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项目名称: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
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温馨提示
一、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二、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
三、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四、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
五、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
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七、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八、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二十八)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7
(三十一) 违约承诺 100
项目概况
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二)项目名称: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121.00 万元
(四)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 121.00 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服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9:3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9:30 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 A 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 楼办事大厅 4、5 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
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 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 09:30-10:00 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 登录“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 年 7 月 11 日 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 年 7 月 13 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sigs.tsinghua.edu.cn/)。
4、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 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
〔2020〕123 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A 楼 2 楼联系方式:原老师 0755-260361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0 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0755-88377572 转 2321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八、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 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 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 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
(.szczf 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5 日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三)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二、 采购项目清单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最高支付上限 (人民币 元) | 履行期限 | 所属行业 |
高端学术人才猎头 招聘服务 | 1 项 | 人民币 1,210,000.00 元 | 人民币 1,210,000.00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 成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三、 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高端学术人才引进是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以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核心战略,以高质量人才工作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指导,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需进一步推动与落实高端学术人才延揽工作:
本项目预算为 121 万元,现拟通过具备丰富经验的供应商协助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拟招聘两位全球相关学科顶尖人才,优先作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下属研究院的院长及学术带头人,负责研究院的整体发展与规划等各项重要工作。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通过合适的渠道、国际化的方式寻找聘用符合要求的高端学术人才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猎头招聘服务需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全流程服务,包括且不限于:
1.与采购人沟通,确定招聘方案以及情况介绍;
2.协助采购人发布广告、筹备宣传内容、设计宣传手册等;
3.跟进候选人广泛的初步辨识及接触,及协助采购人组建初选评审会;
4.跟进候选人深度面谈,及协助采购人确认最终面试名单评审会;
5.协助采购人面试,并协助面试收官阶段及合适人选的最终任命。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具备丰富经验的猎头公司协助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聘请两位全球相关学科顶尖
人才,优先聘用院长及学术带头人级别,若最终入职的候选人未能达到此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考虑按资深教授岗位入职,且费用根据实际入职岗位结算。
(三)职位要求如下 1.院长及学术带头人:
1) 需至少拥有博士学位;
2) 至少为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职级的高端人才,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为的卓越学术成就,及杰出的学术领导力,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突出的学术影响力;
3) 具备丰富的学术机构管理经验和能力(或潜力)、有卓越视野和行政管理经验,优先考虑能够从世界一流高校前列的机构带来先进经验的人选;
4) 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出色的沟通能力及英语工作水平,具备与政府、研究机构和产业界伙伴开展合作的能力,能与行业和研究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
5) 身心健康,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遵守学术诚信;
6)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 60 周岁;
7) 经采购人的学术引进流程与评价标准认定,符合清华大学长聘教授标准;
8) 应属于材料科学、医药健康、海洋工程、环境生态、创新管理中的任意五大领域之一的相关领域杰出人才,且两个人才的领域不可重复。
2.资深教授:
1) 需至少拥有博士学位;
2) 所需人才需至少为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职级的高端人才,在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具备杰出的学术领导力,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突出的学术影响力;
3) 身心健康,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遵守学术诚信;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 55 周岁;
5) 经采购人的学术引进流程与评价标准认定,符合清华大学长聘教授标准;
6) 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出色的沟通能力及英语工作水平,具备与政府、研究机构和产业界伙伴开展合作的能力,能与行业和研究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
7) 应属于材料科学、医药健康、海洋工程、环境生态、创新管理中的任意五大领域之一的相关领域杰出人才,且两个人才的领域不可重复。
四、 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1 |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所需的具体 2 个岗位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在全球范围内物 色并推荐符合招聘条件的候选人,并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候选人相关资料。投 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2 | ▲1、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招聘需求中所提及的五个相关研究领域准备相关提案,提案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执行;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候选人进行筛选、面试,面试安排将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投标人将继续推荐候选人,直到成功推荐 2 位候选人与采购人签订聘用合同。 ▲2、若该候选人被推荐时,尚未向采购人直接申请或者洽谈相关岗位,则被视为有效候选人。同时投标人保证在双方合作期间不主动介绍任何候选人至其它单位工作。 ▲3、投标人对所推荐并被聘用的两位人员承诺有 1 年服务保证期。服务保证期内候选人自行提出辞职者或因其工作表现不合格被采购人辞退的(除采购人架构调整和裁员外),投标人应在候选人离职之日起 1 个月内重新进行人才访寻服务,直至推荐候选人成功入职,该替换职位不收取服务费。 ▲4、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商业机密、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及员工信息保 密。投标人保证永久不猎取为采购人猎聘录用的人才。 |
3 | 投标人需拥有专业的招聘宣传渠道资源,丰富的教育行业人才资源,现成有一定 数量符合学院要求的备选人才库(不低于 30 万人)。 |
4 | 投标人推荐的候选人应符合职位要求,候选人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不得有任何敷衍或欺骗或虚假行为,按要求提供背景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往人际关系及离职原因等)以保证每一位候 选人资料的真实可靠性。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投标人需拥有成熟、专业、稳定的顾问团队和丰富的项目交付经验;能够根据 采购人管理需要,指派专业团队(须有丰富的类似案例经验)完成招聘工作。 |
