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 以下简称“MED 项目”)资金筹措的需要,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莱宝显示履行其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莱宝显示除使用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50,000 万元以外,剩余人民币 350,000 万元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