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天津银行“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协议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编号: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乙 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 x 邮政编码:300201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22-28405454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的公司理财产品,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以资金人民币(大写) 整认购乙方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 年 期(以下简称“理财计划”)。
第二条:理财计划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投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存放同业、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第三条: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上午 12:00 前,将足额认购理财计划的人民币资金(大写) 整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户名: 账号:
大额支付系统号:
第四条:理财计划收益起始日为 年 月 日,到期日为 年 月 日,理财天数共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不含发售手续费和管理费,每年按 365
天计算)。
第五条:乙方收取理财资金的 0%(年化)作为发售手续费,0% (年化)作为固定管理费,当理财计划收益率高于 %(不含)时,超出部分全额作为乙方浮动管理费。
第六条: xxx在 年 月 日理财计划兑付日,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扣除银行手续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后(如有),将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户名: 账号:
大额行号:
第七条: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因投资产生的本金、收益风险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八条:理财计划产生的收益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乙方不代为扣缴税款。
第九条:本理财计划不可提前赎回。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到期支付理财计划的本金和收益。
(二)甲方在认购理财计划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附件《理财产品说明书》、《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对公客户权益须知》。
(三)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下提供的联系方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等信息真实有效,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等信息时,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甲方变更相关信息未按约定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应保证甲方指定账户在本投资理财产品存续期限状态正常。若因任何原因造成该指定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导致理财本金和(或)理财收益不
能及时入账,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收取手续费、管理费。
(二)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理财计划投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资金的投资方向、范围,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乙方提示甲方:投资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请甲方在详细阅读本协议和附件产品说明书的风险提示内容,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四)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做好有关资金划拨和账务处理手续,并提供有关凭证。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逾期划款,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对于甲方认为账务不符或者存在疑问交易,乙方有义务予以解释和改正。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理财计划本金、理财收益及所有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修改或解除必须征得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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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甲方有违约行为或认购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时 乙方有 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旦乙方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向甲方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如有 ,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已扣除相关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订立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依照法律规定保守秘密,但任一方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披露时,不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活动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本着诚信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重要声明
(一)甲方保证其申购理财计划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并保证其交付的申购资
金不会导致第三方或监管部门对乙方的任何争议或惩罚等。
(二)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已就本协议的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甲乙双方已就本协议的全部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与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八条:其他条款
《 年度“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对公客户权益须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其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