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7953
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7953
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6,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56,2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 务 |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内完成开发并移交投入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 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 020-83922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301x(xxx:0000xx)联系方式: 020-37023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 1项 | 人民币435.62万元(本项目包含系统开发服务和代理服务,其中系统开发服务预算为432.4万元,代理服 务预算为3.22万元。) | 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内完成开发并移交投入使用 |
1.《采购需求》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注有“▲”号的条款为重要响应项,不满足将影响得分。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下列技术指标中出现的材料或品牌参数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采购项目内容的标准。
5.项目所列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时,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要求应作为实质性响应指标,不再享受评审优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内完成开发并移交投入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公安厅,由采购人指定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 2期:支付比例40%,项目通过初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通过终验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一份金额为结算总额5%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期限:质保期满后3个月,收到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最终验收。1、项目初步验收 项目开发系统的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主要检验系统的功能、性能等 ,验收依据是项目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要求。2、项目试运行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即进入为期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期。系统试运行期间,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系统使用的重大故 障,则试运行期自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局部(或轻微)影响 系统使用的一般故障,则从系统发生故障之日起暂停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故障修复之日起,继 续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3、项目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结束后,并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评测(密码测评和等保测评)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项目最终验收主要是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考察对项目所开发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 可靠性,审查项目的技术、财务等文档的齐备性。4、项目验收按照采购人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 验收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及代理费和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等其他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售后服务:1)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3年的质保售后服务(质保服务时间从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维护、升级、驻场服务工作,中标人应安排专门的维护部门并指定固定技术力量用于系统的维护,所有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服务响应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系统故障情况提供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信工具、远程维护以及现场维护等方式 。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使用问题,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实时解决问题;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采购人要求后2个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无法运行的,接到采购人要求后2个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解决问题;4)在服务时间以及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承诺以最优惠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与质保期相同的维护、升级等。具体费用另行约定。6)质保期内,中标人保证每 3个月对系统巡检一次,并在5天内完成巡检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巡检报告。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 项 | 1.00 | 4,356,200.00 | 4,356,2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以侦查实战需求为引领,以实现刑侦信息规模应用和深度应用为目标,坚持数据库建设规模、质量、效益并重,全面加强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对打击犯罪和社会管控的技术支撑作用。 为此,部刑侦局于2019年4月下发了《关于开展虹膜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公安机关需建立省级虹膜数据库,并将虹膜信息数据(一张虹膜图片)、人员信息数据及虹膜识别结果数据实时上报至部级虹膜系统,实现部级虹膜系统、省级虹膜系统联动核查。各市、县级公安机关须按照公安部建设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室的统一要求,在基层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执法办案中心的基础信息采集室部署虹膜设备采集虹膜信息,对重点人员、打击处理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等进行虹膜采集和识别。各虹膜采集点采集的虹膜信息数据、人员信息数据及虹膜识别结果数据实时上传到部、省两级虹膜系统。利用虹膜采集设备将人员信息、虹膜信息分别汇入部、省两级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为各警种提供高效、共享的虹膜比对服务。 根据公安部刑侦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委托广东省厅刑侦局承担全国智慧新刑技实战应用中心建设工作,虹膜数据库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要承担全国虹膜数据库同等职能,实现实时备份、实时比对。 公安部刑侦局于2019年8月至今已下发的文件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虹膜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并指示下一步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虹膜系统建设工作,加强虹膜数据采集质量,注意虹膜系统建设应用 的保密。 | |
2 | 二、项目目标 基于广东省智慧新警务的总体规划,依托警务云和大数据平台框架,在省公安厅搭建可容纳五千万人的虹膜信息库和虹膜身份核查系统,该系统具备虹膜采集、虹膜识别、采集识别记录查询统计分析、可疑人员报警等功能。实现与公安部虹膜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和数据联动。同时,作为全国虹膜数据库广东分中心,实时备份全国虹膜数据库信息,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各警种提供高效的虹膜比对服务。 |
