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客户签约汇市宝双向业务后,从其签约借记卡活期储蓄账户向汇市宝双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10000 元人民币,根据交易规则,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人民币保证金账户,并以人民币 后续 A 客户又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10000 美元,根据交易规则,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美元保证金账户,并且该笔入金是以美元为结算币种,此时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保证金为 10000 后续 A 客户又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5000...
中国农业银行汇市宝双向业务交易规则
第一条 业务介绍
汇市宝双向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推出的一款保证金外汇买卖交易产品,个人客户在有效时间内按照我行提供的外汇买卖价格,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渠道进行双向即期外汇买卖交易的业务。
客户通过汇市宝双向买卖的货币仅作为挂钩国际外汇市场货币的记账符号,不能支取和转账,客户承担买卖货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和收益。我行对客户买入货币和卖出货币分别支付和收取利息,客户损益以客户选择的结算货币计算。
中国农业银行向客户报出双边报价,并对全部客户汇市宝双向买卖交易轧差后形成的净头寸,在国际外汇市场进行平盘。
客户申请开办本业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不允许由他人代理。
汇市宝双向业务属于高风险业务,适用于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境内(不含港澳台)个人客户。客户开办本业务前,应接受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户相关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属于“高风险”或“禁止类”、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激进型”、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开展”的客户,方可申请开办。
申请开办本业务的客户,须充分了解本业务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全部内容,签署《中国农业银行汇市宝双向业务风险揭示书》和《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协议》,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并指定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作为本业务的签约借记卡。
办理汇市宝双向相关业务的渠道包括柜面渠道及电子银行渠道。
柜面渠道可办理签约、解约、签约信息查询/修改、出入金、换卡、历史交易查询、受限制客户平仓等业务。
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可办理客户解约、签约信息查询
/修改、出入金、市价交易、委托交易、浮动盈亏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委托查询/撤单等业务。
汇市宝双向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保证金是作为交易盈亏风险准备的资金,客户从签约借记卡活期储蓄账户将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款转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持有头寸时的需要。
客户可自主选择人民币以及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xxxx、瑞典克朗、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等 10 个币种的外币现钞和外币现汇作为保证金。每个保证金币种对应一个保证金账户,客户可开立或者日后增开多个保证金账户。客户应确保用于保证金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结算币种是指汇市宝双向业务用于计算保证金账户资金情况的币种。本业务支持人民币和美元分别作为结算币种,并分别计算保证金占用和浮动盈亏等。客户选择以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币种时,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客户选择以美元作为保证金币种时,结算币种为美元;客
户选择本业务支持的美元以外的其他外币(如欧元、英镑、日元等)作为保证金币种时,系统将入金的外币先按折扣率计算外币金额,再折算为美元作为结算币种。
不同结算币种项下的保证金和外汇交易彼此独立,互不影响和串用。非美元外币折扣率均为 90%。非美元外币折算为美元使用的折算汇率每交易日更新一次。
例 1:
A 客户签约汇市宝双向业务后,从其签约借记卡活期储蓄账户向汇市宝双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10000 元人民币,根据交易规则,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人民币保证金账户,并以人民币
作为结算币种,此时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
后续 A 客户又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10000 美元,根据交易规则,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美元保证金账户,并且该笔入金是以美元为结算币种,此时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和 10000 美元。
