”,为业务系统评价功能提供基础;实现提交办件事项评价到好差评系统,提交“系统编码、部门编码、部门名称、评价人信息、评价标签、整体评价星级、附加评论、办件事项办件编号、业务系统申办流水号、事项目录系统中实施清单编码、事项目录系统中事项名称、事项受理人姓名、事项受理时间、事项办结时间、业务办理项编码”等信息。
接入广东省移动政务服务系统短信平台,实现与广东省移动政务服务系统短信平台,完成系统业务短信通过广东省移动政务服务系统短信平台进行发送。
民政E线通增加接入接入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扩增验资报告通过系统回传的来源范围,为社会组织办理业务提升便捷度。深圳市数据接口,实现深圳市社会组织数据接入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的接口规范调整,包括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法定代表
人信息、登记证书信息、变更记录信息、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信息、业务办理情况信息。
4.8.3 系统流程管理服务
系统流程管理是指针对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实际流程情况,对目前系统中的业务办理流程或系统相关功能流程进行管理,以确保系统流程符合实际工作的需求和对一些错误流程进行更正。流程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流程管理响应、流程方案拟定、流程配置、流程测试、定期流程检查、流程修正等。包括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资源库、综合服务系统(省本级)、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广东省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平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应用支撑平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信息资源库-会计师事务所专属平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平台、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平台。
流程管理响应:在用户部门提出业务办理流程或系统相关功能流程调整需求时,按对应的服务要求,在合适的时间内以合适的模式进行响
应。
流程方案拟定:针对用户提出的业务办理流程或系统相关功能流程调整需求,根据实际需求的情况、系统现实逻辑和技术情况以及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情况,提出对应的流程调整方案。
流程配置:根据流程调整方案进行实施。
流程测试:完成配置后需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或系统功能的测试,确保调整后的业务申报及功能本身正常运行,并且不影响其他相关的功
能。
定期流程检查:通过对业务办理流程或系统相关功能流程进行定期抽检,以判断流程是否按照当前用户部门最新流程需求正确运行,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进行及时汇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检查周期:每周抽检,按月汇总。
流程修正:针对具体的流程问题和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4.8.4 业务适应性支撑服务
业务适应支撑服务是为了让系统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业务相关调整工作,例如业务材料的变化、体制变化、上层数据标准变化、相关安全标准和运行环境变化等。产生上述变化时,如涉及当时系统或接口无法适应的,需地行相应的调整,和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能适应变化,更长期、高效进行运行。业务适应支撑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需求响应、拟定方案、方案实施和实施后测试等。省级业务包括:社会团体预先核名,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名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住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业务范围),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活动资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社会团体印章备案,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社会团体换届负责人、监事备案,社会团体届中负责人/监事变动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预先核名,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基金会预先核名,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注销登
记,基金会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基金会变更登记(名称),基金会变更登记(住所),基金会变更登记(原始基金数额),基金会变更登记(业务范围),基金会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变更备案,基金会理事、监事变动备案,基金会印章备案,基金会银行账户备案、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申请,社会团体换届前报备,社会团体换届后信息公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换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补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补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换
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补发、2019(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2019(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2019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2019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2019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募捐活动备案,基金会公益活动备案,基金会投资活动备案,基金会涉外活动备案、业务活动报送、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资格认定、2020年度涉企收费项目报送,2020年党建保障经费申报,党费收缴情况报备,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备案、接收预备党员预审、流动党员备案、筹备成立党组织、申报新成立党组织选举结果、党组织申请换届(改选、增补)、党组织申报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备案。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增加档案号分类统计、档案文件大小功能、档案移交记录管理功能、历史遗留档案(没有赋统一信用代码)管理功能、档案物理定位管理功能、业务办结提醒档案管理功能、档案变更PDF文件数据批量导入功能。以满足档案管理日常工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需求响应:在用户部门提出适应性调整需求时,按对应的服务要求,在合适的时间内以合适的模式进行响应。
拟定方案:针对用户提出的适应性调整求,根据实际需求的情况、系统现实逻辑和技术情况以及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情况,提出对应的适应性调整方案。
方案实施:根据适应性调整方案进行实施。
实施后测试:完成实施后需进行相关系统功能的测试,确保调整后的功能本身正常运行,并且不影响其他相关的功能。
4.8.5 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分析服务
数据分析服务是指对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业务数据、省社会组织基础数据、社会组织法人库数据等进行相关的数据分析服务,最终达到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价值的目的。对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数据质量进行分析,产出质量报告和完善数据质量方案。
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分析:对社会组织的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包括数据填写规范、数据完整性,每月汇总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分析报告。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完善方案:根据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分析报告,根据实际问题、系统现实逻辑和技术情况以及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情况,提
出对应的完善方案。
4.8.6 社会组织数据年度统计服务
对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业务数据进行分析,产出业务数据分析报告或按要求根据业务数据产出相关的专项报
告。
社会组织数据年度统计:对社会组织的相关数据制定统计模型,包括社会组织分类统计、社会组织成立时间统计,以各种统计形式的表格、图形(如饼图、柱图、走势图)输出统计结果,产出年度统计报告。
4.8.7 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专项数据报告服务
对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业务数据进行分析,产出业务数据分析报告或按要求根据业务数据产出相关的专项报
告。
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专项数据报告:根据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管理和工作汇报的需要,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完成专项的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数据报告编制,并根据系统实际数据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填充,数据统计模型制作等。
4.8.8 驻场运营支撑人员服务