3 |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在省厅警务云平台集中建设虹膜数据库(5000万库容)和虹膜身份核查系统,为全省公安机关各警种提供高效的虹膜采集和比对服务,用以快速、精准确定人员身份。 2、建设省级虹膜身份核查系统服务端,系统通过专用接口能够与部级虹膜身份核查系统无缝对接,两级系统间实现实时数据共享与联动核查。省级所有虹膜采集数据(包括虹膜信息、虹膜图片、人员基本信息等)与虹膜核查数据实时报送部级虹膜系统,进行身份核查时,识别人员信息与本级虹膜库进行信息比对,无匹配信息则通过部级虹膜库进行虹膜信息比对,实现本级虹膜库和部级虹膜库同步联动核查。 3、建设用于研究、演示、测试省级虹膜身份核查系统所使用的各种虹膜设备,包括虹膜采集设备1套、虹膜终端安全登录设备1套、多维虹膜识别设备1套、闸机式远距离人证核查虹膜设备1套、挂壁式远距离虹膜采集核验设备1套、移动终端虹膜识别设备1套。 4、系统应能与公安部虹膜库进行无缝对接和联动识别,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已采重点人员进行实时核查比对。 5、实现虹膜身份核查系统与刑专系统、警综平台、一体化采集的整合、从业务系统中获 取人员标签信息,将人员基本信息、人员虹膜信息及人员身份标签信息进行绑定。系统在对人进行虹膜身份识别的同时,实现对该人相关身份标签信息的准确提取。 |
4 | 四、项目建设原则 (一)项目基本原则 1、先/进性和成熟性:充分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应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标准化产品。基于领先的设计理念,采用开放的体系结构。 2、标准化和开放性:系统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各系统内部和外部接口标准化和开放性。符合省智慧新警务总规划的要求分层解耦。 3、总体性和兼容性:考虑不同标准和规范间的集成,着重于系统内置设备之间的集成,支持各业务系统的信息集成、功能集成和过程集成,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完美兼容原有各系统业务及信息。 4、安全性和保密性:系统设计将安全性放在重要的位置,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体系的设计,数据的备份,严格控制各个层次的访问、操作权限设置,充分利用日志系统健全恢复策略和机制及数据的备份策略,增强系统的安全性。 5、可靠性和稳定性:系统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注重过程控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技术评审和技术状态的控制,通过软件测评和仿真验证和试验,提高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6、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为适应系统不断改进的要求,设计充分考虑了系统对未来新需求的改进以及便捷化的维护流程,实现系统的扩展和维护。 7、系统性与友好性:系统采用友好、风格简约、操作便捷的用户界面设计,方便用户对系统的操作。 (二)项目设计要求 1、应用设计要求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由服务端、客户端组成,系统采集的虹膜信息存储在虹膜信息库中。 2、数据设计要求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的数据分为人员信息数据项、虹膜信息数据项、虹膜采集识别数据项、身份信息采集识别数据项、机构信息数据项、报警信息数据项、设备型号代码、左右眼代码、左右眼缺失情况代码及采集原因(人员分类)代码。 3、网络设计要求 在公安网上部署虹膜身份核查系统,系统可同时连接我省重点关注人员虹膜库、全国虹膜库进行联动核查,快速、准确确定各类人员真实身份,发现重点关注人员实时报警,可跟踪重点关注人员虹膜识别活动轨迹,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本系统部在省公安厅警务云上,复用警务云的网络设备资源 ,提供虹膜查询核查服务给各地办案人员进行使用。系统网络拓扑可分为用户域、安全认证平台和数据域。 4、安全设计要求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的国产密码改造方案是利用警务云已部署的云密码服务管理平台作为密码基础设施平台,由云密码服务管理平台为省公安厅虹膜身份核查系统提供密码技术支撑和密钥管理服务。由警务云提供国密VPN为通信链路加密。云密码服务管理平台主要包括云密码资源池管理平台、云密钥管理系统和云密码机池。 |
5 | 五、总体建设要求 在“虹膜信息采集”、“虹膜采集设备技术要求”、“虹膜数据应用要求”、“信息数据项标准”等方面 ,要依据《全国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虹膜身份核查子系统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全国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虹膜身份核查子系统建设方案》的要求建立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并将所采集的数据同步上传至公安部虹膜数据库。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软件架构分为四层:基础资源层、核心数据层、核心服务层、综合应用层。基于警务云平台的基础,系统对接平台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机制,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用户登录和身份验证与平台的整体整合。在警务云资源上建设系统,并复用云存储、数据存储服务等。核心数据层提供采集样本、识别记录、人员信息、人员标签、报警信息。核心服务层处于系统的业务核心,提供虹膜注册、虹膜比对、模板抽取、质量检测、数据管理、数据交换等服务。综合应用层位于系统的前端,可与其他专业的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外部应用主要是指与虹膜库应用平台相关联的外部应用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服务与虹膜库进行数据交换,为虹膜库提供业务信息数据,或从虹膜库中调用相关 服务。 | |
六、系统技术规格要求 (一)采购清单 (二)技术要求 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 | 套 | 1 |
2 | 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 | 套 | 1 |
3 | 定制软件测试服务所需硬件设备 | 套 | 6 |
序号 | 系统名称 | 需求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1在线虹膜采集功能需求 (1)在线虹膜采集。应实现通过专用虹膜采集设备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采集对象虹膜信息及图像信息实时存储至公安信息网虹膜库中。 (2)特殊采集方式。应实现多种方式采集虹膜特征信息,如无证采集、强制采集和左右单眼采集,具有自动触发和手动触发采集两种模式。 (3)存储采集对象信息。应提供采集对象信息存储功能,包括姓名、性别、人员分类、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 (4)存储采集人信息。应提供采集人存储功能。 (5)读取二代身份证件信息。应能通过二代证阅读机读取二代身份证件信息。 (6)虹膜注册。系统应将采集对象的个人基础信息与 其虹膜信息绑定入库。 |
(7)质量检查。支持采集环节同步检查虹膜质量和质量检查结果提示,支持数据上传环节实时检查数据重复情况和数据重复情况提示。
(8)快速采集。系统具有快速采集模式,采集过程无需人为操作(无需点击鼠标,无需人工输入数据)。 1.2在线虹膜识别功能需求
(1)在线虹膜识别。应实现通过专用虹膜采集设备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识别人虹膜特征信息与公安信息网虹膜库虹膜特征信息进行比对,并返回比对结果。
(2)显示虹膜识别比对成功结果。应提供显示虹膜识别成功结果功能,呈现被识别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人员分类、证件号码等信息。
(3)显示虹膜识别未能比中结果。如被识别人虹膜信息未在虹膜库中,系统提示该人未采集虹膜。
(4)查看识别历史记录。应提供识别历史记录查询功能,可查看该识别人的所有采集、识别记录。
(5)报警信息提示。如被识别人为“工作对象”或者有记录的违法犯罪人员,弹出报警提示信息;如被识别人曾有冒用他人证件的行为,弹出报警提示信息。
(6)显示报警信息详情。应提供显示报警信息详情功能。
1.3离线虹膜采集功能需求
( 1) ★离线虹膜采集。应实现通过专用虹膜采集设备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采集对象虹膜信息及图像信息存储至本地,离线采集系统的本地库容不低于10万人。
(2)特殊采集方式。应实现多种方式采集虹膜特征信息,如无证采集、强制采集和左右单眼采集。
(3)存储采集对象信息。应提供采集对象信息存储功能,包括姓名、性别、人员分类、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
(4)存储采集人信息。应提供采集人存储功能。
(5)读取二代身份证件信息。应能通过二代证阅读机读取二代身份证件信息。
(6)离线采集查询。应提供离线采集记录查询功能。
(7)数据状态显示。应提供数据状态显示功能,如待上传、上传成功、上传失败等。
(8)列表显示。应提供离线采集数据列表显示功能。
1.4虹膜采集识别查询统计功能需求
(1)查询采集记录。应提供采集记录按条件查询功能
,列表中显示采集对象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
号码等相关信息。
(2)查询识别记录。应提供识别记录按条件查询功能
,列表中显示识别人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
(3)采集批量查询。系统应提供按身份证号方式的批量查询功能,可以输入多个需要查询的身份证号进行采集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方式显示。对于已采集虹膜的人员,应显示其基本信息及虹膜采集时间,地点等信息。
(4)统计采集情况。应提供按时间、采集人、工作对象等多种方式的采集情况数量统计功能,统计结果以饼状图、折线图、柱状图、统计表格呈现,可导出Exc el格式文件。
(5)统计识别情况。应提供按时间、识别人、工作对象等多种方式的识别情况数量统计功能,统计结果以饼状图、折线图、柱状图、统计表格呈现,可导出Exc el格式文件。
(6)查询报警记录。应提供报警记录按条件查询功能
,列表中显示识别人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报警原因等相关信息。
(7)统计报警情况。应提供按报警类别、报警时间等多种方式的报警情况数量统计功能,统计结果以饼状图、折线图、柱状图、统计表格呈现,可导出Excel格式文件。
(8)查询离线采集上传记录。应提供离线采集上传记录按条件查询功能,列表中显示处理结果、采集对象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
(9)列表显示。应提供采集、识别、报警、离线上传等查询记录列表显示功能。
(10)审批进度查询。应可以通过该功能查询误采删除、设备添加的审批进度,根据时间、机构、审批状态等条件查找记录,查看审批情况。
(11)采集点统计。应提供通过该功能统计各机构下的采集点数量。进入该功能页面默认显示当前用户所属机构下的采集点情况,可以根据时间、机构等信息进行查询。
