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乘客票据合同(包括乘客行为守则和拒绝运输政策)
向乘客发出的重要通知
您的乘客票据合同中规定了对乘客权利进行限制的重要规定。您需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应当特别注意第 3 条以及第 9 条至第 11 条之规定(该条款对我方责任和您的诉讼权利进行了限制),并保留此合同供以后参考。
本协议规定需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特定纠纷,并规定放弃通过陪审团诉讼审理上述纠纷的任何权利,请参见以下第 10 条之规定。
1. 介绍
就本协议项下的邮轮巡游和邮轮观光行为,本乘客票据合同(下称“票据合同”)将规定适用于邮轮乘客(详见下述第 2.g 条之规定)和承运人(详见下述第
2.b 条中关于船只的规定)之间关系的条款和条件。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其它明确规定,本协议将取代各方当事人就本协议标的或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所作出或达成的任何其它书面或口头声明或协议,但邮轮的运营方为符合国际邮轮协会(下称“邮轮协会”)的会员要求而已采用的国际邮轮协会乘客权利法案(下称“邮轮协会乘客权利法案”)的条款除外。
无论乘客是否签署了本票据合同,只要其作出了购买或使用本票据合同的行为,其均视为乘客已代表自己及其它所有在本票据合同项下的旅游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随行未成年人及其他票据是为其使用而购买的人员)签署了本票据合同,且其还应受本票据合同条款和条件之约束。除非已获承运人的书面签署,否则 不得对本票据合同进行任何修改。除此之外,乘客还同意本票据合同条款及条 件之规定,并同意接受本票据合同条款及条件之约束。上述“条款及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某些付款条款,比如最低保证金要求及到期付款日条款,详情参见 xxx.xxxxxx.xxx,或根据您的旅行社建议可以获取上述信息的其他渠道。若上 述手册或网页资料与本票据合同的规定出现了任何冲突之处,则应以本票据合 同中的条款为准。
2. 定义
a. “协议”或“合同”指本票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您因本邮轮/邮轮观光而需缴纳的邮轮巡游/邮轮观光费。上述所列的项目共同构成乘客和承运人就邮轮巡游/邮轮观光而达成的全部协议。
b. “承运人”包括:(i)邮轮或任何替代邮轮;(ii)第 21 条所详述的邮轮运营方;以及(iii)就任何邮轮旅行的岸上观光项目而言,岸上观光项目的运营方(“岸上观光运营方”),以及本款上述第(i), (ii) 和 (iii)项中所列邮轮、运营方和公司的所有人、管理人、承租人、关联公司、继承人和权利受让方。承运人还包括本款上述各项中所列的单位的高级职员、董事、员工、代理人、船员或领航员。本票据合同中所列的承运人责任限制或排除条款,以及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或豁免权,其均适用于承运人的代理人、独立承包商、特许经营商和供应商,适用于邮轮或其他交
通工具停靠访问的所有岸边物业的所有人和承运人,适用于邮轮或航运器材
(或其任何部件)的所有人、设计人、安装人、供应商和生产商,适用于上述所有人的员工和服务人员,也适用于本款中所确定任何当事人所有的或所供应的任何种类航运行为、航运操作或航运设施。
c. “邮轮巡游”指本文件涵盖的特定巡游,其可能被变更,且应包含游客在登船或离船的时间段以及邮轮靠港后游客在岸上的时间段。
d. “邮轮巡游/邮轮观光费用”指就本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行为,而应由乘客 支付的和/或已被乘客支付的费用,但其不包括乘客因订购航空运输、照片、 娱乐活动、电话、医疗服务或其它的单独收费产品或服务而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任何政府机关或准政府机关就乘客、邮轮、舱位或邮轮吨位所征收的 任何税费,不包括任何航空公司、铁路公司、汽车公司、酒店或其它任何第 三方当事人所征收的任何燃油附加费、安保附加费或其它任何征收费用(且 上述公司或第三方有权对上述费用的数额进行调整,且在其向乘客提出请求 的情况下,乘客应将上述费用及时支付给上述公司或第三方)。对于包含航 空旅行项目的邮轮观光活动而言,其航空费用均已包含在邮轮观光费用之中。就特定的不可预期情形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用的增加),承运人将 保留收取附加费用的权利。承运人可根据其独立判断,决定对已有的预订和 新的预订收取任何类似的附加费用无论乘客此前是否已全额支付了预订的
费用。上述附加费用未包括在邮轮巡游/邮轮观光费用之中。
e. “邮轮观光”指由承运人正式公布并提供的综合度假服务套餐,其包括相关的邮轮巡游和岸上观光项目。
f. “运营方”指下述第 21 条中所列的相关实体。
g. "乘客"、“客人”或“您”指签订本票据合同参与旅游项目的所有人员及受其监护的其他人,以及上述人员的各自继承人和代理人。"乘客"的单数形式将含有复数意思,任何表示男性乘客的用词同样包含女性乘客。
h. “岸上观光”指邮轮观光中所包含的岸上观光项目,该岸上观光项目可在巡游首次登船之前提供,也可在巡游完成最后离船之后提供。
i. “交通”指岸上观光运营方为岸上观光而提供的有轨客车、公交车及其它任何运输或交通工具。
j. "邮轮"指由承运人所有的、包租的或运营的且乘客将用其进行旅游(并有权就其提出相应索赔请求的)船只,以及为履行本票据合同而使用的其它任何替代船只。
3. 行李、财产和责任限制
a. 行李限制和禁止物品.每一成年乘客允许携带上船并通过安检的行李仅限于本次邮轮观光活动合理所需的衣物和个人物品,其包括衣箱、手提箱、小提箱、小背包、含衣物的衣架、化妆品和类似物品。在任何情况下,在上船、安检及岸上观光活动之时,任何乘客均不得携带任何非法的管制物品、烟火、活体动物(但以下第 12.d 条中另有其它规定的除外)、武器、军火、爆炸物品、其它危险物品或任何其它受相关法律或承运人政策限制的物品。对于乘客所携带的任何物品,若承运人认为其不符合相关要求,则承运人有权拒绝乘客将该物品携带上船或携带进入任何交通工具之中。
b. 行李损失或损毁的责任.无论该行李是否已被装箱,承运人均无需对乘客行
李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除非承运人对该损失或损毁负有过失责任。对于
在任何航空运输或陆上运输过程中乘客财产所产生的损失或损毁,其责任均 应由该等运输服务的提供商单独承担,且该责任应适用相关责任限制之规定。