提供全职驻场运营服务人员一名,法定工作日时间驻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坐席,负责处理系统业务,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现场接听服务电话,接待来访众群众或社会组织,以及对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人员的日常操作问题进行解答、协助等。要求熟悉社管局基本业务内容和流程,能够熟练运用文档编辑、数据分析等工具完成日常工作,定期输出服务报表向客户汇报。
4.8.9 技术支持电话及技术支持人员服务
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电话一台,并配备专职电话技术支持人员一名,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坐席场所,在法定工作日对外提供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主要负责解答和协助解决群众、省社会组织等在系统办事或操作产生的相关技术问题,以及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等。
4.8.10 技术支持QQ及技术支持人员服务
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QQ一个,并配备专职QQ技术支持人员一名,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坐席场所,在法定工作日对外提供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主要负责解答和协助解决群众、省社会组织等在系统办事或操作产生的相关技术问题,以及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等。
4.8.11 技术支持邮箱服务
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电子邮箱一个,并安排人员接收查看邮件,安排处理邮件提出相关系统技问题,并回复邮件,为群众、省社会组织解决系统使用相关问题。
4.8.12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9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4.9.1 权限配置和用户账号管理
4.9.1.1 权限配置
根据管理规定配置各种岗位角色并给每种角色分配对应的权限,对角色权限做修改时,均需先报备给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
能修改对应角色的权限。
4.9.1.2 账号管理
账号管理主要包括:开设各地管理员账号、变更账号权限或所属机构。
开设管理员账号:由用户所在机构的负责人向相关单位提交开设管理员账号的申请,申请通过后,由系统运营人员在信息系统上创建管理员账号并授予对应的权限。
变更账号权限或所属机构:由用户所在机构的负责人向相关单位提交变更账号权限或所属机构的申请,申请通过后,由系统运营人员在信息系统上对用户账号权限或所属机构进行修改。
4.9.2 业务答疑和问题处理
采用技术支持服务热线、在线沟通工具等多种联系方式,确保对于客户各种问题及时而有效的响应,达到客户的预期效果。提供7*24的受理技术咨询服务,用户可采用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等方式联系天讯瑞达的技术咨询获取技术支持。通过与用户联系沟通,解答用户在业务操作上所遇到的疑问和及时处理用户所提出的问题。
4.9.3 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接口运营
由于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规范性的要求较为宽松,时有不规范数据经全国系统传输到省系统;全国系统的访问量较大,响应速度慢、无法访问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省系统录入的数据无法及时上报到全国系统。需要检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接口运行状况,核实处理接口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除了排除异常恢复运行外,还需对受影响的业务数据进行处理。
由运营人员定期检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接口的运行状况,核实接口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的原因,如果是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原因,则将接口运行异常情况反馈给全国救助管理系统的运营人员,由他们进行故障解决处理。故障修复后,需广东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营人员人工核实异常的数据,并将有误的数据修正,确保数据无误后再手动同步数据。
4.9.4 制度和规范宣贯
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给相关管理单位提供反馈和建议,协助相关管理单位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例如质量手册、标准、账号管理规定、风险防范措施等。
相关管理单位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规范时,运营人员需通过在线沟通工具或其他沟通工具统一对用户进行引导宣贯,确保用户规范地使用系统,从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9.5 运行情况评估分析
定期地根据系统所记录的用户登录日志和业务操作日志,结合信息系统各个表的数据量,综合地评估各个功能模块和系统用户的使用量,并根据相关管理单位的要求,将评估的结果发给对应的负责人。
记录运营期间用户提出的所有信息系统问题,严格按照故障处理规范处理故障,并详细记录每次出现故障的信息,确保每次的故障均可追溯问题和原因,为以后故障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定期根据记录的信息系统问题和故障信息,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原因,总结出解决问题和规避故障的方法。
4.9.6 审计支持
根据相关单位的管理规定,审计部门需对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系统运营人员根据审计要求,需要配合以下工作:提供系统日志,从系统中导出审计要求的日志。如用户登录日志、用户操作日志。
整理并提供信息系统的相关文档和文件。
根据审计要求整理相关业务数据并导出提供给审计部门人员。 举行信息系统审计会议,解答审计部门人员的相关问题和疑问。
4.9.7 远程协助
远程协助服务是指第三方培训机构根据用户要求,为保证用户能够有效地操作使用某一信息系统、操作工具,或掌握某一技能而代替用户培训有关人员的一种服务工作。区别于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因为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往往与信息化项目密切相关。由于信息系统功能的迭代更 新、需使用外接设备和救助工作人员的变更,除了通过在线工具进行统一的指导培训外,还需通过远程工具,对用户进行远程协助。远程协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协助各地用户安装设备驱动。
协助各地用户熟悉相关业务和系统操作。
协助各地用户快速处理系统问题和数据问题。
4.9.8 数据处理
由于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用户录入等原因,以下情形可能会造成数据异常、错误或重复:从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迁移过来的历史数据中可能存在不规范或有误。
用户在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上误操作导致数据有误。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调用接口同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时,由于数据不规范,导致数据的重复。
当数据出现异常、错误或重复时,需要结合业务对数据进行妥善处理,排除异常数据对系统的影响,恢复业务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
性。
4.9.9 数据分析
根据要求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整合全省救助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解决流浪乞讨人员跑站以及跟踪流浪人员历史救助问题。
整合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外部接口,从多个渠道获取受助人员信息以及寻亲信息,全面掌握受助人员的情况,为后续的寻亲以及护送提供信息基础。
整合救助站采集的数据、政府其他部门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实现对人员身份的识别,提高寻亲率。建议整合的数据包括民政内部数据,实现对数据的整合和分析能力。
4.9.10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10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
4.10.1 用户使用支持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对最终用户在应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指导、协助安装配置等。此项工作是运营服务的重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OA系统、协同工作平台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在日常使用中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
(2)用户因更换电脑、操作系统升级、浏览器升级等原因,带来的浏览器配置、文档控件、协同客户端软件等安装配置方面的问题。
(3)移动办公应用(政务微信及移动办公APP)的使用和安装问题。
(4)用户提出的其它问题(甚至包括服务范围外的问题)。
4.10.2 组织机构及用户数据治理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有调整、用户变动(新增、职位变动、岗位调动、兼职、分管、离职、退休等)时,需要及时对组织机构和用户数据进行配置更新,调整用户权限、角色,对政务微信用户进行同步等。
有需要时,还需对用户帐号中未处理的业务数据进行转移、办结、清除等处理。
4.10.3 基础数据治理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系统中的一些基础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基础数据的重新定义和配置管理,由此也可能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批处理工作。如数据字典的修改、新增文号、新增文件模板、调整流水号格式等。
4.10.4 业务数据治理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根据前三年的运营服务经验,此项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用户要求,对业务数据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数据清洗和整理、数据查错、数据修正、数据补全等。
(2)根据临时性管理要求,按特定条件对业务数据进行全路径、全库检索,甚至要开发对应的特殊查询、统计和数据批处理功能。比如,根据保密检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敏感词对全系统中的文件进行检索、清除处理等。