6 | ▲投标人需提供全流程服务,包括且不限于: 1)与采购人沟通,确定招聘方案以及情况介绍; 2)协助采购人发布广告、筹备宣传内容、设计宣传手册等; 3)跟进候选人广泛的初步辨识及接触,及协助采购人组建初选评审会; 4)跟进候选人深度面谈,及协助采购人确认最终面试名单评审会; 5)协助采购人面试,并协助面试收官阶段及合适人选的最终任命。 |
7 | ▲投标人需在全流程中针对每个岗位均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初步辨识与接触至少 200 人,并提供佐证材料(如:职称、工作单位等信息); 2)与约 50-100 位高度意向人选深度沟通,包括关于采购人的全面客观的介绍,并提供佐证材料(如:候选人基本信息及沟通记录等); 3)每个岗位需邀请合适的候选人(通常不少于 3 位)进入面试环节。 (以上详细数字根据岗位领域与要求有变化,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注:带“▲”的重点要求,都必须提供详细的响应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或提供不 完善不准确的视为不满足(完善与准确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
五、 商务要求
(一)团队人员要求
(1)针对本项目将投入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
不许变更)和不少于4人的主要(核心)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提供服务。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学历(含)或以上学历,其中具有10年或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从业经历、参与过 10个及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活动类项目的经验的优先。
(3)团队成员具备本科学历(含)或以上学历,其中参与过5个及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活动类项目的经验的优先。
(4)团队成员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变更。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服务。
(三)项目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提供相关需求岗位后3周内完成针对每个岗位的广告发布、宣传内容筹备、宣传手册设计等工作。
第二阶段: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提供相关需求岗位后12周内形成针对每个岗位的候选人名单,组织初选评审会,每个岗位在评审前完成初步辨识与接触至少200人(以上详细数字根据岗位领域与要求有变化,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与约50-100位高度意向人选深度沟通(包括关于采购人的全面客观的介绍)之后。
第三阶段: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提供相关需求岗位后15周内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每个岗位的最终面试名单及评估报告。
第四阶段: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提供相关需求岗位后18-20周内协助采购人完成针对每个岗位的最终面试、正式签署协议、完成整个招聘流程。
★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每一阶段的进度要求并通过并获得采购人同意后,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进度要求,需继续推进直至完成相应进度要求,若3个月内仍未完成相应进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项目验收要求:
1、第一阶段验收要求:
(1)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投标人第一阶段的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
(2)投标人针对每个岗位提供广告发布、宣传内容筹备、宣传手册设计汇总成资料供
采购人存档。
2、第二阶段验收标准:
(1)投标人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后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投标人第二阶段的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
(2)投标人准备第二阶段所有的过程资料1份,包括且不限于:候选人基本信息及沟通记录等。
3、第三阶段验收标准:
(1)投标人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后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投标人第三阶段的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
(2)投标人提供每个岗位的面试名单及评估报告供采购人存档。 4、第四阶段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每个岗位的最终面试、正式签署协议、完成整个招聘流程且招聘人员未在服务保证期内离职视为通过采购人第四阶段验收。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与中标人针对每个招聘岗位签订合作协议后,且完成针对每个岗位的广告发布、宣传内容筹备、宣传手册设计等工作之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 15 日内支付 25%。 2)第一次候选人评审,且每个岗位在评审前完成初步辨识与接触至少 200 人(以上
详细数字根据岗位领域与要求有变化,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与约 50-100 位高度意向
人选深度沟通(包括关于采购人的全面客观的介绍)之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 15 日内支付 25%。
3)候选人正式面试,每个岗位在面试前均邀请到经采购人审核合适的候选人(通常不少于 3 位,以上详细数字根据岗位领域与要求有变化,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进入面试环节之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 15 日内支付 25%。
4)剩余部分的款项在采购人与每个岗位的候选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15 日内,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完整所有的申请资料且采购人审查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5) 如最终入职的候选人未能达到采购人对于此岗位的要求,且经采购人与候选人双方协商一致,拟按其他岗位(如资深教授等)聘用时,剩余部分的款项则按其他岗位的对应报价一次性付清,如已支付款项大于其他岗位的对应报价时,中标人需在其他岗位入职手续办理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支付款项与其他岗位报价的差额给采购人。
具体职位级别在每个岗位的最终面试后由采购人或清华大学的相关委员会经评估后确定,并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协议上所列出的职位为准。
6)服务保证期内候选人自行提出辞职者或因其工作表现不合格被采购人辞退的(除采购人架构调整和裁员外),投标人应在候选人离职之日起 1 个月内重新进行人才访寻服务(流程要求参照第一次进行),直至推荐候选人成功入职,该替换职位不收取服务费。
7)以上每个阶段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相关材料。
8)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进度要求,需继续推进直至完成相应进度要求,若 3个月内仍未完成相应进度要求的,除因不可抗力或因采购人原因以外,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剩下的费用。
六、 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支付上限为人民币 1,210,000.00 元,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院长及学术带头人”和“资深教授”两个职级的服务费进行单价报价,以两个职级的服务费分项报价之和作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仅作为本项目价格分计算依据,实际按照对应职级的服务费单价报价进行结算),其中院长及学术带头人服务费的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 605,000.00 元/人;资深教授服务费的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 575,000.00 元/人,投标人服务费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采购内容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四)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七、 其他商务要求
1. 保密义务
1.1. 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 合同的变更
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
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3.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3. 合同转让和分包
3.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2. 除非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4. 解决争议的方法
4.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4.2. 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5. 合同语言
5.1. 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6. 法律适用
6.1.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
7. 通知
7.1. 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7.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8. 知识产权
8.1.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8.2. 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9.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 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
10. 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一、 说明:
(一)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二)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三) 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四)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序号 | 资格性审查 |
(一)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 规定的除外。) |
2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 标及履约承诺函》) |
3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 元的,从其规定))。 |
