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1176893358820220065
采购单位(甲方): 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服务单位(乙方): 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南宁市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九路中转站、振兴路中转站、安宁中转站和xx四路环卫基地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 南宁xx区
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 1 种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
(2)包工包辅料 ,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
(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本次使用金额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南宁高新政采[2022]175号 | 其他建筑工程 | 不限 | 50.850500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工程款及结算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508505.00 元(大写: 伍拾万捌仟xx零x x整)。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2、工程款结算:最终结算以第三方评审审定为准。
3、乙方在提请付款时,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发票开具单位、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必须为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字迹不清楚、压线、错格、盖章不清楚),甲方有权拒收且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元) | 备注 |
-- | 100.00 | 508505.00 | -- |
四、工期要求
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 61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通知日期进场施工,施工进度将随甲方工程进度而定,不能影响甲方进度,工程工期为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到合同总工期天数内,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经双方商定后工期应予以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六、材料供应(如有)
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 3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合同双方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服从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等设施,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按质按量按期按规范完成施工内容;
(4)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施工,xx施工。
八、安全生产和xx施工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施工
1、乙方在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合同附件内容及相关标准进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隐蔽工程或工程量发生增减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3、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7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甲方,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甲方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
5、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由甲方审查同意。涉及到图纸修改的,应由设计人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文件或说明。xxx在变更后7天内编制变更报价书,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后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6、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因施工过程造成的人员或机械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支付费用。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二天通知甲方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方和有关部门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总价。
十一、工程保修(如有)
1、质保期自本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壹 年。
2、质量保修义务:
(1)xxxx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 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同一问题经3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3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质保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且没有合理的延期理由,且没有经甲方同意延长工期,或不能通过和达到验收标准,可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如果15天后仍未通过验收,可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每天赔偿工程费用0.5%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不能认为乙方违约,工期顺延。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南宁市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
(4)承诺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持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或者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
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
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附件四:工程预算书
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六:其他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乙方(公章):广西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xxxxxxxxx00x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
000xxxxxxxxx0xxxxxx0000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 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秀厢支行
账号: 账号:0000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