(3)根据临时性业务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导出、移植、物理清除等工作。
(4)电子档案数据处理。
4.10.5 流程管理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OA系统大部分功能都涉及到审批流程(工作流),而且同一个功能还包含多套流程(比如不同发文类型的办理、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审批等等)。整个系统的流程多达上百条。可以说,系统的主要用户操作是围绕各种流程展开的。
流程管理服务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流程配置管理:由于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及人员、岗位的变动,造成流程不再适用,需要根据新要求对流程进行调整或重新配置。
(2)异常流程处理:如用户在日常使用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失误,误送、漏送等;如急件、特殊件需要跨环节特殊处理;如归档件需要重新激活办理等。都需要进行流程异常处理,提供后台紧急调度干预,甚至需要进行数据处理。
(3)流程数据修正:根据用户要求,对流程相关的数据进行非常规性修正。如修改意见、修改意见签署时间、修改流程跟踪记录等。
4.10.6 数据统计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1)虽然系统已经提供了一些常用的数据统计和报表输出功能,但使用过程中,用户会提出一些临时性的、特殊的统计要求,并要求导出指定格式的统计结果文件。此类数据统计服务需要系统架构工程师介入。
真实案例举例:系统中已有发文台帐的导出功能,2019年12月26日办公室提出一个临时性的统计要求,要在发文台帐基础上增加导出每份发文的文印室处理人员姓名。开发人员需临时开发一个导出功能,在原有统计程序的基础上,增加对流程处理表的关联查询,将文印室排版环节的人员姓名读出,并在原有发文台帐导出的excel表里增加一列“文印室处理人员”。
(2)通过收集政务信息系统调研数据、政务部门省直单位业务系统(包括日志数据、操作数据等多个维度)的数据,进行业务的数据分析,为业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输出分析报告等材料。
4.10.7 数据恢复服务
4.10.7.1 服务要求和内容
针对用户误删除系统中有用文件进行的数据恢复工作,处理过程大致如下:
(1)沟通协调,将文件删除前状态询问清楚。
(2) 将前一日的系统全备份(包括数据库和文档备份)整体恢复到测试环境。
(3) 在数据库表中将需要恢复的文件找到,将该条数据记录输出为数据库插入脚本。此项工作涉及到的数据库表包括数据登记表及关联表、流程实例表、流程记录表、意见表等多张。
(4) 在正式环境执行数据库插入脚本,将数据库数据插入恢复。
(5) 将文档附件从备份中拷贝到正式环境的对应目录下。
(6) 检查恢复后数据的准确性。
4.10.7.2. 服务工作安排服务方式:远程处理。
4.10.8 用户培训服务
服务要求和内容
1)新功能上线后,根据需要组织的用户集中培训,为确保大部分用户可以参与培训,培训组织方式是每次培训在不同时间段组织两到三场,每场半天。
2)对厅事务中心的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不定时,视需要)。
3)由于厅信访办的特殊工作模式(从地市抽调人员到厅信访办工作,每两个月轮换一批),需要多次对新到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4.10.9 技术咨询服务服务要求和内容
(1)协助与本系统相关的技术咨询、方案编制、信息化规划设计等。
(2)应用集成咨询,对于其它需要传递数据到本系统的第三方应用或需要调取本系统数据的第三方应用,提供集成建议、解决方案咨询服
务。
(3)协助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如政务云平台、短信平台、政务微信平台、软硬件厂商等)之间的技术沟通、技术支持工作。
4.11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4.11.1 数据治理服务
数据治理服务包括数据交换、数据导出、数据统计、数据备份及恢复四项工作。
4.11.1.1数据交换
数据交换工作的内容是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定期将系统中的数据交换至民政部社会救助系统中,涉及业务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业务,每项业务包含10类数据,数百个数据项。
交换步骤
(1)每次交换前需对各业务的数据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交换完成后,需对交换结果与本地业务数据进行确认,确保数据一致。
(3)交换频率
每月交换1次,每年12次。每月交换都需要按照交换步骤进行。
4.11.1.2 数据导出
数据导出工作的内容是根据其他部门如审计、财政的要求,导出指定范围的系统数据,根据部门不同,导出的数据项也不一样,导出完成后,需要对数据进行核对校验。
导出形式包括:数据库文件、Excel文件等。
导出内容包括:其他部门所需要的清单明细、统计数据等。
4.11.1.3 数据统计
数据统计工作的内容是根据用户工作要求,临时从系统中统计各种数据,并形成电子表格。
4.11.1.4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
4.11.2 系统使用培训
根据用户要求,服务期内按需为用户提供2次的免费系统使用培训 ,培训方式优先通过线上网络方式(如视频会议、语音会议、在线指导等)进行。
因社会救助业务涉及到1600多个乡镇街道,基础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各地市都每年都会有新的培训需求。根据以往培训经验,每年大概会有3-4次左右的新增培训任务,每次参与培训的业务人员预计在50人左右,持续时间约为30天。服务方应协助用户组织针对新入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业务流程、用户权限和问题处理流程等。
4.11.3 咨询使用服务
咨询使用服务包括使用咨询和问题处理2项工作。
(1)使用咨询工作的内容是通过电话或QQ为各级用户解答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系统操作咨询主要指系统运营商提供客服人员专门接受并及时解决各级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见的操作问题或疑惑,例如如何维护银行
帐号、为什么复查变更列表中少人、如何在系统中完成调标、行政区划迁移功能怎么使用、高拍仪(含身份证读卡器)的使用问题等之类咨询。
题对于具有代表意义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客服人员将及时整理并更新到常见问题手册中,供其他用户查询和学习。
(2)问题处理工作的内容是通过维护工具或数据库为各级用户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错误数据。
问题处理主要指系统运营商客服人员或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各级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系统问题造成的错误数据,例如系统中曾经出现的重复调标导致大批量数据错误、网络过慢导致数据重复、行政区划迁移导致动态管理数据不准等,对于系统问题造成的错误数据。
对于具有代表意义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客服人员将及时整理并更新到常见问题手册中,供其他用户查询和学习。
4.11.4 专项保障人员
提供2名现场驻场人员,在运营合同期间在用户现场驻场,专职处理广东省低保业务系统相关工作。
(1)协助用户开展应用系统的推广、检查、督促工作;
(2)协助用户开展与其他部门,如扶贫办、住建部门、电力部门等,与社会救助数据相关事项的沟通、对接、协调等工作;
(3)根据业务政策的调整或用户要求,随时对系统各项业务,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临时救助等业务的相关业务流程、救助标准、救助政策进行配置及调整;
(4)协助用户开展与民政部低保系统、省核对系统、粤省事平台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
(5)协助用户开展对各地市业务系统使用需求的调研、需求整理和沟通工作,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临时救助等业务在使用过程中各地市提出的各种新需求;
(6)协助用户开展业务系统应用安全的评测、检查工作;
(7)配合用户提供有关社会救助的合理化建议和咨询工作;
(8)根据用户要求,不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的运营及运营的汇报工作。
4.12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
4.12.1 权限配置和用户账号管理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提供给全省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使用,后续新设立的机构,需要在系统中创建机构、开通用户账
号。
需要在系统中创建新账户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账户申请表》,明确使用账户的人员信息、账户权 限。每个机构设置机构管理员,机构管理员账户的创建、权限变更、注销等事项应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运营单位为机构管理员的创建、权限变更、注销等事项提供支撑。
4.12.2 业务答疑和问题处理
由于各民政管理机构分散在全省各地,机构核对用户的素质参差不齐,对系统操作不熟悉,人员调动等原因,需要为各地用户解答在业务操作上所遇到的疑问,处理各地用户所提出的问题。
4.12.3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广东省接口运营
由运营人员定期检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接口的运行状况,核实接口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的原因,如果是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的原因,则将接口运行异常情况反馈给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的运营人员,由他们进行故障解决处理。故障修复后,需广东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营人员人工核实异常的数据,并将有误的数据修正,确保数据无误后再手动同步数据。
4.12.4 制度和规范宣贯
由于民生信息化核对业务的复杂性,需要行政上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以规范核对业务流程,确保符合国家民政部相关标准规范。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协助制定与信息系统相关的管理规定,引导用户规范使用系统。
4.12.5 运行情况评估分析
评估功能模块和系统用户的使用量,总结分析系统问题和故障。
4.12.6 远程协助
通过远程协助工具,协助各地用户安装设备驱动、熟悉系统操作。由于用户分散在全省各地,需要采用远程协助工具,及时协助用户。
4.12.7 数据处理
接受申请,处理重复、错误或异常数据。数据前置上传与检测;数据标准检测匹配与交换;标准数据字典更新与替换。
4.12.8 数据分析