c. 财产丢失或损毁的责任限制.无论法律或本协议中另有其它任何规定,对于在邮轮观光过程中的岸上观光活动中乘客所出现的任何财产丢失或损毁,承运人就此承担的责任限定于每位乘客 300 美元;然而,就乘客任何超出 300美元的财产,若在最终支付邮轮费用之日后的 10 日内,乘客已以书面方式将其实际价值向承运人做出了申报,且已按照上述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五向承运人支付了保管费之后,上述责任限制规定将不予适用,在此情形下,承运人就上述丢失或损毁的财产所承担的责任将被限定于乘客申报的价格,但赔偿总额不超过 5,000 美元。
d. 携带物品限制.承运人不保证乘客可将任何营业工具、家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器具及家具)、易碎物品或高价物品、贵金属、珠宝、文件、可流通票据或其它贵重物品作为行李进行携带,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所列的物品。每位乘客承诺不会通过任何容器、类似物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隐藏携带上述限制物品,乘客同意违反此承诺将免除承运人对上述物品灭失或毁损的任何责任。每一乘客均应做出下述保证:承运人无需对其行李或财产的正常磨损承担责任,且无需对其珠宝、现金、可流通票据、摄像设备/电子设备、医疗器具或娱乐设施、牙科硬件、眼镜、药品或其它贵重物品的损失或损毁承担责任,但乘客已将上述贵重物品在船上交付给承运人保管,且承运人已收到该代保管贵重物品的除外(岸上观光运营方不接受对贵重物品的寄存)。承运人所保管的任何贵重物品出现了任何损失或损毁,则承运人对其承担的责任将不得超出上述第 3.c 条中规定的赔偿限额。
4. 医疗护理和其它个人服务
a. 可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 基于海上旅行的性质以及所访问的港口的限制,邮轮上及所停靠港口能够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将受到一定限制或迟延;此外,在本邮轮海上航行期间或本邮轮从上一个停靠港驶往下一个停靠港的期间内,本邮轮无法提供医疗急救服务。
b. 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关系. 若乘客在船上或船下接受任何医疗人员或独立 医疗承包商向其提供医疗服务,则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均应由该乘客自行承担。对于承运人在船上或船下为本船乘客所安排的任何医疗人员而言,其均是为 了乘客便利的唯一目的而提供,且其直接向乘客工作并对乘客负责,而承运 人并非医疗服务提供商,不得视为医疗人员是在承运人控制或监督的情况下 提供上述医疗服务的。同样的,对于本船上、交通工具或其它设施上随带的 任何服务项目(其包括但不限于礼品店、温泉区、美容院、艺术展、摄影店 或礼服店)而言,其均是独立承包商或由独立承包商自行运行并单独承担责 任的项目,且仅是承运人为乘客便利而安排的项目。尽管承运人有权就上述 服务的安排收取费用并取得收益,但上述所有人员或单位均视为是独立承包 商,而并非是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执行业务经营。对于由上述人员或 单位所提供的任何治疗、治疗失败、诊断、误诊、实际或被指控的治疗失当、 医学建议、检查结果或其它服务,承运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乘客承认:本邮轮上的美发化妆师、指甲修饰师、艺术品拍卖人、礼品店员工、温泉浴 员工、婚礼规划师及提供其它商品服务和个人服务的提供人均为独立承包商 的员工,承运人无需对上述人员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c. 关于医疗服务或个人护理服务付款. 对于乘客在船上或船下所要求或需要的任何医疗服务或其它个人服务,乘客均需自行负责支付所有服务费。上述服务费用包括由承运人垫付的任何紧急医疗护理费或交通费以及为提供邮轮协会乘客权利法案规定的医疗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在乘客无力支付上述服务费且承运人代其支付了该服务费后,乘客应就该代付费用向承运人进行偿还。
5. 岸上短途旅行、观光、设施或其它交通
由承运人为乘客安排的或乘客自行安排的在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之前、之中或之后的任何交通服务(除本次邮轮运输外),以及任何的航空运输服务、岸上短途旅行、观光、酒店、宾馆、游览项目及其它类似活动或服务(包括所有相关的运输、产品或设施),均应视为是专为乘客的便利而提供的,且由乘客自行承担风险。上述运输行为、产品和设施的提供商、所有人和承运人均视为是独立承包商,且其并非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尽管承运人就安排或销售岸上短途旅行、观光、酒店、宾馆、游览项目、岸上观光项目及其他类似在船下提供并收取费用的活动或服务,承运人可能收取费用或从中受益,或就上述活动或服务的安排或报售行为取得了佣金,承运人无义务对上述独立承包商或其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或控制,无义务对其运输工具或设施进行维护,也无需就上述活动或服务的适当性或安全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在任何情况下,若因上述任何独立承包商的任何行为、过失或过错之原因,而使乘客在船上、船下或上述交通工具上遭受了任何损失、迟延、不佳服务、损害、人身伤害、死亡或其它任何伤害,则承运人均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6. 承运人所作的撤销、修改或更换
a. 在任何时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承运人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将预定的起航时间、停靠港、目的港、客房或其它任何船下/船上活动予以撤销、提前、延后或修改,或更换任何邮轮、停靠港、目的港、客房或其它观光活动项目。除下述第 6.e 款的约定外,就上述任何撤销、提前、延后、更换或修改行为,承运人均无需对乘客的任何索赔请求负责,该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赔付或退款。
