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编号:
出租方:xxxxxxxxxx:
x x: x x x
x x x x
xxx(xx):广东省乐昌监狱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承租业务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自有(代管)产业 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5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房屋租赁使用权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 元整。
(二)合同签定后每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底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同时,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缴纳首月租金*3 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需结清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后,租赁押金和水电押金由甲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以下为甲方指定的收取租金及押金的帐户:
开户名:xxxxxxx
xxxx:xxxxxxxxxxxx:44001627541050089672
四、按现状出租,现为空置状态,未办理产权证,如因产权问题造成
乙方不能办理经营相关证照的,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现状提供电力设备,乙方应充分了解自身经营项目用电需求,提前到甲方所属供电所了解电力供应状况,由乙方自行解决生产、生活用电问题部分区域的电力设施不完善,可能需乙方自行出资架设低压线路,否则,甲方无法提供电力,架设标准及费用请自行咨询当地供电部门。乙方将房产转租、分租,须经业主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物业。
五、承租期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产业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对产业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理。承租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一切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其装修设施费用,甲方应偿付给乙方。
六、用途:个人住宿(非营业性住宿);日常办公、培训(非人员密集);物料仓库(仅限于一楼堆放物料)等,乙方不得在承租之产业内进行违法活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违法经营或其它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严禁存放使用易腐、易燃、易爆、高污染、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存放或使用的物品;不能破坏和改动标的各种现有总体结构及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吸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无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建设或搭建临时构筑物,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架设、铺设水电线路、网络管线和通信光缆,不得擅自将产业改作他用,不得进行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租赁期内,乙方须承担租赁期内房屋安全、维修养护和消防安全责任。乙方如需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的,乙方在装修改造前需提供装修
方案给甲方进行审核,所提交的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对标的进行装修,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及手续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在装修期间,乙方必须注意安全,按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安全要求对其物业进行装修,经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租赁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上级有关部门(包但不限于省监狱管理局)的政策调整、整体开发计划或政府行为,需要收回出租场地时,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提前 3 个月通知乙方,除免收到期租金外,甲方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赔偿及补偿。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的,房屋及土地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搬迁费、其他损失等,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征收方负责。
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缴纳,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分别缴纳。
九、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用水管路、用电线路、用气管路、用火和消防安全设施、排水管、防漏等(框架除外)一切修缮,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因此项疏忽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逾期交租,按每日万分之 五 计付违约金。
2.乙方拖欠缴纳当年租金一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而不给乙方任何补偿,同时从押金中扣除拖欠的应缴租金。
十一、租赁期限届满,乙方要于合同期满后 15 日内把房屋内物件搬离,并把房屋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所有物件,甲方有权
对其作任何处置。如需续约,应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并通过公开竞拍,同等租金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拖欠租金、水电费,擅自转租、改变 房屋用途或者任何其他违法行为的,乙方的优先承租权消灭。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出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
十三、其他约定:(一)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经营、生活所需要的煤气费、自来水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由乙方承担;电费(商业用电)由乙方承担并每月统一交至甲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负责办理经营证照的一切费用和经营过程中涉及经营的税费。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