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化肥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凱晨為中化集團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而中化集團為本公司最終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2.65%的實際權益,因而凱晨為本公司之 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租賃合同(經第二份補充協議續展)下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租賃合同(經第二份補充協議續展)下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 限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0.1%但少於5%,故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之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