后续 A 客户又向保证金账户入金 5000 欧元,根据交易规则,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欧元保证金账户,并且该笔入金是以美元为结算币种,在计算对应美元金额时,系统按照 90%折算率,将 5000 欧元先折算为 4500 欧元,再以当时系统中欧元/美元汇率 1.12 计算为 5040
美元,此时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和 15040 美元。
汇市宝双向业务交易起点数量为 100 个基准货币,最小递增单位为 10 个基准货币,最
大交易数量为 3000000 个基准货币,基准货币是指在交易品种中排在前面的货币品种。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监管要求、业务需要等因素确定和调整交易起点数量、最小递增单位和单笔最大交易数量,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掌上银行等渠道通知公告。
例 2:
x A 客户开仓买入欧元/美元货币对,则其交易起点数量为 100 欧元,并且递增数量为 10 的倍数均可开仓成功,如买入开仓 110 单位欧元/美元;x A 客户开仓买入澳元/日元货
币对,则其交易起点数量为 100 澳元,并且递增数量为 10 的倍数均可开仓成功,如买入开
仓 220 单位澳元/美元。
汇市宝双向业务交易时间为每周一上午 8:00 至周六凌晨 4:00。(若通过网点柜台进行业务办理,以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如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或境内外相关市场突发剧烈波动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农业银行可调整交易时间,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掌上银行等渠道对外公告。暂停交易期间,即时交易、委托交易无法办理,已生效的委托不能执行,委托的有效期计算不受影响。
本交易规则所述的与时间有关的概念若无特殊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本业务报价分客户买入价和客户卖出价。各货币对报价均包括“客户买入价”、“客户卖出价”,两者之间的差值为该货币对双边点差。客户进行买入操作时,按“客户买入价”成交;客户进行卖出操作时,按“客户卖出价”成交。
中国农业银行将国际外汇市场价格加减点差进行对客报价。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全球
相关外汇市场价格变化、市场流动性状况、成本及风险控制和战略调整需要等因素,对各交易品种报价点差进行灵活调整,但并不承诺与其他任何有可能被认为是外汇市场的报价完全一致。遇市场剧烈波动等严重影响报价能力的情况时,中国农业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对报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报价点差、暂停交易等。客户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渠道查询到本业务的报价均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以成交记录中的最终成交
价格为准。
第二条 交易类型
客户开仓买入某货币对后,形成一笔多头持仓;开仓卖出某货币对后,形成一笔空头持仓。每一笔开仓交易会单独对应形成一笔持仓,每个交易品种可以同时持有多头持仓和空头持仓。客户平仓交易需要针对某一笔持仓进行平仓。
开仓即客户买入或卖出某交易品种,新形成该品种持仓的交易操作。
平仓即客户对已经开仓的全部或部分交易品种进行同品种、反方向的交易,使持仓数量减少的交易操作。
买入开仓即客户增加一笔某一交易品种的多头持仓。卖出开仓即客户增加一笔某一交易品种的空头持仓。
买入平仓即客户减少某一笔空头持仓数量的交易操作,其中部分平仓指减少部分持仓数量,全部平仓指将该笔持仓数量减少至零。
卖出平仓即客户减少某一笔多头持仓数量的交易操作,其中部分平仓指减少部分持仓数量,全部平仓指将该笔持仓数量减少至零。
本业务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分为即时交易和委托交易。 1.即时交易。
即时交易是指客户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即时报价进行交易品种即时买入或卖出的交易方式。即时交易时,客户无需设定价格,直接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实时报价进行外汇买卖,即时交易采用询价模式,即系统根据客户的交易申请返回中国农业银行报价,客户锁定该价格后,须在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最长不超过 5 秒)确认交易,逾期确认的,交易失败。
即时交易成交价格以中国农业银行系统记录的成交价格为准。即时交易成交后不能撤
销。
委托交易是指客户按照以低于或高于中国农业银行当前报价的价格委托买入或卖出交
易品种。客户需预设买入价格或卖出价格。
委托交易根据客户的预设价格分为获利委托和止损委托。获利委托是指客户预设的买入价低于当前买入价或预设的卖出价高于当前卖出价,当中国农业银行相应的实时报价达到客户的预设价格,即按该预设价格成交;止损委托是指客户预设的买入价高于当前买入价或预设的卖出价低于当前卖出价,当中国农业银行相应报价达到客户的预设价格,即按中国农业银行报价成交。当市场出现剧烈宽幅波动时,止损委托交易可能最终无法以止损委托价格成交,而是以实际市场价格成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欧元/美元农行现“客户买入价”报价为 1.1315,客户预设在 1.1305 的买入委托为获利委托。假如价格逐渐走低,从 1.1315 变动至 1.1300,且我行有 1.1305 的报价,则获利委托的成交价为 1.1305;假如价格更新瞬间从 1.1315 跳至 1.1300(中间无连续价格),则获利委托的成交价仍然是客户预设价格 1.1305。
欧元/美元农行现“客户买入价”报价为 1.1315,客户预设在 1.1325 的买入委托为止损委托。假如价格逐渐走高,从 1.1315 变动至 1.1330,且我行有 1.1325 的报价,则止损委托的成交价为 1.1325;假如价格更新瞬间从 1.1315 跳至 1.1330(中间无连续价格),则止损委托的成交价是中国农业银行报价 1.1330。