b. 就邮轮观光活动,承运人有权撤销、提前、延后或修改任何其它预定活动、离港时间或目的地;此外,承运人还有权更换邮轮观光活动中所使用的其它有轨客车、公交车、目的港、客房或其它相关内容。除下述第 6.e 款的约定外,就上述任何撤销、提前、延后、更改或修改行为,承运人均无需对乘客的任何索赔请求负责,该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赔付或退款。
c. 举例而言(不局限于此举例情形),若承运人认为发生了任何不利情形(如敌意行为、封锁、不利天气条件、劳工冲突、船上或港口罢工、船体故障、阻塞、入港困难、医疗或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或其它任何原因)从而可能导致航程、任何乘客或财产受到侵害或其它不利影响,则承运人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基础上(第 6.e 款有关机械故障的约定除外),改变预定航线和/或将乘客及其财产运至其它任何港口。
d. 对于由任何政府机关(或代表上述政府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所做出的任何
命令、建议或指示,承运人均有权予以遵守,且该遵守行为不构成承运人对
本协议的违约,乘客也无权因此提出要求承运人承担任何责任、赔偿或退款的索赔请求。
e. 如果因为机械故障导致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中的邮轮巡游部分)被取消或提前终止,则(i)若邮轮巡游被完全取消,乘客享有巡游费用全额退款的权利;若邮轮巡游被提前终止,则享受部分退款;(ii)承运人可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承担或补偿乘客的额外费用(如机票改签费用);(iii) 若乘客已到达邮轮,乘客有权享有交通服务(按照乘客选择的交通方式)将其送至邮轮预定的到达港或乘客所属城市;并且(iv)若因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中的邮轮巡游部分被取消或提前终止导致乘客需要在非预定港口下船并过夜,则乘客有权享有住宿安排(由邮轮公司选择)。
7. 乘客所作之取消或提前离船
您的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燃料或其他附加收费、政府税费和其他收费均是为您订票的旅行代理所设定的,而不是承运人。同样,您的邮轮或邮轮观光费用付款时间表,均是为您订票的旅行代理所设定的,而不是承运人。此外,所有针对您的邮轮或邮轮观光费用的取消和退款政策均是为您订票的旅行代表所设定的,而不是承运人。
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开始之前或开始后,任何由乘客取消而导致的退款应由为您订票的旅行代理确定和决定,且若需要退款的话,退款的责任应由该旅行代理独立承担。若因任何原因(包括按照本票据合同规定)乘客在邮轮巡游开始前取消行程或提前离船,该等情况下承运人不需要退款、赔偿或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费用的任何款项应当向第三方代理商支付,而不是向承运人支付。如果承运人通过信用卡获得付款,则退款也将退至信用卡内。如果承运人收到来自您的旅行代表的付款,则退款将推回到该旅行代表处。乘客承认,对某些航行,如从美国港口开始的一个往返航程,乘客必须完成整个的航程,如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一个或多个政府机构做出罚款或其他处罚。若乘客未能完成整个航程,乘客在此同意支付任何该等罚款或处罚,若承运人为此支付了罚款或处罚,则乘客应赔偿承运人该等费用。
8. 乘客遵守本协议、相关法律及承运人制度之义务;检疫;赔偿
a. 一般守法义务. 在任何时间,乘客均需遵守本协议规定、所有适用法律以及承运人、邮轮及其它交通工具的规章、政策和规定(该等规章、政策和规定可能经或不经通知而不时变更)。乘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其均不得进入本邮轮上指定船员专用的任何区域,比如船员住宿区。乘客进一步同意:承运人有权禁止或限制乘客将任何酒精饮料携带上船使用,同意遵守承运人就上述事项所制定的任何政策之规定。本协议中任何规定都不能视为授予乘客在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期间向其他乘客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权利,乘客的上述行为是被禁止的。
b. 乘客应独自负责取得并持有在任何停靠港登船、旅游或离船所需的护照、签证及其它旅游证件。乘客应全权负责通过其旅行代理或相关政府机构确定所需文件。乘客同意:在承运人提出合理要求的情况下,乘客需向承运人提交任何相关旅游证件,但在巡游结束前,承运人应将上述旅游证件退还乘客。
c. 乘客理解并同意:承运人的政策不允许乘客做出任何违法行为,且一旦出现
任何上述违法行为,承运人将依法向相关机关报告。
d. 每一成年乘客均保证并同意:在任何时候,其均应对任何随行的未成年人尽到监督职责,以确保遵守本票据合同第 8 条之规定。
e. 若基于承运人或船长的独立判断,任何乘客或由其负责监护的任何未成年人乘客的行为或活动被认为造成潜在危险、安全风险或对其自身或其他乘客的健康、安全、舒适或愉悦产生不利影响、或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承运人有权变更该等乘客的住宿、更改或取消其活动、拒绝提供任何酒精饮料服务、将其限制在舱房或隔离、检查其舱房、财产或行李、变更其岸上观光活动、要求其和/或其监护人下船或拒绝他们登船、或在任何时候对其进行约束;对此,承运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乘客承担风险和支出。
f. 若因任何乘客的行为或因其未能遵守本票据合同第 8 条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i)乘客所购买的任何服务超出了乘客的支付能力而未予付款; (ii)乘客未能遵守与入境、海关或消费税相关的要求;或者(iii) 因乘客的故意不当行为、过失行为或不作为而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导致出现了任何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从而导致承运人、邮轮或交通工具遭受了任何民事责任、罚金、罚款、费用或开支,则该乘客(若为未成年人乘客,则指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对此予以负责,并应当向承运人、邮轮或交通工具给予相应的赔偿。