4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5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三)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四)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 标及履约承诺函》)。 |
(五)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六) |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八)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九) |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 |
(一)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二) | 单价投标报价均未超过对应采购内容最高单价限价的; |
(三) |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四)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五)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
(六) | 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 |
(七)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
(八) |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九)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十)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十一) | 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 IP 地址相同的。 |
(十二) | 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 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 1. 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 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因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 如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4. 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 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 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初审》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
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 分值 (分)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 47 分) | |||
1. | 整体服务方案 |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需针对采购人招聘需求中所提及的五个相关研究领域(材料科学、医药健康、海洋工程、环境生态、创新管理)准备相关提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详细阐述从哪些渠道进行招聘宣传推广; 2.详细阐述如何挖掘人才,寻找合适的人才; 3.详细阐述服务方案的可实施性; 4.详细阐述招聘方案的优势。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 4 项要求得 40 分,满足以上 3 项要求得 30 分,满足以上 2 项要求得 20 分,满足以上 1 项要求 得 10 分,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优:内容与项目需求的吻合,方案内容的完整度高,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好的,加 60 分; 良:内容与项目需求较吻合,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较好的,加 20 分; 中:内容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一般,方案内容完整性、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一般的,加 5 分。 差:其他评价为差不加分。 | 15 | 15 |
2. | 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技术要求”的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标注“★”的条款不参与本项评审,如有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全部条款满足得 100 分,带▲的参数为重要条款(共 80 分),每项负偏离扣 12 分,负偏离达 7 项,本小项不得分; 其余参数(共 20 分)每项负偏离扣 10 分,负偏离达 2 项,本小项不得分。 所有带▲参数的重点要求,都必须提供详细的响应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善不准确的视为 不满足(完善与准确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 10 | 10 |
3.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及相关的 | (一)考察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1.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2. 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12 |
合理化建议 |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 2 项要求得 40 分,满足以上 1 项要求得 20分,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优:对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应对措施的,加 60 分;良:对重难点理解较准确,进行了针对性详细分析或对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较详细,较贴合实际、可行性较强的,加 20 分; 中: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贴合实际的,加 5 分; 差:其他评价为差不加分。 | |||
4.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 (一)考察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审。 1.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2. 项目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 2 项要求得 40 分,满足以上 1 项要求得 20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优:方案内容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好的,加 60分; 良:方案内容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较好的,加 20 分; 中:方案内容合理性、逻辑性及可实施性一般的,加 5 分; 差:其他评价为差不加分。 | 5 | 5 |
5. | 项目完成 (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一)考察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承诺中标后将对照采购人约定的每项要求履行义务,项目验收后,若采购人有问题需要咨询,将提供免费的咨询和修改服务的得 100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 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3 | 3 |
6. | 违约承诺 | (一)考察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满足以下三点得 100 分,其他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内容及建设目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分依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2 | 2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 43 分) |
1.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得 25 分;硕士(含)以上学历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认证文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 10 年及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从业经历的得 35 分;【提供过往从业经历证明(如就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或其他可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有参与过 10 个及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活动类项目的经验业绩,得 35 分,不足 10 个经验业绩本小项不得分。【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通过合同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其他可证明材料】 评分依据 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不得分处理。 | 9 | 9 |
2.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1.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总人数要求不少于 4 人,得 10 分。在满足此人数基础上,进行下列考察,否则本项均不得分;【提供人员清单】 2.团队成员中每一人有具有本科学历得 10 分;硕士 (含)以上学历的,得 15 分。本小项累计加分,最 高得 45 分;【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 (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认证文件)。】 3.团队成员中每有一人参与过 5 个及以上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的招聘或猎头活动类项目的经验业绩,得 11.25 分, 不足 5 个经验业绩的不得分。本小项累计加分,最高 得 45 分。【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通过合同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其他可证明材料】 评分依据: 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不得分处理。 | 12 | 12 |
3. | 投标人业绩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人才(人才指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 (或同等正高职称)级别以上)招聘或猎头活动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 1 个得 20 分,最高得 100 分。评分依据: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通过合同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其他可证明材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3 | 13 |