(12)▲按设备型号统计。应可以通过该功能对设备识别情况进行统计。进入该功能页面,默认显示当天不同设备型号识别量的列表,可以根据时间、机构等条件查询该条件下的识别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虹膜身份核查
1
系统
(13)▲考核记录查询。应可以通过该功能实现查询
当前机构以及下级机构的去重后的采集、识别记录,
套 1
默认显示最近一天当前登录用户所属区域下所有采集
、识别记录列表,可以根据时间、所属区域、记录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考核按机构统计。应可以通过该功能实现查询当前机构以及下级机构的去重后的采集、识别量。进入该功能页面,默认显示当天的考核情况,可以根据时间、机构、记录类型等条件查询考核情况。
1.5信息维护功能需求。
(1)维护人员信息。应提供人员信息修改功能,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人员分类、住址
、修改原因等。
(2)删除人员信息。应提供删除人员及虹膜特征信息删除功能等。
(3)离线采集数据全部上传。应提供离线采集数据全部上传功能。
(4)离线采集数据部分上传。应提供离线采集数据部分上传功能。
(5)筛选离线采集上传数据。应提供离线采集上传数据筛选功能。
(6)筛选人员记录。应提供人员记录按条件筛选查询功能。
(7)▲采集人管理。应提供管理和维护系统中用到的采集人的功能,包括对采集人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界面截图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预采数据管理。应能将被采集人的身份信息录入到本系统中,并且可对这些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导入等操作。根据个人信息生成二维码,用于信息共享
。
(9)▲布控策略管理。应实现针对特定人群的单独布控,识别时发现被布控人员系统会进行报警。通过布控管理可根据组名称查询相应的布控组,根据需求可对布控组进行添加、修改、删除以及组内人员的移入移出。(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界面截图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布控记录查询。应提供通过记录查询可查询
10 ▲
指定时间段内登录用户对应机构以及下级机构所有的布控人员信息。(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界面截图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系统管理功能需求
(1)用户信息管理。应提供用户信息管理功能,包括新增用户、修改用户、删除用户,用户角色分配及用户密码修改功能。
(2)机构管理。应提供机构的增加、删除、修改功能
。
(3)角色管理。应提供角色权限管理功能,包括新增角色、修改角色、删除角色,角色对应权限设定等功能。
(4)日志管理。应可对各模块及主要数据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主体、客体、日志类型、操作时间、操作结果等。系统应提供日志查询功能,可根据情况选择时间段、日志类型、操作人等信息进行过滤查询。
(5)通知公告管理。应提供通知公告维护功能,包括新增及删除通知公告;应提供按关键词、发布起止时间筛选条件查询通知公告记录功能。
(6)代码表维护。应提供系统代码表维护功能,显示相关信息。
(7)系统参数管理。应可维护各类系统参数,包括系统运行参数。
(8)快捷菜单管理。应提供配置操作员桌面上快捷菜单的功能,实现是否显示和显示顺序。
1.7权限管理功能需求
(1)添加权限。应采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
)方式,角色的权限为若干权限点的集合。应具备权限点的添加、权限点对应功能设置等功能。
(2)权限排序。应提供权限点在本级节点内的排列顺序设置功能。
(3)删除权限。应提供对未使用的权限点删除的功能
,对已分配的权限点在取消角色与权限点的关联后可进行删除。
(4)权限查询。应提供查询功能。可根据关键字进行查询。
(5)权限展示。应提供权限展示功能。
1.8用户登录及信息查看功能需求
(1)登录系统。应提供用户系统登录功能,根据输入 用户名和密码准确性进行判定是否正常登录系统。 (2)查看用户信息。应提供用户信息查看功能,包括用户名,所属机构、机构代码等。 1.9技术支持信息查看功能需求 (1)查看常见问题。应提供常见问题查看功能。 (2)查看技术支持方式。应提供技术支持方式查看功能。 1.10意见建议管理功能需求 (1)新增意见。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应可对系统提出改进建议、技术问题,管理员可回复用户的疑问。 (2)删除意见。用户在提出意见后应可对意见进行删除操作;管理员也可根据情况删除用户提出的意见。 (3)意见回复。管理员应可回复用户提出的意见,并可设置意见的查看范围,公开的意见和回复所有用户均可查看。 (4)意见类别展示。应提供意见类别展示功能。 1.11多算法融合 此系统应支持多种算法接入融合功能,以便后续开发利用。(本次项目仅采用单一算法) |
序号 | 系统名称 | 需求参数 | 单位 | 数量 |
2.1▲库容要求。应实现5000万人库容的虹膜数据存储及虹膜识别比对功能。 2.2数据比对范围。应实现与本地虹膜库、公安部虹膜库比对,并提供与特定区域人口信息数据比对服务。 2.3系统接口应用。系统应能与公安部虹膜库进行无缝对接和联动识别,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已采重点人员进行实时核查比对。 2.4★虹膜图片入库。采集虹膜时对每个人双眼各采一张虹膜图片入库,系统实现通过双眼各一张虹膜图片提取的虹膜特征信息进行全库比对功能。(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虹膜登记功能。系统应支持将采集对象的虹膜特征信息及图像信息实时存储至虹膜库中,并同时登记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人员分类 、住址、证件号码等信息。(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需求
虹膜登记查重功能。系统应支持将用户登记时的
2.6▲
1 | 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 | 虹膜特征信息与虹膜库进行虹膜比对与查重;当查重出现存在已有虹膜特征时,应拒绝录入虹膜库且不予以用户登记;当查重通过时,应录入虹膜库且予以用户登记。(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虹膜数量查询功能。系统应支持查询虹膜库中已登记人员的数量。(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8▲虹膜识别功能。系统应支持将采集对象的虹膜特征信息与虹膜库进行1:N虹膜比对,并返回比对结果,其中返回结果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人员分类、证件号码等信息。(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9▲人员信息管理功能。系统应支持对人员信息进行管理,应支持对人员信息增加、删除和修改,并支持登记修改原因。其中修改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人员分类、住址等。(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10▲集群比对方式。系统应支持采用负载均衡集群方式进行虹膜比对。(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1▲注册失败率。系统软件的注册失败率应小于等于0.1%。(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错误接受率和错误拒绝率。在不小于1000万虹膜库、比对次数不少于100万次的情况下,FAR小于等于0.00001%,FRR小于等于0.01%。(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3▲虹膜特征比对时间。系统的虹膜特征单次平均比对时间小于5μ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 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3、定制软件测试服务所需硬件设备参数
6
( )注册查重。应能在虹膜注册过程中将虹膜数据
序号 | 设备名称 | 需求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虹膜采集设备 | 1.1 客户端组件需求 (1)图像获取。应实现通过专用虹膜采集设备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采集对象虹膜信息及图像信息存储至本地,采集软件的本地库容不低于10万人。 (2)支持离线虹膜采集。离线采集数据在接入公安网后上传至部级或省级平台数据库。 (3)支持在线虹膜采集。采集数据能够上传至部级或省级平台数据库。 (4)特殊采集方式。应实现多种方式采集虹膜特征信息,如无证采集、强制采集和左右单眼采集。 (5)质量检查提示。应支持采集环节同步检查虹膜质量和质量检查结果提示。 (6)检查重复数据。应支持数据上传环节实时检查数据重复情况和数据重复情况提示。 (7)预处理。系统应可针对获取的虹膜图片图像进行特征信息预处理功能。 1.2 虹膜采集设备需求 (1)外观要求。望远镜形设计,设备前端弧形面能与人脸充分贴合,弧形面前段具有可拆卸胶条。 (2)虹膜图像格式。BMP格式。 (3)★虹膜图像尺寸。单目虹膜图像宽640像素,高 480像素。 (4)▲工作温度。应在工作温度-25℃—55℃下正常工作。(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设备接口。应支持USB接口作为通信接口。(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虹膜设备分辨力。在有效采集距离范围内,设备分辨力不小于4lp/mm。 (7)采集图像采样分辨率。在有效采集距离范围内,虹膜采样分辨率不小于24 pixel/mm。 (8)注册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应不超过3秒。 (9)识别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应不超过1秒。 | 套 | 1 |
10
