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领先的云计算网站建设服务提供商,云梦网络致力于采用标准化的模式为企业客户提供网站建设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应用互联网。云梦网络与阿里云深度合作,建站系统 和所有服务流程全部基于云计算,完全实现在线操作。标配可视化全功能管理后台集成 SEO 优化及电商等功能,让用户在一个后台统一管理 PC 网站、手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大幅降低企业 网站建设与运营维护成本,助力企业轻松开展互联网营销。云梦网络目前是阿里云市场最大的建站服务商,迄今已为国内超过 30...
渠道合作在线服务协议
在您申请成为云梦渠道合作伙伴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xx云市场店铺及云梦网络官网相关网页上的联系方式进行询问,云梦网络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云梦网络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北京云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概况
北京云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梦网络)创立于 2013 年,是xxx授权服务中心(北京)。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长沙设立研发中心,同时在宁波、西安设立服务中心。云梦网络核心员工来自xx巴巴、百度、腾讯以及中国万网等知名互联网公司。
作为中国领先的云计算网站建设服务提供商,云梦网络致力于采用标准化的模式为企业客户提供网站建设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应用互联网。云梦网络与xx云深度合作,建站系统和所有服务流程全部基于云计算,完全实现在线操作。标配可视化全功能管理后台集成 SEO 优化及电商等功能,让用户在一个后台统一管理 PC 网站、手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大幅降低企业 网站建设与运营维护成本,助力企业轻松开展互联网营销。云梦网络目前是xx云市场最大的建站服务商,迄今已为国内超过 30 万家企业提供官网建设服务。在国内,包括xx云、万网、新网、站场(中企动力旗下)、息壤、点击网络等近千家互联网公司正在采用云梦的技术为客户提供网站建设服务。
云梦网络累计研发投入已超过 5000 万元,于 2015 年荣获国家xx技术企业认证,独立研发的【云梦微站】(注:国内首款云计算智能建站平台)与【筋斗云】(注:国内首款云计算建站业务管理平台),双双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 2016 年、2017 年云梦网络连续两年与xxx等入选中国云计算服务商 500 强。
加入云梦网络渠道合作体系
2.1 渠道合作伙伴描述
云梦渠道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伙伴”)是指通过云梦网络审核认证的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和资格,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的授权服务商。
合作伙伴业务组成:通过合作伙伴自有销售渠道和通路,从事云梦网络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代理分销。
2.2 合作伙伴加盟资格
申请加入合作伙伴合作体系的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基本从业资格的企业请详细了解以下网站涉及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政策法规 //xxx.xxxx.xxx.xx/xxxxxxxxxx 政策法规 //xxx.xxxxx.xxx.xx/
• 具备从事互联网网站建设业务的基本能力,包括营销、服务的基本条件和素质。
• 签订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相互约束的条款开展双方的业务合作。
• 具备合格资质与一定经济实力基础,有固定办公地点以及专业销售人员与客服团队。
• 具备较强市场推广与运作能力,具备客户第一的服务意识。
合作伙伴相关支持
3.1 品牌授权
• 云梦网络合作伙伴标识
• 合作伙伴可申请合作证书等品牌物料
3.2 整体营销与运营支持
• 云梦网络提供必要的运营支持和业务指导
– 指导合作伙伴制订业务规划
– 指导合作伙伴电话销售等销售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 指导合作伙伴熟悉提单、结算、网站备案等业务流程,迅速形成默契合作
– 定期为合作伙伴举行业务及产品培训或讲座。
合作伙伴合作说明与激励政策
4.1 合作政策
4.1.1 合作政策说明
云梦网络授权合作伙伴可进行销售产品包括:
云梦自主研发微站产品,xx云分销云资源业务及云梦授权渠道商配置的产品。
结算方式:合作伙伴收到客户款项后,通过合作伙伴在云梦网络相应 id 下进行业务开通。
客户业务购买成功后,客户发票由合作伙伴直接开具给客户,合作伙伴发票由云梦网络统一开具。
4.1.2 云梦网络可根据区域市场整体营销情况调整产品定价,如调整产品定价,云梦网络至少需在调整日前 15 天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合作伙伴方可生效。
4.1.3 如协议终止,则合作伙伴不再符合合作条件,即不按照合作价格进行业务合作。
4.2 激励政策
为帮助合作伙伴拓展市场,云梦网络不定期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产品策略制定一定时间段内的激励政策;定期在渠道体系举办各种促销优惠活动,有关优惠政策根据具体发布的最新规则为准。
合作伙伴市场监管以及违规处罚
5.1 一级严重违规:
协议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视为合作伙伴构成根本违约,云梦网络有权立即单方提前终止协议,亦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协议自云梦网络通知到达服务中心之日起解除: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云梦网络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1.1 合作伙伴出现严重违规,包括不限于以下行为:
– 恶意损害云梦网络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云梦网络产品;
– 编造虚假客户信息,伪造云梦网络印章,或协助客户造假,造成恶劣影响;
– 以云梦网络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非云梦网络业务中规定的费用;
– 违反合作伙伴管理规范,拒不接受相关处罚,给云梦网络内部管理、声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5.2 二级违规:
合作伙伴如出现以下行为任一的,计入二级违规一次,每次计入二级违规有效期为 12 个月。累计第 1 次,
合作伙伴应向云梦网络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引发客户投诉的违约金为 2000 元);累计第 2 次,合作伙
伴应向云梦网络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引发客户投诉的违约金为 4000 元);累计第 3 次,合作伙伴应向
云梦网络支付违约金 4000 元(引发客户投诉的违约金为 8000 元);累计第 4 次及以上,合作伙伴应向云梦网络支付的违约金按前述计算规则类推,且在此违约金基础上,云梦网络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协议自云梦网络通知到达合作伙伴之日起解除:
5.2.1.2 其他符合 5.2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5.2.2 在销售过程中由于服务态度、过度承诺、极端销售、工作疏忽等,引起客户投诉,或给云梦网络或客户造成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指合作伙伴行为后果给云梦网络或客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对云梦网络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5.2.2.1 恶意骚扰客户,造成客户不满;
5.2.2.2 辱骂、恐吓客户;
5.2.2.3 超出云梦网络产品与服务标准范围,夸大产品内容或保证效果的行为;
5.2.2.4 含糊其辞,对客户的询问不予说明,引起客户误解;
5.2.2.5 不尊敬客户,嘲笑客户,被客户投诉;
5.2.2.6 承诺客户提供无偿上门服务或代操作,而未能提供;
5.2.2.7 其他符合 2 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5.2.3 未按服务标准或与客户签约承诺约定,如期提供后续服务的行为;
5.2.3.1 签约后未按约定时间及时提单,提单时间不得超过收款或签署协议日起 3 天;
5.2.3.2 签约后未按约定时间及要求进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