4. | 履约评价情况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经评审有效的“上述投标人业绩”同时具有经服务单位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每提供 1 个项目得 50 分,最高得 100 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 (须提供以上项目合同的盖有用户单位公章或业务 章的履约评价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如提交的证明文件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 100 分、98 分、95 分、85 分 等的)不计分。 | 2 | 2 |
5. | 服务响应时间 |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得 100 分; 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6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得 60分;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12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 得 40 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00 分。 评分依据: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格式自拟)及到场时间的保障方案作为证明材料,专家应对到场时间的保障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判断,若判断为不合理,此 项不得分。 | 2 | 2 |
6. | 诚信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 100 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二)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5 | 5 |
三 | 价格部分(合计 10 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 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报价为“院长及学术带头人”和“资深教授” 的服务费单价报价之和。 | 10 | 10 |
合计 | 100 | 100 |
备注:
一、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
(一)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
(二)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
(三)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二、诚信分评价依据及查询渠道: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失信信息外,供应商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被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且告知记入诚信档案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一)投诉查无实据,且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发生同类行为三次以上的;
(二)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情节严重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
(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
(六)合同履行情况经市、区财政部门组织的履约评价,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
(七)存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
(八)因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等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理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第十四条: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有关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或者网站,依法依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的优质合同信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和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主体名称、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和认定依据、公示有效期、记录日期和记录机关等。
第一节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第二节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一)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二)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1%的价格扣除。
(三)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 公章。
第二部分 政策功能说明
(一)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 监狱企业
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 品 包 装 印 刷 使 用 的 油 墨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s) 的 检 测 按 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 递 包 装 印 刷 使 用 的 油 墨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s) 的 检 测 按 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条款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二、招标文件 | |||
(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不举行;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四) | 1. | 投标文件式样 | ( 2 ) 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废 标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五)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 | 投标分项报价 | 包括但不仅仅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 |
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十一) | 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 |||
(二) | 1. | 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 | ☑ 5 人 □7 人 |
2. | 评标方法 | 选取方法:方式一 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 | |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原则 | / | ||
(三)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方式:方式一 方式一: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方式三:评定分离项目,推荐 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四) | 1. | 中标人的确定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二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随机抽取; 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 |
本项目为:方式一 方式一:非评定分离 方式二:评定分离 | |||
(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一收取;方式一:中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 (2)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 (3)按照下述方式一 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 |
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 额☑ 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 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货物类☑ 服务类□工程类”计费标准□上浮☑ 下浮 20%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服务费率类型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1.1% 0.8% 0.7% 500 万元(含)-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 万元(含)-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含)-1 亿元 0.25% 0.1% 0.2% 1 亿元(含)-5 亿元 0.05% 0.05% 0.05% 5 亿元(含)-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 亿元(含)-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 亿元(含)-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含)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8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850-500)万元×0.8%=2.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 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按 %缴纳,第二的中标人按 %缴纳。 (4)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 《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 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其他说明 | |||
/ | / | 询问函、质疑函接受的具体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0 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 转 2321 邮编:518040 |
/ | / | 分包 | 方式一:☑ 不允许;方式二:□允许: (1)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 分包金额(比例) : (3)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
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7.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8.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