根据要求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13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
4.13.1 信息网内容运营
4.13.1.1 信息内容运营工作
(1)维护由建设方负责,服务承建方对项目建设方维护人员进行信息采编发操作培训并提供操作手册。
(2)服务承建方针对部分栏目或突发性紧急的信息进行信息发布的更新维护。
4.13.1.2 网站专题页面制作
围绕社会热点和广东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承建单位为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制作不超过5个专题。根据专题策划方案,安排资深制作人员设计页面、制作模板和建设实施。
4.13.1.3 网站版面日常维护
对网站版面进行日常维护,包含栏目调整、模板调整等,同时根据省考评要求对网站进行优化。
(1)图片制作工作及自定义页面的加工。包含对网站上的图片链接、标题图片、图片新闻、广告图片等进行加工、制作和修改。根据建设方提供好的设计页面,切割制作成平台标准模板。加工次数≤3次。
(2)网站框架(栏目)调整、布局调整工作。基于现有模板基础上,增设和删减栏目、频道;对栏目进行调整、合并;调整网页上已有版块的位置及展示效果等操作。
4.13.1.4网站手机版的运营、优化
根据网站的考评要求,对信息网手机版进行栏目优化、页面设计与制作。确保手机版与信息网的数据同步更新。
4.13.1.5 数据备份及恢复
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是指通过定时备份任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资料,同时保障数据备份文件可恢复。数据备份恢复服务的主要工作如
下:
(1)建立数据库定时备份程序;
(2)定期巡检数据库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3)预演数据库备份文件是否可恢复只备份时的数据状态; (4)当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4.13.1.6 网站问题纠正
根据广东省政府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报告(4份)、和网站绩效评估报告(1份)结果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服务方对暴露出的重要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修复,包括错链死链修复、栏目补开、信息补充完善、数据调整等。
4.13.2 信息网内容保障
4.13.2.1 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内容保障、日常信息内容采编及发布更新服务。
4.13.2.2 政策解读服务
(1)根据本部门或本部门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策划及制作图片+文字+动画解读材料,不少于2篇。
(2)根据本部门或本部门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策划及制作视频MG动画视频(3分钟以内)解读材料,不少于1条。
4.13.3 信息网监测检查服务
4.13.3.1 网站常态化监测
提供季度信息网日常监测服务,包含通过系统监测平台+人工监测的方式,对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常态化监测。每周期及民政重点日期期间
(如2.14、5.20、七夕等节日)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查,并出具全面监测报告。共4次网站的监测检查,并在民政活动频繁时期提供日常监测服务。
(1)监测检查范围
日常监测主要监测站点: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4400000053):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民政厅 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2)监测检查频率
对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实行7*24小时系统实时监测,每季度出具一期监测报告,监测检查期限内合计出具两期监测报告,指出网站存在的问题。
(3)监测检查指标
监测检查内容需完全覆盖《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
〔2019〕19号)文件中的普查指标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
(4)监测工具要求
服务方须利用先进的网站监测工具软件提供自动监测服务,并结合国家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对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预评估检查,以提升监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
具体要求如下:
① 与国办平台无缝对接,能够与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➁ 能对网站内容进行自动检测,及时发现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等情况;
③ 系统支持多渠道监测预警,包含微信、短信、邮件;
④对于工具无法自动监测的指标,系统支持手工录入检测结果;能够自动生成监测报告。
(5)监测服务内容
采用技术平台扫描与人工监测复核补充相结合的方式,对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进行全面扫描监测和检查,并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人工核查,同时针对网站出具监测报告和整改意见。
①网站监测检查(每季度监测一次)
采用技术平台扫描与人工监测复核补充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站网站进行全面扫描监测和检查,并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人工核查,同时针对网站出具监测报告和整改意见。
➁网站问题复核确认与整改修复(每季度一次)
针对自动化监测和人工监测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服务方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并经由业主方最终确认后,由服务方对暴露出的重要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修复,包括错链死链修复、栏目补开、信息补充完善、数据调整等。
(6) 整改指导
在网站自查整改阶段,由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提出的网站整改业务咨询问题进行答疑和技术指导;对自动化监测和人工监测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服务方指导对检查出问题的栏目进行整改,包括错链死链修复、栏目补开、信息补充完善、数据调整等。具体网站整改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对《网站监测报告》的解读和问题咨询答疑;
□ 网站整改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与指导;
□ 网站整改过程中的站群平台的技术配合与支持;其他监测相关工作咨询、建议的答复与反馈工作。
4.13.3.2 内容安全监测服务
提供半年内容安全监测服务,利用内容安全监测云平台可以实时对信息网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测,检查信息泄密、隐私泄露、错敏信息、篡改监测等问题,扫描范围包含新增稿件和历史稿件,对错误内容进行及时预警及通知,每个季度对监测问题进行统计并可出具报告。
(1)监测范围
内容安全监测主要监测站点: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4400000053):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民政厅新浪微博。
(3)监测内容
全站内容安全监测服务是次开展扫描工作,扫描范围包含新增稿件和历史稿件,对网站内容做全站监测,并按照监测类型和问题分类出内容安全监测汇总报告。监测指标包含以下内容:
1)信息泄密:军队番号泄露监测、涉密文件泄露监测、内部日常性信息泄露监测。
2)隐私泄露:个人隐私监测、姓名监测(不能公开报道真实姓名的群体)。
3)错敏信息:领导人姓名、职务和领导人排序错误监测、领导人负面词监测、涉及港澳台领土、主权类词监测、迷信邪教类词监测、法律法规类词监测、广告法违禁词监测、民族宗教类词监测、国际关系类词监测、不xx用语监测、黄赌毒类词监测、暴恐类词监测、常见错误词监测、政治类监测、语法性错误、落马官员。
4)篡改监测:DNS监测、首页篡改监测、敏感图片监测、仿冒网站监测。
5)外链/暗链监测:异常外链监测、可信任外链监测、暗链监测。其他问题:Iframe嵌入监测、HTTP(S)监测、域名使用期限监测。
4.13.3.3 错情监测服务
提供一年信息网错情监测服务,定期对网站全部页面进行全文错别字、敏感词扫描,每月对网站最新发布的新闻稿件进行错别字筛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共6次网站的监测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1)服务内容
“网站文字安全监测服务”主要功能有:
□ 定期对网站最新发布的新闻稿件进行错别字筛查。
□ 定期对网站全部页面进行全文错别字扫描。
□ 实时对领导信箱、留言板等政民互动栏目进行错别字监测。
□ 支持网站群的错别字筛查,加强对下属分站进行内容监管。
(2)服务工具
服务商需要利用网站错别字监测系统,结合系统中自带的错别字校验字库,高效准确的对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所有发布的新闻进行错别字扫描监测,并且协助网站编辑及时的对页面中存在的错别字进行改正。
监测工具要求:
1)系统集成海量词库,查找错别字高效准确。
2)系统高频率对网站进行监测,错别字发现及时。
3)系统定位准确,对发现的错别字进行高亮显示。
4)专业编辑逐条审核,错别字报送准确率100%。
5)告警方式多样,支持邮件、微信、短信多种方式。
4.13.3.4 网站预考评服务考评服务内容
(1)根据2020年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细则制作广东省民政厅考评报告模板。
(2)按照考评指标细则要求逐一对比广东省民政厅网站客观情况打分。
(3)汇总预考评总体情况并质检复核。
(4)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前交付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预考评报告两期。
4.14 子项目清单情况
子项目列表 | 服务周期 | |
1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2 |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 | 7个月 |
3 |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4 |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 | 6个月 |
5 |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6 |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10个月 |