g.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就某特定邮轮巡游或邮轮观光项目,若在船只或任何运输工具规定的检票登船或上车时间内,任何乘客未能检票登船或上车;或在任何停靠港、目的港或开航港规定的开船启航时间前,任何乘客未能顺利回船,则承运人均无需对上述游客所缴纳的任何邮轮巡游/邮轮观光费用进行退款,也无需对上述游客因此而产生的任何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或其它任何费用负责。邮轮的检票登船时间详见 xxx.xxxxxx.xxx 中之规定,邮轮在任何停靠港、目的港或开航港的开船起航时间详见相关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的公告。承运人无需为任何对预订航行路线、停靠港或目的港的变更向乘客承担任何责任。
h. 在任何时候,若为下述之任何理由,承运人均有权拒载任何乘客,或有权将任何乘客从船只或其它交通工具中驱逐出来:(i) 该等拒载或驱逐是为了符合任何政府规章、指令或指示所需;(ii) 上述乘客拒绝承运人就任何爆炸物、武器、危险物品或其它盗窃物品、非法物品或管制物品,而对其人身或财产进行搜查;(iii)在承运人已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上述乘客拒绝向承运人提供真实证明;或者(iv) 上述乘客未能遵守承运人规章和程序之规定,比如承运人制定的关于乘客行为的政策,以及承运人关于善待海员的政策;或者(v)因上述乘客的行为违反了承运人制定的拒载政策。上述承运人的乘客行为准则和拒绝承运政策见本票据合同下方之说明。
i. 为旅行安全和保障之需,无论是否乘客已同意或知情,承运人均将对乘客及其行李进行电子检查或监督。
j. 若承运人行使了第 8 条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则乘客无权因此向承运人提出任何索赔请求;此外,承运人也无需负责对乘客进行任何退款,或赔偿乘客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乘客食宿或因被遣返回国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9. 索赔请求通知,开始仲裁,保证金
a. 人身伤害/疾病/死亡索赔请求的时效规定: 无论任何其它州、地区或国家法律另有其它任何规定,若任何乘客因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遭受任何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则该等索赔请求的书面通知(连同全部详细信息)应在上述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发生之日起的六个月期间内递送至承运人的主营地址。
b. 应在该等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之日起的一年期间内启动(受理),且该仲裁的程序送达文件已在上述仲裁受理之日起的 120 日内送达至承运人;否则乘客将无权就上述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向承运人提起任何仲裁。
c. 其它所有索赔请求的仲裁解决:除上述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的纠纷、索赔请求或争议外,对于任何其它纠纷、索赔请求或争议而言,无论其是基于合同关系、侵权、法定、宪法或其它法定权利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乘客所诉的对其民事权利、平等待遇、消费者权利或隐私的侵犯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索赔请求或争议,以及因本合同或邮轮巡游而产生或与此相关的任何关于损失、损害或费用的任何纠纷、索赔请求或争议(无论其是以何种方式描述、提出的或修辞),均应当且仅应当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方式予以最终裁决,且该仲裁应适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递交仲裁通知后,依据该仲裁规则在香港仲裁解决。终裁庭必须由三人组成。且仲裁过程应以中文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权提起由陪审团裁决的仲裁,也不得要求执行仲裁前证据开示程序,但上述适用的仲裁规则或本协议另有其它规定的除外,或就争端提起仲裁后的适用的仲裁规则中另有其它规定的除外。上述仲裁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乘客或承运人在仲裁中可能享有的部分权利可能在仲裁程序中不再享有。
d. 非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索赔请求的时效规定:对于上述第 10.b 条中规定的就承运人、邮轮或交通工具所提起的仲裁程序,除非在与该乘客的票据合同所涉邮轮巡游/邮轮观光终止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的三十日内,索赔请求的书面通知(连同全部详细信息)已递送至承运人主营地址,否则该乘客将无权提起上述仲裁程序。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任何其它州、地址或国家法律另有其它任何规定,除非在与该乘客的票据合同所涉邮轮巡游/邮轮观光结束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的六个月内,上述第 10.b 条中规定的仲裁程序已启动(受理),且在上述仲裁程序提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该等仲裁程序的有效通知或程序送达文件已生效,否则乘客所提起的第 10.b 条规定的任何仲裁程序均不应被支持。
e. 若邮轮被扣押,乘客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承运人的任何保险人出具的担保函应构成被扣押或留置的船只将被即刻解除扣押或留置的适当并充分的担保。
10. 责任限制
a. 除第 6.e 款另有明确规定外,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战争、恐怖主义、民事骚乱、劳资冲突、政府干涉、海上危险事件、火灾、盗窃、其它超出承运人合理控制的原因或其它任何并非因承运人过失而导致的事件,从而导致任何乘客出现了人身伤害、死亡、疾病、损害、迟延或其它个人或财产的损失、或其它任何索赔损失,承运人均无需对此负责。