9. 网上投标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
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
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 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 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 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3.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30分59秒。
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
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形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也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 .szczf 格式) 【下载地址: 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
3. 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 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 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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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6)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 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6. 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7. 警示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 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
(2)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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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4)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
3. 投标文件密封:
(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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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 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
(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
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五)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货币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联合体投标
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九)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十)投标有效期
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平 台 用 户 网 上 办 事 子 系 统
(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 83938584,83938599。
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4.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4) 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1.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二)评标:
1.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 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2. 评标方法
(1)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①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 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③ 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④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⑤ 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⑥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 最低评标价法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①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② 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
(4)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6)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方式。
(7)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综合评分法
(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2. 最低评标价法: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人
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3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明确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唯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采用自定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定标委员会,并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适用)
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 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合同的订立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废标
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 质疑期限: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
(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 提交要求:
(1) 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三)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 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根据 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SZDL2024001373
(CLF0124SZ01ZC62A))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1 | ||
2 |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三、服务内容
(一) 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是: (二) ……
(三) ……四、质量要求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验收后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
(二)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必须在 小时之内派人到甲方现场维护。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履行期限及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八、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一) 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 7 个日历日内进行验收。
(二)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三)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二)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三)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一)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二)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 其它
(一)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 合同生效
(一)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项目名称: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序号 | 服务内容 | 是否本国产品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院长及学术带头人 | 1 | 人 | |||
2 | 资深教授 | 1 | 人 | |||
总计 (元) | ¥: 大写: |
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的高端学术 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作为填写本声明函相应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及判断承建(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依据。
4.投标人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判断承建(承接)企业属于大型、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投节能产品金额 |
节能产品 | ||||
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
环保标志产品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投环保标志产品金 额 |
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说明
1.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 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5.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我单位承诺技术规格偏离情况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并知悉若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