7 |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8 |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 | 11个月 |
9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0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 | 11个月 |
11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2 |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3 |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 | 6个月 |
5. 服务要求
5.1 管理要求
5.1.1 服务人员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报价人对本项目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
在项目主要人员方面,须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对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系统运营较为熟悉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展期内,项目负责人负责处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或交流情况,对项目开展工作中出现的管理和协调问题及时响应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建议。项目团队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的。 (2)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
(3)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具有CISP认证注册信息安全师证书。 (4)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具有Oracle认证的数据库专家(OCP)证书。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报价人如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在项目终验通过前,报价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
项目组成员的资质要求:
(一)要求项目组成员熟悉广东省民政厅相关业务系统;
(二)要求项目组成员专注于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能任意更换,并能保证现场到任。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时间及驻场人员要求 | 职责 |
1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 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负责业务运营需求工作 。针对省民政厅的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响应,负责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工作。7*24小时内,实时响应省民政厅有关用户权限操作、流程或者应用操作的请求,并做好操作的业务验证工作业务支撑服务。针对省民政厅的业务运营需求,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用户业务运营需求,支撑业务正常开展 |
2 |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 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3 |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 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4 |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 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5 |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 统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6 |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 统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7 |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 系统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8 |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 务 | 法定工作日需提供1名驻场运营提供运营支撑 | |
9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 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 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
10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 运营服务 | 法定工作日需提供2名驻场运营提供运 营支撑 | |
11 |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 ,特殊情况需提供7*2 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12 |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 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法定工作日需提供1名驻场运营提供运 营支撑 | 提供5x8小时驻场运营 服务 |
13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特殊情况需提供7*2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提供5*8小时远程服务 ,特殊情况需提供7*2 4远程服务或现场运营服务 |
14 | 驻场管理人员 | 法定工作日需1名项目管理人员提供驻场运营支撑 | 提供5x8小时驻场运营服务,负责整个项目运营协调工作 |
5.1.2 进度要求
按照项目招标服务提供相应的运营驻场服务,并根据采购需求按验收要求提供运营报告。
5.1.3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报价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
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1.4 文档管理要求
报价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报价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2套,电子文档1套。
5.1.5 质量保证要求
驻场人员服务质量标准
(1)信息化需求服务标准
1)时间标准。针对省民政厅的信息化需求需1个工作日内及时响应,需求文档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省民政厅需求发起人员(复杂需求,涉及多个部门、多系统的提交时间另行协商),需求文档需要经过驻场人员管理单位的内部评审后才能提交。
2)文档内容标准。项目需求文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需求分析、总体建设方案和项目投资估算等。
(2)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质量标准
1)用户管理时间标准。对系统用户数少于1000个(含1000个)的系统用户账号操作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超1000个账号的操作另行协
商。
2)应用管理时间标准。具备成熟的后台配置的功能条件下,系统的应用操作要求在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3)业务数据统计分析质量标准
对于驻场期间的运营工作,驻场人员应编写完整全面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文档。数据统计分析文档经审核后,作为运营实施的依据,具体文档包括:
1)业务数据日常统计报告;
2)业务数据专题分析文档。
(4)业务优化分析质量标准
对于驻场期间的运营工作,驻场人员应编写完整全面的业务优化分析文档。业务优化分析文档经审核后,作为运营实施的依据。驻场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运营服务质量(80分) | 运营服务进度完成情况 | 需求文档完成 情况 | 是否及时提交需求文档 |
需求文档的质量 | |||
应用管理完成 情况 | 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 | ||
遗留问题 | 是否存在其他遗留问题 | ||
周报提交情况 | 是否及时提交周报 | ||
报告内容质量。 | |||
月报提交情况 | 是否及时提交月报 | ||
报告内容质量。 | |||
运营服务合规性与专业能力(10分) | 团队管理及制度完善情况 | 项目人员服务态度(协作性、责任心、 积极性等) | |
团队出勤情况 | 日常考勤(出勤率) | ||
能力与可持续性(10分) | 项目人员专业能力满意度 | 项目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相关知识 掌握程度 | |
关键员工流失/人员变更 | 关键人员流失(变更)人/次数 | ||
加分项 | |||
超额超量完成运营工作 | 在不影响其他运营工作正常运作和不添加其他风险隐患的前提下,额外完成 有效工作任务,可适当加分 | ||
在短时间内较好地处理临时突发的工作量大的工作,可适当加分 | |||
服务质量远超预期 | 服务效益、实现效果、事件与问题解决满意度高于预期 | ||
提出了许多创新性、前瞻性、突破性、务实性的意见建议 |
省民政厅驻场管理人员对驻场团队进行考核,驻场团队负责对个人进行考核。驻场管理人员根据上述考核标准每月完成上月各绩效考核的评分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驻场团队整体绩效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考核不合格应及时提交问题分析报告,并在下一阶段进行整改。
驻场服务期满后,驻场管理人员将结合月度考核情况,进行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将扣减相应服务费用,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驻场服务量化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质量标准 |
1 | 驻场服务满意度 | 经核实的,驻场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 不低于90% |
2 | 应用管理工单达标率 | 符合规范的工单数量/工单总量 | 不低于90% |
3 | 团队出勤率 | 服务期间,驻场团队的正常出勤人数/出勤 总数 | 不低于90% |
