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文件需提交 9 份,其中正本 1 份【正本封面须标注“正本”、注明项目名称和设计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正本内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副本 8 份【封面及签署页签章(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或使用正本彩色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注“副本”】。文件应为 A4 规格(建议 200 页内,胶装,单独成册;不建议使用硬皮或铁线圈装订)。含以下内容(目录之后按以下排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