(1)委托交易类型。
本业务按委托交易类型划分包括普通委托、双向委托和连环委托:普通委托时,客户须在获利委托或止损委托中选择其一。
双向委托时,客户须同时设定获利委托与止损委托,获利委托与止损委托的买卖方向与买卖数量均相同,其中一项委托成交时,另外一项委托自动失效。
连环委托时,客户须同时设定两个委托:委托一成交后,委托二自动生效。其中,委托一为普通委托,委托二为双向委托;委托一和委托二须买卖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客户撤销连环委托时,若撤销委托一,委托二自动撤销;若撤销委托二,委托一仍然有效。
(2)委托价格与委托数量。
客户提交普通委托或双向委托时,预设价格与中国农业银行报价之差须在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最小偏离值和最大偏离值之间;客户提交连环委托时,委托一的预设价格与中国农业银行报价之差及前后两个委托的预设价格之差须在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最小偏离值和最大偏离值之间。每个客户提交生效的委托单总数不得超过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最大委托数量。提交委托交易时,客户可在交易渠道界面实时查看该笔委托交易价格对应的最小偏离值。
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最小偏离值、最大偏离值和最大委托数量。
(3)委托生效条件。
委托生效是指客户的委托指令在中国农业银行汇市宝双向业务系统中形成记录并开始即时判断报价是否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委托挂单有效期为 1 小时的整数倍,委托
有效期最短为 1 小时,最长不能超过当周闭市。客户有权撤销未成交的委托,超期委托自动失效。
第三条 交易规则
x业务按交易方向可分为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模式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模式。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是指客户先买入开仓某一货币对,再择机卖出平仓的交易模式;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是指客户先卖出开仓某一货币对,再择机买入平仓的交易模式。
1.即时交易。客户即时买入开仓时,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客户选择的结算币种,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的“占用保证金”(“买入开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同时形成该笔交易的多头持仓。
客户即时卖出平仓时,中国农业银行规定客户卖出平仓数量不得大于对应持仓交易的持仓数量,中国农业银行计算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卖出平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并减少相应原多头持仓数量。
2.委托交易。客户委托买入开仓时,中国农业银行将在客户设置委托时校验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可用保证金”数量是否大于等于该笔委托交易的金额,但并不冻结其保证金账户相应保证金。在该笔委托成交触发时,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客户选择的结算币种,计算并冻结该
笔交易的“占用保证金”(“买入开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同时形成该笔该交易的多头持仓。当委托成交触发时,若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可用保证金”小于交易金额,则该笔委托交易无法成交。
客户委托卖出平仓时,中国农业银行规定客户委托卖出平仓数量不得大于对应持仓交易的持仓数量。在该笔委托成交触发时,中国农业银行计算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卖出平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并减少相应原多头持仓数量。
例 4:
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客户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按照 1.1350 的价格买入开仓 100 单位欧元/美元,假设汇市宝双向系统中美元/人民币折算汇率为 7,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占用保证金”794.5 元人民币(100*1.1350*7),同时客户持仓中增加一笔开仓价格为 1.1350,持仓数量为 100 的欧元/美元多头持仓。此后,客户以 1.1380 的价格再买入开仓 100 单位欧元/美元,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占用保证金”796.6 元人民币(100*1.1380*7),同时客户持仓中增加一笔开仓价格为 1.1380,持仓数量为 100 的欧元/美元多头持仓。以上两笔持仓不合并,而是分两笔展示在客户持仓界面。
客户平仓时,需要选择对某一笔持仓进行平仓,若客户选择对开仓价格为 1.1380,持仓数量为 100 的欧元/美元这笔持仓进行平仓,平仓价格为 1.1480,平仓数量为 50 单位,则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客户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401.8 元人民币(50*1.1480*7),原该笔持仓的持仓数量变为 50 单位;客户可继续对该笔持仓进行卖出平仓,但交易量不得
超过 50 单位。