b. 乘客同意:对于因乘客使用任何健身或娱乐设备或因任何独立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摄影师、按摩人员或其它演艺人员)的过失或过错行为而产生的人
身伤害、死亡、疾病或其它损失,或因承运人的邮轮、航行或运输行为之外的其它原因,或因任何岸上旅行、观光或其它活动而产生的人身伤害、死亡、疾病或其它损失,均应由乘客自行承担风险,且承运人均无需对上述人身伤害、死亡、疾病或其它损失负责。
c.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乘客所遭受的任何种类的精神损害、精神痛苦或心理伤害,若其并非由于对乘客的身体伤害而导致,或并非由于乘客曾经处于可能发生身体伤害的实际风险中而导致的,或其并非是由承运人故意行为所致,则承运人均不向乘客承担任何责任。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在任何情形下,承运人均无需承担任何间接、附带、惩罚性及惩戒性的损害赔偿责任。
d. 对于不在中国任何港口登船、离船或停靠的邮轮巡游而言,承运人均有权根据《1974 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及《1974 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的 1976 年议定书》(以下合称“雅典公约”)之规定,享有所有责任限制、责任豁免及其它相关权利。
11. 健康状况适于旅行;拒绝登船;未成年人
a. 乘客保证:其和随其旅行的其他人员的身体情况均适合旅行,且该旅行不会对其或他人产生任何危险。
b. 未成年人. 任何 18 岁以下的乘客均视为是未成年人,其应当跟随其父母、
法定监护人或承运人政策允许的其它人员参与该旅行。
c. 最低年龄. 18 周岁以下的乘客不得被预定在一间单独的舱房,除非有 18 周岁或以上年龄的成年旅客共同居住,或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住在相连客舱随同旅行;对于小于 18 周岁的已婚夫妻,应提供结婚证明。承运人保留在任何时候要求乘客提供年龄证明的权利,且乘客在起航日的年龄决定了其在整个邮轮度假行程中的年龄状态。
d. 孕妇和婴儿. 在任何情况下,在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开始之日或其后行程的任何时间里怀孕期达到 24 周及以上的乘客,应同意不得预定邮轮巡游或登船或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在任何情况下,特定年龄以下的婴儿(大部分邮轮巡游要求婴儿的最低年龄在六个月以上,而其它邮轮巡游可能要求婴儿的最低年龄在十二个月以上),不得为其预定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或被任何乘客带到邮轮或其他交通工具上。
e. 特殊要求.若任何乘客在行动、沟通或其他方面存在障碍,或存在其他特殊需求或医疗需求可能需要在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中提供医疗护理或专门住宿,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服务动物,乘客应在预定邮轮之时告知承运人。乘客同意,若因乘客将任何服务动物带上邮轮或其它运输工具之原因,使得承运人遭受了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则乘客承担所有责任,并向承运人进行完全赔偿。乘客确认并理解:根据相关国际安全要求、造船业标准和/或其它应适用的、与邮轮的设计、建造或运行相关的规定,在行动、沟通或其他方面存在障碍或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在使用一些设施或参加一些活动时将受到限制。由于邮轮上的轮椅只供紧急状况下使用,对于有轮椅使用需求的乘客,其应自行携带轮椅,且该轮椅的大小和类型应可被邮轮容纳。
f. 对于任何违反本款政策规定的乘客,承运人均有权拒绝其登船。若承运人行使了本第 12 条中规定的权利,则乘客将无权向承运人提起任何索赔请求,且承运人也不向乘客承担任何退款、赔偿损失或损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乘客的食宿或被遣返回国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12. 照片、视频或音频资料的使用:
在本次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期间或与之相关的拍摄/录制的任何性质的或保存在任何媒质中的乘客的任何照片、视频资料、音频资料及其它任何视频音频图片,乘客在此授予承运人(及其受让人和被许可人)全球性、永久性且专属性的权利(包括对这些资料所作的编辑、将之与其他材料合成或创造任何形式的衍生作品),以使承运人能够为其邮轮巡游/邮轮观光活动的交易、广告、销售、产品展示、推广、培训或其它任何相关目的而无需向乘客支付费用。上述授权范围包括对存储在任何媒质(包括但不限于因特网)中的图片、形象、影像、磁带、图画或音频资料进行复制、修改、分发、展示和销售的无限制权利。乘客在此同意:该等资料之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包括其在全球任何地方所享有的版权)均属于承运人的独有财产,乘客或其它从乘客处取得相关权利或利益的任何他人均无权提出任何权利请求。乘客在此同意:在未获承运人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由船上的乘客、其他乘客、船员或在船上的第三方当事人所制作的或以他们为对象制作的,或描绘邮轮及其设计、装备或其他的任何记录资料(不论是音频、视频或其它形式)或图片,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得在任何媒体上进行广播,也不得用于其它非私人用途。承运人应有权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以执行本条款。
13. 您的旅行代理
乘客承认并确认:无论为任何目的,乘客所适用的与此票据合同的签发相关的任何旅行代理应为乘客的代理人,承运人均无需对上述旅行代理所作的任何声明负责。在任何时候,乘客均需就其邮轮旅游费用向承运人负责。乘客理解并同意:一旦旅行代理收到本票据合同或其它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已在旅行代理收讫的相同日期为乘客所接收。乘客承认承运人无需对任何旅行代理的财务状况或诚信度承担任何责任。
14. 可分性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管辖权下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则均视为该相应条款已在上述管辖权下从本协议分割出去,且本协议其它条 款将继续保持充分效力。