上传至数据库进行查重,并给出查重结果提示。 (11)质量检查。应能对采集到的虹膜图像进行质量检查,并给出质量检查结果提示。 (12)▲光源强度调节。应支持自动或手动调节光源强度。(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辅助采集机制。应支持通过镜面显示辅助虹膜采集。 (14)▲美瞳检测。应支持美瞳检测功能。(投标人 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节能要求。应具有节能或睡眠功能。(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指示功能。应能通过灯光提示设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操作提示。应在虹膜采集过程中及采集成功时具有声音提示。(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安全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19)有害物质检测标准。应通过RoHS认证,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同时加盖CNAS和C MA章)并加盖厂商公章。 (20)设备光学检测标准。应符合光生物安全性检测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同时加盖CNAS和CMA章)并加盖厂商公章。 (21)▲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 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设备接口。应支持USB接口作为通信接口。(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虹膜终端安全登录设备 | (2)▲指示功能。应能通过灯光提示设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节能要求。应具有节能或睡眠功能。(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注册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应不超过5秒。(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识别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应不超过2秒。(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工作温度。应在工作温度-10℃—40℃下正常工作。 (7)质量检查提示。应支持识别环节同步检查虹膜质量和质量检查结果提示。 (8)设备声音。应在虹膜识别过程中具有声音提示。 (9)虹膜识别距离。满足识别距离在150-300mm区间。 (10)调节曝光参数。应可根据工作环境光强自动进行曝光参数调节。 (11)▲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1)多维虹膜识别设备:摄像头像素。虹膜摄像头应不小于500万像素,人脸摄像头应不小于200万像素。 (2)灯光指示。设备应具备补光灯及不同颜色的指示灯。 (3)屏幕尺寸。应不小于7英寸。 (4)硬件配置。4核CPU≥1.5Ghz,内存≥16GB,运存≥2GB (5)▲距离提示。设备应具备测距功能,并可通过指示灯、语音提示靠前或靠后。(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虹膜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虹膜注册 时间应<1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 |
3 | 多维虹膜识别设备 |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虹膜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虹膜识别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人脸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人脸注册时间应<1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人脸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人脸识别时间应<1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人脸识别距离。应达25-120cm。(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戴眼镜识别。设备应能对戴眼镜、墨镜、太阳镜的人员进行识别。(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设备工作温度。应在-25℃-55℃正常工作。 (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设备光学检测标准。应符合光生物安全性检测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同时加盖CNAS和CMA章)并加盖厂商公章 。 (14)▲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 x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1)设备功能。设备应支持虹膜及人脸信息采集、1 :N识别。 (2)摄像头像素。虹膜摄像头应不小于500万像素,人脸摄像头应不小于200万像素。 (3)灯光指示。设备应具备补光灯及不同颜色的指示灯。 (4)▲虹膜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注册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 |
4 | 闸机式远距离人证核查虹膜设备 | 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虹膜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识别时间应<0.5s。 (6)▲人脸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人脸平均注册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人脸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人脸平均识别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人脸识别距离。应达到30-120cm。(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光照适应性。设应能在0lux~15000lux光照强度下进行虹膜识别。(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设备光学检测标准。应符合光生物安全性检测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同时加盖CNAS和CMA章)并加盖厂商公章 。 (11)▲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 x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1)设备功能。设备应支持虹膜、人脸、身份证信息采集,支持1:N识别。 (2)摄像头像素。虹膜摄像头应不小于500万像素,人脸摄像头应不小于200万像素。 (3)灯光指示。设备应具备补光灯及不同颜色的指示灯。 (4)屏幕尺寸。应不小于8英寸,并支持通过触摸屏操作。 (5)▲虹膜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注册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虹膜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识别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 |
5 | 挂壁式远距离虹膜采集核验设备 | 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活体检测。设备应支持虹膜活体检测。(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人脸注册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注册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人脸识别时间。在网络正常情况下,单次虹膜平均识别时间应<0.5s。(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人脸识别距离。应达到30-100cm。 (11)戴眼镜识别。设备应能对戴近视镜、墨镜、太阳镜的被识别人进行虹膜识别。 (12)▲虹膜存储量。应可保存50000人虹膜信息。 (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光照适应性。设备应能在0lux~15000lux光照强度下进行虹膜识别。(投标人需提供该功能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距离传感器。设备应具有距离传感器,并可通过界面显示以及语音的方式提示向前或向后。 (15)工作温度。应在-25℃至55℃正常工作。 (16)设备光学检测标准。应符合光生物安全性检测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同时加盖CNAS和CMA章)并加盖厂商公章 。 (17)▲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 x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1.1 移动终端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客户端软件 (1)APP软件识别。提供能在警用手机上安装运行的移动虹膜识别APP软件,配合移动虹膜识别设备使用 。 (2)在线虹膜识别。应实现通过专用移动终端虹膜识别设备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识别人虹膜特征信息与公安信息网虹膜库虹膜特征信息进行比对,并返回比对结果。 |
(三)等级保护服务需求 |
6 | 移动终端虹膜识别设备 | (3)显示虹膜识别比对成功结果。应提供显示虹膜识别成功结果功能,现实被识别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人员分类、证件号码等信息。 (4)显示虹膜识别未能比中结果。如被识别人虹膜信息未在虹膜库中,系统提示该人未采集虹膜。 (5)查询识别记录。应支持查询人员的虹膜识别历史记录。 (6)查询报警记录。应支持查询人员的虹膜识别报警记录。 1.2 移动终端虹膜识别设备 (1)使用方式。应与手持设备(手机)配合使用,采用磁吸或者直接粘贴的方法固定在手机背面。 (2)质量检查提示。应支持采集环节同步检查虹膜质量和质量检查结果提示。 (3)设备便捷性。应具有轻便性、易携带性。 (4)设备正常工作方式。应不可倒置,使用时应保持电源指示灯在上,识别镜在下。 (5)虹膜图标质量等级调整。应可调整获取虹膜图片的质量等级。 (6)调节曝光参数。应可根据工作环境光强自动进行曝光参数调节,也可手动调节。 (7)▲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应具备生物特征识别产品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 套 | 1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等级保护服务 |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密码应用建设标准必须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并配合完成密码测评和等保测评。测评机构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 | 项 | 1 |