1.即时交易。客户即时卖出开仓时,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客户选择的结算币种,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的“占用保证金”(“卖出开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同时形成该笔交易的空头持仓。
客户即时买入平仓时,中国农业银行规定客户买入平仓数量不得大于对应持仓交易的持仓数量,中国农业银行计算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买入平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并减少相应原空头持仓数量。
2.委托交易。客户委托卖出开仓时,中国农业银行将在客户设置委托时校验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可用保证金”数量是否大于等于该笔委托的交易金额,但并不冻结其保证金账户相应保证金。在该笔委托成交触发时,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客户选择的结算币种,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的“占用保证金”(“卖出开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同时形成该笔该交易的空头持仓。当委托成交触发时,若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可用保证金”
小于交易金额,则该笔委托交易无法成交。
客户委托买入平仓时,中国农业银行规定客户委托买入平仓数量不得大于对应持仓交易的持仓数量。在该笔委托成交触发时,中国农业银行计算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买入平仓数量*成交汇率”再折算为对应结算币种金额),并减少相应原空头持仓数量。
例 5:
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客户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按照 1.2650 的价格卖出开仓 100 单位英镑/美元,假设汇市宝双向系统中美元/人民币折算汇率为 7,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占用保证金”885.5 元人民币(100*1.2650*7),同时客户持仓中增加一笔开仓价格为 1.2650,持仓数量为 100 的英镑/美元空头持仓。此后,客户以 1.2620 的价格再卖出开仓 100 单位英镑/美元,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并冻结该笔交易“占用保证金”883.4 元人民币(100*1.2620*7),同时客户持仓中增加一笔开仓价格为 1.2620,持仓数量为 100 的英镑/美元空头持仓。以上两笔持仓不合并,而是分两笔展示在客户持仓界面。
客户买入平仓时,需要选择对某一笔持仓进行平仓,若客户选择对开仓价格为 1.2620,持仓数量为 100 的英镑/美元这笔持仓进行平仓,平仓价格为 1.2600,平仓数量为 50 单位,则中国农业银行计算客户该笔交易释放的“占用保证金”441 元人民币(50*1.2600*7),原该笔持仓的持仓数量变为 50 单位;客户可继续对该笔持仓进行买入平仓,但交易量不得
超过 50 单位。
客户交易汇市宝双向业务的损益有两部分:浮动盈亏和隔夜息差。
1.浮动盈亏是指客户持有头寸的实时平仓方向价格与开仓成本之间的损益,该损益金额以结算币种金额体现,当客户对持有头寸进行平仓时,该笔持仓的浮动盈亏会体现为客户保证金账户金额相应增加或减少。
例 6:
客户当前持仓中有一笔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开仓价格为 1.1350,持仓数量为 500 单位的欧元/美元多头持仓,假设汇市宝双向系统中美元/人民币折算汇率为 7。若此时汇市宝双向系统中欧元/美元“客户卖出价”为 1.1500,此时该笔持仓浮动盈亏为盈利 52.5 元人民币((1.1500-1.1350)*500*7),客户以此价格平仓,则客户保证金账户金额增加 52.5元人民币;若此时汇市宝双向系统中欧元/美元“客户卖出价”为 1.1200,此时该笔持仓浮动盈亏为亏损 52.5 元人民币((1.1200-1.1350)*500*7),客户以此价格平仓,则客户保
证金账户金额减少 52.5 元人民币。
2.隔夜息差是由于本业务是保证金交易原理,客户在进行交易时,需占用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以此向中国农业银行借入相应外汇进行买卖,产生相应外汇的拆入利息与拆出利息。即指客户持有开仓合约至下一个交易日时,买入货币的拆入利息与卖出货币的拆出利息的轧差。中国农业银行使用国际外汇市场中交易货币对的隔夜掉期点折算对应货币的利率差。隔夜息差以结算币种体现,或正或负,每日累加计入保证金余额。
例 7:
隔夜息差的正负取决于买入和卖出的货币利率孰高孰低,以欧元/美元为例,当客户开仓买入该货币对,即买入欧元卖出美元,若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利率低于美元,因此客户买入欧元收取的利息少于客户卖出美元支付的利息,轧差后体现为客户支付隔夜息差;当客户开仓卖出该货币对时,即卖出欧元买入美元,因此客户卖出欧元支付的利息少于客户买入美元收取的利息,轧差后体现为客户获得隔夜息差。
客户交易汇市宝双向业务的总损益为浮动盈亏和隔夜息差两部分的加总。因此需要注意的一种情况是,客户叙做汇市宝双向交易时,可能出现虽然实现了汇率变动的盈利,却因为累计隔夜息差损失,最终体现为实际亏损的情况,此时客户应自行承担相应亏损。
例 8:
客户期初以 1.13 的汇率开仓买入 10000 单位欧元/美元,持仓 100 天后以 1.1340 的汇
率卖出平仓,客户实现汇率波动盈利 280 元人民币,但由于xxxx大于xxxx,持仓 100 天的隔夜息差计算为为-400 元人民币,客户平仓后总损益为 280+(-400)=-120 元人民币。
当然,也可能出现虽然汇率变动发生亏损,却因为累计隔夜息差盈利,最终体现为实际盈利的情况。例如:客户期初以 106.20 的汇率开仓买入 10000 单位美元/日元,持仓 100
天后以 106.00 的汇率卖出平仓,客户实现汇率波动亏损 300 元人民币,但由于xxxx大
于日元利率,持仓 100 天的隔夜息差计算为 500 元人民币,客户平仓后总损益为(-300)
+500=200 元人民币。
客户在汇市宝双向业务中有持仓时,中国农业银行将动态监控客户的资金情况,并以“资金充足率”来衡量客户风险状况。
1.资金充足率。