15. 转让和x与
x票据合同不具有可转让性。除其它含义外,“不具有可转让性”意味着乘客不得将本票据合同销售或转让给其它任何人;在任何他人出具本票据合同的情况下,承运人将无义务向乘客或持有本票据合同的任何他人确认本票据合同或进行退款。
16. 与其它采购行为的关系
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协议同时涵盖承运人的邮轮观光产品、岸上观光、陆上及酒店服务套餐。
17. 不可抗力和行程变动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无法预知、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船只故障、敌视行为、封锁、劳资冲突、船上或近港罢工、管理机构或机关
限制、战争、火灾、冲突、保险公司指令、逮捕、政府机关或其它主管机关限制或命令、恐怖活动、民众骚乱、天气条件以及有关船只安全问题(由船长根据其独立判断而定)、船只浸水、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缺乏安全措施、无法获取包括燃料在内的供给、船只被征用、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任何前述事件导致的承运人运力配置变更)。
当承运人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在行程开始前被迫取消邮轮行程时,承运人以及
/或者船只所需承担的唯一责任应当为向旅行代理退还从该旅行代理处收到的您的订票费用。请联系您的旅行代理要求退还您的订票费用。
如果在邮轮行程开始后,因发生任何超出采购方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从而导致邮轮公司无力完成巡游,承运人应承担的唯一的责任是应当于此后三十日之内,根据邮轮行程中被取消的巡游天数,按比例将从您的旅行代理处收到的您的订票费用退还给该旅行代理。本条款规定,每次巡游开始时间应被视为当地时间上午 12:01,若任何巡游在当地时间 12:01 之后取消,应当被视为该日整日的巡游活动已经完成。将游客送返至登船港口途中的时间应被包括在巡游时间内,承运人应向乘客提供所有服务和住宿。
乘客代表其本人以及乘客一方表示理解并同意,邮轮行程的出发和到达时间无法保证,并且行程中的任何部分都可能发生延迟,也可能因天气条件、安全航行的紧急状况、航行通过受管制水域、港口和航道以及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而取消停靠港。尽管有前述规定,承运人将合理安排替代的停靠港,或进行行程变更,力图使前述任何一种或两种方案尽可能如同原行程一样有利于乘客。此种情况下,承运人不需要向乘客承担任何的退款补偿或赔偿责任。
乘客代表其本人以及乘客一方同意,如果游览行程由于任何上述事件而发生变更,他们将不会强迫承运人接受任何条件或通过拒绝登船或离船等方式中断船只的正常运行或航行,也不会以任何其它极端的方式进行抗议,或采取任何违反邮轮巡游所涉及的相关国家中的法律或法规的行为。乘客应当始终遵守船长发出的通知,并且还应当遵守承运人的乘客行为守则。
18. 适用法律
x乘客票据合同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其解释,如属相关,
该等法律应当包括相关的中国海事法律。
19. 运营方
在主要乘客的确认发票中包含对船只运营方的详细描述。若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旅行代表。
乘客行为守则
从公司成立至今,天海邮轮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游客提供丰富多样的邮轮体验,让 游客尽情享受非同寻常的假期之旅。无论是专业、友好的船员,无与伦比的船队, 诸多丰富多彩的活动,还是大量美丽并充满异国风情的目的地与岸上短途游项目,精彩纷呈的娱乐表演或是丰盛可口的各类美食,都能让您充分领略到为何天海邮 轮的行程能成为您至今最难忘的假期体验之一。
您还将发现您的邮轮体检中非常精彩的部分之一,即邮轮上的乘客来自世界各地,拥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将使您了解世界各地文化并结识许多新朋友。然而万 事均有利弊,虽然结交新朋友能提升您的旅途享受,但是船上的某些客人可能会 表现出一些令人不解或不甚愉快的行为举止。由于客人拥有各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让各位熟悉了解天海邮轮公司的乘客行为规范至关重要。
本乘客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旨在确保所有乘客能享受安全、愉快的邮轮体验,并为乘客在船上度假期间的行为举止制定相关标准,包括在上下船、码头内、登船后、沿途停靠港、岸上观光以及私有目的地等区域。本行为准则可能含有未尽事宜并有可能有些行为规范无法全面被阐明。若出现此类情况,乘客应当遵守船长所采取的确保乘客的人身和各项安全的必要的指示。除本守则外,船上乘客还应遵守邮轮途经的各个国家的相应适用法律。本守则可能会进行更新。任何对本守则的更新将可在天海邮轮公司的网站上浏览。
安全与保障
安全与保障是每位乘客的责任。旅游期间若察觉任何危险或可能的违法行为,乘客应立即向邮轮保安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汇报。乘客可使用船上电话或寻求船员帮助来进行汇报。
乘客行为
乘客与船员交流
邮轮工作人员是友好、随和并且乐于助人的,同时他们将竭尽全力使您充分享受您的假期。请勿误解邮轮工作人员的善意。此外,邮轮工作人员不得与乘客发生肢体接触,不得进行工作之外的交流接触,并不得进入客房,除非出于工作上的需要。乘客应理解并遵守上述规定,同时避免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接触。乘客禁止擅自闯入非开放区域或员工区域(包括船员休息区与走廊)。
粗言秽语
禁止向乘客、工作人员、政府官员或其他任何人使用粗言秽语。
不得体行为或粗暴行为
禁止不得体或粗暴的行为,包括未经同意的肢体接触、引诱、骚扰、蓄意破坏、偷窃、暴力、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未成人饮酒(参见以下酒精饮料的规定)、向未满饮酒年龄规定的乘客提供酒精饮品(参见以下酒精饮料的规定)、携带非法物质/物品、或其他非法或暴力行为。
危险行为
禁止扶坐、站立、躺卧、攀爬或翻越邮轮的内外部栏杆或其他防护栏,或损坏用以确保乘客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系统。乘客不可进入供员工使用的非公共开放区域。禁止包括不遵守相关安全指示的其它危险行为。