4 | 关键员工流失率 | 关键人员流失人数/人员总数 | 不高于25% |
5.2. 项目验收要求
需在项目完成后5天内提交项目全套文档;项目周期完成一个月内需完成合同验收;
验收文档需满足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 在整个运营服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交付的成果主要有:
(1)项目启动与计划阶段:《运营实施方案》、《运营实施方案报审表》、《开工申请报告》等。
(2)项目运营实施阶段:《用户服务任务书》、《用户服务记录表》、《运营服务月报》等;
(3)项目验收阶段:《运营服务总结报告》、《文档移交清单》等。
5.3. 其他要求
5.3.1. 服务响应要求
(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2)系统出现故障时,报价人7×24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1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咨询服务及时响应率100%。
5.3.2. 资产权属
(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报价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报价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报价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报价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源代码;报价人(含报价人合作商)在本次采购服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
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采购人和报价人以合同方式约定。
(3)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报价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4)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是合法、合规授权的,满足知识产权、保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报价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报价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报价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3.3. 保密要求
(1)报价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报价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报价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报价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报价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3.4. 网站运营要求
网站运营单位需为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同时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等要求。
6. 付款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子项一: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共分两笔支付: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由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负责签订合同)
子项二: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共分两笔支付: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由厅事务中心负责签订合同)
子xx: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共分两笔支付: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由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签订其所需承担部分,其他部分由省民政厅负责签订合同);
子项四: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 务共分两笔支付: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由省民政厅负责签订合同)。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人付款的条件。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用户需求书 |
验收要求 | 1期:本项目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含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由甲方指定或聘请,费用由乙方 承担。详见详见用户需求书。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软件运营服务 | 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 项 | 1.0000 | 1,194,800.00 | 1,194,8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见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民政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0 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0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 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是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
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 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 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8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 |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3 |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 ,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 式文件签署、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5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的。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7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不少于90天。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
8 | 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 定要求书面确认。 | 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 |
9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 所列的情形。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的第1包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5.0分) | 根据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
根据需求“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 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 ,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不完全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 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技术部分 | 根据需求“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全满 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根据需求“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 案 (5.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5.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内容 ,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3.0分) | 运营服务采购需求对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方案不详细、可行性不高、不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根据需求“服务要求”内容,报价人提交响应方案 (5.0分) | 驻场管理人员有5年以上(含5年)运营服务工作经验、其他服务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5分;驻场管理人员有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运营服务工作经验、其他服务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的得3分;驻场管理人员有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运营服务工作经验、其他服务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 的的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 |