“资金充足率”是指保证金净值与占用保证金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汇市宝双向某结算币种的资金充足率=保证金净值÷占用保证金×100%。汇市宝双向业务按照结算币种展示资金充足率,客户保证金账户同时有人民币和美元两个结算币种时,将分别计算展示人民币资金充足率和美元资金充足率。
其中:
“保证金净值”是指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可以用作保证金的资金总和,包括客户存入保证金账户的资金、隔夜息差、开仓合约浮动盈亏,计算公式如下:保证金净值=保证金余额+浮动盈亏。
“保证金余额”是指保证金账户内未计算平仓头寸浮动盈亏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保证金余额=存入保证金账户的资金+隔夜息差。
“占用保证金”是指客户所有未平仓合约占用的保证金额度,计算公式如下:占用保证金=∑开仓合约基准币种金额×基准币种折结算币种汇率。
“可用保证金”是指保证金净值扣除占用保证金之后的金额与 0 的孰大者,计算公式如下:可用保证金=xxx{保证金净值-占用保证金,0}。
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在无持
仓的情况下,客户可将小于或等于“保证金余额”数额的资金从保证金账户转出至签约借记卡活期储蓄账户;在持有头寸的情况下,客户只能从保证金账户转出小于或等于系统显示的“可用保证金”数额的资金,且转出后的资金充足率不能低于警戒线;当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率低于或等于警戒线时,客户不能从保证金账户转出资金。
2.风险预警及强制平仓。
中国农业银行在每个交易日动态监测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率,并设定资金充足率 90%为警戒线、资金充足率 50%为强平线。
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风险、客户交易量及持仓量等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将及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掌上银行等渠道对外公告。
当客户的资金充足率小于等于警戒线时,中国农业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交易渠道向客户发送风险提示。客户在本业务项下应留存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该号码是中国农业银行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发送公告通知的重要途径。如有变化,客户应及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渠道变更本业务预留手机号码。客户仅修改签约借记卡或网
上银行、掌上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不能自动变更本业务预留手机号码。因客户本业务预留
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变更、或将农业银行提示信息设置为拒收、或通讯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客户无法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短信通知,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客户承担。
当客户的资金充足率小于等于强平线时,为避免客户产生更大损失,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对客户头寸进行强制平仓,强制平仓会将客户本业务相应结算币种项下的全部持仓进行平仓,并短信通知客户强制平仓结果。强制平仓后,客户保证金账户余额将用于冲抵其交易亏损,其浮动盈亏全部实现并计入保证金余额账户。由于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等原因,强制平仓可能延迟或无法及时完成,客户有可能损失全部保证金,甚至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交易亏损时,产生额外的资金损失。
例 9:
客户签约汇市宝双向业务后,向保证金账户中入金 10000 元人民币,此时客户“保证金余额”、“保证金净值”、“可用保证金”均为 10000 元人民币,“占用保证金”为 0。假设美元/人民币汇率为 7。
随后该客户以 1.13 的汇率开仓买入 1000 单位欧元/美元,此时“占用保证金”由 0 变
为 7910 元人民币(1000*1.13*7),“保证金余额”仍为 10000 元人民币,在该笔持仓平仓前,该笔交易对应的“占用保证金”不随汇率发生变动,“保证金余额”也不随汇率发生变动。
随着汇率波动,欧元/美元的“客户卖出价”变为 1.1450,此时该笔持仓“浮动盈亏”为盈利 105 元人民币((1.1450-1.1300)*1000*7),“保证金净值”为 10105 元人民币
(10000+105),资金充足率为 127.75%(10105/7910*100%)。
随着汇率变动,欧元/美元的“客户卖出价”变为 0.6,此时该笔持仓的“浮动盈亏”为亏损 3710 元人民币((0.6-1.13)*1000*7),“保证金净值”为 6290 元人民币(10000-3710),资金充足率为 79.52%(6290/7910*100%)。此时客户会收到短信提醒其补充保证金。
若客户向其保证金账户补充入金 1000 元人民币,假设汇率未发生变动,则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率变为 92.16%((6290+1000)/7910)。若客户未向其保证金账户补充入金,假设汇率继续下跌至 0.25,此时该笔持仓的“浮动盈亏”为亏损 6160 元人民币((0.25-1.13)
*1000*7),“保证金净值”为 3840 元人民币( 10000-6160), 资金充足率为 48.55%
(3840/7910*100%)。此时客户该笔持仓会被强制平仓,强制平仓产生实际亏损 6160 元人