无理取闹或破坏行为
xxx、甲板与剧院座位不接受提前预定。除个别规定航线的指定区域外,乘客在享受日光浴时不得赤裸上身(咨询客服以获取更多信息)。禁止使用嘈杂的播放设备和无线电。不得在船上使用溜冰鞋、滑板、滑板车、冲浪板、自行车以及其他类似物品(经邮轮医疗人员批准的用于特殊目的的移动装置除外)。
吸烟
为了给乘客营造一个舒适、愉悦的旅游环境,天海邮轮上禁止随意吸烟,然而我们意识到部分乘客需要吸烟,因此我们在邮轮上为需要吸烟的乘客开辟了吸烟区域。为便于您确定哪个区域可以吸烟,您会发现吸烟区域都贴有吸烟标记。全部吸烟区域可以在邮轮指南中找到或者上船后与客服人员联系。邮轮上所有舱房内和私人阳台上均禁止吸烟。如果在邮轮上非吸烟区域、舱房内或私人阳台上者吸烟,将在您的关联账户上收取美元 250 元的清洁费。天海邮轮公司诚心地希望所有乘客遵守非吸烟区的规定并在非吸烟区克制吸食雪茄或烟斗等。这些规定是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违反本吸烟章节规定的乘客可能会受限于本手册的“后果”章节的进一步的制裁。乘客必须满 18 岁周岁方能在船上购买、持有或吸食烟草类产品。乘客应妥善处理香烟、雪茄以及烟管的残渣,不得向船外随意丢弃。
宵禁
为保护全体乘客或员工的人身安全,必要时邮轮管理人员可根据船长个人决定对
个人、团体或全体人员执行宵禁措施。
离船
父母或法律监护人不得允许任何不满 18 周岁的乘客在无成人负责看管的情况下在港口擅自离船。
父母与监护人责任
为了本守则的目的,未成年人为 18 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旅行期间,父母与其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负责并负责监管随行未成年人的行为举止,包括在上下船时、码头内、登船后、沿途停靠港、岸上观光期间以及私有目的地。上述责任在任何情形下均适用,无论该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在场。
酒精饮料
天海邮轮希望乘客能始终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在上下船、码头内、登船后、停靠港、岸上旅游期间以及在私有目的地。过量饮酒将影响个人的判断能力,致使其辨别并避免潜在危险情况的能力被减低。因此,乘客饮酒应适可而止。邮轮工作人员可拒绝向任何过量饮酒乘客提供酒精饮品,也可要求乘客出示个人身份
证明,以确认其是否达到本守则规定的饮酒年龄。任何违反本酒精饮料规章的乘客将被考虑实施本守则下“后果”章节规定的制裁措施并可能被剥夺使用如迪斯科舞厅或其他区域或设施的权利。
乘客不得携带含有酒精或非酒精饮料登船。保安人员可随时检查乘客所携带的容器(水壶、汽水瓶、漱口水杯、行李等)。乘客在邮轮商店或停靠码头购买酒精饮料(须在上船时向保安人员出示)后应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行程即将结束前该商品将被送还至该乘客的客房。未满饮酒年龄的乘客所持有的酒精饮品将不予被送还。
乘客在天海邮轮公司的邮轮上允许消费酒精饮料的最小饮酒年龄取决于航程起始时邮轮行程的始发地。发自欧洲、亚洲、澳洲、新西兰和南美洲的邮轮,最小饮酒年龄为 18 周岁。发自北美洲的邮轮,最小饮酒年龄为 21 周岁。在专属海滨
度假区如拉巴地和可可岛,以及在美国的港口时,最小饮酒年龄为 21 周岁。我们在当地法律要求下和认为合适或者必要的情况下,保留可不预先通知而改变最小饮酒年龄的权利。
为了遵守最小饮酒年龄的规定,乘客的年龄在登船前已被确定(邮轮起航前)。如果低于最小饮酒年龄的客人在航程中度过生日并达到最小饮酒年龄,客人必须通知客户关系服务台,并且提供护照作为证明年纪的证据,以使客户关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更新他们的信息并允许他们在船上购买酒精饮料。
若乘客违反本节规定,包括且不限于:未成年人饮酒;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上船时或上船后在行李中携带、隐藏或试图隐藏酒精类物品;或参与饮酒游戏;或过量饮酒,则该乘客将按照本守则的规定受到相应的惩处。
违禁物品
发热或产生明火的物品
禁止携带可释放热量或产生明火的物品登船,包括熨斗、电热板、蜡烛、熏香或其他可引发火灾的物品。乘客可以携带卷发棒与电吹风上船。
毒品或其他非法物质
禁止携带违禁药品或其它非法物质上船。禁止在参加天海邮轮度假期间,包括在上下船时、码头内、登船后、停靠港内、岸上观光或在邮轮私有目的地时吸食毒品或使用其他非法物质。对于非法的药品或者物质邮轮工作人员将予以没收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自带离船上或移交至有关当局。此外,天海邮轮停靠港所属国家的相关法律严格禁止任何人携带毒品。若发现乘客触犯相关法律,则有该管辖权的地区(香港或其他有管辖权地)有权将其逮捕并对该乘客提起公诉。邮轮有权拒绝该名乘客重新登船。
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
禁止携带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对他人或财产具有潜在危险的物品上船。一经发现,船上的保安人员将立即予以没收并采取相关措施。登船时,乘客应向邮轮工作人
员汇报随身携带的如潜水刀等物品。乘客可以将此类物品带上船,但是在上岸使用前后应交由邮轮保安人员保管。
健康与环境
洗手
在如厕后或在进食或接触食物前,xx建议乘客应用肥皂和热水将双手洗净。医生认为洗手是能有效防止生病或病原体传播的最佳方法之一。
疾病和隔离
天海邮轮公司遵循避免乘客感染疾病的做法并制定相关规定。避免传染性疾病,如肠胃疾病病毒、感冒与流感的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在如厕后或进食前用肥皂和热水彻底洗手至少 20 秒。若乘客出现肠胃疾病症状,如腹泻呕吐等,或发现他
人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疗人员。此外,某些肠胃疾病在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内仍然有感染性;因此,在航行前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患上此类疾病应立即通知邮轮医疗人员。由此工作人员将采取相关措施来降低其他船上乘客被感染的几率。未及时通知邮轮医疗人员,或无法准确描述其发病症状,将致使疾病的传播几率提高,并且是违反本守则规定的行为。在出现乘客患上传染疾病时,邮轮工作人员将采取具体措施防止传染他人,必要时采取包括“后果”章节中规定的步骤。
天海邮轮公司“拯救海洋项目”与垃圾/废物处治
