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测绘合同
甲方(委托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乙方(承揽方):佛山市顺德区明图谱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 0 x
乙方:佛山市顺德区明图谱测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00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北滘镇西滘工业
区复垦复绿项目测量工作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测绘范围
1.工程名称:北滘镇西滘工业区复垦复绿项目—测量。
2.工程地点:北滘镇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测绘项目:北滘镇西滘工业区复垦复绿项目—测量。
2.工作量:控制点测量 6 个;带状地形测量与土方测算 62192.28 平方米。
第三条 技术和质量标准 1、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等级 |
1 | 《城市测量规范》 | CJJ/T8-2011 | 行业标准 |
2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 GB/T18314-2009 | 国家标准 |
3 |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 CJJ/T 73-2010 | 行业标准 |
4 | 《地籍测量规范》 | CH5002-94 | 行业标准 |
5 |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 GB/T7929-1995 | 国家标准 |
6 |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 GB/T24356-2009 | 行业标准 |
7 |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测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顺德区本地的测绘事项规定。 |
2、测绘成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测绘成果质量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
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序号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控制点测量 | 个 | 6 | 1771.58 | 10629.48 | |
2 | 带状地形测量与土方测算 | ㎡ | 62192.28 | 0.31 | 19279.61 | |
项目总价(元) | 29909.09 |
1.本合同测绘费用(含税)为¥ 20936.36 (大写:人民币 贰万零玖佰叁拾陆元叁 角陆分 ,具体情况如下表:
2.收费标准:测量费总价按七折计算:29909.09*0.7=20936.36 元(大写:人民币贰 万零玖佰叁拾陆元叁角陆分) 。
3.本合同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基价已包括乙方完成测绘工作所需的人员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除以该基价计算的测绘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测绘成果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测绘费用。
序号 | 测 绘 项 目 | 完成时间 | 备 注 |
1 | 相关工程项目测量 | 10 工作日 | 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
2、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对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第六条 测绘工作完成期限
如遇非可归责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测量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测量服务。第八条 测绘成果验收及质量责任
1、乙方应于测绘成果完成且经自检合格后,将全部测绘成果资料交予甲方进行审核、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测绘成果资料正本一式
份。
2、在审核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测绘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返工,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及约定标准为止,相关修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保证提交的测绘成果及其他资料不存在任何侵权纠纷,若因上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提交的测绘成果及其他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宜相关的全部资料及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提供、泄露或讨论该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否则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已开始测绘工作,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测绘费用;如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未开始测绘工作的,甲方可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若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乙方测绘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总价款 20 %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
4、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项下测绘工作,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5、因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诉讼费及律师费等),概由乙方负责并予全额赔偿。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
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并经对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确认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任何经双方确定并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双方: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佛山市顺德区明图谱测绘有限公司
(xx)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明图谱测绘有限公司账号:801101000821492209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大良福庆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