商务部分 | 企业的行业信誉 (5.0分) ) | 投标人2020年或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得5分:评定为A级;新设立企业取得M级的;经营的年限未达3年导致未能评定为A级;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非企业组织。 评定为B级的3分,非新设立企业取得M级的得2分;C级的1分,D级或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税务系统査询截图作为证明资料。 属于不需要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非企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规定及证明文件。 注:“新设立企业”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 1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 注:以上资质证书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
企业资质 (10.0分) | 1.具备有效的CMMI认证证书,5级得4分,4级得2分, 3级或以下得1分 ,没有的不得分。 2.具备有效的《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3.具备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7001》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4.具备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新设立企业由于成立时间原因未取得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MMI认证证书须提供官网查询页截图,ISO系列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xxxx://xxx.xxxx.xxx.xx)”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打印件。)。 | |
业绩经验 (12.0分) | 报价人提供近2年(2020年以来)同类(系统运营服务)项目业绩,每提 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2分;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服务团队 (10.0分)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需提供项目经理在2021年10月以来在本公司的任一个月加盖社保经办机构专用章的证明复印件。 (2)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的每有一名得2分,最高得4分。(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CISP认证注册信息安全师证书,满足得2分,无得0分。 (4)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Oracle认证的数据库专家(OCP)证书,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团队成员在2021年10月以来在本公司的任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方可得分) | |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3.0分) | 报价人在项目所在市(广州市)设有固定的自有技术服务机构得3分,在项目所在省广东省内(不包括广州市)设有固定的自有技术服务机构得1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诺函签订合同后设立加盖公章,最高得3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将各有效磋商供应商按其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签约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签订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甲 方:广东省民政厅
联系人: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
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下表“服务一览表”。
服务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子项目列表 | 服务周期 |
1 | 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2 | 广东民政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运营服务 | 7个月 |
3 | 广东省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4 | 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跨境互认数字证书应用运营服务 | 6个月 |
5 | 广东省民政数据标准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6 | 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10个月 |
7 | 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6个月 |
8 | 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省本级)运营服务 | 11个月 |
9 | 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0 | 广东民政福彩协同政务平台(OA)运营服务 | 11个月 |
11 |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2 | 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运营服务 | 5个月 |
13 |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运营服务 | 6个月 |
详细内容见响应文件
【备 注】服务范围和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服务范围和内容一致,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在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x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
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了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x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结合服务项目的实施进度,本项目将分两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
元整(¥ );项目完成并经甲方终验验收合格且乙方支付相关专家费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审批等原因造成的付款迟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据此怠于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合同义务。
3.乙方应当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怠于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予付款,直至收到乙方的发票。
4.甲方有权直接从对乙方的应付未付款中,对乙方依约应当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进行抵扣。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形下,甲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 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
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5日内付清该等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考评与验收
1.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4)没有国家、行业、省级质量标准的,由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应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度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5)没有国家、行业、省级质量标准的,乙方亦未能提供服务质量标准或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未能通过甲方审核同意的,以甲方选定的标准为准。
2 . 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3 . 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项目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30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期限应予顺延。
4 . 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
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 . 如果甲方因一个或多个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协议解除程序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6. 本项目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含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由甲方指定或聘请,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
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就本项目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需利用甲方技术资料和本项目新的技术成果作其他用途,事先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提供)符合要求产品或服务的(含整改和项目移交),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外,还需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并应额外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服务期限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服务期间,若乙方怠于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一次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或履行效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直接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任意一笔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发生两次怠于履行义务情形的,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4)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书面要求或招投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日期作为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产品或服务成果的时间,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和通过乙方工作人员获取本项目保密范围信息的人员,下同)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按照