7 | 7、产品培训要求 7.1培训目标 为了能够更加深入的理解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建设的意义,自觉提高自身的安全保密防护意识;使系统使用人员、管理维护人员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并掌握项目中所有产品的用途、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简单故障排除等维护管理内容,采购人将组织产品及系统使用操作培训。 7.2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需涉及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建设的维护、管理人员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7.3培训内容 针对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中包括软、硬件产品的安装、使用、维护、部署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参训人员较为全面地了解产品用途、安装部署及使用操作方法等。集中培训涉及的主要产品及培训内容是围绕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进行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系统功能介绍 主要讲解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依据、详细介绍项目中所有功能、以及项目建设的意义; (2)系统的安装部署 详细介绍项目中每个功能模块的部署情况和安装步骤; (3)系统的操作使用 详细讲解项目中每个功能模块的操作与使用。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公安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42,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000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达信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收取。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37023588
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提交时请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询问函/质疑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301房(自编号:1310单元)
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 |
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 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 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 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x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保证金已足额提交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天)。 |
3 | 签署和盖章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和盖章要求。 |
4 | “★”号条款 |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号条款要求。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且投标总报价是固定唯一价。 |
6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但投标人能在规定时 间内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产品技术水平情况 (2.0分) | (1)投标人提供虹膜身份核查系统、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著作权,每个得0.5分,最高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2)投标人提供关于虹膜识别技术或虹膜设备专利证书,得1分。(提 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管理及技术实施服务能力 ( 6.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涉密人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领域高级工程师和高级项目经理,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运维工程师、软件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且以上人员均为涉密人员,每提供1项证书得0.6分,最高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否则不得分) | |
软件系统需求满足情况 (17.3分 ) | 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和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产品,其中▲项为重要技术参 数,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52分,其他非▲项为普通技术参数,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15分,满分17.3分,扣完为止。 | |
定制软件测试服务所需硬件设备满足情况 (11.7分) | 含虹膜采集设备1套、虹膜终端安全登录设备1套、多维虹膜识别设备1套 、闸机式远距离人证核查虹膜设备1套、挂壁式远距离虹膜采集核验设备1套、移动终端虹膜识别设备1套,其中▲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一项不满足扣0.3分,满分11.7分,扣完为止。 | |
虹膜国产密码应用方案 (5.0分) | 针对本系统提供国产密码应用方案,对系统进行密码支撑与应用设计,从以下方面进行密码应用: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每有1项内容得1.25分,最高得5分。(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若某项内容不科学、不具备可操作性、不完善, 该项内容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保障 (10.0分) | (1)提供售后服务,有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 6人以上(含6人)得4分,3-5人(含)得2分,3人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全部满足以下要求得6分,每缺一项扣1.5分。 A:提供不少于1人1年的5*8小时现场驻场运维服务,且驻场人员为同类项目驻场服务一年经验的涉密人员; B:提供服务热线,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日5(天)*9(小时)的远程电话支持; C:售后服务工程师7*24(小时)保持手机电话接听; D:售后服务工程师收到采购人来电来信30分钟 x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4个小时内到场解决故障。 注:提供承诺书原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产品培训 (5.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含培训方式和培训次数)、培训人员安排与管理,每提供1项内容得0.5分 ,最高得2分。(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若某项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不科学、不具备可操作性、不完善,该项目不得分) (2)培训讲师为注册信息安全讲师的,加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书面承诺“本项目培训承诺让参与培训人员掌握虹膜身份核查系统的使用和问题处理,让参与培训人员充分理解本项目系统内数据涉及大量的公安机关重点关注人员、公民信息和国家敏感信息事项,注意虹膜系统建设应用的保密性”, 加1分。 (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本地化服务机构 (3.0分) |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广州)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或办事 处等),且有固定办公场地的,得3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产或租房合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案例 (16.0分) | (1)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案例(须包含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和虹膜比对算法集群软件)每个得1分,最高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虹膜身份核查系统已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的报告证明,提供得4分。