民币,强制平仓后客户“保证金余额”、“保证金净值”、“可用保证金”均变为 3840 元人民币,“占用保证金”变为 0。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客户有多笔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的持仓,则触发强制平仓会将该笔亏损交易与其余全部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的持仓交易同时平仓。
客户有义务关注自身盈亏情况及中国农业银行各类交易参数调整、自身资金充足率是否已小于等于警戒线、强平线等全部相关信息,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渠道查询浮动盈亏及资金充足率等情况。
第四条 限制交易规则
例 10:
欧元/美元品种,如果某一客户连续进行 6 笔数量均为 300 万单位的买入开仓交易,此
时客户欧元/美元为多头持仓 1800 万单位。如果客户继续买入开仓,受单一客户持仓限额
2000 万单位制约,客户最多只能再买入开仓 200 万单位欧元/美元,但客户仍可进行单笔最
大 300 万单位的卖出开仓交易,客户其他品种交易不受欧元/美元品种接近单一客户持仓限额的影响。
单边净持仓为某一交易品种全部客户合计买入和卖出头寸数量轧差所得持仓数量。汇市宝双向业务某一交易品种单边净持仓达到预设限额后,客户在此交易方向无法再进行开仓交易,仅能进行平仓操作。
在满足下列任一情形时,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对客户限制新开仓交易,此时客户可对持仓进行xxxx,因客户未及时平仓带来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1.客户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为“高风险”或“禁止类”。
2.客户违反监管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及制裁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3.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到期或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不符合业务风险等级要求的。
4.客户未通过产品适合度评估。
5.客户持仓产生亏损,在强制平仓后仍无法补足欠款且未及时偿付。
6.其他导致中国农业银行对客户限制新开仓交易的情形。
客户在被限制新开仓期间,中国农业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进一步的相关资料或重新进行业务评估、确认流程。如果客户不予配合或无法提供足以证明交易合理性的资料,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持续对客户进行限制开仓。
第五条 外币钞汇标志
客户可以选择外币现钞入金作为保证金,该部分资金在出金后仍为现钞,汇市宝双向交易不改变客户资金的钞汇标志。客户在以美元为结算币种的汇市宝双向项下的盈利为现汇。
第六条 费用及计息
客户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汇市宝双向交易报价进行交易,中国农业银行不收取交易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对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至客户签约借记卡活期储蓄账户。
第七条 解约规则
客户可在具有汇市宝双向业务资格的中国农业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进行本业务解约操作;解约前客户须确保无持仓、无未成交委托。客户需依次进行保证金账户出金、保证金账户销户结息操作后方可进行解约。客户须在开市期间进行解约操作。
第八条 信息变更
客户更换汇市宝双向业务关联借记卡仅可在柜面渠道办理。客户可在具有汇市宝双向业务资格的中国农业银行网点更换汇市宝双向业务的签约借记卡。客户须在开市期间进行换卡操作。
客户可在具有汇市宝双向业务资格的中国农业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修改汇市宝双向业务的联系方式。客户更新签约借记卡或网上银行、掌上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不能自动变更本业务预留手机号码。
第九条 暂停或停办交易
如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瘟疫、流行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或境内外相关市场突发剧烈波动等意外事件影响,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暂停或停办部分或全部业务。
如遇业务暂停或者停办,中国农业银行可能立即或者分阶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
仓、停止平仓、强制清仓、强制解约等措施, 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
(xxx.xxxxxxx.xxx)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户。
第十条 制定和修改
x规则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观政策或监管要求、业务发展或风险管理需要等情况修改本规则,或在修改业务协议或本交易规则前,对本业务相关交易规则、系统设置采取临时性或紧急调整,并及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掌上银行等渠道公告调整的具体内容。临时性或紧急公告内容与业务协议或本交易规则冲突的,以公告内容为准。
公告期内,客户如有疑问,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热线 95599 或向营业网点咨询。公告期内,客户如不接受本规则修改后的内容,在满足无未成交委托、无持仓及无欠款的条件下,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签约借记卡在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本业务解约。公告期满,客户未办理解约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本规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