9.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
(公司)(企业)承担。
10.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1.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2.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箱:
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承诺:
1. 本单位(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本单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 本单位(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单位(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7. 本单位(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9. 本单位(公司)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适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0. 本单位(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 本单位(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12. 本单位(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3. 本单位(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4. 本单位(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本单位(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本单位(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本单位(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本单位(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本单位(公司)清楚,若本单位(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本单位(公司)中标本项目,本单位
(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本单位(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本单位(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本单位(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5. 本单位(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本
单位(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本单位(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本单位(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6. 本单位(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7. 本单位(公司)承诺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日期:
致: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申报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出资比例(%) |
… | … | … | |
名称(非自然人) | 出资比例(%) | ||
… | …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出资比例(%) |
… | … | … | |
名称(非自然人) | 出资比例(%) | ||
… | … | ||
高级管理人员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
… |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 称 | |||
备注 |
我方参加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示的其他主要人员。
3.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管理关系单位是指投标人的上级单位,被管理关系单位是指投标人的下级单位。
4.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 投标人应如实申报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人员信息,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书面声明函
致: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在 参 与 高 端 学 术 人 才 猎 头 招 聘 服 务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SZDL2024001373
(CLF0124SZ01ZC62A))政府采购活动时,本单位(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特此声明。
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声明函格式内容填写,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非信息公开部分)
同志(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附: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说明 |
1 |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所需的具体 2 个岗位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在全球范围内物色并推荐符合招聘条件的候选人,并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候选人相关资料。投 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 |||
2 |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2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3 | ★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每 一阶段的进度要求并 通过并获得采购人同 意后,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进度要求,需继续推进直至完成 相应进度要求,若3个月内仍未完成相应进 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 |
备注:
1、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 /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说明 |
带“▲”的重要条款 | ||||
1 | ||||
2 | ||||
3 | ||||
一般技术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技术条款) | ||||
1 | ||||
2 | ||||
3 |
备注:
1、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2、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除技术要求条款和带“★”条款以外的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
序号 | 目录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 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 全响应/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非信息公开部分)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
日期:
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
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 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
1.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因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如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4.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高端学术人才猎头招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逾期向贵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我公司同意除应当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外,每日按逾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0.4‰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日期:
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知
发票类型 (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客户的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全称及账号)。 |
温馨提示
1)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确认“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具的发票类型。
2) 投标人中标后,我司将按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确认的发票类型作为开具发票类型的依据;若投标人投标时未确认,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因投标人投标时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或未确认,我司将不予更换发票类型。
4) 中标人在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我司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发票送达中标人, 请填写以下邮寄发票的收件信息及邮箱。
收件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高端学术人才猎 头招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73(CLF0124SZ01ZC62A))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 “√”,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行 XX支行) | 联系电话 | ||
账 号 | 联系人 | ||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 件。 |
投标截止日,如本单位(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非信息公开部分)
(非信息公开部分)
(非信息公开部分)
(非信息公开部分)