附件《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委派的人员与投标响应承诺不一致,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撤退团队人员,或者未按甲方的要求更换相关工作人员的,按照每一人2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免除其继续向甲方委派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人员的义务。
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未付款总额1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以应付未付款总额15%为限。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第九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论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已收取的全
部款项,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即使合同已履行完毕并通过验收,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且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工作成果。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 下列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文件及书面澄清、修改、补充说明文件及公告公示;
(2)乙方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除补充协议外,以上各份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更高或对甲方更有利的条款为准。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壹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附件: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
甲 方:联系人:地 址:
乙 方:联系人:地址:
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范围
1.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和通过乙方工作人员获取本项目保密范围信息的人员,下同)保密范围为从甲方获知的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非国家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相关第三方的业务、管理、财务、技术与知识产权信息等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其中:
(1)业务信息包括:各类单位信息、公文(非公开公文)、发展规划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过程性信息和业务结论性信息等;
(2)管理信息包括:各类会议纪要、重大决议、单位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系统设置、权限配置、资源配置等;
(3)财务信息包括:各类财务、资产、税务信息等;
(4)技术与知识产权信息包括:符合移交要求的各类研发、服务、系统软硬件配置、设计、数据、文档、路由、配置、网络架构、用户信息及安全策略信息等。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而衍生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摘要及使用成果等)也应纳入保密范围。
3.信息获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形式。
4.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使用信息。二、非保密信息
乙方可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不受本协议约束:
1.甲乙双方依法必须公开或已公开的信息。
2.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政府部门要求公开的信息。三、保密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按本保密协议,向乙方提供信息、资料时,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如复印、文档拷贝等)。甲方不得将国家秘密或与国家秘密相关的资料提供给乙方;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获知乙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信息的,甲方负有对等的保密义务。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信息纳入受控信息管理。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不被泄露和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保密制度、培训相关人员、与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妥善保管甲方的信息资料;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乙方不得擅自留用或修改相关信息资料;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保证信息资料不遗失、损坏或被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做任何与履行“省民政厅系统升级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无关的目的之用;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使用因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衍生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
(5)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返还信息资料要求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归还全部信息资料;若信息资料已经复制其他载体中,应立即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或销毁,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处理结果;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传播或丢弃任何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工作人员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
(8)乙方仅可将相关信息用于广东省相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归口管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相关信息,乙方应当向甲方书面报备上述信息的使用及提供情况。
四、保密期限
乙方不得泄露和公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资料,直至上述信息资料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依法被公开。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资料的扩
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乙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广东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业务运营服务(2020年)合同》约定的总费用同等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将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泄密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六、其他约定
1.若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可执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的,本协议不得更改。
3.本协议的规定对甲乙双方的受让法人仍有效力。七、争议解决
x协议有关的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而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7788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你方组织的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12178FC132F],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12178FC132F]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盖章) ,乙公司全称: (盖章) ,……公司全称: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作出如下承
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
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省民政厅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78FC132F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