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的委托,就美盛文化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美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美盛”)购买“Jakks Pacific,Inc.”(以下简称“JAKKS”)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者“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