(提 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资质证书 (14.0分) | (1)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认证或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5星及以上得3分;3-4星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xxxx://xxx.xxxx.xx x.xx/)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SPCA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3级以上(含3级)得2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或以上)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均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否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1)节能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都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以投标人节能产品报价占项目总价比重高的);(2)环保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都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以投标人环保产品报价占项目总价比重高的);(3)投标报价低者;
(4)技术得分高者;(5)商务得分高者。以上都相同的,由评委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公安厅
科技信息化项目合同
(软件系统开发类项目)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有 效 期: 年
甲方:广东省公安厅;执行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乙方:
根据 《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公开招标采购结果,乙方评定为项目中标单位,现按照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 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文件、乙方投标承诺的内容和要求,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章 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一条 x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实现内容描述:
系统目标:
技术路线:
开发内容: (子系统及核心功能模块)
(详细的功能和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2.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需求规格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内容自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系统功能需求,如有减少或降低,须有专门说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才能生效。《需求规格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3.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同样经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开发、上线工作。
5.开发要求
(1)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
(2)系统设计要做到:代码标准化、模块标准化、文档标准化、测试标准化以及信息标准化。
(3)为后期工程或其他系统预留接口,并为后期工程的顺利开展或其他系统对接作技术准备,包括以下:在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方
面具有灵活性,方便以后能够系统扩充。
6.提交的成果: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同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计算机软件,即本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即项目的文档、代码和可执行程序。
7.提交的技术文档主要如下:
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项目实施文档、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代码、使用手册等(具体详见合同附件3)。
8.实施要求如下:(简要描述项目的实施安装部署地点,是否要求全省推广应用等)
9.项目验收要求如下:
(1)系统功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逐一检查系统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系统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的性能指标,逐一测试系统指标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3)文档资料检查系统设计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合格。
10.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 3 年的质保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时间从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维护、驻场服务工作,乙方应由专门的维护部门并指定固定技术力量用于系统的维护。
(2)服务响应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系统故障情况提供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信工具、远程维护以及现场维护等方式。
(3)服务响应时间:一般使用问题,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实时解决问题;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采购人要求后2个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无法运行的,接到采购人要求后2个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解决问题。
(4)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应用系统非数据结构改变的功能改进性维护等,纠错性维护乙方须长期免费服务。
(5)在服务时间以及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与质保期相同的维护、升级等。具体费用另行约定。
(7)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每 3 个月对系统巡检一次,并在 5 天内完成巡检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第二x xxx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开发计划。
2.项目实施计划。
3.人员配备计划。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总体计划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
2.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2、3……阶段
3.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详见合同附件2。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1)基础技术资料;(2)有关背景资料(建设方案);(3)目前技术的基础状态、状况和技术水平;(4)相关技 术标准(遵循的设计标准规范等);(5)原型或参考对象;(6)其它相关技术信息。
2.提供时间和方式:何时何地(1)当事人当面交付;(2)委托第三人交付;(3)邮寄。
3.其他协作事项:(1)需要另一方协助的事项;(2)另一方必须给予帮助才能完成的,另一方就必须给予帮助或协助。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退回当事人一方;➁留下自行处理;③在Ⅹ年内保存,不得丢失;④各自存档保管。
第二章 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派出熟悉本项目的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
甲方应按期按质的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及技术资料。进行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时,由甲方牵头进行;若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先经甲方确认。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开发任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如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增加,乙方可协商申请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项目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的技术资料,包括接口等。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项目成果交付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成果确认和组织验收。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分析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认真投入合格的、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包括开发工具、开发场地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内容。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开发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