天海邮轮公司实施“拯救海洋项目”,聚焦三项基本原则:减少垃圾产生数量;尽可能回收利用;合理处置垃圾。乘客应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箱内或客房的废物篓中。乘客不得将垃圾与异物倒入马桶内,也不得将任何物品丢至船外。
就餐区域的着装要求
食堂与餐厅:禁止光脚或穿戴帽子、背心或泳衣进入该区域;就餐期间不得穿着
短裤、背心或帽子。咖啡馆:禁止光脚或穿着泳衣入内。
年龄要求
设施/场所 | 年龄要求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3 至 17 周岁,根据具体娱乐项目要求而定 |
剧院 | 16 周岁以下的乘客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陪 同前往 |
xxx* | 进入xxx或漩涡池的乘客应了解如何如厕 (因此,即使其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穿着尿布、尿片或尿不湿的乘客不得使用xxx*) |
停靠港 | 18 周岁以下乘客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 |
宾果(赛马)游戏 | 18 周岁以下乘客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 |
健身中心** | 16 周岁或以上(见如下对 13 至 15 周岁乘 客的特例规定) |
日间水疗 | 18 周岁或以上(13 至 17 周岁的乘客只能 参加预约疗程) |
成人夜总会/舞厅 | 18 周岁或以上(见“酒精饮料”相关内容) |
赌场*** | 18 周岁或以上(阿拉斯加线路除外***) |
滑冰场 | 适合全部成人和儿童 |
* 美国公共卫生部(USPH)禁止无法自行如厕或穿着尿布、尿片或尿不湿的乘客使用xxx。
** 当父母或监护人在健身中心现场监护陪同下且由该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免责书后,13 至 15 周岁的年轻乘客在一天的某个时间段可能被允许使用健身中心。请参见您参加的邮轮上的邮轮指南或乘客服务规定中关于健身中心的具体的年龄限制要求。
***对于所有阿拉斯加邮轮航线而言,乘客须达到 21 周岁或以上方能进入赌场。
后果
任何乘客若不遵守本守则,则可能造成他或她被:
· 安全人员、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进行干预
· 剥夺某些权利,包括在客房或拘留室内关押、隔离或者拘留
· 没收非法/走私/违禁物品(可能交至有关执法部门)
· 禁止参加当时或日后的天海邮轮度假旅程
· 将事故汇报至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由它们采取后续的法律措施
· 在邻近停靠港口将该乘客遣返回岸。下船后,回程旅途与住宿的费用由乘客自理。乘客重新回国入境所需文件亦由乘客自理,费用由乘客自行承担。
制定并阐明乘客行为守则有助于确保所有乘客均能够享受一次神奇、惬意与安全的邮轮旅游体验。天海邮轮公司感谢各位对本守则的支持,并衷心祝愿大家旅途愉快。
拒绝承运政策
x为下述之理由,承运人有权在登船前任何时候拒绝接受任何个人的订舱申请和拒载任何乘客,或在任何时候从船只中将任何乘客驱逐出去:
A. 政府要求或规定
该等拒载或驱逐是为了符合任何政府规定、指令或指示,或与国防相关的应急运输要求之所需。
B. 不可抗力
由于天气或其他任何超出承运人控制之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不可抗力、罢工、民间骚动、封港令、战争、敌视行为或滋扰事件),不论该事件为实际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被报道的事件,详情载于乘客票据合同,该等拒载或驱逐为必需或适宜的行为。
C. 乘客或财物检查
当乘客拒绝承运人就搜索任何爆炸物、武器、危险物品或其它违禁品而对其人身或财产进行搜查时,承运人有权拒载或驱逐该乘客。
D. 身份证明
在承运人已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乘客拒绝向承运人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承运人有权拒载或驱逐该乘客;但是,承运人并无要求购票及/或为了登船而出示船票的人士提供身份证明的义务。
E. 跨国界旅行
当乘客进行任何跨国界旅行时,承运人有权就下列原因拒载或驱逐该乘客:1) 该
乘客的旅游证件不符合要求;或 2) 此类运输可能为非法行为。
F. 未能遵守承运人规章或乘客票据合同
当乘客未能或拒绝遵守任何承运人的规定或规章或任何适用的乘客行为守则、乘客票据合同或本政策时,承运人有权拒载或驱逐该乘客。
G. 乘客行为或状况
承运人不得因种族、肤色、原国籍、宗教、性别、血统或性取向等原因拒载乘客。在遵守上述要求的条件下,承运人可根据其独立判断,在合理必要的情况下,为确保该乘客的舒适或安全、其他乘客或其员工的舒适或安全、或避免对承运人或
其乘客或员工的财产造成损害,拒绝接受乘客的订舱申请、拒载任何乘客,或有权将任何乘客从船只中驱逐出去。
举例而言,若为下述之理由(但不限于此),承运人有权拒绝接受乘客的订舱申
请/拒载乘客或有权将乘客从船只中驱逐出去:
1. 乘客行为不得体、口出污言秽语或带有暴力倾向;
2. 乘客在船员履行其职责期间试图干扰船员,或未能服从船员指令;
3. 乘客患有接触性传染病,且有可能在航行期间传染给其他乘客;
4. 乘客的行为将会对其自身、船员或其他乘客造成危害;
5. 乘客罹患重病;
6. 乘客的行为对其他乘客造成了冒犯或骚扰等不合理风险;
7. 乘客的行为对承运人的邮轮和/或财产、或其他乘客的财产造成危害或损害之风险;
8. 乘客试图在船上出售或推销其产品或服务,或试图参与或确已参与船上的示威游行、抗议或其它承运人视为将会对船上气氛、其他乘客的旅游快乐造成危害的行为或与船上的受让人、供应商或承运人的权利或期望相悖的行为;
9. 前次搭乘邮轮时违反了乘客行为守则导致承运人对其提前驱逐、拒载或采取其他惩戒措施的任何乘客、或其监护人、下属或关联人。
H. 乘客的追索权
任何根据本政策被拒载的乘客的唯一追索权为:该乘客将会收到承运人根据其适用的取消政策对其已支付船票的退款;任何在途中因本政策规定的任何原因而被驱逐的乘客的唯一追索权为:该乘客将获得适用乘客票据合同所规定的补偿。承运人无需对上述游客因此而产生的任何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或其它任何费用负责。
I. 修订
x政策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政策不能取代承运人所采纳的任何乘客行为
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