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描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0024- W000118041 荣威iMAX8 EV 大客户行政专享版 iMAX8 EV 大客户行政专享版 1(辆) 249800.00 249800.00 总价(元) 249800.00 其中国库资金支付(元) 0.00 自筹资金支付(元) 249800.00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05509404020243604
采购单位(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供货商(乙方):上海冠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编号为 11N05509404020243604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通过直接选定方式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0024- W000118041 | 荣威iMAX8 EV 大客户行政专享版 | iMAX8 EV 大客户行政专享版 | 1(辆) | 249800. 00 | 249800.00 |
总价(元) | 249800.00 | |||||
其中国库资金支付 (元) | 0.00 | |||||
自筹资金支付(元) | 249800.00 |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为(大写): 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价款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和服务费、政府规费、税金等。
(二)合同价款中, / 元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支付; 249800 元按照第二种方式支付。
1、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货物交付验收单》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国库集中支付。
2、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货物交付验收单》后,自行支付。
(三)合同价款直接汇到卖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上海银行南汇支行
银行账户: 03003348187
3、
三、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 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31 日。履行地点: xxxxxxxxxxx000x
履行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履行事项及未明确约定事项,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组成部分。五、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双方:
甲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xxxxxxxxxxx000x
电话: 00000000000
联系人: xxx
乙方: 上海冠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000x0x0x
电话: 00000000000
联系人: xxx
开户银行: 上海银行南汇支行
银行账号: 0300334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