3.乙方应按期按质的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xxxx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开发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而且应保证使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开发系统的技术。
5.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定期参加由甲方组织召开的项目例会,向甲方通报开发进度。
第三章 研究开发经费
第七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2.本项目的总投资(即合同总价)包括了研究开发经费、实施经费、培训经费、报酬、免费服务期内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整)。
3.支付安排:
项目签订合同后,按项目服务进度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
项目通过初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
项目通过终验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金额为结算总额5%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期限:质保期满后3个月,收到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x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第九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秘密
2.例如:主管技术的项目负责人变动、国家重大产业计划变动、 显失公平等情况
3.考虑技术进步的发展,独家难以承担一个完整的项目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不涉及本项目技术权益的;➁不属于本项目核心技术的。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 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①双方约定承担,约定优先;➁合同无约定,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合理分担不等与平均分担;③当事人可以
约定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①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认;➁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机构;③当事人约定专家确认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技术或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出现,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因政策或者技术发展,使得项目建设已不必要。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20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章 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具体协议见附件4。
第六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的归属和分享要求如下:
1.甲方享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成果全部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人使用。
2.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制作的软件、源程序代码、项目技术文档以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当保证其在研发过程中及交付给甲方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
5.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相关利益分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义务,配合乙方共同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的,则项目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的,则给予七日的宽限期,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xxx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系统运行稳定后,乙方向甲方验收申请,甲方应按时启动验收流程,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启动支付流程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xxx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4)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将不退还给甲方
2.乙方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上线运行,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如系统推迟开通,给予一周的宽限期,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逾期交付时间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
如乙方开发的系统功能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系统验收,则给予二周时间由乙方进行整改;二周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之20%的罚金。
若因乙方原因,该系统在运行期间,若因应用系统原因而致客户资料或设备毁损,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软件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以后,如果经常出现系统崩溃、进程死锁、客户端响应慢、数据丢失等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缺陷或故障,甲方书面向乙方提出后两个月内得不到解决的,甲方有权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评测公司对系统进行测试,如经测试确定该缺陷或故障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聘请第三方软件评测公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方。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xx x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第九章 专有条款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要求:
1.《广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规定:投资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投资预算在50万元以下但涉及全厅多警种及各级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升级改造项目,按照《广东省公安厅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属于上述范围项目,可以参照管理,也可以自行管理。
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管理。
(1)按照“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参照“厅信息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自行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步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
1.项目初步验收
项目开发系统的编码、测试等工作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软件模块功能基本齐备,达到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可以申请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主要检验系统的功能、性能等,验收依据是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要求。
2.项目试运行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即进入为期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期。系统试运行期间,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严重影响系统使用的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自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如由于系统自身原因,发生局部(或轻微)影响系统使用的一般故障,则从系统发生故障之日起暂停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故障修复之日起,继续计算系统试运行时间。
3.项目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结束后,并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评测(密码测评和等保测评)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终验申请,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项目最终验收主要是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考察对项目所开发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审查项目的技术、财务等文档的齐备性。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章 不可抗力事件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按照项目合同书执行时,合同履行的期限(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款支付时限等)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时间。
第二十四条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于事件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章 税 x
第二十五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已包含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第二十六条 对乙方及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
(1) 附件一:系统开发内容要求
3.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4.招标文件及附件;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2.送达日期或通知书注明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
第二十九条 x合同连同附件 个,总 页;一式 伍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x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税务登记证号: | |
工商登记号: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签约地点: |
项目验收按照甲方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件一:技术开发内容要求附件二:项目总体计划
附件三:项目技术文档附件四:保密协议
合同附件1:技术开发内容要求
一、技术目标 | |||
简要描述系统要实现的目标 | |||
二、技术方法和路线 | |||
简要描述系统设计思路、系统开发的框架和采用的技术实现手段。 | |||
三、技术开发内容 | |||
1、功能要求 | |||
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要求 | 金额 |
xx子系统名称 | 功能1 | 说明:系统功能模块作用描述。 | |
功能2 | …… | ||
… | …… | ||
功能N | …… | ||
2、性能要求 | |||
序号 | 技术指标 | 性能要求 | 金额 |
指标1 | 说明:一般包括(不限于)并发用户数、响 应时间、安全性等。 | ||
指标2 | …… | ||
… | …… | ||
指标N | …… | ||
3、接口要求 | |||
序号 | 接口功能 | 接口要求 | 金额 |
接口1 | 说明:接口实现的功能要求。 | ||
… | |||
接口N |
(说明:仅供参考,预算金额作为后续变更依据,具体内容根据招投标文件编写。)
合同附件2:项目总体计划
项目总体计划(里程碑节点)
为了科学管理和控制项目进程,根据软件工程标准化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制定 系统总体开发计划,详细计划在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交。在保证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实施中可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任务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需求调研 | ▲ | ||||||||
系统设计 | ▲ | ||||||||
编码实现 | ▲ | ||||||||
系统测试 | ▲ | ||||||||
部署及培训 | ▲ | ||||||||
评测及初验 | ▲ | ||||||||
上线试运行 | ▲ | ||||||||
终验 | ▲ | ||||||||
运行维护 | ▲ |
(说明:格式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写。)
合同附件3:项目技术文档
项目技术文档
类别 | 序号 | 文档名称 | 内容要求 |
需求文档 | 1 | 需求规格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项目设计文档 | 2 | 概要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3 | 详细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4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项目测试文件 | 5 | 测试方案\计划 | 包括测试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测 试的方法、测试工具,测试内容等 |
6 | 测试记录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 |
7 | 项目测试报告 |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验收规范要求的相关内容,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 并编制的报告 | |
项目培训文件 | 8 | 培训方案、计划 | 包括培训的计划、目的、对象、地点、 培训的方式等 |
9 | 培训教材 | 无 | |
10 | 用户手册 | 对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步 骤,系统设置等作出详细说明 | |
项目维护文件 | 11 | 售后服务保证文件(维护服务条款及 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并结合项目 的实际情况制定 |
12 | 维护手册 | 不限于系统配置表、系统结构图、维护 管理、故障解决等 |
(说明:包含但不限于表中的文档,可以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验收所需调整)
合同附件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 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遵守以下协议: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密的秘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公开、展示、泄露有关项目成果及相关的软件、源程序代码、文档资料、数据、内部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
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便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也应该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需范围内使用。
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
不得将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到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时,不得随便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使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严禁泄露公安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在对外科技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如需会见亲友,就到单位门口会客室。今后xxx离开甲方工作岗位,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持续、长期有效。
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视情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xxxx(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7953
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HS21FG03018],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HS21FG0301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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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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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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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
号:GDHS21FG03018),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省公安厅2021-34虹膜身份核查系统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HS21FG03018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